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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小说征文】心在远方


作者:蒲建知 秀才,2331.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992发表时间:2017-08-22 17:03:49
摘要:我最后花了五万块钱才打发走了春艳。 临走时,春艳不无同情地感叹道:“蒲扇,拿走你的钱我真的有点不忍心。你很不错,但并不适合我,因为我的心在更远方。” 我不知道春艳所说的更远方究竟指的什么地方,更不知道何处才是她的归宿。


   一
   春艳毫无征兆地找到了我,说,蒲扇,不如我俩结婚,凑合着过吧!
   我震惊无比。
   春艳是我的初恋。准确点说,是我最初的单恋对象。现在她竟然找到我,主动提出和我结婚,我怎能不震惊?
   还记得,20年前,在把那张写满朦胧爱意的字条塞给班花春艳,引起巨大波澜并被嘲笑之后,我忍痛把原本准备用来买中考总复习资料的钱,全给了街头那位被称为“神算子”的跛脚老人。我得到了“神算子”十分肯定的回答:你犯桃花劫,不过,她迟早一天是你的。
   真没有想到,20年之后,那个漂亮女孩——春艳,果真成为了我的妻子。
  
   二
   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
   春艳很随意的一句“我俩结婚,凑合着过吧”,就把我俩的命运捆绑在了一起。
   那天是我36岁的生日,离我刚刚结束第一段拉拉扯扯的婚姻还不到十天。
   当时我正抱着被子睡觉,门铃响了一次又一次。
   我恼怒地打开房门,门口站着的人竟然是春艳。
   “怎……怎么会是你?”我目瞪口呆。
   “怎么不可以是我?”春艳眉毛上扬,径直走进了屋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见我还在发愣,春艳拍了拍茶几,向我抛来媚眼:“还愣着干嘛?难道不欢迎我么?”
   “欢迎,当然欢迎!”受宠若惊的我赶紧挨着春艳坐下,怯怯地问:“你怎么找到我的?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
   “废话!地球才这么大,只要有心,哪有找不到的?要是我过得好还会来找你吗?”春艳一顿抢白。
   春艳一点都没有变,依然还像20年前那样尖刻泼辣,一点也不给我留面子。
   被春艳如此数落,我无比尴尬,不敢再主动挑起话端,只得乖乖地静坐在一旁,听她大谈自己的婚恋史。
   春艳天南海北讲了很多,我只记住了其中一点:她说她刚刚结束了自己的第八段婚姻。末了,她意味深长地问我:“怎么你这么老实的男人也要离婚呀?”
   我只得如实回答:“不是我要离,是别人不愿继续和我过下去。”
   听我这么说,春艳哈哈大笑,说:“蒲扇,你真老实,现在像你这样老实的男人很难找!”
   我正揣摩春艳这话的意思,春艳突然用双手勾住了我的脖子,一个劲朝我脸上吹气:“蒲扇,读初中时,你不是暗恋过我么?现在,我俩同病相怜,不如我俩结婚,凑合着过吧?”
  
   三
   我的心情十分复杂。
   与春艳这样的美人胚子恋爱、结婚,一起欢天喜地,的确是我从初中时就开始梦寐以求的事情!但一旦梦想成真,我却有些措手不及。
   我忍不住想,春艳凭什么要主动跟我结婚?仅仅因为我老实?甚或因为她曾是我的初恋?
   带着疑问,我成就了春艳的第九段婚姻。
   太多的事实证明,春艳与我结婚,只不过是她心血来潮的一时冲动之举。
   似乎从结婚证刚到手的那一刻,春艳就开始后悔了。
   她把本子往我身上一扔,一脸的不情愿:“蒲扇,你家前辈子积了什么德,让老天爷把我这样一朵鲜花插在了你这牛粪上。”
   我当然不承认自己是牛粪。
   于是我鼓起勇气反驳道:“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还是什么鲜花?至多也只能算是开在路边无人采的野花!”
   我话音未落,春艳已暴跳如雷:“你敢说我是野花?”
   不顾大庭广众,春艳揪起我耳朵,威胁道:“你要再敢惹我生气,小心我休了你!”
  
