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点】转转壶(小说)
序
“你问我的耳朵吗?”王进才吐了一口浓浓的烟雾,忧郁的目光盯着自己的老乡,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右耳朵。那是一支伤残的耳朵,外耳廓拦腰岔开了一道缝,看上去很狰狞。王进才又叹息一声,“唉!说起来现在还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呢……”
一
1947年春,我本来在国民X军的一个连里当排长,因为一枪崩了一位仇人,就连夜逃出兵营,跑来跑去,跑到了济南,投奔我姑家。
住了几天,我就觉出了不自在.姑家并不富裕,也就是勉强能凑合着过,凭空添了我这张嘴,我饭量又大,日子就更紧张了。再说我一个五尺高的大汉子,总在人家家里白吃饭,也不是个事儿呀!
自己在街上转了几天,也没找到活儿,正烦着呢。有一天,我姑父对我说:“进才,学校里缺个勤杂工,你干不干?”
他在一个大学里当校工。有活干,我当然愿意了。很快就到学校当了勤杂工,而且搬到了学校住。虽然只住在一个堆放杂物的破房子里,但毕竟比寄人篱下强,生活也算有了保障。
当了一段勤杂工,渐渐熟悉了活计,空余时间就多起来。在校园里,看着那些年轻活泼的大学生,抱着书本来去匆匆;隔着玻璃窗,看着他们读书写字的身影,想想自己,也就是二十七八岁,还没娶老婆,又读过一段高中,为什么就不能像他们一样读书呢?
我家本来是殷实人家,供我上学读书不成问题,但我高中没毕业,我爹就染上了赌瘾,还吸鸦片,最后,把我家败个精光,我娘也也抑郁而死。老娘临死的时候握着我的手说:“孩子,爹娘对不起你呀!没供你念完书。你自己要是有办法,还得再念书呀,有了大学问,你就能出人头地呀!”
家都那样啦,说念书,那不是做梦吗?我埋了娘,一跺脚,就去当了兵。本想混出个人样来,不曾想又伤了人,成了逃犯,躲在这里当个小勤杂工,再想读书,不等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可恼的是,这癞蛤蟆就是憋不住老想好事儿。有时候干着活儿,听见教室里传出来的讲课声,就止不住支棱起耳朵想听清楚,想多听会儿,这心思搅得我晚上也睡不好觉。天长日久,就憋不住,给我姑父说了。
我姑父倒很理解我的心情,多次向学校有关人员求情。姑父又带上我去校长家拜访了一趟,校长允许我做不交学费的旁听生。
姑父千叮咛,万嘱咐,说给人家讲好的条件,不但不能耽误干活儿,而且要把活儿干得更好。我当然满口答应,而且活儿确实干得更仔细,更好,只是把干活儿的时间挪在了课余。
就这样,我一边做勤杂工,一边做旁听生,拿做勤杂工的工钱去买书和本子。时间非常紧张,生活依然艰苦,但我心里却一片阳光,我要靠奋斗改变命运,我要靠奋斗出人头地!
转眼到了中秋季节。一个星期天,我没什么活儿,也不想读书,一个多月没出校门了,憋得慌,就想出去散散心。吃过早饭,穿上我最体面的一件白衬衣,一条蓝裤子,走出校门,想到街上玩玩。
逛了大明湖,出南门,走到东直门,往西就是比较繁华的地带。这里街两旁店铺林立,旗幌招展,男女老少,人头攒动,叫卖声,讨价声,吵吵嚷嚷。一辆辆洋人坐的老鳖盖(轿车),一连串的鸣着汽笛,“嘀嘀”驶过。还有载着伤兵的大卡车,“轰隆隆”辗过,汽车卷起的灰尘荡得行人一个个灰头燎耳。不大会儿,我摸摸脸,一层土,嗓子发堵,喉咙发干,赶紧在路旁的小水摊买了两杯水,喝下去,才觉得喉咙透亮了许多。本来轻松愉快的心,渐渐烦躁起来。
腰里没钱,没啥可买,又加这番烦乱光景,游兴便渐渐淡下来。时到中午,天气也渐渐热起来,我只觉得全身汗水淋淋,白衬衣也粘粘得沾在脊背上,还是回去吧,挑了一个僻静小巷,想抄近路尽快回学校。
来到一个拐角处,突然,传来一个女人尖细的声音。我本能地停下脚步,前后看看左右瞅瞅,没其他人,只有一个年轻妇女牵着一个男孩子。细瞧瞧,不认识,跟咱没关系,走吧。没走几步,那女人又嚷起来:“别走,叫我找得好苦哇!”一边喊,一边抱起孩子,向我小跑过来。
我愣怔间,她已经跑到了我跟前,“给!”一伸手就把孩子送到我的怀里,“吵了几句嘴,就跑出来,几天不回家,把俺都急死了,你还在这儿游荡呢!”
