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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看点】起来吃西瓜(小说)


作者:魏怡邹田雅 童生,634.3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859发表时间:2018-09-19 11:53:52


   一
   都说纸里包不住火,我看一点也不假,很多人相信这条真理,所以都不再去试验,毕竟真理都是别人通过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
   如果不是那个消失了多年的“地主羔子”来找我,再熬上个二三十年,这个秘密也许就被我带到坟墓里去了,有些事情必须这样做。
   我的孙子已经到了能打酱油年龄,等他长大了知道他奶奶年轻的时候还弄了这么一出,骂我是肯定的。我只是还真不知道他的脸皮将来在人堆里还能不能挂得住。
   LQ医院是省里最大的医院。来之前只是听说过,听说这里啥病都能看,也没有看不了的病。医院有多大,我不知道。之前我没来过,没病谁愿意到这种地方?医院大得超出我的想象。
   我是一大早就坐大巴来省城的,一百公里的路,走了仨小时,城里堵车,司机没办法,我更没办法。自从那个“地主羔子”,和我说了以后,这件事情已经折腾的我好几宿睡不着觉,白天也心神不宁,不在状态的样子连我儿媳妇都看出来了,问我,妈,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我是撒谎出来的。
   我来到医院,刚好上班。好几座大楼既高大又漂亮。医院里出出进进到处都是人,门诊大厅里嘈嘈杂杂,好几条专心致志排队的长龙曲里拐弯,一直排到看不见尾巴。我不时地看到有人推着病床从电梯里出来,或者进去。住院处排着号也挡不住有人争先抢后地交钱,并为此吵吵起来。很多病人家属举着一大把单据在大厅里行色匆忙。
   本身我是期盼着天能下个雨,不需要太大。可是,北方的初夏雨水很少,如果是阴雨天,在医院不能打伞,至少走在路上我可以名正言顺的把伞撑到不让别人看见我的脸。问题是一大早天又不热,如果再举着把伞,看到我的人不说我神经不正常,那他一定是神经不正常了。我觉得。
   昨天我背着儿媳妇买了条方巾,今早一出门我就围上了,只露出两只眼睛。眨巴眨巴的。我实在怕有人认出我来。
   九楼十四床?大厅里乱乱的,让我也开始怀疑我记得对不对了。那天“地主羔子”还专门给我从报纸上撕下了一个角,边写边说你可要记好了。我不愿再和他说话,心想我还不到六十岁,记忆力虽然大不如前,会差到连这点事也记不住?当时我就想把那张纸条撕碎了砸给他,最后还是把它攥了攥,揉成一个团装在了裤布袋里。我把两个裤布袋翻了个底朝天,直接掏出来也没找到,看看自己的衣服,一直没换,我又下意识的摸了摸褂子布袋,原来在这里,看来记忆力真是有点“TCL”。
   我庆幸没把这张纸团扔了。这时大厅里走过来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医生,走路也急匆匆的样子,我拿着展开了的纸团问他,同志,肿瘤科怎么走?医生说,我还真不知道呢,你去问医导。
   医导是个好闺女,说话挺有耐心。医导说,大娘,肿瘤科就是后面的肿瘤医院,楼顶子上有字。然后又指给我说,你沿着这条走廊走到头别拐弯,就会到了另一座楼,那是内科病房,出了内科病房右边是康复中心,你别去那边,你左拐弯,那边是外科,你再穿过外科大堂然后右拐再右拐就到了。
   我按照医导的话围着找了两圈也没找到肿瘤医院,反倒三转两转又转到了刚才的导医台,那闺女不温不火,反而更加亲切地说,大娘,我一看就是知道你是从农村来的,我不是告诉你上面有字吗?难道你没文化?我心想我就念了个初中,我不知道算不算有文化。这席话只能在心里自己说给自己。我说,孩子,人上了年纪就这样,常骑着驴找驴。
   医导把我送到电梯口,路上倒也没埋怨我,她说每座楼层都有医导你怎么不问问她们?我说我忘了。她接着说,这也不能怪你,医院太大,农村来的常转迷糊了。你家有病人?我嗯了一声。闺女又问我是病人的什么人,我没吱声。这时对面过来个比我年龄还大的老太太问路,一看就是城里人,闺女手一指回答她说,阿姨,在那边。
   省城是个大地方,不像泉水市其实就是一个小县。我还是怕啥摊上啥。并且是两次。