   四
   我以为春艳只是口头说说而已。
   我异想天开地认为,她即使想要休我,也不是现在这个时候。但显然,我错了。
   与春艳这样的大美女结婚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俗话说得好,有得必有失。这话很快就在我身上得到了验证。
   从跟春艳开始新婚生活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了娶一个美女为妻的错误。
   就在新婚之夜,春艳对我“约法三章”,其中包括“三大纪律,十项注意”。
   撇开“由她掌控经济大权”、“不准背着她去找女人”这些“起码”要求不说,单单那条“不准干涉她与其他男人交往”的条款,就令我叫苦不迭。
   左右权衡之后,我除了坚持“经济大权”不放之外,其余的统统满足了春艳的要求。
   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这一决定是理智的。因为春艳是个十足的妄想症患者。
   她除了整天盛气凌人,对我指手画脚不说,还总喜欢拿她的那八个前夫来与我比较;另外还有一点挺令人生烦,她一天到晚都在做着什么时候与靳东、胡歌等影视明星,来一段一见钟情的浪漫爱情之类的白日梦。甚至在与我亲热时都还忘乎所以地呼叫着那些明星的名字。
   而最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刚与我结婚不到三天,春艳就毫不掩饰地兴高采烈告诉我,她又恋爱了。
   她说这话时,神情很得意,俨然把我当做了空气。
  
   五
   原来春艳在楼下麻将房里遇到了一个长相酷似靳东的男人。
   春艳和我摊牌:是和还是离?
   我怕被人看笑话,只得无奈地说,离就离吧!反正现在离婚比撒泡尿还要容易。
   “毕竟夫妻一场,你总不能让我空着手走吧?”春艳摊着双手站在我的面前。
   痛定思痛之后,我伸出了一个指头。
   “一百万?”春艳面露喜色。
   春艳真是痴人做梦。
   我没好气地说:“即使现在把我自己卖了,我也拿不出一百万。”
   “那你到底给我多少?”春艳一脸的期待。
   “一万。”我咬咬牙,毫不含糊地说出了一个准确的数字。
   “才一万?蒲扇,你娘娘的也真够抠门!我不是你的初恋吗?好歹我也陪你睡了三个晚上,你怎么就这样绝情?”春艳离开我家门时依然忿忿不平。
   结婚三天,就让春艳拿走一万,其实我比她更不心甘。
  
   六
   春艳是有理由说我小气的。因为就在十多天之前,我的前妻就分走了我整整60万。
   其实我真的不是富翁。如果时光再倒回去三个月,我还只是一个靠摆地摊苟且偷生的穷光蛋。
   我这人信命。相信自己是劳苦命。
   在与前妻相识之前,我走南闯北,一路漂泊,可一分钱也没有赚到。好在前妻不嫌弃,戴了个我花八元钱从地摊买给她的结婚戒指走进了我的家门。
   前妻长相普通,但贤惠顾家,能吃苦耐劳。在与前妻共同生活的第四年,我们积攒了一笔钱开了一家早餐店。没想到因经营不善,钱没赚到,还赔了老本。无奈之下,我与前妻只得选择了“入行”门槛最低的摆地摊来维持生存。
   摆地摊同样赚不到什么钱,我们的日子依旧清贫,但我和前妻都很知足。套用一句流行语来说,我们有我们的快乐和幸福。
   但这种快乐和幸福的生活因三个月前的一场意外事故而戛然而止。
   那场意外事故,夺走了我们刚满四岁的唯一女儿。
   前妻把女儿离世的责任全怪罪在了我的头上。在拿到128万元赔偿金那天,她断然与我离了婚。
  
