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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百花小说】古堡残阳系列之丁盛负妓 ——《满洲往事》第三部《古堡残阳》(1)


作者:行吟者 进士,6629.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003发表时间:2009-12-07 17:20:17

【百花小说】古堡残阳系列之丁盛负妓 《古堡残阳》序
  
   我的家乡茨榆坨是明长城的边关重镇。它曾经有一个赫赫威名叫“长胜堡”。明长城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最坚固的长城遗迹。全长有一万二千七百多里。在东北东起鸭绿江西至山海关。一千五百余里。管辖这一区域的是长城九镇之一辽东镇。总兵驻辽阳(后迁北镇)。经过我家乡那一段是南北走向的。长城是土筑的也称边墙。它的功能是向西向北防御北元势力和后来兴起的女真。清统一中国后,这一区域的边防也就失去了意义。但,直到我儿时这里还留有许多遗址。
   紧挨坨村北有个烽火台,村人称北高台。南边是一道边墙,高宽各约两丈。向南直通南三台。中间有一残堡(史称墩堡)。小时候我们成群结伙到那儿去玩。墙体长着今秋的衰草,边道印有古代的车辙。
   这一段边墙取南北走向是有它的道理的。因为它与东西两条河流是平行的。东边与我村相距十里是浑河(史称沈水),西边相距十里是蒲河。
   蒲河流经一片洼地。那儿湖泊星罗,沼泽密布。遍生芦苇和蒲草,蒲河也因此而得名。小时候我很留恋这一片湿地。它使我想起外婆家。小学初年我有两个同学就住在那里――羿家桥。他俩都是富家子弟。夏秋之际,我被邀请到他家,我们几个小孩,常被允许撑小船到池塘的泥岛上去摸野鸭蛋。
   在坨村和蒲河之间还有一带土岗,村人称西山。那儿林木葱茏,花草漫坡。也是孩子们玩耍的去处。但大人警告我们,的确,那里鼠狸成群,还常有蛇和野狼出没。
   在坨村的南面五里许,就在边墙的西侧有一大片果园,坨村人称南大园。更是一片游乐胜地。每当桃杏花开的时候,村里的学生便在教员的率领下去那儿远足。教师们在花木树下,一面打开提盒,一面演奏乐器,唱那时的流行歌曲。
   当我在城里读中学和大学的时候,暑假回家,夏日的黄昏,我总爱在村西的茅道和西山的斜坡上行走。有时和瓜田的长者聊天,有时独自一人,坐在壕岗上,望宿鸟归林和夕阳下的残堡。
   “我要给我的祖辈们立传。”这个思想痛苦地折磨着我。我要写家乡的农夫、渔夫、樵夫和士人;我要写爷爷和叔伯们,写那些木匠、铁匠、油匠、皮匠;写裁缝、堂倌和巡警;写杀猪的,剃头的、捏泥人的、跑会的;写推车担担的,引车卖浆的,编筐织篓的,旋木锔锅的;写我所钟爱的流浪艺人;写响马和侠客;写大庙小庙和教堂,写高僧和传教士;写园林、瓜田和私塾;写大车店、茶馆、饭馆、大烟馆;写带剑走进我们家乡的日军,写他们因剑丧生。我要给抗日勇士写世家,给穷苦农民写列传。如果我能够我要写进我的苦痛与悲哀,写进我的怀念与沉思。
   ……夜阑人静,当我在灯下捉笔,回首往事的时候,先辈们便一个个披着那个时代的风尘,缓缓地向我走来。他们衔着烟袋,肩着重负,以憨厚而鲁钝的表情,带着特有的音容,沉缓地举着步……
  
