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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少年心】太阳、蜜蜂与少年(征文·散文)


作者:剑鸿 童生,845.1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768发表时间:2017-11-14 09:22:26

【流年·少年心】太阳、蜜蜂与少年(征文·散文) 我来到这个世上,是为了认识太阳。朝太阳光飞去,是蜜蜂采蜜的方向。
   ——题记
  
   一
   二十几年前的村子,大致由以下一些元素构成——
   一条小渠,两口池塘,三排瓦屋,四棵樟树,茂密的桔林,土砖砌成的低矮茅厕,房前屋后零星的苦枣树、桃树和柿子树,村子外围祖辈们长满青草的坟茔,还有站在小巷里和桔树下抬头可以望见的天空。
   这些元素,掩映在那些往日时光所构成的黑白影像里,虽然单调、略显简陋,却无比和谐。以实用的眼光看,它们都是农村生活的必需之物,迎合着人们吃喝拉撒,生老病死各项活动各个阶段的基本需求,不可或缺,地位平等。你不能说哪种元素更为突出或者更为重要,樟树和桔林相互衬托,土地和天空同样辽阔,瓦屋和坟茔都是栖居所。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事物,因为超出了村子的地理范围,也不属于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或者只是作为短暂的存在,所以我没有将其视为村子的固有部分,比如在村子外无声无息流过的古老赣江,春季里开满田野的野花,飞来飞去的燕子、麻雀和蝴蝶,晚上才有的月亮和白天才有的太阳,还有养蜂人安放在村子里的蜂箱,到处忙着采蜜的蜜蜂。
   村子里,和我同一年出生的家伙,有二十多个。和我关系最密切的,要数大眼和矮子。我们当中,除了少数几个是在乡医院出生的外,大多数是由大队唯一的接生婆接生的。在后来的游戏阵营中,由此而划分了医院生的和家里生的两派,医院生的这一方人数较少,所以每每身上所中的土块“枪子”也就更多。这个接生婆我见过,穿着单开边的蓝色褂子,头发斑白,梳理得十分齐整,面目和善,为人热情,尤其是看到小孩子,不但能叫出名字,还会摸着头问这问那,好像哪个都是她的亲孙子。有几次,我和母亲去赶集,她微笑着和母亲聊天,用枯瘦的手抚摸着我的头,一个劲地和母亲说我出生时的情况,什么危险啊,紧张啊,太阳老高啊,就长这么大了,眼神泛着光彩。我听着心里怪怪的,似乎看到自己光着身子来到世界的样子。所以,我总躲在母亲身后,露着半个脸。
   这个接生婆十几年前去世,母亲曾远远向我指示过她的坟茔。
   按照写在一张红纸上的出生纪录和接生婆的说法,我是中午前后生的,那时太阳温和地照着整个村子,枝头的桔子红得正浓。据母亲回忆,我在襁褓中的时候,每到天黑就开始哭,哭过晚饭,哭过深夜,哭过鸡叫一遍、二遍、三遍,一直到太阳升起。母亲讲这些事情的时候,带着一些神秘和宿命的味道,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爱哭的孩子,好像我和太阳天然就有某种联系,以致于我自己也觉得和太阳关系不同一般。
   第一次对太阳产生深刻印象,是在村子中央小池塘的岸边。当时,我和大眼、矮子一起用泥巴堆城堡。我最先发现了一把黄泥,可大眼说是他发现的,我说又没写你的名字,怎么是你的。大眼就来抢,我手一挥,一块黄泥就到了大眼嘴里,同时我的眼前一暗,眼睛也被一块泥蒙住了。我们一起哭。哭到眼泪把泥冲开一道口子的时候,我刚好看到沉在水底的太阳,一闪一闪,照到我们脸上。我把手里握得发热的一团泥扔进水中,波纹荡漾,太阳顷刻就老了,满脸的皱纹,似乎在微笑,很像那个接生婆的脸。
   二
   太阳不会老,老的只有时光和面容。
   这是我熟悉太阳多年之后,才有的认识。这个时候,我不但知道太阳是金黄的,伟大的,而且知道它是太阳系的国王,统治着地球和很多星体,它君临天下,光耀万物,目光一瞟,便将时光劈成白天和黑夜,将地上的事物照得辉煌,将无边的黑暗丢给角落。我还知道,在阳光的照耀下,花朵才会绽开美丽的笑颜,高远的山峰也会露出青翠的面庞。太阳底下,城市和乡村像巨大的蜂房,每天都有蜜蜂从里面飞进飞出,到处嗡嗡采蜜。一些蜜蜂在飞行的路上,坠落花丛,跌落尘埃里,连同采集的蜜糖,一齐消失……
