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点】灯(小说)
夜幕一丝一缕地垂下,沙漠里蒸腾的热浪渐渐被嗖嗖的寒风所取代。
我和叔父跋涉在荒漠里,驼铃的噪响搭着肆虐的寒风飘向模糊的远方,像是一个哀伤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出孤寂又凄婉的叹息,早已失去了昔日的清脆和悦耳。
骆驼的步伐沉重得像舂锤,每捣下去一步都似陷入到深深的泥潭之中而难以自拔,我们的心更是沉重得像磨盘,掉下来一定能把沙地砸出一口井。我们的干粮已经告罄,水壶也濒临干涸,可我们的面前还是一望无际的漫漫荒漠。我们预计三天前就能进入绿洲繁盛的塔台镇,然而那场不期而遇的沙尘暴袭扰了驼队,我们不得不偏离原来的方向,绕了很远的路,才躲过那次浩劫。
天上的繁星闪着鬼魅的寒光,我们知道这个晚上又不能到达塔台镇了。也许明天我们能到,但愿明天一定,一定能!否则的话,我们将耗尽我们的所有。
其实我们在竭尽全力地向塔台挨近的同时,也在向鬼门关迫近,沙漠里诡异的气息在我的眼前飘来荡去,似要掠走我的魂魄。我晃晃悠悠,幻觉出天地都在旋转,忽闪的星星也摇摇欲坠,骆驼每一次沉重地捣步似乎都要把我甩入深渊。叔叔不停地提醒我,他甚而向我扬着皮鞭,生怕我睡去后再也醒不过来,督促我坚持,只有趁凉爽时坚持多走些路,才能增加我们明天走出这魔鬼沙漠的可能。
我搂住驼峰,弓着腰,尽最大努力固定住我自己,也尽最大努力不闭上眼睛。
“看,有灯光,啊,有灯光,咱爷们许是到了塔台!”叔叔的惊呼让我从昏沉中惊醒。我抬起惺忪的眼睛,耸起弓着的背,茫然又饥渴地望着远方,那一闪一闪飘忽着的应该是灯光,确实是灯光!嗨,我透凉的心像被火炙烤着,陡升暖意。
我们来了精神,亢奋地呵斥着骆驼快走。
两个时辰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飘忽着灯光的地方。唉,可惜不是塔台,这里离塔台还有三天的行程,我们依然置身于死神的魔掌中,我们像被扎破了的气球,瞬间瘫软下来。这地方是一处没有被沙漠完全淹没的土坡,在坡顶上用坚实的木料盖起了三间小木屋,屋顶有“灯楼”,里面置一盏硕大的灯,正是它眨着明亮的眼睛引我们过来的。木屋里也点着不少灯,一片通明,远看就像一团火。女主人清秀端庄,斯文雅致,似大家闺秀,两只眼睛滚圆而忽闪,亮晶晶的,像那阁楼里跳动着的灯光。这里只有一个伙计,只提供简单的饭食、饮水和草料,收费低廉到没有利润。虽然简陋,我们所需的基本物资还是能够得到充分的补给,这让我们十分意外,我们由沮丧又变得欣喜若狂——从鬼门关游走回来的我们,像即将干涸泥塘里挣扎的鱼儿被好心人掬起来,放生到了清澈的小溪中,怎能不畅快得无以复加?
这里是沙海中的诺亚方舟。
我们在这里住了三天,得到了全方位的休整。女主人平静得沉默寡言,与我们擦肩而过时,没有任何言语,甚而连斜睨一眼都没有,真是一个冰冻的美人。她每天最关注的就是在夜幕垂下时点上房顶的那盏大灯和房间里所有的灯,再就是收拾房间的卫生,把一天中风吹来的尘沙清扫干净,像是准备接待远方的来客。她纤细而柔和的手指上戴着一枚熠熠生辉的戒指,那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带过驼队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就连我这个初入江湖的娃子也晓得,那是我们勤劳一生也不能获得的宝贝,那宝贝足以证明她的富有,更衬托出她的高雅和尊贵。
我们垂涎不已。
第四天的清晨,叔父悄悄地扯醒我,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那木屋。我恋恋不舍地回头,叔父催我快走,可我还是三步一回头,似乎魂丢在了那里。
驼铃声应风而起,又重新变得清脆悦耳了,成了寂寞驼队永恒的欢歌。
卸货后,返回的路上,我们绕开了那木屋。其实,我很想走原路,再看一看那孤独的木屋,当然这是借口,我内心是想再看一看那个清秀而好心的女人,再欣赏一下她可人的仪态,再羡慕一下她手上熠熠生辉的钻戒。看透我心思的叔父不认可,他说那个女人是怪异的,那个伙计是凶悍的。
在后来漫长的颠沛奔波中,我们再也没有走那条路。这让我越来越惦念木屋里那个清秀雅致的富贵女人,尽管第一次见到那女人时我仅仅只有十八岁。
二十年后,我成了这个驼帮的首领,渐渐老去的叔父成了我的助手。
来来回回,我带领驼队也绕开木屋,因为叔父的忠告给我烙下了深刻的印记,我似乎是个被蛇咬过的人惧怕一盘井绳。不过,我还是惦念那女人的冷峻美和富贵态,惦念她手上那颗让驼帮人奔波一生都不能赚到的大钻戒。