   《古堡残阳》1
  
   我承认,我给这篇故事起这个名字有哗众取宠之嫌,这不合我的文风。但这不是我的发明。它是我家乡摔评书的艺人,讲这个段子时起的名字。记得说书人讲这故事时,卢婶的茶馆挤得水泄不通。在那些闻“妓”而来的叔伯们当中,一些光棍声称自己有学习的特权,拼命往前挤。气得隔壁铁皮匠丁茂丁老大把洋铁皮敲得山响。他是丁盛的哥哥,是个正经人,平时不苟言笑。他生气不是因为他也是光棍,而未入前排;他生气是因为说书人坏了他家的名声。那时在我可爱的家乡还没有名誉和隐私权之说,他只好忍气吞声。可他弟,当事人锯锅匠丁盛却不以为然,反而搬个马扎坐在门外嘻嘻笑。对此,丁老大的好友,我闫叔,见多识广的裁缝,劝老大说:好事,你不见当今的戏子,都是因绯闻而出名吗,说不定老二的生意会红火起来。果然,不久就传出来,说三台子某某财主家的小老婆,为了和丁二搭讪,把家里好端端的青花大碗故意失手打碎,找他锯。毕竟,老二是个强壮英武的汉子。大有店的长工艾五不无妒忌的对锯锅匠说:二哥,你身上那汗味,别说拔草丫头爱闻,就是发情的母马也会喷着响鼻蹈着蹄子围你打转。
   外屯来赶集的熟人,总爱到爷爷的铺子里坐坐。点上一袋烟,聊新闻。开春后的一天,一个戴毡帽的庄家汉和爷爷闲谈,他放下烟管问:
   “二叔,听说,丁老二,那个锯锅匠,背了个妓女回家。”说这话时,涎着脸,望爷爷,那潜台词是:有这等好事儿,在哪儿?
   “没那事,说瞎话。”爷爷笑着说。
   “说书的都讲了,‘丁盛负妓’,一个段子。”
   “那话听得?能顶粮食?”爷爷以长者的诚恳告诫说。
   那汉子还是不甘心地,咽了一下口水,扣了扣烟袋:
   “想不到二叔还真会保密哩,嘿嘿。听说奉天还有人来找这妞呢。”
   我把这段话拿来做引子,下面讲丁盛叔叔的故事。
  