   我也是一只蜜蜂,从长满庄稼的农村,飞到长满楼房的城市,在太阳下跑来跑去,和儿时所见的蜜蜂一样。
   春天,温和的风吹过田野,唤醒一地的庄稼和野草,瓦楞上方的天空澄净,阳光灿烂,我和大眼、矮子经常向着村外跑去,远处是一道弧线,那些茂密的庄稼、河流的堤堰、起伏的山影、村子的脊梁,就像一道道篱笆,阻挡着我们的视野。我们鼓起勇气朝着篱笆奔去,每次翻过一道土坡、或者冲出一片桔林,都会沮丧地发现篱笆之外,还有很多道更大更远的篱笆。很多次,我们试图突破一道从来没有接近的篱笆,使劲地往前跑,但到了中途,我们就会犹豫,望望前面,又望望家的方向。我们的村子在身后也成了一道篱笆。再往前走,我们就会害怕,怕迷失了回家的路,怕听不到姆妈叫我们吃饭的喊声。
   于是,我们回头,朝着家的方向猛跑,地上的坎坷似乎也平坦了许多。田野平静,庄稼亲切,泥土松软,赤脚踩踏的脚印在土地上形成几条细细的长线,长线的两旁,鲜花正在盛开。
   经过一块高产油菜地的时候,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突然跑出来,一头扎进油菜地。大眼手疾眼快,哧溜一下顺着兔子的背影钻进了油菜花丛,和兔子一样快。我站在原地,听见油菜地里发出一阵簌簌的声响,从地的这头到那头,带着近似船舷分开水面的速度,菜花跟着一阵摇动。一条灰影飞快跑远,大眼披着一身的花粉从地里爬了出来,挥动的手势形成一道斑驳的光影。他遗憾地看着远处的灰影,气喘吁吁。那一刻,我知道大眼失去的不仅是一只兔子,还有兔子肉的美味和别人艳羡的眼光。
   我不得不说,在这方面,我是相当佩服大眼的。这是我和大眼的区别,他善于从事物的内部和本身去寻找乐趣,喜欢钻菜地追兔子,喜欢挖地洞捉蛇,喜欢上树掏鸟窝,喜欢满身泥污的到沟渠里捉鳖。为此,他家的厨房经常飘出不同别人家的香气。我则喜欢从事物的外围和上方去观察,像蜜蜂飞抵花朵一样,去欣赏事物的轮廓和色彩。比如,在大眼追兔子的时候,我正注目那些摇动的菜花。它们有着太阳般金黄的颜色。当我拿着面庞靠近花瓣的时候,感觉自己正在靠近一个小小的太阳,温热,迷人而芬芳。
   大眼后来在路上说,如果你在前面挡,我们就可以抓到那只兔子了。我说也抓不到的。他说,你没抓,怎么知道抓不到。我说,你不会比兔子更快的,要是你家的狗还差不多。
   三
   在认识蜜蜂和兔子之前,和我们最亲密的是蚂蚁。
   蚂蚁们似乎总在我们无所事事的时候出来活动,而且总像大人们一样忙忙碌碌。尤其在我们哭得泪眼朦胧的时候,它们在地上的身影比平时更加清晰。慢慢地,我们发现,透过眼泪,世界会有另外一种模样。于是,噙着眼泪观察太阳和蚂蚁,成为我们的一种游戏。大人们上工,我和大眼,矮子就围着一群蚂蚁打发时光。我们坐在门槛上啃红薯,蚂蚁跑过来围着红薯皮打转。它们从角落里的洞穴爬出,煞有介事地分头忙碌。更多的时候,我们会充当蚂蚁世界的麻烦制造者,用树枝挑动它们,用泥巴阻挡它们的道路,用尿液淹没它们的巢穴,然后看着它们抬着一只死去的苍蝇或虫子,像村里的八仙抬着一口棺材,热热闹闹地没入洞穴。
   蜜蜂的出现,打破了我们对蚂蚁的兴趣。
   蜜蜂是村里的养蜂人从很远的地方运来的。至于是什么地方,大人们也说不清,有人说是蒙古,有人说是北方,还有人说是四季开花的地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个地方的地里可以长出我们从未吃过的玉米。矮子的伯伯是我们全村为数不多的几个养蜂人之一。他常年在外,只是过年的时候,才会像一个客人一样回到村子,送一些金黄的玉米给左邻右舍。也不记得是哪一年的春天,矮子的伯伯将整箱整箱的蜜蜂运了回来,摆在桔林的外围。从此就再也没有出去过,矮子一个拉屎经常拉到裤子里的小堂弟,就是那一年生的。
   在我们眼里,矮子的伯伯简直是一个英雄,令我们崇拜,主要的原因不是可以吃到他的玉米,而是他根本不怕蜜蜂。桔树花开的时候,他经常弯着腰在蜂箱边忙个不停,只需要戴一顶蒙着面纱的斗笠,光着胳膊,就可以直接打开蜂箱,提起一块块布满蜂巢的木架子,朝着密密麻麻的蜜蜂喷射白糖水。我们站在很远的地方,看他站在蜜蜂的包围圈里,像一个巨人。