   上楼的时候在满满当当的电梯里,竟然碰上了我的发小袁红,她脸上写满病痛,前不久听老家的人说袁红得了不容乐观的病,进省城看病了。袁红从小和我就是两个人要好到穿一条裤子都嫌肥的好姐妹,早就想看望她,因为不知道目前她在什么地方,还没联系上。没想到在这里碰到她。我曾一度觉得我认错了人,可一边搀扶着她的儿子和他的男人我都认识,我怎么会认错人呢?我们几乎是面对面站在一起,她的儿子小时候也经常把我家当成他的亲戚走,我和她儿子目光碰到一起以后,她儿子就开始打量我,看样子他也不相信在省城这么大的地方能遇到熟人,我想上去搭话,想想自己也摊上事了,自己的事都顾不上了,再咋去顾别人?我说我专门来看他妈,手里没有为看他妈准备的东西,我一辈子也没撒过谎,撒谎脸必定会红得像鸡冠子。如果不撒谎,他问我来医院干啥,我又咋说?想到这里,我掉转了身子,赶忙又把围巾往上拉了拉。
   我没有痛痛快快地进去病房,病房把门的勤杂人员把我拦在了门外,我试图和她说些好话让我提前进去。她说,光你自己吗?让你进去了别人我咋办?想想也是。她又说,等一会,一会就查完房,查完房再进。
   太阳早已老高,阳光照在病房内的台阶上,一些纤维似的东西在阳光里飘动飞舞。病房既然不让进,我只好在外面等,早上起得早,没来得及吃早饭,刚下车时从医院旁边的胡同里飘出来的香味惹得我肠胃直咕噜,我买了5个小笼蒸包还没来得及吃,其实这几天饭都快忘了吃了,可不吃饭能解决问题吗?我摸摸塑料袋里的蒸包还热乎乎的,一腚蹲坐在楼梯的台阶上,拉下围巾,准备消灭了它们。
   表姐,我看着就像你,还真是你。
   有人说话的时候我以为是在跟别人说话,我环顾一下四周就是自己和站在面前的清洁工,挂着“东辰物业”胸牌的清洁工摘下口罩,我才认出是我表妹。我手停在半空,急忙把嘴里的包子咽下,把咬了一口的一半放进了塑料袋。我表妹的儿子在省城上班,他老两口早进城给她儿子带孩子好几年了,老家的人都知道他儿子本事大,能在城里养活老人,老家的人也都知道她跟着儿子进城享福了。表妹还没等我问话就说孙女大了不用她看了,在家里怕闲出病来,出来多少干点活,“轻生活”又不累,就算锻炼身体了。我能说什么呢?我说就是就是。
   表妹问我到省城干啥来了,这一问差一点把我问住,我摊上的事真假我都不敢确定,确定了我也不会和她说,我表妹这个人嘴巴不严,啥事到了她那里没有传不出去。别看她现在住在城里,告诉她件事,绝对不超过三天,老家里就会传得沸沸扬扬,这种“能不够”本事大着呢。关键的时候还是要好的姐妹肯帮忙,这时候我想起了袁红,尽管提她有点于心不忍,但我还是对我表妹说,我的一个发小生病住院我来看看她。末了,表妹说你看完病人来我家玩吧,中午在我家吃,我十一点下班过来找你。这是亲表妹,又这么热情,我不好再说别的,只好说,行。
   如果说碰到袁红吓了我一身汗,那么碰见表妹简直要把我吓尿裤子。省城这么大,咋就偏偏会碰上熟人?难道真应了那句老话:两座山碰不到一块,两个人没有碰不到一块?我一时脑子里拐不过弯来,后来我才想通了。世界再大两个人在别处碰面的机会可能很小,但有两个单位比较容易碰到:一个是“爬烟筒”的那个地方,当然,在那里即使碰到了也不会知道。另一个就是医院了。
   本来心情就不爽,碰到表妹弄得更没有一丝好心情了。表妹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食欲吃下最后的两个半猪肉灌汤蒸包,我用手抹了一下嘴,结果弄了满手油,我只好掏出一块卫生纸擦擦手,虽然心痛粮食,感觉像犯罪,但还是把包子随手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我又坐回台阶瞎寻思,我不相信事情会那么巧,“地主羔子”也许只是猜测呢。
   我怕表妹中午真的来找我,我又不想去见那个女孩子了,我更怕事实被验证,我希望她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今天本来就是想先看看情况再说的,没想到遇上袁红和表妹。我想了半天,决定不再去病房。然后又坐车返回了泉水市。
  
   二
   泉水市因泉众多而得名,泉水市的泉星罗棋布,相传早些时候你随便从脚底下掀起块石头,下面就有水汩汩冒出来,也正因为这些星罗棋布的泉,在泉水市汇集成了好几条重要的河流,之中最著名的就是泉水河,泉水河逶迤北去,缓缓流动数十公里,尔后浩浩荡荡奔黄入海。
   依泉水河而建的泉水公园静谧幽雅。散步到这里,找个地方一坐,特别适合一个人发发呆或静静地想些心事。
