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小说】春雨(社长力荐阅读)
【1】
——村头里在议论什么?
——是村里的春雨,两年前,不翼而飞了。
不用担心,反正村里的居民走失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山沟沟里,乌烟瘴气地发展着,到处都是险壑深渊,偶尔摔下去几个老爷们都已经成为习惯,更不要说是一个大姑娘了,可能还会出现什么怪兽之类的吧,半夜那些回响的余音,是它们的嚎叫。
现在的春雨家,依旧一片祥和的气氛,姐姐挥着锄头辛勤耕耘,母亲钻在小脚侦缉队里嘬着牙花子,父亲吆五喝六,快乐地划拳赌酒。
谁都知道议论只是一个形式,没有谁会真正在意春雨的故事。
春雨的降临似乎是炒作。出生之前,举家张灯结彩,预备好庆生的事宜,大有喜迎中国华诞的势头,一双双眼睛焦急地等待,眼泪都要流出来的。然而母亲却难产了,接生婆手忙脚乱,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闺女“千呼万唤始出来”,惹得那些渴望的眼神顿做余烟袅袅。暗淡,进而忧伤起来。父亲走到房檐下面点起烟袋,急得直跺脚,感叹着苍天大地待他有亏。
春雨有什么含义?没有含义。
那为什么要叫春雨?因为姐姐叫做春雪。
“……春雨是一个稀有的美丽的女孩子……知道她的人没有一个不爱她的。”
故意这么说,其实是类似于张爱玲女士笔下的川娥:有其人,但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
没有花俏的衣服,也没有书本可以读,父亲因为赌博欠了人家一屁股债,母亲因为生不出一个男孩而忧心忡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的,春雨也有,只是不说。
就这样成长了十八年,每天和姐姐一样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磨蚀了青春的芳华。春雨以前真的是一个美人胚子呢,雪白的肌肤,小巧玲珑的鼻子,樱桃般鲜润的唇,尤其是一汪清澈的双眸,散放着秋水般的柔情,然而,粗犷的环境改变了她,虽然相貌不曾衰老,可是宽阔的长着厚厚的茧子的手似乎已经为她宣判:她快要和青春告别了。
【2】
也许出于上天的眷恋吧,要她认识了他,一个二十出头的,身强体壮的小伙子,他的名字叫做范长空。春雨脑子笨,记了好几次才记住他的名字的,他很和善,他说别人总叫他“范儿”。他和春雨说他是城里来的,可春雨一直怀疑地看着他。
“城里,城里是什么地方?”
真是个简陋的小山村啊,连棉花糖都没有见过。范长空很有心计,他想到要去小村庄发展。他在上高中的时候,闲着无聊,在地理书上搜索到了这个地方。是不是这个地方有名啊?呸,是因为地理书上有中国地图。
范长空天生厌学。家里有钱的缘故,把他送到市里最有名的私立学院念书。也真的蹊跷,语文数学他不学,偏偏喜欢地理,每逢地理老师上课,他总会精神饱满,标准坐立,腰杆挺得比班长还要直。同桌A是他的好哥们,很多次看到他这样不寻常的表现,也开始疑惑了,等到有一天,他鼓起勇气,把脸凑到范长空的耳边,悄咪咪地问道:“范儿,你怎么在地理课上打起精神的?”范长空邪笑着,用余光向四处扫视一圈,发现没人在意自己,便偷摸摸地娓娓道来:“亏你还是我的哥们,你没发现,这个地理老师长得蛮漂亮的?”
