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洒几滴清泪 祭奠真挚(写作杂谈) ——从“带血的白手帕”到“血染的玫瑰”
当我发了小说《带血的白手帕》之后,曾和一位朋友说:“其实,在这个故事里,娄芳占的分量更多,由于我不喜欢她,就没有去写。”朋友问我为什么?我告诉朋友:“我觉得她有些轻浮。”并告诉朋友关于摘刺的事。朋友说:“因为不了解整个故事情节,无法下判断。”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不安,觉得仅凭自己的好恶处理题材,这有失公允,也是写手的大忌。
当我尽量抛开个人好恶,客观地去审视整个故事情节时,却发现我起初的认识有失偏颇,甚至有些颠倒了。在我反复审视的过程中,就越来越深刻感受到娄芳多方面的可贵品格,也越来越喜欢这个人物了,甚至被她感动得流泪。于是我忍不住动笔写《血染的玫瑰》,而《带血的白手帕》的故事,只作为《血染的玫瑰》中一个情节。
娄芳和娄媛两姐妹都非常稀罕聪明、懂事,又很帅气的男孩荆州,他们从小就天真无邪地厮混在一个被窝里,姐俩都尽量关爱他,照顾他。
特别是当芳芳成长为少女之后,她对孤儿周周又增添一种怜悯和母爱。当周周摸着她的乳房温暖睡觉时,善良的少女芳芳在怜悯和母爱的双重感情冲击下,禁不住流下了同情与挚爱的泪水,她一动不动,生怕惊动了周周甜蜜的梦。
我原来认为芳芳有些轻浮,不检点,源于这样两件事:
一件是摘刺的事,在《血染的玫瑰》中写了。
还有一件就是看私处的事,在《血染的玫瑰》中仍然没有写。
当娄奶奶带着荆州奶奶和媛媛去大女儿处捡庄稼时,留下芳芳给爸爸做饭并照顾周周。在这几天里,芳芳为了让周周睡个温暖好觉,就像媛媛那样,脱光了衣服搂着周周睡觉。当周周睡觉时碰到了芳芳下身的毛毛,怀疑她是老虎妈变的,第二天就不让芳芳搂着睡了。芳芳为了解除周周的猜疑,她竟毫无顾忌地向周周展开了自己的全身让他找毛毛。当周周要看她毛毛后面的小jj时,芳芳拒绝了,并告诉周周那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可后来,她还是满足了周周的好奇心。
事情是这样的:在当时的农村,荆奶奶原来的生活还是可以的,她出身于书香之家,生活也是比较讲究的。农村没有浴池,她为了能经常洗洗澡,就买了一个拍子缸,就是那种缸口很大却又很矮的缸,作为浴缸。娄家搬来后,天气冷了,芳芳和媛媛就常帮助荆奶奶烧水,往缸里灌水,姐俩先帮周周洗,周周出去玩了,再帮助荆奶奶搓背。荆奶奶在姐俩帮助周周洗澡时总是再烧一锅水,等她洗完之后,就把水全换掉,让姐俩洗。
当娄奶奶带着荆奶奶和媛媛去捡庄稼时,已经是深秋了,芳芳想在家洗个澡。爸爸和哥哥出去干活了,她就烧了水,先给周周洗了,就插上门,让周周在窗户前向外看着,如果有人来,就告诉她,然后脱光了下到浴缸里。
芳芳很快洗完了,赤裸着走出浴缸。虽然,芳芳常常是打光身搂着周周睡觉,可那都是当周周躺下后,熄了灯才脱光衣服钻进被窝的。所以,这样赤裸身子站在周周面前,这还是第二次。第一次,就是周周找毛毛的时候。周周带着惊奇的眼神看着芳芳。
芳芳噗嗤笑了:“干嘛这样盯着我看,有什么新奇的吗?”