   丁盛
  
   锔锅匠丁老汉乡人叫他丁锅,他的妻是是宋家姑娘,是爷爷的堂妹,我该叫姑奶奶。所以丁家也算宋氏家族的近亲。在旧社会宗族观念是一张网。那是下层人用以号召族群动员子弟,团结抗暴的精神纽带。当然如果族权控制在有钱有势的富人手上,那也是一害。
   补锅老汉盼望家里子孙满堂,便给长子起名丁茂,次子起名丁盛。从两个孩子将将能把握工具的年龄起,老人就教他们手艺活儿。早先年,乡下人多使铁锅、陶盆和陶瓷碗,铁皮炊具是后来才有的。随着铁皮活儿的增多,老汉便将自己的传统工艺一分为二,向外延伸,二儿子身板结实生性好动,便让他挑担补锅;大儿子性格内向爱闷头琢磨,便令他作铁皮活。就这样老二到了十八岁哥俩练就一身好手艺的时候,老汉闭上了眼睛。临终前把妻和老二唤到身边,用微弱的声音嘱咐说,无论如何哪怕卖掉铺面,也要先给茂儿成个家。老汉担担锔锅四十年,累弯了腰,给母子三人留下了一个铺面和三间草房,撒手而去。遗憾的是身后虽有茂盛二子,却未见人丁兴旺。
   说来丁锅老汉希望多子多女,另有隐情。祖辈传下他这一枝上,就只有他的两个儿子了。读过《小镇风情》“大有车店”那一节的读者想必还记得,有个说书的,人称铁嘴丁箩。他是丁锅老汉的弟。他早年并不说书,走村串屯,修理铜铁纱箩,木盆竹器。匠人们不计较那绰号,多半是因为它起着商标或专利的作用。乡下活少他便往城里转。因他见多识广,言谈幽默,乡人爱听他的故事。久之,他自己悟到了,说书也可以养家糊口。于是找了几个本子,竟无师自通地摔起评词来。他讲评书有别于传统艺人,常常揉进自己的掌故,惹得酒饭茶肆市井闲人的喜爱。这个性情随和而乐观的人,习惯了游荡生活,觉得家是个累赘,也就断了丧妻后续偶的念头。他无子女,这一下,祭祀宗祠,繁衍后代的担子都落到了他哥老汉丁锅的肩上。所以,他临终前最后的牵念便是给长子丁茂讨个妻子。
   按说,两个有手艺的青年养一个老妈,娶媳妇该不算困难,可是我六岁那年,丁茂已二十六岁还未成亲,这是何故?按乡人的传说,此事小有曲折,且容我慢慢道来。
   丁家的铁皮铺就在卢家茶馆的北隔壁。卢婶(卢婶的故事在《小镇风情》中有几段的讲述)用的烧水壶就是老汉的长子铁皮匠丁茂作的。丁茂发展了父亲的手艺,会作许多铁皮活,但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数茶馆的烧水壶了。那时,茶馆用的烧水的工具是一种洋铁皮作的小筒壶,筒体直径有十五厘米,高约三十厘米,斜安了一个嘴,上面是一个弧形的把手。炉子是一块大铁板,板上整整齐齐挖了两排窟窿,共有十二个。烧水的时候就把筒子壶插到窟窿里,因为同时烧着两排壶,它便因此而得名为“串壶”。为了不让筒壶掉下去,在壶的筒体上还作了一件“短裙”,卡在板上。这样,问题来了:要使壶的受火面积大,裙应该尽量靠上,可是这裙得在壶嘴根(与筒体交接处)和把手的上边,而这两个部件只有靠下才便于倒水。细心的铁皮匠经过反复的实验和计算,把围裙设计在中间偏上的位置,那正好是黄金分割点。这种壶受到卢婶的欢迎,她端着茶杯依着门喜悦地对邻居说,用这壶烧开水的时间短,倒水也很方便。不善言谈的丁老大扶着眼镜低头笑着说:那就好,那就好……
   老大铁皮匠可是个好把式,十里八村远近驰名。他是个近视眼,不知什么时候在剃头房徐伯的建议下抓到一付眼镜,一条腿断了,拿线挂在耳上。可能眼镜的度数不够,校正不到位,做活时仍然要引颈弓腰,那样子显得很勤奋。加之他的认真细仔的工作态度,干起活来那股执着的劲儿,街面的人便很信赖和佩服。于是他的名字便被善意地传为“丁卯”,言其一丝不苟,铁皮活作得“丁是丁卯是卯”……有时邻居茶馆在门前挑个马灯唱小戏,他也不欣赏。反而借那灯光,伏在铁皮上,用他那大剪刀在洋铁皮上划着剪着,运用师传的技巧:折中裁曲,方里求圆……
   补锅匠丁盛是丁茂的弟弟,比哥小四岁,丁盛是个乐观的小伙子,体格健壮,爱舞枪弄棒,早年总和我铁匠大爷的儿子承武叔在一起玩耍。本来是姑表弟又性情相投,走得更亲。我叔打两把大刀,他们便到西岗的林子里去,练刀习武。我叔还给丁盛打了一把“宝剑”插在扁担边上,因为这根铁条,长辈们便戏称这个毛头小子,叫“铁担子丁盛”。
   丁盛为人仗义,性情豪爽,脾气火爆,向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就在他走村串屯的时候,担子里还塞一本《水浒传》。那本线装书,虽已磨损不堪,却没有丢篇少页,他在缝线的地方订上三个锔子……街面的人都喜欢他,独卖干菜老胡头不以为然,批评他给娘招灾惹祸。但后来有一件事,稍许改变了他的态度。有一个警痞子,不知为啥事,踢翻了老头的货床子。那年月警察的权力大,兼管着街头的工商摊贩,在集上那可是他们鱼肉百姓的领地。铁皮铺与老胡头的干菜摊子只隔三个门口,丁盛见了,勃然大怒。这等无赖竟然欺负鳏寡老人!他过来论理,胡老汉已晕过去,丁盛定要那警察背老汉去医院。在警察所跑腿的差倌肖五闻讯赶来,借了卖菜人的平车子把老胡头推了去……后来抓兵,那警察想捉丁盛,肖警长说要维持街面繁荣,抓几个游民就是了。私下里对肖五说,让这样人拿了枪,跑回来要出事的。
   这是真的,自从我铁匠叔跟一伙武装出走之后,丁盛时常闷闷不乐。他哥丁茂是个老实人,心里盘算着,弟弟如此心慌,倘若学那承武弃家而去,娘该如何伤心!惟一的办法得给他娶个媳妇。就这样,弟想先请个嫂子,哥想先找个弟媳,两下里分别劝说母亲,自己的大事便拖了下来……
   再说,在那动乱的年月,财主们对那些异乡游民和不安分子总怀有戒心,常常散布些谣言制造一些舆论,一方面为唤起警惕,一方面也是为将来一但出事罗织罪状。譬如“丁盛负妓”就是一例。此说一出,哪个良家闺秀还敢沾边……
   我六岁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个掌故的含义便问卢婶,她娓娓地对我讲了下面的故事。卢婶在小镇住久了,也学会了说书的本领,一件小事讲得饶有趣味。
   锔锅匠丁盛挑个担子整天走村串屯,担子上有面小铜锣,随着担子的摆动,铜锣叮当的响。他便也即兴地嗬嗬咧咧唱上几句,但他的嗓音不准,而且性子急,小曲不着调。唱家乡的小曲,性子不能急,尤其是在“咳哟”的地方,一定要把味贯足。所谓七十二咳哟,倘若性子急咳哟不到位,给听众的感觉就很不过瘾,用卢婶的话说“抓痒都挠不到地方”……
   锔盆锔碗收入甚微,试想连一个破碗都舍不得丢弃的穷人,你能从他身上赚多少钱呢!有时候丁二辛辛苦苦担担归来,也只能小心翼翼从怀里掏出两个鸡蛋。说不定是哪一个老太太从鸡屁股下面抠出来的。或许她不认识伪满的钱币,或许她宁愿裂开豁牙的嘴叫一声‘大兄弟’,来一个以工易物,觉得更为朴实亲切……说来也巧,有一次,一个老太太不是从生蛋鸡的屁股下面,而是从趴窝鸡的膀子下面取一个蛋给丁盛。待到丁二担着担子走进家门的时候,感到一个小尖嘴在啄他的肚皮,同时一个肉乎乎毛茸茸的小东西在蛹动。丁盛小心翼翼掏出来,竟是一只小鸡。原来丁盛的体温帮那小鸡破了壳――“丁盛孵鸡”就是这么回事……
   故事嘎然而止,卢婶在我张大眼睛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我问,后来呢?她晃着头洋洋得意地望着我——每逢她吊起我的胃口引起我的兴趣时总是这样表情:“没什么后来。”“可那是小公鸡还是小母鸡?”“对了,是小母鸡,小母鸡长大了又生蛋,蛋又孵小鸡……他娘很高兴,卖了不少钱……快把这壶水给你爷送去!”
   我回到铺子,正好狗肉和尚二秃叔在,二秃和他哥大秃是我族中叔叔。所以叫狗肉和尚是因为方丈了因救了他,在庙上兼着香火僧人。我给他讲刚听的故事,二叔不耐烦:“什么鸡蛋小鸡,他是给哥背回来个媳妇……吃吧,叔从老坟给你摘来的“甜甜”,说罢扬长而去,给我留下一个悬念。我问爷爷,爷爷笑而不答……可是不久有个机会我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月娥
  