   后来发生的事情,损害了我们对养蜂人的崇拜之情。有一年的春天,他竟把几只蜂箱放到上学必经的油菜地里。从此,每次上学和放学,我们都必须小心翼翼地穿越蜜蜂的封锁,胆小的同学干脆绕道走。但我和大眼、矮子还是坚持走这条路,这不但可以证明胆量,也是在蹲着撒尿的女同学面前可以自豪的理由。尽管如此,每次走到蜂箱的地方,我们都好像怀揣着一只兔子,心里砰砰直跳,不再追打,放慢脚步,尽量小心安全地通过。有一次,一只蜜蜂飞到大眼的脸上,大眼连忙用手赶,结果他的眼皮被蛰了一下,眼肿得像包子,一个星期才消去。这个星期里,大眼成了名符其实的大眼。
   对大眼的取笑还没有结束。不久,矮子也被蜜蜂蛰到了,头上肿起两个老大的包。我们开始将话头从大眼身上转到矮子身上,说他是三头哪吒,只是没有六臂,也没有乾坤圈和风火轮。我被蛰的那次,正走在路上想如果有哪吒的风火轮就不必怕蜜蜂了,忽然听到耳边嗡嗡响。我吓得赶紧跑,但跑得越快,蜜蜂似乎追得也越快,一直跟在后脑勺。我回手一撩,就感到指头一阵刺痛,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不得不改变握笔姿势,作业本上的字也弯弯扭扭,像一堆虫子。
   于是,我们开始酝酿一次报复行动,想给这些蜜蜂一点颜色瞧瞧。矮子说,咱们撒尿淹死他们。大眼坚决反对,说撒尿会被蜜蜂蛰到小鸡鸡的。我想也是,就提出最好用泥巴封住蜜蜂的进口,让它们闷死在蜂箱里。我们从附近的沟渠中掏来一把泥,趁着夜色将蜂箱的小口封住,我放风,矮子辅助,大眼执行,完成之后,飞快地溜走了。第二天,我们经过的时候,发现堵住的地方竟然被蜜蜂钻了一个洞,它们依旧悠然自得地进进出出。我们的报复行动,就此宣告破产。
   那个春天,我们都感受到了来自蜜蜂的疼痛。
   四
   事实证明,这种疼痛只是开始。那个时候,我们谁也不会去想,长大之后,还会有各式各样的疼痛,人生其实是一条挂满疼痛的荆棘条。
   有一年的夏天,中午的太阳照得整个村子都发蔫,我们却精神抖擞地游荡在桃树和苦枣树下,举着长长的扎着网兜的细竹竿到处捕知了,目的是为了晚上油炸知了的美餐。经过一棵高大的苦枣树时,我发现一个鸟窝。笔直的树杆下放着几只蜂箱,我努力避开蜜蜂的干扰,试着爬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大眼不屑地说,看我的,然后像猴子一样上了树,掏出鸟蛋放在口袋里,得意洋洋地做了个鬼脸,便顺着树干往下爬。快着地的时候,大眼抱着树杆,想将脚踩在蜂箱上下来,伸了几次腿,总是差一截。然后,我看到他的脸憋得通红,手一松,从树上掉下来,脚踩在蜂箱一脚,人和蜂箱一起翻到。受惊的蜜蜂像雾一样飘散开来,我们飞快地逃开,大眼还来不及爬起,就在蜜蜂的包围中像鬼一样叫。
   下午再看到大眼的时候,我们已经认不出他了,他满头满脸都是红肿的包,包上的泪痕还没有干。
   这次的事件,彻底改变了我们对蜜蜂的态度。因为当大眼的妈妈带着他去向养蜂人讨公道时,不但得到了几勺蜜糖的弥补,还似乎得到了对付蜜蜂的秘籍。看到大眼一勺一勺地喝着蜜糖水,我们不断抿着嘴唇,垂涎欲滴。接下来的日子里,大眼的表现也让我们感到惊奇。我们原本以为他再也不敢走先前那条路了,可他不但依旧走,而且每次都走在最前面。只是,神态有点不同,悠然自得,像没事一样。在我们一再催问下,大眼才将养蜂人的秘籍公布于众,那是一个有关蜜蜂的世界,那里有蜂王、雄峰和工蜂,有和人一样的分工,有蜜蜂的原则和坚守,也有无奈和死亡。末了,他还睁着大眼说,蜜蜂是不会主动蛰人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蛰了人之后的蜜蜂,自己也会死掉。
   在此之前,我们的确没有想到,一只小小的蜜蜂,在给人以疼痛的同时,竟会付出死亡的代价。侵害与被侵害,居然完全颠倒过来。随着蜜蜂世界的打开,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和敌视蜜蜂,而是带着一种难以说清的同情和理解,当它们飞临额头,不再惶恐和紧张,而是心怀怜悯地去欣赏它们震动的羽翼,飞翔的姿势,甚至去体会它们在花间忙碌的心情。归根结底,在疼痛的教导下,我们和蜜蜂逐渐实现了和睦相处,彼此不相伤害。
   当我们随手就可以抓一只蜜蜂在手掌把玩的时候,我们忽然感觉自己长大了,开始学会走近其他生命,看到更多未知的世界。我们看到,在太阳被乌云遮住的阴雨天里,蜜蜂会迷失自己的方向;在采蜜的途中,蜜蜂会在疲惫中掉落泥水,尤其是在秋天,许多蜜蜂的尸体会跌落在它们曾经的家门口。那时,秋风一阵紧似一阵地吹过苍茫的田野。
