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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医院和银行的合作可行吗?


作者:白云岛 探花,14667.6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955发表时间:2009-12-05 18:13:14

医院和银行,似乎是两个毫不相干的地方。可是,因为卫生部试点医疗服务新流程,实行“门急诊先治后结算”。而且,医院在平时工作中,也时不时地会遇到一些病人欠费之后逃走,留下一笔呆账,只能由医院承担损失。有时候,还会有一种情况,就是病人一是筹集不到资金来缴纳医药费,医院不得不中止服务或只进行基本的医疗服务。这样就有人提出一个话题,对此,病人在医院的医疗消费,是不是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信用卡来透支呢?——相信有人也有类似的想法,有的人认为完全可行,有的人则认为不具备可操作性。
   在我看来,医疗消费毕竟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消费。患者欠费的原因,并不是只有“缺乏诚信”这个原因。更可能是因为“缺乏支付或及时支付的能力”。从银行方面考虑,办理信用卡都要考查客户的经济能力的,但是实际上,不管客户的经济能力有多强,一旦生病之后,在现有的支付体系下,即使是小康之家,也很可能“因病致贫”!那么,银行方面会给支持医疗消费的信用卡吗?
   政府方面的想法,看来又有别一番的考虑了。门急诊先救治后结算的试点,就是这种考虑的体现。或许这种做法能造福一部分群众,或许会鼓励一部分缺乏诚信的负债;但对医院而言,医院都是利益的受损者,有必要得到政府方面的相关政策支持。
   所以,我认为,可以做到的就是:对于有支付能力的,在一定支付范围内的,可以和银行挂钩起来。对于因为重大疾病而不够支付或达到社会保险标准的,可以用实名制的形式,和社会保障机构挂钩起来。
   也就是说,对于完全有偿债能力的,银行办卡,医院提供vip服务,这样也可以更好地做回访,甚至定期做好健康体检。对于具有一定偿债能力的,银行可以设办卡条件,医院有限度透支医疗服务费用。然后,通过银行征信系统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收回欠债,甚至包括分期付款的利息。而对于没有偿债能力的,可以由社保机构担保,以实名制的形式结合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里面,这样必将大大方便群众,简化手续,减低成本,更能赢得民心。
   有的人担心急诊住院的问题,来不及办理信用卡。其实,急诊病人办理入院,或者结算急诊治疗和药品费用,如果已经有信用卡,可以凭信用卡支付住院押金。否则,也不可能马上申请银行卡。即使申请银行卡,也不可能在医院现场办理。再说,信用卡的使用,必须符合银行的用卡规定。不管是什么情况,就算是病人“昏迷”了,急需用钱,也是不能刷卡的。如果因抢救治疗欠费,其家属或医保机构,也要以其他支付形式向医院支付欠费。
   此外,银行在医院驻点的做法,我认为是不合适的。这样可能给病人的态度和信息不好,觉得医院就是为了赚钱的,而不会想那是方便群众。但总之,用信用卡结算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用信用卡做预支,是完全可以试行的。
   至于刷卡时的手续费,一般是商家支付的,所以,如果在医院刷卡,不管是银联的储蓄卡还是信用卡,手续费都应该是医院承担的。
   200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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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银行在医院驻点,公说公理,婆说婆理,作者详细分析其原因,摆事实,讲道理,说明了自己的观点,值得社会思考。【编辑:单培文】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单培文        2009-12-05 18:14:10
  只要是对社会,对百姓有利的,都可以大胆地去做。
-刻画心灵的印记
2 楼        文友:白云岛        2009-12-06 11:18:37
  感谢!
只要我有飞越黎明的翅膀,星星也会长大成太阳!——白云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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