   秋季的一天,我去铁皮铺。丁茂回家了,只丁盛叔正在那儿锔一个碗。我便站在旁边看他作活儿。我爱玩他那一套小锤,有的锤头只有我的手指大小。闲时,我俩交替敲肘下的麻筋。他嘻笑着每每得逞,这又勾起我学艺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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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字淳朴,切合生活!故事充满了浓郁的乡土气息!将历史,人文巧妙的融合一体!――“丁盛孵鸡”就是这么回事……这一段读了非常有趣味!期待更新!好文,建议精华!【编辑:稻城的爱】【推荐理由:这篇小说通过朴实而又充满生活气息的细节描写,充分体现并揭示了一些社会实质。文笔清新优美,作品格调高雅,处处呈现出对生活的热情与感性,这种乡土文化气息浓郁的小说体现在对农村日常生活原汁原味的描写上,比如:生动有趣的人物对话,细致的场面描写与人物内心的真实刻画,这在作者的笔下体现得淋漓尽致。想来作者非常熟知农村生活,且有着深厚的文字功底,不然的话,我想是很难创造出如此文质兼优的小说来。我个人也非常喜欢乡土小说,而每次读完行呤者的小说,我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各式各样的人物来。表达方式与写作技巧兼优,很欣赏!期待您下一篇更精彩!】编:相寻梦里【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9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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