狂晕,仿佛晴朗的天空打下个炸雷,这雷不歪不斜,正好炸在A的天灵盖,险些要了他的性命。A把心提到嗓子眼,用一种近乎崇拜的惊讶的眼神盯着范儿,并频频竖起大拇指称道:你果然是男生中的一个极品。
阴差阳错的,范长空来到了这个人烟罕至的地方,他知道它小,但没有发现会是这么小,米粒那么大点的小。高中毕业后,他没有申报大学,和父母商量着,准备出去自己开辟一片天地。而父母忙得不亦乐乎,也没什么闲心听他的宏图大志,只当向外抛出去一个累赘,还能少操点心,于是应允了他,给了他十万块钱,不过希望他时常回家看看,意思告诉他们,人还活着。
当范长空讲到这的时候,他都想过是不是有点太讽刺,把自己的父母批斗得太不成体统,可春雨听了,毫不怀疑地一直点头,或许她觉得,父母能够惦记着自己,已经是万幸中的万幸了。
春雨第一次看到范长空的时候,就是范长空第一天开店的时候,她很吃惊那间被人遗忘的转角小屋是什么时候搬进了陌生人。从前有人说那间房子有着邪气,不可以居住的,然而竟然有人开店,想必也会遇到什么灾难。
范儿的店与其说店,不如说是自己的窝,巴掌大的房子,只能放下设备和家居必备品,他在外面搭出个铁架子,把类似于鼓风机之类的东西抬到上面。这是低成本的备件,但是他总觉得这样的备件也能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因为这个地方太穷了,以致于思想都是贫穷的。起初生意不兴隆,他每天搬着小马扎无所事事地看着陌生人从身边走来又走去,他奇怪地盯着他们,而他们也都投来异样的眼神,仿佛恐惧与鄙视他的样子。他自己纳闷,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是哪里做错的原因?他熟练地打开机盒,在里面撒上一些白糖,继而按下开关,那机器果真运作了起来。
“呼呼——”像冬日里吹来的狂风。刚游戏完的小孩子经过的时候,被这玩意吓了一跳,都慌乱地躲到一旁。而范长空“哈哈”地笑着,把一只不长不短的木棍插进里面,不到2分钟的时间,再拿出来,便做好了一个棉花糖。
这个棉花糖真的好大呢,比城市里卖的还要大,纯白的糖丝是错乱的纤维,聚集起来构成像棉花一样的食物,他美美地吃上一口,真的很甜呢,他下意识把棉花糖伸向那些小孩,他们反而乱叫起来:有人吃棉花了,有人吃棉花了——
有人吃棉花?也真是件稀奇的事呢,村里人蜂拥而至,包围了他的小店,他惊诧地瞧着他们,他们大多手里拿着家伙,仿佛他就是恶魔似的,都想消灭他。
“大家别冲动,别冲动”,他的口气极其缓和,“这是我做的棉花糖,看得是棉花,其实是食物的,很好吃的,大家要相信我!”
寂静,无比的寂静,死一样的寂静。他像是个无辜的嫌疑犯,低着头不知道说些什么。他知道错了,他错就错在不知道为什么错了。这里的人都是原始居民吗?不就是一个棉花糖嘛,至于这么劳师动众,要是真为了这个丢了小命……苍天啊,大地啊,谁来救救我啊,我的神啊——
“大家等一等——”远处传来春雨的声音,她急匆匆地跑过来,驱散大家。
“春雨?”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帮这个恶魔说话。
春雨很腼腆地走到棉花糖旁边,“啊呜”咬了一口,她认真地咀嚼着,一股亮丝丝的味道滑过食道。
“好甜啊。”她低声得自言自语,“喏,你们看,没有什么事的。”
范长空看了看春雨,忽然变得有信心起来,“喏,喏?没有什么事吧,刚刚大家虚惊一场,误会一场,呵呵,误会一场。”
村民没有说什么,只是见春雨真的什么事也没有,便半信半疑地撤退的。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范儿才稍稍舒了一口气,他感激地望着春雨,春雨好像变了脸色,忧郁而苦痛。
“你,你这是怎么了?”他看着春雨哭了,眼泪从眼眶喷涌而出,慌张得一时忘了该说什么。
“这,这真的是食物的,是食物的,你,你别哭啊。”
春雨也觉得有些尴尬,赶紧用袖子抹着泪珠,“我以为真的是棉花呢,吓死我了……”
“哈哈——”范长空乐了,乐得很开心,心想,这果真也是个傻妞,害怕是毒药还敢过来服用,估计脑子里装着浆糊。
春雨转身便走,范儿挑逗着说道:“别走啊,再来吃一口毒药吧。”
“不要了,我只是过来试试。”
“过来试试?”这样的回答一定令人困惑的。莫不是她想寻死的?
“你住的这间房,以前有人说过是要中邪的,倘若你真的中了邪,做出些什么坏东西毒害我们的村里人,村里一定会混乱的,与其那样,我不如用性命来试一试,如果真的死了,就要村民把你敢出去,如果没有事,也便说明那个闲人张着口说胡话。”
我的天——范长空想了很多。这个女孩也真是想得周全,怪不得生意总是不好,原来是有闲人捣鬼,忽而,他又不得不佩服春雨这舍己为人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大家置生死于度外,确有些巾帼风范。
“喂,喂——”待到他想喊回春雨的时候,她已经走得远了。
【3】
当机立断。次日,范长空便花了银子去隔壁山头的道棚贿赂了道士,那道士不知从哪里找来好多艺术队,敲锣打鼓地呼喊着来到小店,惹得全村的村民前来观看。他要试着挽救自己的生意。
“诸位诸位,以后咱就是这个转角地方的店主了,我请了风水先生过来测风水,你们猜怎么着?”他卖了个关子。
“怎么着?”全村上下异口同声地问道。
“这个风水先生说啊”,他故作老朽地弓起背,左手用铜锣当做八卦,右手假意捋着胡须,“他说啊,这个地方还真是风水宝地,上有七彩祥云,下有地藏保佑,倘若谁要是污蔑了神灵,老法海定饶不了他!”
