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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专栏·传媒杂谈】煤矿事故总是国人挥之不去的心病


作者:空中飞 榜眼,24615.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930发表时间:2009-11-25 23:09:17

【专栏·传媒杂谈】报道:近来,煤矿恶性事故频发,使得中国政府开始采取强硬措施,譬如广东省有些地方强行炸毁非法煤矿。对于安全问题,仅仅炸毁煤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还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关键在于,让中国的矿主有更多的责任心,他们不应该只关注经济利益。利润固然重要,但是矿工的生命更珍贵,这也是一个道德问题。当然,这需要时间来树立道德标准,特别是那些矿主需要有道德感。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煤矿当局和煤矿业应该在安全措施上进行大量投资,来确保矿工的安全。安全投资可能会非常昂贵,肯定也会减少利润,但是生命比利润更重要。
   据中央电视台从新兴煤矿新任矿长朱海洲处了解到的最新消息称:目前,鹤岗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遇难人数升至104人,井下4名被困矿工位置已经确定(中新网11月22日电)。11月21日凌晨2时30分,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经初步分析,该事故主要是由于113队施工作业面距离地面约500米深的探煤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引起瓦斯爆炸,波及井下作业采掘工作面28个,这起事故属责任事故。21日,黑龙江龙煤集团撤销岳超胜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矿长、刘宗团副矿长(分管安全生产)、董钦奎总工程师的职务。
   新兴煤矿为原国有重点煤矿,已有90多年的开采历史。该矿是高瓦斯矿井,生产能力145万吨/年。这次发生事故的又是大型国有煤矿,它证明我们早已指出的,将“国有化”当作整治煤矿安全的根本只是个幻想的预言。当然,除了国有化之外,政府还采取的整治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国家安监总局,并在煤炭资源丰富的省、县成立安监局。严惩有关的矿主和企业、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关闭安全生产不合格的矿井,大幅度增加事故赔偿金,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对降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作用,但还远远不够。我们看到,在煤矿集中的省市和地区,人们普遍地将中央政府的“严格检查,加强责任制”的要求当作转瞬即逝的一阵风。在风头上,事故会减少,风头过后,一切又照常。这就是中国的煤矿事故的高潮呈周期性的原因。
   媒体报道:2009年9月9日,河南平顶山煤矿发生重大矿难,54人死亡,25人失踪,也是违规操作造成的责任事故。导致166人死亡的“11.28”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爆炸以前,工人知道矿井下火灾没有完全扑灭而不愿下井,但是矿山的领导以解雇相威胁逼迫工人下井。11月20日,导致70人遇难的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铁矿的火灾事故也与此相似,井下的火灾发生时,矿主不报警,却逼迫毫无消防经验的工人去灭火,十个已经在地面上的工人就这样被重新推入火坑丧失了生命。而更多的情况是则与2002年6月20日,黑龙江鸡西煤矿大爆炸,死亡115人的悲剧相似。在这次瓦斯爆炸之前,井下的工人瓦斯监测员向煤矿领导多次发出瓦斯浓度超标的警报,但这些领导就是不理。这些事例说明,工人在煤矿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中完全没有发言权,他们没有任何权利地被人宰割,是煤矿事故累禁不止的最重要原因。
   国有矿山每百万吨煤的死亡率,大约相当于私有矿山的十分之一,这并不能显示国有矿山的安全措施更为完善,比私人矿山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和矿工的生命。我们从特定的陈家山煤矿矿难案例看,国有矿山的企业管理决定程序上,也没有比私营矿山更加优胜的特别安全设计。在陈家山矿难之后,我们从事后的报道中间可以看出明明已经是出现了重大安全隐患,可是矿长为了超额完成产量拿高达40万元的大奖,在安全隐患尚未消除的情况下,强行要求矿工下井作业,最终酿成了这次特大事故。这就说明,即便是在国有矿山的具体经营活动中间,管理人员利益最大化方向已经无法兼容矿工的生存安全利益。
   矿难如此频繁,也反映了我们的煤矿工人的整体素质较差。他们中的多数缺乏安全生产经验,没有经过充分的,甚至完全没有经过安全生产培训。为什么?因为矿下工作风险高、劳动强度大、待遇低、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险等,所以工人流动性强。也就是说,工人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这里又导致另一个恶性循环:频繁的事故更加据了工人的流动性,使安全生产培训更困难。从事故的性质分析,这些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不好导致瓦斯集聚,造成瓦斯事故。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致使事故多发。
   管理人员为何不跟班作业?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现在的监督总局已近乎形同虚设,实际上,这个局在地方的官员腐败,已广为人知。据中青报2006年报道:山东沂州安全生产管理局用部分私人煤矿的“捐款”给自己建了个阔气的大厦,这个局的十名工作人员配有九辆公车,36套超大面积的住房,其人均办公面积200平方米。报道还说,沂州的例子“绝不是个别的。”而且,这个局的安监员受贿,在私人煤矿参股,甚至自己当老板,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据记者王克勤2007年的一篇报道,2006年太原市安监局的腐败导致5名局长落马。这一年,山西有7位安监局长因贪污深陷牢狱。