   七
   那天,我说春艳“至多也只能算是开在路边无人采的野花”不过是气话。春艳做过路边的“野花”这点不假,但“无人采”就完全不符事实了。
   春艳把“好歹我也陪你睡了三个晚上”作为她吃亏的依据是有底气的。因为直到几个月前,尽管三十好几,但风韵依旧的春艳在南方某座被坊间称为“*都”的城市都还称得上“头牌”。
   如果不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风声紧”;如果不是因为第八任老公卷走了她的所有积蓄;如果不是因为听说我“一夜暴富”的消息,春艳绝对不会找上门来屈身下嫁给我——跟我维系了一场三天的婚姻。
   当然,春艳能够在这样一个恰当的时间点准确地找到我,还有另外一层原因——20年前,曾在街头给我预测过爱情的“神算子”,就是春艳的祖父。
  
   八
   我总有一种预感:春艳迟早有一天会回来找我。
   没想到半个月不到,春艳果真又找上门来了。
   “难道你又离了么?”我问。
   “离了!”春艳回答得很干脆。
   “为啥?把离婚当儿戏呀?”我漫不经心地问。
   “舍不得你!”春艳又故伎重演,突然用双手勾住我的脖子,直往我身上吹热气。
   “别演戏了,还不是想从我这里再拿走一些钱!”我一针见血。
   “蒲扇,你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聪明了?”春艳强行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
   春艳果然是来向我要求的。
   不,准确点说,她是来向我借钱的。
   “蒲扇,看在曾经夫妻一场的情份上,你就借点钱给我用吧!”春艳大言不惭地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我苦笑,摊摊手,说:“春艳,我哪里还有钱呀?再说,你有那么多前任丈夫,怎么不去向他们借呢?”
   “蒲扇,你别废话那么多!我只问你愿意借还是不愿意借?”春艳的泼辣劲一下子上来了。她一把推开我,用手指着我的脑门,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春艳的嚣张把我的倔强劲也激发出来了。
   “我凭什么要借给你?”我用淡漠的眼神看着春艳。
   “凭什么,就凭这个行不?”春艳扯着脖子冲我吼:“蒲扇,你知道吗?是你的这张不伦不类的纸条毁了我的青春。因为它,冬狗再也不愿理我了。”说完,她从挎包里翻出一张发黄的小纸片,在我面前来回晃动。
   那不是我20年前塞给她的那张写满朦胧爱意的引起过巨大波澜的小纸片吗?
   我有些心虚。
   我万万没有想到春艳竟然把那张纸条保留到了现在。
  
   九
   我最后花了五万块钱才打发走了春艳。
   临走时,春艳不无同情地感叹道:“蒲扇,拿走你的钱我真的有点不忍心。你很不错,但并不适合我,因为我的心在更远方。”
   我不知道春艳所说的更远方究竟指的什么地方,更不知道何处才是她的归宿。
   我只知道她很快就开始了她的第十一次婚姻。据说她的第十一任丈夫比她大二十岁,是个暴发户。
   有一个秘密我至今依然保守着:其实那张写满朦胧爱意的纸条并不是我写的。我只是传递者而已。它出自我的同桌兼情敌——当时的帅哥学霸——我那位如今在政府当县长的堂兄冬狗之手。
  
   2017/8/22

共 3850 字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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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个十分奇葩、令人无语的“爱情”故事。蒲扇是个老实人,他有个初恋情人叫春艳。说初恋,其实是他的单恋。谁料当他刚离完婚,那个根本看不上他的“初恋情人”立马找来了。原来她刚结束第八段婚姻,说要和蒲扇结婚,凑合着过。然而,三天后春艳拿着一万元“损失费”便去找别人了。不过,不到半个月,她又离了,再次跑来找蒲扇,敲走五万元后,去找第十一个老公了。小说中的春艳,凭着美貌,拿婚姻当儿戏、当赚钱手段,终究会害人害己,更不会获得幸福。天下人不可学她,也当擦亮眼睛。推荐赏阅。【编辑:醉童】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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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醉童        2017-08-22 17:05:26
  作者你好,小说予人启迪。欢迎继续赐稿短篇栏目。
2 楼        文友:醉童        2017-08-22 17:05:57
  期待友友早日成为系统的【专栏作家】http://bbs.vsread.com/thread-7816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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