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一元三角,我要维权!(杂文)
在我们居住的小县城中心,有一家在当地很有影响力的大超市连锁店,超高的名气,良好的地段,高档的装修,便宜的物价,尽管如此之多的优良资源集于一身,但这家超市多年来始终是不死不活,即使在节假日也是冷冷清清,为此,我百思不得其解。尽管如此,我仍然喜欢到那里去,因为不用长时间排队。
五一假期,各大商场、超市都人满为患,唯独这家仍然是一眼望得到头:稀稀拉拉的顾客在挑选商品,三三两两的售货员时而摆弄商品,时而谈天说地。见此情景,我满心欢喜,节假日难得有这么清静的购物场所啊!我快速挑选好所需的商品,一路畅通来到收银台,付了款,刚要走,却发现机打小票上赫然写着“盼盼香蕉味软面包8.9元”,不对呀,特价车的商品标签上明明写着7.6元呀!我的头脑里猛然想起了前两次的事:第一次我买的炭包,标签上是9.9元,小票上是11.9元;第二次我买的一个小盘,标签上是5元,小票上却是8元,以前我总是认为也没几块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可是这次又出现了这种情况,难道是偶然吗?我要不要为这1.3元钱进行维权?
经过短暂的考虑,我决定讨要说法。收银员叫来了售货员,售货员的答复是要么别买了,要么8.9元,商品标签上的价钱可能是弄错了。难道这就是给我的完美的解释?“你们把商品放在特价车上,这是在用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利用大家的‘不在意’实际卖高价,如果今天我不看小票的话,你们就得逞了!”……我和售货员争执不下,偏要7.6元买下这袋软面包不可,最后售货员给经理打电话,经理决定退我1.3元钱。
虽然这次我“战胜”了,但心里却没有一丝的喜悦,反而有些悲哀,为自己,更为商家。身为顾客的自己总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觉得没有几块钱的东西,没必要劳心费力。尤其是在许多顾客都看清楚商家的真面目时,自己仍然执迷不悟,而且还糊涂到为自己的“英明选择”而沾沾自喜,在我没看过的小票里会不会存在这样的“事故”呢?我虽然不得而知,却深感不寒而栗。身为商家,不讲诚信,利用顾客的“不在乎”“不留心”赚取不正当利润,也难怪顾客会越来越少啊!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讲诚信、守信用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市场经济的自然之道,或者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下的天之道,思诚,追求诚信更应该成为商家立足根本,是市场经济下的人之道。没有了“诚信”这个金字招牌,你拿什么占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