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里修书只为墙
今天早上,村委会的调节员打电话给我通知:9:00钟村委会,调解房屋交界纠纷矛盾。
是呀,我家的房屋与邻居有一空地,严格说是我家所有,如今被邻居对家杂物占用。现如今,我计划新建房屋,多次与对方协商把杂物清理开留出出路,方便双方出入;对方不理不睬,态度蛮横,不得已,我只有申请政府部门调解。
我始终相信,法律是公平的。不是,当下扫黑出恶的大背景下,谁还还敢顶风违纪!
我准时到了村委会,对方没有来,调解员我也见过,我递上一支烟,算是打个招呼。稍后,调解员把我叫进屋里,找来纸和笔,说我之前递交的申请书他弄丢了,要求我重新写一份调解申请书。
哟,有这样玩的!写吧,多亏我还识几个字。
申请书写好,对方也来了。接着的环节,也就像电影里的情节,调解员讲了一通官话,要求双方先交60元调解费。
这就应愿古人讲的: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我这点钱还是有所准备,我先交了。对方当家的要交,婆娘说:不交,谁告谁交!
这里还得补充一下,男的是我们村民小组长。调解费的事,我的组长大人交了,说还是按规矩来。
调解员说:“申请人:发表你的申诉请求!”
下边是我的申请发言:
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
你们好!
我与XXX是隔壁邻居,双方房屋中间有一空地,现如今由XXX堆积杂物占用,我准备建房,为方便拉建筑物料进出,申请XXX把杂物清理干净。并且,以后作为双方出路也不得独自占用。
我的申诉很简单,发言完了。
对方发言极其霸道,直接说是公共所,他先占用他就有使用权。与我无关!
这还有天理还有王法吗!!
也不想想:你的房屋地基是给谁买的?你的房屋管辖权到哪里?
僵持了一会儿,调解员说:还是到现场实地看一下!
调解员坐着村长家的车,我开着车跟的到现场确认情况。
确认完,调解员说还是要回村委会处理。我开车跟着村长家的车回到村委会。
调解员说:“你们的情况我们也核实了,根据我们以往的处理经验,你们的问题是没有确权,我们只能跟你们调解,你们不同意调解只有转给上一级施法部门处理!”
同意,咋不同意!你们代表政府,公正执法。
同意就写调解协议书,签字盖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自负!
调解结果如下:根据调查核实,双方争议的地方由XXX先行占用,以后政府利用,XXX将退让出来。
搞了半天,我又回起点。我在考虑我要不要往上级政府部门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