“我只是在想,你藏在毛毛后面的小jj是啥样的?”周周有些吞吞吐吐地说,他觉得有些难为情,因为三姑说过那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可他还是实话实说了。
芳芳并未急着穿衣服,他也看着周周,好像在审视他,过一会说:“真拿你没办法。我知道你只是出于好奇,我要是不让你看,你会一直惦记着。”说着,她坐到炕沿上,翘起两腿,“你过来看吧。”
周周从炕上下来,站在芳芳的对面。他忽然啊的一声,带着惊恐皱起了眉。
“怎么了?”芳芳急切地问。
“那,那好像用刀割一个大口子,里面还露出鲜红的肉,好可怕。你撒尿、洗澡时沾上水不疼吗?”
芳芳立即放下腿,笑着说:“别怕,那不是刀割的,是自然长成的,当然不疼了。”
“那为啥小姑的和你不一样?”
“小姑还是个小女孩,长大了也会变这样。”芳芳停一下又说,“这回你的好奇心也得到了满足,我身上你也什么都看到了。不过,我再告诉你一次,一个男孩要求看女人的身上,是一件很丢人的事,不能向任何人说,以后再也不要提这样的要求了。”
在《血染的玫瑰》里我所以没写这个情节,还是担心读者会对芳芳的品格产生什么误解。
如果我们认真审视,就会感知,芳芳为了满足周周的好奇心,竟然大胆地向他展示了自己隐私的这个情节,非常深刻地揭示了善良的芳芳对天真无邪的孤儿周周的无比疼爱的真挚情感,甚至任着他的性满足他的好奇心,已经有些娇宠了。当然,也深刻揭示了她对周周的理解与信任的程度。
这个情节,其实也是后面芳芳敢让周周为她摘刺的一个伏笔。没写它,也是《血染的玫瑰》的一个逻辑缺陷。
记得芳芳让周周为她摘刺时,当她裸露着屁股撅在周周面前时,周周曾立即转过头说:“三姑,你怎么能这样?”
芳芳立即回答:“装什么装?难道你没看过?”其实,还有一句芳芳没说出的潜台词:“那可是你一再要求看的。”
周周当然知道那记忆犹新的往事,所以,立即说:“对不起三姑,是我错怪你了。”
通过这件事,可知,让周周摘刺的这个存在,也是一种逻辑的必然。
当时的环境是荒郊野外,那时即无公交也没有出租车,而且,只有她和周周二人。而芳芳扎的刺恰在下身两腿之间隐私处,如果不摘掉,一走路会是疼痛难忍,而且还会越扎越深。即使坚持走,也只能喇叭着腿走,会是非常难看的。所以,刺必须摘掉。这样,摘刺的任务只能落在周周的身上。这一方面是芳芳当时的无奈之举;另一方面,芳芳知道,她的身体对于周周来说,已经不存在隐私了,而且,芳芳对周周的品格非常理解和信任。这就是芳芳敢大胆地让周周给她摘刺的原因和逻辑的必然。
记得后来坦荡直爽的芳芳向媛媛讲述这件事时,媛媛曾说:“以周周的品格,他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摘刺,不但展示了芳芳的坦荡心怀,反映了芳芳与周周的深厚纯净的友情,彼此深刻的理解和无比的信任。也有助于进一步揭示主人公荆周的爱情观和高尚情操。
芳芳对于爱情的理解,不但散发着中国女人的传统美德,而且能够直达爱情的本质。
芳芳结婚后,才知道康壮是个有缺陷,无法过夫妻生活的人。康壮是个非常诚实善良的人,他发现自己的问题后,就和芳芳说,他事先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他对不起芳芳了,让芳芳离开他,寻找自己的幸福吧,他绝不会为难她。可芳芳知道,她和康壮结婚,就是要选择一种不受风吹日晒,不愁温饱的生活,这,康壮已经给她了,而且远远超过了这种希望。她现在小日子过得清闲自在,还能定期在大池子中泡个热水澡,这是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城镇生活。她非常感谢康壮的给予。经过这段生活,她感受到康壮是个非常喜欢和疼爱自己的好人,她也喜欢上他了。她应该知恩图报,决不能让一个疼爱自己,而自己也已经喜欢的好人,因为自己的行为过上那种抬不起头的孤独生活。她心想,不就是那点事吗,习惯了就好了。
芳芳真正对周周产生了爱情,那是她送媛媛结婚时,听到媛媛讲述自己和周周一夜情缘之后的事,从此周周走进了她情感的漩涡。
