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汉】五律贾探春【古韵】 ——五律贾探春
摘要:女中豪杰贾探春,天下女子能几人。
身虽女儿身,却比须眉强。
能管大观园,兴利除弊障。
说理亲生母,不给添银两。
诗书超宝玉,貌美压群芳。
若是男子身,必然立一邦。
春日放风筝,夏日钓鱼蚌。
秋天咏菊花,冬日烤鹿香。
不是正母出,行事落大方。
恩过总结局,贾府独一状。
几载匆匆过,远嫁离故乡。
是为十二钗,无人可担当。
【编者按】贾探春,曹雪芹所著《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荣国府贾政与奴婢出身的妾侍赵姨娘所生的女儿,贾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贾府通称三姑娘,宝玉及三春均在贾母身边抚养长大,所受教育极好,与嫡姐元春无异,林黛玉进贾府后搬到王夫人住处,元春省亲后住大观园。她精明能干,富有心机,能决断,有“玫瑰花”之诨名,连王夫人与凤姐都忌惮她几分,抄检大观园时她扇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她工诗善书,趣味高雅,曾发起建立海棠诗社,是大观园中的一位大才女;她关心家国大事,有经世致用之才,曾奉王夫人之命代凤姐理家,为了捧太太重用的奴婢袭人而打压赵姨娘,造成明明是奴婢家眷不该有丧礼费却高过身为姨太大赵姨娘的家眷,并主持大观园改革,是一位雄才伟略的政治家、改革家。
诗作流畅,对探春的为人处世,性格特点剖析的极为详尽。人物形象鲜活,笔法灵动,极富情趣。欣赏学习,问好诗人。感受情怀,推荐共赏!遥祝吉祥如意!!【编辑/岁月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