   傍晚时分,夕阳毫不吝啬自己的笔墨,给泉水公园涂上了层金黄,泉水河里波光潋滟。我来到一个临水而建的亭子里坐下,晚风徐徐吹来时,我索性闭上眼,让它随意抚弄着我头发,梳理我凌乱的思绪。
   其实刚坐上返回泉水的大巴时我就后悔了。我不该连那女孩子的面都没见就往回返。现在医学已经发达到通过DNA鉴定来确定血缘关系,难道在此之前我们不该来个简单的确认码?如果那女孩子真的是“小龙女”,我还是一眼就能认出她来的,她眉宇间那豆粒大小的胎痣太明显了,那是块美人痣。也正是这块豆粒大小的胎痣太明显,才让我当年做出了一个错上加错的决定。
   四月一号那天是愚人节,我总认为这个洋节日和我们中国人没关系,至少和我没关系吧,可那天老天爷偏偏就和我开了个玩笑。
   那天也是黄昏,我在泉水广场看孙子,“地主羔子”从地里冒出来一般,站在了我跟前,这个失联了快40年的王八蛋就是烧成灰我也能认出他来。何况他眉宇间那豆粒大小的胎痣,那胎痣是他娘留在他脸上的地标性建筑。他又通过我复制粘贴在了“小龙女”脸上。当他站在我面前时我稍一愣神,立马就把他认了出来。“地主羔子”依旧是高高爽爽,穿戴整齐,那天他穿件浅灰的裤子,裤线笔直,他穿着的皮鞋重新上架也不带打折的,一件点缀着深红色色彩的短袖上衣穿在身上更显得干净利落,奔六的人了几乎没有几根白头发。脸角棱分明,虽然岁月如风也毫不留情的从他的脸上刮过,但多年的城市生活一点也看不出他曾在大山深处待过。
   你过得还好吗?
   ……
   我不理他。他显得很拘谨。我想我过得好不好与你有关系吗?我在心里说。我朝着孙子和小朋友玩的地方走去。“地主羔子”跟在我后面,他又重复了一遍,我继续走我的路,权当没听见。“地主羔子”喃喃地说,我找你有事。我对他的恨并没有因为过去了这么多年有所淡化,“地主羔子”这顶帽子,就是去见了阎王爷,我也没打算从我心里给他摘去。
   我不得不停下脚步,带着一脸难看说,你说吧。“地主羔子”说,最近一个女孩子得了白血病。我一听,就想现在得这种病的多了去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继续说,这个女孩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LQ晨报多次报道,报纸头条配有女孩的照片,最初他打算拿出100块钱捐献爱心,女孩眉宇间的美人痣实在太明显了,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反复端详这个女孩,似乎冥冥之中和她有种千丝万缕的联系。“地主羔子”继续说,治疗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给孩子配型的时候,她的父母才说出了一个惊天的秘密。我问,什么秘密?“地主羔子”说,这孩子不是他们的亲骨肉!报纸帮她寻找亲生父母,我才更加觉得她是不是多年前你丢的孩子,我们的闺女“小龙女”。
   “地主羔子”抖搂着报纸说,你看看,报纸上说,现在孩子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特别想见自己的亲生父母,不管当时因为什么原因把她遗弃了,她都会原谅他们,她说她大了,她知道人是有苦衷的。“地主羔子”说到这里,我看到他眼里有泪珠滚落出来,他擦了擦,继续说他已经去医院看望过孩子,并以好心人的身份留给了她一千块钱。他说过几天他要做DNA鉴定,先确定有没有血缘关系。医疗费用是个无底洞,现在得准备着手弄钱,他手里现在有二十万,一旦做起手术来,也许撑乎不了几天。他还说只要孩子需要,医生从他身上割哪里挖哪里他都愿意。“地主羔子”说得很动情,我被他感动了,心也变得柔软起来。是啊,快四十年了,就像是一个死结,即使解不开也该早就风化了。再大的仇和恨也该被时间这贴老膏药治愈了。
   “地主羔子”其实是有名有姓的,他叫周秉贤,我只是懒得提起这个名字,快四十年了一点不想他那是不可能的,偶尔想起来,那个恨呀,恨得除了浑身打哆嗦,牙根子都痒痒。
   周秉贤是我的发小,也是我爱过的唯一一个男人。
