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点·春韵】那双旧鞋(小说)
和阿平结婚三年了,我有要离开他的心。我忍受不了他的平庸和穷困,在他俗不可耐的小市民的日子里,在他劣质烟和汗臊味弥漫的房子里,我找不到自己的心跳了。从心底里说,阿平是一个好人,老实忠厚,朴实勤劳,那份任劳任怨,宛如一条默默耕耘的老黄牛。可任阿平如何勤劳肯干,但似乎钱总与他无缘,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和阿平在一起,日子总感觉没什么盼头。我开始对阿平这种老实巴交而与钱无缘的男人产生了厌倦。
阿文的电话更加激起了我心中的涟漪,坚定了我离开阿平的决心,使我悔恨当初的选择。阿文是我的初恋男友,几年前,我们阴错阳差,擦肩错过了。后来,他去了南方发展,在一家房产公司做销售,凭着他英俊潇洒和口吐莲花的口才,很快就做到了销售主管,几年时间下来,他买了车子、房子。用阿文自己的话说,什么都不缺,就缺一个女人。
我笑着对阿文说:“你个钻石王老五,不知有多么芳龄少女受到你的毒害。”
他在电话那头说:“你这少妇都毒害不了,哪还能去毒害芳龄少女呢?”
我说:“不要眼界太高了,眼睛都挑花了,找个人踏实过日子好了。”
阿文嗔道:“还不是因为你呀!追了你这么多年,到头来你却嫁作他人妇了。”
末了,阿文说,只要我愿意,他就要和我在一起。我不知道这是他的溢美之词还是真实心迹,总之我听了很心动,像喝了酒似的飘飘然起来。
阿文在南方等我,幸福在南方召唤。我没有告诉阿平,他每天早出晚归,在工地上干着苦力。阿平和我交流很少,他怕我嫌脏,从不把脏衣服放到洗衣机里,每晚回来,他都把自己的脏衣服在卫间里搓洗了放到阳台上晾干。尽管阿平处处低眉俯首,我仍却得阿平越来越不顺眼,我无法忍受和他这样过着白开水一样的日子。我想着,将来要是有了孩子,自己就成了带崽婆,每天洗着尿片,逛着菜市场,和那些菜摊大妈讨价还价。我不敢再往下想,再想下去,这辈子就完了。可我又不想给阿平太大的打击,毕竟我们共同生活了三年,我只想悄悄地离开。
我对阿平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窝得心烦,我想单独出去透透气儿。”
他说:“等发了工资,我请一天假,陪你出去散散心,好吗?”
我拒绝了他的提议,朝着他发闷气。
阿平没敢再吭声,向来他对我的无名火束手无策。所以,每次我生闷气,他总是保持沉默,然后拼命地做着家务,就象做错了事的孩子,以做家务来弥补他的过失。其实,我知道,阿平没有错,但对他的抱怨总是莫名而来。在他面前,我就象一只没有引线的爆竹,火窝在心里,却无法引爆。
前些年,阿平为满足我们结婚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要求。他起早贪黑,拼命攒钱,终于在县城边缘买了一套七十平米两居室的房子,虽然楼层高了点,户型也不大气,但毕竟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一个窝,在他乡下亲戚面前,阿平总算能直起腰,有了些自信和成就感。
结婚几年了,我们从来没有出过远门。我们结婚除了在民政局扯了两个红本本,就再没有任何仪式了,因为,阿平再也拿不出多余的钱来置办婚礼。我们的婚房是阿平自己弄的,没有设计和装修,他买了些涂料,一个人下了班就去弄,墙刷得白白的,由于是断断续续刷的,粉刷的接缝清晰可辨,地板也是那种劣质瓷片拼接起来的,有几处还贴得有些歪斜。就这样马马虎虎地住了进来,生活毫无起色,每天面对柴米油盐的操劳,逐渐吞噬了我对阿平的兴致和激情。
他拗不过我,于是,只得替我打理行包,为我饯行。
“我真的不放心你一个人出去……”他一边收拾一边喃喃地说。
我赌气说:“不放心!就每天拴在裤带上等着饿死呗!烦死了。”
阿平默不作声,在里屋帮我收拾行李包。我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着。想着阿文的好,想着阿平的平庸。尽管阿平只是嘟哝了一句,我仍觉得他比邻家的大爷还啰嗦。我甚至疑心,在当初他追我时,是不是请了师公下了迷药什么的,硬让我死心踏地嫁给了他。现在的阿平,猪头木秤的,三鞭子抽不出一个响屁来,一看就心烦……可偏偏周围的人说,我嫁了一个好老公,朴实细心,脾气又好,靠得住。可我烦透了,且不说没钱的日子窝囊,就是连吵架都找不到对手。
“你有晕车的毛病,我去跟你买点晕车的药。”他说着就往门外走。