她一边抱怨着,一边扛了我一膀子。女人的肉体香,浓浓的香水味儿,扑鼻而来。
这女人,看模样,年龄与我大小相当。烫着卷发,描着眉,椭圆脸庞,脸色白净,扑着粉,十分耐看,月白色浅花丝缎旗袍,紧紧地裹着修长的身子,更显得苗条,双乳突起,充满了诱惑力,手指上还戴着个戒指。分明是个时髦女郎。
她是谁?我怎么面生得很?该不是认错了吧?
“小昆,叫爹!”那女人捣了我怀中的小男孩一下。
“爹!”停了一会儿,小男孩才叫出声来,他不会超过三岁,说话还奶声奶气。
我感到稀奇而又好笑,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儿?“嘻嘻!你们是不是弄错啦?”
“错啦,错啦!谁错啦?你错啦!一点儿小事儿就使性子,一跑几天不回来,害得爹吵了俺一顿又一顿,俺哭了一场又一场,全家人都东奔西跑地找你,你不错谁错呀?你呀!狠心贼!看看,一头汗!”
那女人抢过话头,连珠炮似的说个不停,又掏出一幅手帕,给我擦汗,手帕上的香水味儿冲进我的鼻孔,熏得我有点儿头晕。她乘势又在我臂上掐了一下,鼓起圆圆的小嘴,“把俺的心都操碎了,还说俺错啦,真没良心!”说着就“唏嘘”有声,还用手直抹眼睛。
“太太,请上车!”我扭头一看,一个黄包车夫在对那女人说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身旁竟停了一辆黄包车,黄包车夫躬身摆手,做出请上车的架势。
“上车,回家!”那女人就拽我的胳膊,要我上车。
这不是拉郎配吗?我不能昏头呀,我这亡命天涯的人,能碰上这好事?我一边往后退,一边大声说:“你肯定认错人了!我根本不认识你!”
“你咋越说越没谱啊?车夫,来,请先生上车!”
“好嘞!”车夫一边应着,一边就和那女人一起,连推带拉。我手里还抱着“小昆”,稀里糊涂就被推拉上了车。上了车,女人把小昆放在一侧,她紧挨着我坐。还没坐稳,车夫就拉起车飞跑起来,“叮铃铃,叮铃铃!”急促的铃声一连串响起。
“运良,坐稳点儿!”女人将身子紧贴着我,一条胳臂抱住我的后肩。
到底咋回事呢?她一定是认错人了!两口子之间不应该认错呀!“哎!你一定是认错人啦!”
“还瞎说啥呀!看你那小样!”女人一边说,一边掐了我一下,又将满头卷发贴在我肩上,蹭得我脸上痒痒的,弄得我全身酥麻。
嘿嘿,今天出了乔太守啦,叫我坐上鸳鸯轿啦!我他妈也走南闯北好几年,啥事儿没经过?这事儿还是头一遭,要不看看下回如何分解?
反正我是光棍汉一条,身上又没钱!
二
“到啦!”女人的一句话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女人拉着我跳下黄包车,车夫也抱下了孩子。定神一瞧,进了一个深胡同,车停在一座枣红色大门前,门头上横书着“潘公馆”三个镏金大字,两边是高高的围墙,抬头望,不远处有一座教堂,尖尖的钟楼顶直戳天空。抬头看看天,太阳已偏西斜,依然强烈的阳光刺得我马上低下了头。
“老董,开门!”女人一边喊,一边把门环摇得“咣啷啷”直响。
随着答应声,大门被打开,露出一张核桃脸和一撮山羊胡,“啊哈,小姐回来啦!哟!姑爷回来啦?这下就好了!”一个老头,嗓音沙哑,细眯的双眼,闪烁着诡异的光芒。
“哎,我说,……”我还是怕玩笑开大,下面不好收场。
“说啥,进去吧。”女人一把把我拉进了门,刚进来,“咣当”一声,身后的大门就被关上了。
老董在前面引路,女人又把孩子塞进我怀里,一条胳膊挎进我胳肢窝里,拉着我随老董沿着一条甬道往里走。过了一堵影壁墙,里面有正房和东西厢房。正房台阶上站着一位老翁,慈眉善目,脸色红润,留着长长的银须,拄着根龙头拐杖,上身穿白绸纺对襟褂,下着白绸纺裤,显得飘逸潇洒,“哈哈,运良,可回来啦!”
他跨下台阶,迎着我走来,声音洪亮,脚步轻捷,“这几天受苦啦吧?”