   周秉贤家带上地主帽子还多亏了我爷爷。我爷爷在世时说起这个事总是当做一个笑场,我爷爷一边在烟布袋里挖着烟一边说,土改前村里就有人开始卖地了,一向很会过日子的周秉贤的爷爷,看到土地便宜就不停的买买买。关于周秉贤的爷爷如何会过日子传说很多,最典型的他在吃煎饼卷大葱时,咬一口煎饼觉到马上就吃着大葱时,就把大葱往下抽一抽,一顿饭下来,一棵大葱也基本上动不着。如果不小心掉到地上一点煎饼,小到用手没法捡,老先生就吐到手指上唾沫蘸起来送进嘴里。周秉贤家一共买了十几亩山坡地,后来划成分按标准也划不成地主,上面有任务,必须每个村里至少划出一家地主。我爷爷那时候是村里的积极分子,代理村长,入党申请也已经交上去了。村里没有合适的地主人选让我爷爷很为难,当他把实际情况告诉上级时,上级领导脸拉得有些长,说,哪个庄里找不出三家两家的地主?你们那么大的一个庄找不出一家地主?以后来了运动别的庄里忙着斗地主,你让你们庄里的贫下中农闲着玩?上级领导问周秉贤的爷爷剥削没剥削过劳动人民,我爷爷听明白了,说他家去年还雇过短工。上级用右手弯曲了的中指在桌子上一敲很激动地说,这就够了。事后周秉贤的爷爷跟在我爷爷的屁股追问,当上地主有啥好处,是不是和当上党员一样。我爷爷回答的更有意思,我爷爷说,都是政治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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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好的小说能自始至终抓住读者的心,这篇小说在这点上做得非常好。开头一再设疑渲染,“我”为何而来?为什么羞于见人?“我”和“地主羔子”什么关系?为什么坐了三个小时的车来了却又无功而返?一直到第二部分才揭示“地主羔子”和“我”,还有医院女孩的关系。接着以回忆的笔法交代了“我”和“地主羔子”两情相许的往事,两个相爱的年轻人却因为换亲的陋俗不得不分手,而此时“我”已经怀上小龙女。新婚的丈夫怀疑“我”的贞操,生了孩子后,家里更是不断发生战争,可是换亲这种形式决定了两人是不可能离婚的。于是“我”想到了找当初信誓旦旦的“秉贤哥”,却不料被骂了回来。对秉贤的恨,和丈夫的怀疑让“我”做出了遗弃女儿的举动。而如今六十岁的“我”却得知女儿患了白血病,尽管内心极为羞惭,但是“我”还是和女儿相认了,并不顾一切捐献了骨髓。而当初信誓旦旦说为了女儿宁愿剜肉的“秉贤哥”又一次从人生的战场上逃跑了。读到这里,笔者其实已经产生了疑问,因为那女孩和“我”的年龄是对不上号的,就在此时,作者揭示了“我”的心里。“我”难道是真的糊涂了吗?大概是对女儿长期以来的思念和愧疚让“我”不愿看清事实吧,就算不是“我”的女儿,那也是一条生命啊。于是文章主题就从个人感情升华到了大爱上。读者不愿意去追究这中间的种种关节和巧合,只会为这个故事唏嘘感叹。被斩断的爱情,令人鄙弃的秉贤哥,遗落他处的女儿,还有患病的女孩,搭伴过日子的丈夫,共同组成了人间烟火故事。最为巧妙的是小说的标题和结尾。起来!吃西瓜,一句普普通通的话,饱含了丈夫的谅解和包容,几十年的携手,岁月已经凝结了深情,陪伴身边的老伴,原来是最真挚的那一个。小说语言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叙述流畅自然,构思巧妙,很多地方别具匠心。推荐赏阅。【编辑:只留阳光】【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1809230004】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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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只留阳光        2018-09-19 11:57:46
  一篇耐人寻味的小说,平凡岁月有真情,心底亏欠化大爱,有人懦弱任鄙弃,有人担当显精神。叙述风格独特。感谢赐稿看点,欢迎继续支持。
温暖向上,以心相交
2 楼        文友:漠沙利亚        2018-09-19 15:59:08
  品读作品,点赞!!
交有志之士,结肝胆之朋。
3 楼        文友:大地琴韵        2018-09-26 11:47:37
  祝贺佳作获得精品,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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