后来啊,叔父陡生伤寒,在他奄奄一息时,把一个不起眼的包裹塞给我,说那是他全部的家当。叔父没有孩子,我是他唯一的亲人,他视我如己出,在几十年往返死亡之海的历练中我们相依为命,我早已是他生命的延续,他也早已升格为我生命的保护神。
我整理叔父的遗物时,发现了一枚硕大的钻戒,仿佛在哪里见过,但叔父从来没戴过,也没有向我昭示过。思来想去,哦,和那木屋女主人手上的钻戒一模一样。可它怎么会到叔父的兜里?叔父又为何不曾说起?一头迷雾的我端详着钻戒,慢慢地品出它是赝品,高仿而已,圈内还篆刻着“夫君平安--6”的字样。
我陡然明白了叔父不愿再走木屋的原因。叔父曾经是杀人越货的高手,被官府追索,隐姓埋名做起了走荒漠带驼帮的生意。凭他的手段,趁那女主人熟睡之机,盗得这东西是轻而易举。
我也陡然明白叔父不曾向我说起的原因。凭叔父的道行,他后来一定发现了这货是赝品,自尊心极强的他定然羞愧自己的失误——毁了一世盗名。
已经成为老江湖的我约了几位高手,荷枪实弹,重走木屋路。既是为了猎奇,也是为了探明叔父被蒙蔽的真相,更是想再睹那个女人的芳容——她在我的记忆里定格在了清秀和雅致上,在二十年来的梦幻中我无数次地抚摸过她俊美的脸颊,亲吻过她熠熠生辉的钻戒。
在暮霭蒙蒙中,全副武装的我们趋向那小木屋。屋顶的灯光依然明亮着,飘逸到远方,那亮光的灿烂神韵确能振奋荒漠里疲惫不堪的灵魂,激荡起他们跋涉的勇气和魄力。
那女人还在,岁月的沧桑也无情地雕琢在她的面庞上,不过她的清秀雅致在同龄女人中依然是佼佼者,在大漠酷暑严寒的袭扰中,她依然堪称是一朵馨香的玫瑰。她的沉静没有改变,只是掺和进来些许的冷寂,她的双眸依然滚圆而忽闪,只是眼角的细纹里蕴涵了不可名状的抑郁。
我们还是住了三天三夜。我暗暗观察女主人,她每天关注的依然是在夜幕垂下时,把房顶和房间里的灯全部点亮,再就是打扫卫生,把风吹的尘土沙粒清扫干净,像是准备迎接远方的客人。
她难道是一个惧怕黑暗的人,还是一个要和肆虐的风沙进行抗争的人?
仆人还是那样的年轻,依然是一个小伙子,令我十分惊讶。一问,才知道,他是老仆人的儿子,是一个比老仆人善谈的厚道年轻人,他有问必答的热情让神经紧绷的我觉得先前的高度戒备是多此一举。从他那里,我知道他的父亲是女主人出嫁时带来的仆人,虽然是主仆关系,却情同兄妹。女主人待这个小伙子也视如亲人,在这荒凉的世界里,他们战胜常人不能忍受的寂寞,一直相依为命地坚守着,不离不弃。
“姑姑是个瞎子,她二十岁嫁到了塔台。姑父去漠北做生意时,在归来的路上遇到沙暴,再也没有回来。姑姑哭瞎眼睛后,在这里筑起了木屋,一等就是三十年……”小伙子称女主人为姑姑,叫得自然又亲切。
“姑姑在这里守望,是为了给姑父引路。她后来知道姑父不会回来了,就坚持为来来回回的商客引路,一引就是三十年。她说她最喜欢听大漠中驼铃的悠悠脆响。”小伙子满眼怅惘地望着远方。
“姑姑念念不忘姑父,她手上的那颗大钻戒就是他们爱情的信物,她睡觉前总会把它取下来,擦拭一遍,恭恭敬敬地放在那个金色的盒子里,第二天再小心翼翼地取出来轻轻地戴上。可那盒子连同钻戒已经被盗十二次了,姑姑手上现在戴的这个是第十三颗——属高仿品。”小伙子眼含激愤。
啊!我豁然开朗,我瞠目结舌,但我更无比心痛!
我不由自主地掏出怀中的那枚“钻戒”,虔诚地递过去。小伙子查看后,说:“哦,这是第六号,从第二号到第十二号也都是仿品,现在全部失而复得了。姑姑把回归的仿品也视如珍宝般地收藏着,不过她不会再佩戴,因为它们都被其他人触碰过,不能代表她的那颗纯情的爱心了,但它们可以代表人间的真诚和友善。先生,我代姑姑感谢真诚和友善的您!”小伙子向我深深地鞠躬。
我面红耳赤,无地自容。
“那第一号呢?”我诧异而着急地问。
“第一号是真品,还没有回归。姑姑现在已经从原来的愤恨和焦虑中解脱出来了,对真品的未归早已释然。她曾经平和地对我说‘最真挚的爱要永驻心间,信物的寄托只是浮华的表象,可有也可无’。”不过,小伙子还是黯然神伤起来,从他不自然的苦笑中可见一斑。
唉,我也不能自已地黯然神伤起来。
屋顶上高擎着的那盏灯依然绽放着光和热,射向躁动的沙漠深处,似乎并没有因此而黯然神伤。
你的编按是那样的详实透彻,是对木春的鼓励和指导,木春感谢!
你的作品丰厚,也是木春学习的榜样。
期待今后能够得到你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遥祝安好。
再见。
拙文定有许多不足之处,木春期待你更多的指导。
遥祝安好。
再见。
我知道作品瑕疵比比皆是,不过人是需要鼓励的。
春弟拜谢了。
祝哥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