“我……”
“毓如,赶紧领运良到西厢房里洗涮洗涮,歇息歇息。我叫佣人一会儿送去饭菜,你们就在西厢房里吃吧,其他人就不打搅你们啦。”老翁不等我说话,就打断我。
“好嘞,爹!哎,走吧!”这女人原来叫毓如,她挎着我的胳膊,就往西厢房里进。
“妹夫回来啦!”循声望去,东厢房里出来一位中年男子,也穿一身白绸纺衣裤,膀大腰圆,国字脸庞,满脸疙瘩,两道浓眉,眼睛又大又亮,眼光咄咄逼人,威武中又显露着煞气,走路的架势一看就是练过武功的样子。
“你再不回来,我们就要报警察局啦。”说话瓮声瓮气,但语速慢,像有点儿结巴。
你说这也怪事儿,一个人认错呗,能都认错?这不成了假驸马了吗?“一定是误会啦!”我急忙说。
“误会也不能跑呀,哥!要不是我盯得紧,说不定又跑了呢。”玉茹一边嗲声嗲气地说,一边用肩膀扛了我一下。
“哈哈,小两口吵架不记仇,快进屋歇歇吧!”当哥的一边打着哈哈,一边摆着一只手,示意我们进屋。老翁也站在一旁哈哈笑。
“不是,你们……”我想问个明白。
谁知当哥的一边哈哈笑着,一边一跨步,一伸手,从后面就推我。没想到,他力气大得很,我又被毓如拽着,便身不由己,连推带拽,跌跌撞撞,进了西厢房,刚进屋,“歇歇脚吧!”他说完,一扭身,关上门就走。
三
进屋来,环顾四周,墙壁雪白,墙上贴着几张哈德门烟厂的招贴画,画里有浓妆艳抹的淑女。屋里陈设简单,外间两架橱子,一张八仙桌,几把太师椅,里间一架橱子,一张方桌,两把椅子,一张席梦思床,床上挂着白丝绸帐子,一床薄被,一对鸳鸯枕。
在毓如的安排下,我洗了脸,觉得身上清爽了许多。一个女佣人端来茶水,我连喝了几杯,喉咙里滋润许多。
毓如打开外间的一架橱子,掂出一个酒瓶,是“竹叶青”。佣人端来一套酒具,有一把酒壶,是锡壶,比一般的锡壶粗一些,高一些,酒杯也是锡的。还端来几盘菜。酒菜的香味,诱起了我的食欲,勾得我肚子咕噜噜响起来。但我还是想弄个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儿?你可别弄拉郎配,找错了男人!我不叫运良,我叫进才,可是大白丁一个。”
“嗨嗨!也别管错不错啦!先吃了饭总成吧?到这时候啦,总不能不饿?”
说的也是。我一个大白丁,身上又没啥值钱的东西,想抢我也没啥抢头儿呀?我还不知道想抢谁呢?吃饱饭再走,料也无妨。
吃就吃!
一走神,毓如已经打开酒瓶,先把酒倒在锡壶里,又倒进酒杯。金黄翠绿的酒液一倒出来,竹叶青酒的中药味就弥漫开来。
“来吧,喝点酒解解乏。”毓如端起两个酒杯,递给我一个。
我接过酒杯,犹犹豫豫,心里还是疑虑重重,不敢喝。毓如大概猜懂了我的心思,“我先喝!”举起她自己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将空杯对着我,“我喝完啦,你不喝我就替你喝啦!”
她能喝,我当然也能喝。我放心了许多。你知道,我也不是没酒量,当兵这么些年,能喝过我的,没见过几个。喝就喝!举起杯,也一饮而尽。
多少天没喝酒啦,酒一入口,绵甜微带药味儿,进到喉咙里,温温的,没有白酒那么冲,痛快!
就这样,我们边吃边喝边聊。反正是一聊到我想弄清事实真相的时候,毓如总是跟我东扯葫芦,西扯瓢,弄得我云遮雾罩。
渐渐的,酒劲儿上来,脸上有些发烧。毓如酒量不小,敢跟我一杯一杯对着喝。酒色也渐渐上了她的脸,脸蛋红扑扑的,更显得娇艳如花,充满魅力。她又脱掉了旗袍,换了一件短袖衫,两条胳臂像嫩藕,胸脯鼓成奶头山,偶尔还露出脖子下面细腻白嫩的肌肤,说话也时不时地加几句只有两口子才能侃的话,逗得我心里痒痒的。
有时候,真想扑上去,抱住她,啃上几口。你知道,咱当兵的,又是老江湖,走南闯北,要说没碰过女人,那是瞎话,咱懂得玩女人是啥滋味儿。如今,妖娆狐媚的女人就在你身边,咱又不是柳下惠,能不动心吗?动心是动心,毕竟心里还缠着一团迷雾,不敢造次。
一瓶酒一会儿就喝完了,毓如又拿出一瓶酒,毓如说:“我知道你酒量大,一个大老爷们儿,总不能老让一个女人陪着喝,我得给你倒几杯,就算我敬你吧!”
想想也是,一个大老爷们儿,总让女人陪着喝,也不是个事儿。再说,竹叶青本来就度数低,我自己喝两三瓶是不在话下的。稀里糊涂,连喝了六杯。毓如端着酒壶,又连哄带劝,灌了我六杯。歇歇气儿,叨点菜,毓如又在一旁打情卖俏。
慢慢儿的,我的头有点晕糊,我就半假半真地问毓如:“你这酒该不是有啥问题吧?喝这点儿酒怎么就有点儿晕糊了呢?”
“还问我呢,谁知道你这几天是咋回事儿啦?”毓如一边说,一边拧了我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