他的目光诡异地扫过每个人,春雨此时正紧张地听得入迷,仿佛认真听讲的小学生一样,其他人耳语纷纷,似乎有点半信半疑。
没有证据看来不行,范长空偷偷向道士使了个眼色,那道士便支支吾吾地念了许多听不懂的符咒,然后跟着一些穿着怪异的袈裟的人做了莫名其妙的仪式,大有迷惑众生的意思。然而这个村的村民看不出破绽,竟互相告知着这家小店是神仙的福祉,前些日子诅咒的人定是骗子,而范长空就是神仙的子民,什么事都得听这个小伙子的。
“昨天遇见了事,兴许是胆小忘记了看,这芝麻大点的村子,也果真有这么漂亮的妹儿么?”范长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怀好意地把目光投向春雨,反复打量着救他一命的恩人,打起歪主意。高挑的身材,丰满的身体,相貌着实长得俊秀,就是皮肤黝黑,手掌宽大罢了,但全然不影响审美。忽然想起美术评议中的断臂维纳斯:爱神维纳斯,不正是因为失去了双臂而展现出无与伦比的魅力么?或许这尘世的缺陷,是一种美吧。
原来地理老师在心中的地位,已经随着村庄的风沙不复存在了。
“哎,哎哎,诸位诸位,我现在这小店铺急需一个帮手,谁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拉我一把呀?”他把音量故意放高,激发村民的热情一浪高过一浪。
“我,我——”果真是一阵骚动,他们把手举得老高,生怕范长空看不见自己似的。而范长空呢,佯装眺望着,然后宣布答案。
“好,好——感谢大家的支持啊,我主意已定,就那边那个女孩吧。”他伸出手指向春雨。
“我么?”春雨又惊又喜。原来她刚刚听得出神,忘了举手,可偏偏范长空点名的就是自己。
“对,对,就是你。”范儿坚定不移地确信着,“来,上来和大家见见面,来!我们鼓掌欢迎——”
台下充满快乐的掌声。
春雨怀着侥幸的心理,恍恍惚惚地走过人群,站在范长空的旁边,或许当时大家太过冲动,都没有发现春雨没有举手。
“来,靠近点。”范长空拉着春雨的手往自己这边拽,他偷偷看着她的脸颊,微醺似的红了。
“这红彤彤的大苹果,真想咬一口……”
【4】
以后的日子里,春雨总是在范长空身边帮忙。其实也没有什么忙的,就是帮他打扫打扫店面卫生,整理整理器材书本什么的。
春雨似乎对书有独特的兴致呢,她的指尖触碰到每张页面,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惜她看不懂字,总以为那是谁胡乱涂上去的墨,看得心里烦,不过旁边是有标识的图片的,那些图片花花绿绿,有意思极了,有小兔子,大花猫,还有,好多好多人,男人,女人,老头,小孩,他们横竖成行,穿着五颜六色的服装,分外好看。偶尔她也会把鼻子靠近书间,嗅一嗅这书香,这味道也真的要她迷恋呢,要她渴望着把家都喷上这种味道,掩去呛人的烟尘与酒精。
“你很喜欢看书啊。”范长空在外面无聊,走回房间。
春雨回过神来,点点头。
家里原本是有一些书的,春雨的祖父在世时,常要春雨给自己从看房里拿出书来,那些书大约都十分陈旧,泛黄的页面,腐朽的封皮,偶尔不慎捏紧了它们,它们如同枯败的叶子,散落残渣。他会给春雨讲好多的故事的,每每春雨可以陪着祖父听书的时候,总是很欣喜,很惬意,或许那样的时光,是她一生难忘的。可是后来祖父过世了,什么也便没有了,母亲那时哭得很伤心,拍着大腿吵嚷着,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旁边的邻里旁边劝着,说弟媳妇,咱老父平生没做过坏事,睡着就过去了,定是要升仙。过了些时候,母亲从那间黑漆漆的看房拿出祖父的宝贝,随着纸钱一本本地烧了,说是这死人入土为安,供些平时的玩物,可以予之在地府里消遣。可终究留了一部分,没有给春雨她们两姊妹,辩驳道,女孩子家不好看书,这是祖上传的东西,将来留给弟弟看,要是真也没有了弟弟,就埋在后庭的老杨树下,随着落叶归根。
落叶归根?范长空听着听着竟“噗嗤”地笑了。他怀疑是不是王力宏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跋山涉水,飘飘摇摇地眷顾了这个山村,可是回头想想,连音乐都没有的地方,怎么会听得什么流行歌曲呢?
“谁要你乱讲!”春雨烦着范长空,也许是他贬低了自己的村子,“咱村里年年会有唱戏的路过,全家老少最爱听他们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