   反思新兴煤矿爆炸事故,如果瓦检员及时跟进,在瓦斯浓度到1%时,向井下有组织的工人同伴发出警报,工人们停止作业撤离矿井,悲剧就会避免。等到浓度聚集到4%时还在继续作业,不爆炸才怪呢。如果矿工们有法定的权利在面临危险时拒绝继续作业,而且他们不会因为这种拒绝而被解雇,他们就不会如此地死于非。这种紧急的、生死悠关的问题,工人不组织起来,单个的人能抗拒得了吗?即使政府如上帝般仁慈,它远在天边,管的了吗?此时此刻,工人们是要么在井下等死要么被解雇,他还能象有些官员说的那样,给政府领导写信打电话吗?当寒冷侵袭我们身体的时候,新兴矿难的发生,无疑让人的心灵再一次受到震动。我们痛惜这样的事故的发生,可是一次次的没有停息。当一有矿难发生的时候,表面上是有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中央和政府也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可是失去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始终是让人遗憾的。
   事故发生后,有了“去职者”的下台,官员们就可以高枕无忧地面对舆论责难了。真正的安全措施改进的方法,将永远不会进入人们的视野。人们将被培养成习惯性“官员下台为矿难负责”的责任机制,而那些真正应该反省和受责难的“工人雇佣化”问题,在这样的舆论输灌之下,真正要为矿难负责的严重问题,将被成功地被排斥在人们的视野之外。即便是现在的国有矿山,矿工及其生命已经充分地工具化了,成为别人牟取最大利益的工具。矿工的完全雇佣化和工具化现实,矿工的生命权力无法进入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决策程序,这才是矿难频发的根本原因。要想今后避免和少发生事故,工人必须参加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才行。但关键有两条:一个是政府要有明确的法令,这个法令不仅应该具体地规定工人安全监督的组织形式和职能范围。而且要规定,当煤矿的安全生产不能保障时,工人有权利拒绝下井,任何一位工人不能因为这种拒绝而被解雇。另一个是工人安全监督的组织的领导必须真正是由矿工自己选举产生的,不能是由上级指派的。
   看到煤矿爆炸的灾难事故频频降临在自己深爱的国土之上,看到自己的矿工同胞们屡屡与死神并肩作战,痛心和哀悼之余,我想稍有良知的人都会有所思考:为何煤矿事故总是国人的一块挥之不去的心病?煤矿继续如此这般地持续爆炸,给多少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让几多年轻生命无辜断送,几多老幼无奈地承受生离死别的伤痛,几多的家庭刹那间让希望化为乌有。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悲剧,这一场场生离死别的灾难,这是我们的耻辱。虽然省长栗战书表示:对这次矿难,自己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人民需要的不是一纸检讨,人民需要的是埋头干实事的领导和保障安全生产的煤矿。没有什么比这件事更生动地体现了中国的一些要人得过且过的短视和人与人、阶层与阶层之间关系的冷漠。人们的心灵被这轰隆隆煤矿爆炸锤炼得更加坚硬和无情,政治的信誉也被炸成碎片。也就是说,煤矿矿难的牺牲者决不只是矿工和他们的家属,而且是整个的社会。今天,指出这种利害关系十分重要。因为,在一个伦理原则被普遍蔑视的社会,哀伤的感叹和道德呼唤即使不被嘲笑,也很难具体化为有实际作用的行为。如何警醒矿主们,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入手,尽快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其实,早在10月份,黑龙江煤监局就专项监察了全省52个煤矿设备安全,不能说政府不作为。可国家明令禁用的一些设备,还在多个煤矿继续带病运转,隐患重重。其中,龙煤集团下属4个分公司在更新国家禁用设备的投入上,均都存在大量问题,仅鹤岗分公司仍在使用的违规设备就多达4279台。在这种环境下,矿井随时都可能出大事故而不稀奇,这完全是拿上百名矿工的生命开玩笑。为了从源头上遏制事故,要紧急更换设备,还要做到每天管理人员对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有监测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彻底改变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不跟班作业的问题。整改安全隐患,不仅只加强设备的投入,更要抓好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同时政府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管理的力度,检查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管理人员是否到位、井下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为矿工们的生命安全树起一张防护网。要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对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电子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负责。严禁井下无风作业,防止瓦斯集聚,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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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煤矿恶性事故频发,政府采取强硬措施,恶性事故依然存在。鹤岗新兴煤矿瓦斯爆炸又一次的让国人震惊。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安全问题所存在的隐患。我们不得不呼吁着,要爱惜生命,提高安全意识,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推荐,关注新闻时事,眼光独到,推之共赏。祝好。【编辑:做梦的蘑菇】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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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做梦的蘑菇        2009-11-25 23:10:30
  提高安全意识,珍爱生命。祝好!
蘑菇,简单快乐,做梦依旧!
2 楼        文友:空中飞        2009-12-08 21:17:04
  事故发生后,有了“去职者”的下台,官员们就可以高枕无忧地面对舆论责难了。真正的安全措施改进的方法,将永远不会进入人们的视野。人们将被培养成习惯性“官员下台为矿难负责”的责任机制,而那些真正应该反省和受责难的“工人雇佣化”问题,在这样的舆论输灌之下,真正要为矿难负责的严重问题,将被成功地被排斥在人们的视野之外。即便是现在的国有矿山,矿工及其生命已经充分地工具化了,成为别人牟取最大利益的工具。矿工的完全雇佣化和工具化现实,矿工的生命权力无法进入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决策程序,这才是矿难频发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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