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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丹枫】房产(随笔)


作者:柴湿燃 秀才,1800.21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507发表时间:2018-08-01 22:23:35

当年的“万元户”大概不会想到,几十年后即便是几百万元也已经不算什么大钱了。无论是万元还是几百万元的货币,其实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而已,而房产确是实实在在的,最起码它的面积,就可以让人感受到不同空间的存在。
   1998年我第一次做了房产的主人,用2万元钱买下了原来住着的一套房子,因为那是我原来单位分配的工房,所以单位里以此为由,宁愿付我一笔最低工资,名义上让我在家闲着,而实际上在别的单位再领一笔实际工资,就是不让我跳槽!所以买下房子,在很大程度上,是意味着人生的自由的,对我来说,它的意义极其重大。
   然而购房有乐趣,也有烦恼事。因为经济好转了,就觉得一室一厅的房子不够用了,而且交通不甚方便,也让我觉得浪费太多在路上的时间,于是又在市中心买下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然而没有想到,付了钱,产权证却一直拖了十年!
   十年前,入住时房产公司说,因为征地,与原来的拆迁户发生了矛盾,钻井打桩时,竟然有老人跳下去阻止开工!而入住后,房产公司的老板竟然和我们玩起了捉迷藏,人不见了!过年的时候,因为拖欠了电力公司的公用电费,所以贴出告示说要停电!于是业主们纷纷跑到区政府去,要求负责管理的人员解决问题。区政府则说是房产商只顾赚钱,不再开发二期工程,所以不能解决房产证的问题,于是用警车把大家送回家就完事了!还好,电力公司没有真的停电。去了几次以后,终于有负责人出来说,这是特事,所以要特办,他答应尽快解决问题,可是说过后就没了下文,那位官员则调到别的部门去了。有关媒体也作了报道,于是有人提议集体到市政府去请愿,结果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最后才明白,是区民政局与人合伙开发房地产,而政府有了政企分离的新政策,民政局的资金突然撤走,把合伙者逼到了绝路。
   住了十年,物业管理公司也是区里指派来的,大家自然不会付物业费。断了资金链的开发商只好将未出售的房子拍卖,或者干脆一房二卖,弄得一片混乱。反正混乱是中国的常态,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十年后,突然有消息说,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但却被要求共同承担因为房产公司没有按时交房的违约,而不用再付的百分之十违约金!房产公司换了老板,于是新一轮的抗争又开始了。和之前一样,作为业主的我一直被蒙在鼓里,完全没有知情权。房产公司说他们没做错事,区政府则把责任推在房产公司头上,所谓尚未开发的二期工程自然也就不提了。
   而办房产证则必须有房产公司的入住许可,拖到最后,终于疲劳了,无心再继续抗争,就多付了几千元钱,也承认了物业公司的既成事实,把房产证办了出来。一打听:总价才60多万的房子,有人办完房产证就350万卖了!而如今已经挂牌800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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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钱再多,终有花光与贬值的时候,而房产永远是社会关注发展的最前沿。作者在单位的房子里住,因交通不便而又在市中心买下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期间为房产证耗费了大量精力,最后终于疲劳了,虽然多出了几千元钱,但终于有了自己的房产证,心里的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买房有陷阱,政策要落实,才能让人民买的放心!全篇文字精炼,亲身感受,描写真实,令人佩服!推荐欣赏!【编辑:梦锁孤音】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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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梦锁孤音        2018-08-01 22:24:14
  全篇文字精炼,亲身感受,描写真实,令人佩服!为你的佳作点赞!期待精彩继续!
梦锁孤音
2 楼        文友:陆屿璠        2018-08-02 23:11:48
  老百姓买房是很不容易的,作者把自己买新房住了十年的曲折离奇的经历分享给大家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至少会给后来买房的人提个醒,以后会多注意一些买房的细节问题!
3 楼        文友:神青赶        2018-08-07 08:58:38
  有些问题解决起来真的好难,一切都不明确。
麦浪汹涌,我持锹远望,风如野马,高天似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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