后来康壮跟芳芳说,希望她能给他生个孩子。芳芳明白,他知道自己不行,就想通过这种方法让她享受女人的真正性福。当然,如果芳芳生了孩子,康壮就成了能做爸爸的真正男人,他也能抬起头做人了。
可芳芳始终没能给康壮生个孩子,为什么?因为芳芳认为,男女间的亲和,应该是相爱男女的自觉行为,是两心相愿,两情相悦的事。所以,她不会和自己不爱的人亲和,也不会和不爱自己的人亲和,更不会强求和自己所爱的人亲和。凭她和周周从小所形成的亲密无间的友情和爱,我甚至相信,她如果向周周提出亲和的要求,并说明原因,周周可能无法拒绝。可她没有,因为她需要周周的心甘情愿,主动与自觉。当周周搬出老屋,离屯而居后,她就明白了一切,再也没有出现在周周面前。
这就是芳芳想给自己喜欢的丈夫,生个荆周孩子的愿望没能实现的真正原因,足以证明芳芳对爱情和性的态度是严肃忠贞的。
还有三件事情足以反映芳芳对爱情的认识和态度。
当芳芳五十岁左右时,康壮突然因公伤亡了。此时还是处女之身的芳芳,仍然还很年轻漂亮。就有各种身份的男人托人找芳芳说亲,可芳芳一律拒绝了。原因就是她心中只有周周,再也容不下任何其他男人了。可她并没有趁机去找周周,要求和他一起生活,而是为了躲开男人的烦扰,来到媛媛家,和已经寡居的妹妹一起过上了寡居生活。
在芳芳身上并没有所谓爱恨情仇的表演,她没有因爱不达而生恨,而是爱屋及乌,她把对荆周的全部爱寄托在他的子女和孙子辈上,她帮助身体欠佳的妹妹照顾紫荆和继周姐俩,又一手帮助紫荆和继周带大他们的孩子。
芳芳认为婚姻是一种生活选择,这直接冲击“婚姻是爱情的结晶”,“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的观点。后两种说法所阐释的是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是婚姻的本质属性,这是没错的。但,这只是婚姻的理想,并不是普遍的现实。当生产力水平低下,温饱仍然是大多数人追求的目标时,出于生活选择的婚姻具有普遍性。至于我们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了,生活选择的因素也一直影响着婚姻。只要存在着生活贫富的差距,选择性因素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婚姻。这应该是婚姻的另一个本质属性。
从这三件事上看,芳芳对荆周的爱已经达到只有奉献,没有索取,是真正的无私,真正的挚爱,已经把爱的忠贞和本质体现得淋漓尽致。而提出婚姻是生活的选择,已经是站在政治经济学的高度直达婚姻的另一个本质属性。虽然这只是出于生活经验的认识,并不是出于理论的自觉。
有人说爱是以性为基础的,爱与占有是共存的。可芳芳对周周的爱已经是不追求占有的性爱,那是植根心底的爱意情感,是心底的真挚,是绽放心中永不凋谢的花朵。
有的西方古代先哲曾提出,真正的爱情是无性的。我虽然不能完全接受这种观点,但这却说出了一种无私爱情的存在。事实上,这种无性的爱情,即所谓精神恋情,在现实中仍广泛存在的。
通过我对芳芳这个人物的反思,足以说明,一个作者能否深刻、准确地把握所写人物有多么重要。它不但决定作者能否公正对待所描写的人物,能否深刻揭示人物的性格、思想、情感,而且关乎着主题深度和素材处理。这就要求作者要与时俱进地不断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不断在思想意识方面弃旧纳新。
这里我要谈一点感想,即知识分子可以成为时代潮流的引领者,也常常成为世俗的坚守者。
我是个新中国培养和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也一直自认为并不是时代思想认知的落伍者。可事实证明,在我的思想意识中还存在传统的世俗观念,在写《带血的白手帕》时,对待娄芳这个人物的认知和处理,恰恰表明了对待女性的传统世俗观念仍然在我头脑中作祟。可为写手们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