   更多的时候,我们会追着蜜蜂飞行的轨迹,跑出村庄,跑向田野,直到有一天,我们大胆冲破村外一道道的篱笆,跑向更远的世界,走向各自的太阳和花朵,然后在广袤的时空里彼此失去信息。
   离开村子以后,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看到大眼了。据说,他先是到了一个很远的城市,后来又跟着一个女人入赘到了更远的地方。我不知道远方的大眼会不会偶尔记起我。如果会,在他的描述里,关于我的信息会有多少,会不会超过他少年时对一只蜜蜂的了解。不过,我相信而且希望,他会和我一样记得那个朴素的村庄,那时的太阳和蜜蜂,还有那些曾经的欢笑和疼痛。这样,我们浮萍一样的身影站在大地上才不至于来去两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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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篇关于生命的童年回忆文。文章通过一个孩子的心灵触角来看这个世界,生命、太阳、蜜蜂。这些元素掩映在往日时光里,形成了作者童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生命的降生到阳光的指引再到对蜜蜂生命的启迪。这些旧时光里面有快乐、有敬畏、有痛苦,更有对未知世界的向往和希冀。生命是最神圣的存在,是天地万物最神秘的元素,每个孩子对生命都有一种直觉理解的内容,从而分帮结派。而对太阳的了解是光照万物,不仅赋予世上所有生命的阳光,也用它的目光把人生慢慢分割成了童年、中年、老年,而它却不会老。而蜜蜂却教会了童年的作者生命的痛和苦,长大后明白了被蜜蜂蛰只是人生疼痛的开始,人生会有各式各样的疼痛,其实就是一条挂满疼痛的荆棘条。本文作者视角独特、语言有魅力,写作技巧精炼,读来口齿留香,内容给人启迪,实为不可多得的童年旧事佳作,流年倾情推荐!【 编辑:茉莉花香香满苑】【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711140022】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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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茉莉花香香满苑        2017-11-14 09:23:39
  问好老师,感谢投稿流年,文章让我回味无穷,读了好几遍
回复1 楼        文友:剑鸿        2017-11-16 08:42:56
  谢谢朋友的编辑,辛苦了。
2 楼        文友:芦汀宿雁        2017-11-14 15:32:37
  我来到这个世上,是为了认识太阳。朝太阳光飞去,是蜜蜂采蜜的方向。
   题记,来回地读,韵味不尽。
   学习。
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
回复2 楼        文友:剑鸿        2017-11-16 08:43:33
  可是中财的雁子?
3 楼        文友:上官风        2017-11-15 18:35:26
  这篇文章让人大快朵颐,幽默而不失厚重。
   从出生到成长,从玩泥巴到认识蜜蜂,了解自然……小时候的事情有趣而难忘,让人历历在目。
   然而在幽默俏皮的文笔下,在字里行间,又无不流漏出作者对往昔的怀念,对童年的留恋。同时,隐隐流漏出作者的一丝伤感。
   佳作美文,学习欣赏了。
回复3 楼        文友:剑鸿        2017-11-16 08:44:03
  谢谢上官风赏读
4 楼        文友:芦汀宿雁        2017-11-16 14:17:58
  哈哈,中财有个如雷贯耳的剑鸿,文笔棒棒哒。雁子这厢有礼了。祝文祺笔安。
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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