“不用了。”我冲着他的背影嚷道。他回头憨憨一笑,还是下了楼。
我望着塞得满满的皮箱生闷气,其实这些东西都是多余的,因为在那个城市里,阿文早给我准备好了。我心里暗暗地笑道,到了南方,我只要负责貌美如花,阿文会负责攒钱养家的。出于对阿平的心意,我没有再阻挠他下楼,让他去买吧,反正这一走就算永别了,给他留点好印象。
阿平不在屋里,我的心就显得开朗些。我环顾房子里的一切,越看越寒碜。心里暗暗想道,住在这里,真是辜负了我这副俏皮囊和好身材。如今,我要搬走了,把房子留给他,等待下一个没心没肺的女人,跟他一起凑合去吧。
我没有工作,也不喜欢做事。家里所有东西都是阿平用汗水换来的,就连脚上趿的毛毛拖鞋,都是他从地摊上花二块五毛钱一双买来的次品。这种捉襟见肘的日子再过一分钟都是一种煎熬,一种折磨……
早上5:00钟的火车,我把闹钟调到4:00,可没有3:30阿平就起床了。他在厨房里鼓捣着,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葱花面就端到了我的床头。本来不想吃的,闻着葱香,突然有了食欲,这是我喜欢的味道。
临走时,我说:“你睡吧!我一个人去就是了。”可他执意要送我去火车站。他提着皮箱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借着泛黄的路灯,我看到他眼眶中滚出两颗圆圆的水珠。他流泪了,我佯装不知,心却沉甸甸的……好在上了火车,想着它将载着我达到幸福的彼岸,心情便开朗了起来。
来接我的阿文很帅气,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他接过我的行李箱放到车尾箱,又迅急地转到车的另一面,很绅士地跟我打开了车门。这是一辆宽敞的大奔,坐在副座上,平稳又舒适。车行至一段山路,来到了一栋别致的小院子前,阿文领我进门,交给我一串钥匙,说:“这是特意为你租的别墅,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走进别墅,室内干净而雅致,我有种回家的感觉。
那只随我而来的皮箱,摆在别墅的客房中间,突然感觉有些煞风景,于是,我把它推到墙角的壁厨里,不曾打开它。
接下来的日子,阿文开始带着我满街地跑,那种花钱的豪爽,使我有飞翔的感觉。穿着他给我购置的意大利皮鞋,我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公主。
逛街回来,脱下高跟鞋,不料袜跟染了一片鲜红的血迹,脱下袜子,磨破的脚跟还渗着血。或许是玩得太疯了,没觉察,现在却感到疼痛难忍。
尽管初来乍到,有些游离不定的漂泊感,但阿文的举措,还是把我的心留了下来。
几天后,阿文回公司上班了,我一个人独守空房。阿文忙得不可开交,先是一个礼拜回来一次,后来是半个月,一个月……我不要再为钱的事儿烦心了,因为有阿文大把大把地给,但我却像阿文养的一只小鸟,在他设计的牢笼里宠着、呆着,我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闲着无事,我从壁厨里推出皮箱,准备把不用的东西清理掉,以免看着烦心。我打开皮箱,里面全是新添置的东西,包括香水、牙膏牙刷,乃至卫生巾都是新买的,而且是我很喜欢的那种香味,那个牌子。
清理完毕,我发现一双半旧的平跟胶鞋,洗得干干净,两朵细碎的玫瑰花在皮箱里挤得有些变形。这双鞋的样子我蛮喜欢,那是我刚认识阿平的时候,他带我去爬仙女山,看我穿着高跟鞋,走路一弯一扭的,特意跑了半里地,在半山腰的商店里买的。一双平跟的,鞋面上绣了两朵玫瑰花,穿着它,配上我的两只大辨子,宛如电影里走来的江南女子,阿平很喜欢我的那身装扮。如今,大都市已不时兴这老土了,我拿出来,准备扔掉。不料一张精致的卡片从鞋里滑了出来,我拾起卡片,上面有几行工整的字。
阿芳:
寻找爱情,就像是寻找一双合脚的鞋,在别人眼里,鞋有高低优劣之分,但穿着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的脚知道。所以,我将你平常喜欢穿的那双平跟胶鞋带上,当你被新买的鞋蹭破了脚的时候,不妨穿上它,或许,那才最适合你的脚。……想通了的时候,回来,家门永远向你敞开。
我的泪眼模糊了我的视线,家里那扇没有装饰的木门恍惚在我眼前徐徐敞开,那才是真正的家呀!于是,我赶紧穿上那双旧平跟胶鞋,收拾箱子,登上了回家的列车,心里呼唤着:“阿平,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