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年·那年花开月正圆】往日歌谣(征文·散文)
我常常以一个突然止步的动作来中断赛跑的姿势,这种与物理惯性定理相悖太远的做法让很多人接受不了。
比如,我的辞职。
对于我的辞职很多人表示不解,所有疑问无非就一个:眼下那么多人在找活,你那么好一个饭碗为什么说砸就砸?
我说:累了,休息一下。
此之前的好些日子,为寻觅一个远离市声、躲避质问以及疑惑目光的地方,我似乎在筹备一件什么大事,慎重而密锣紧鼓地进行着。这种筹备有点象偷渡犯向准备乘载的渡船置备生活必须品,比如,足够的淡水,柴火,油盐大米,鲜货,罐头……
每天脱下西服,裙装,箍锁一样的领带,套上T恤和牛仔裤,从城市一端穿越到另一端,在明媚春光中对答嘤嘤鸟语,自觉一个机械作业造就的精神病患者在游历放歌中身心的康复明朗。
市郊不知什么时候成了我迈步的方向目标,其实那里没有我熟知的村野,更没有我的故乡,只是它不沾工业废气和油污的树梢,以及本色的狗吠鸡鸣,与我多年前的记忆相近相亲。为了寻找这些记忆,我以流浪的方式穿越了漫长的一段岁月。
我曾经背着一个仿皮行囊向村里的鸡狗们告别,我说,你们天天这样叫有什么用呢,你们鸡零狗碎的话谁能听懂呢?!
它们向我引引脖子,晃晃尾巴,走了。从此,柳絮和蕉林为我存档岁月。
我在城市的生活一直处于一种流浪状态,我常在这种状态中眺望乡村,想象那里的恋塘杨柳,眷水鸳鸯。我想起曾经和我告别的鸡和狗们,它们的鸡零狗碎有一天竟让我十分怀念。一些旧背景一样的画面在一个十分美丽而忧伤的日子让我绕开城市的柏油大道往乡间小路上走来,我想看看村口的乱花飞絮,还有斜阳里田垄上走着的老牛和它的主人。当然,我更渴望篱墙院落里的鸡闻狗吠,它和故乡的鸡狗们唱出的歌谣应该同样婉约,悠扬。
那个“行宫”是游走多日的结果。它在空旷清幽的乡村边上。
很巧,在我和那边的城市藕没断丝还连的时候,我那个以“跋山涉水”的代价踩出来的“行宫”让一个远道而来的心灵栖息者相中。他说他到这个城市也一样逛了个遍,直到发现这里。他在认识我之前着了魔一样一而再到这来转悠,尽管不能进门他却不愿离去,他在下面荒地上走来走去,仰望着高楼上的一扇扇窗棱,估想着里面的布局会不会像他所想的那样。
在我和那边城市的纠缠还没解开之前,他要先做“行宫”的主人。
他如愿住了进来。他不像一般租户一钵一碗就粗糙地聊度时日,而先是大张旗鼓把房子装修一新,让灯光和画面交错出温馨典雅。他买了高档家私音响和别致的厨具,雅致的布艺,石粒一样的围棋。从阳台上那根雪白的钉满不锈钢颗粒疙瘩的晾衣杆、客厅鱼缸里色彩斑斓的金鱼和它们晃荡下纤柔的水草、晶莹的珊瑚卵石沙粒,以及居室里琐碎而经他一番别出心裁的装点反显随意幽雅的格调中,我触摸到他的丰富和细腻。
我所在的城市是个新兴的海滨城市,曾经钞票满天飞。我以为他的到来同为商人计:赚钱,花钱。原来先前他搞音乐,八十年代末下海,赚了大把钞票,有过前呼后拥的风光,后来赔了,连同夫人。十年婚姻留下的遗产是个男孩,他把他留给母亲,一个人云游四海。
他说他到这来疗伤。
公寓四周建筑稀落,视野无阻,窗外地平天远,草长莺飞。他日子闲淡,常常备些干粮味料度日。音乐和书是他“疗伤”的良方,他以音乐为媒,随身带有一本书,叫《了凡四训》,是他母亲送的。他母亲是个佛徒,对他孤云野鹤的生活不予干涉,她只说:你常在外我关照不到,送你本书在路上看——他当然明白他母亲说的“在路上”的意思。
这本书我也有,几年前在南京一佛徒送的。那两年我在看有关佛教方面的书,和他便有了些“空”与“色”之类的佛话。好些晚上,我从城市的东边穿越到西边,来到我的房子他的住处,和他一起看“奥斯卡”,听丝竹绕怀。就是在这样的交往种,他静如处子的从容淡然加快了我逃离市声的急迫,可是,我实在不愿意把他赶走,那和他把我赶走一样,面对霓虹灯下的城市他和我一样满脸彷徨。
可是,我在那边城里实在呆不下了。不得已,我告诉他,我说我在那边实在没法呆了,我想尽快搬到这儿来。他很平静,不觉得突然,他知道我的计划,可是距离他的租期还有一段时日。此前他曾想过延长租期,甚至想长住。
我曾经害怕我的决定破坏我和他之间美好的情谊。可这句话已在心里打转了千百回了,我每次从城市东边家门出来往西边他住处的方向穿越的过程中,这句话总不停地从喉头往上涌,以跳跃的状态逗留唇边,可待我从他为我打开的大门进去,看见他如同居家一般渐入佳境平静如水,在唇边上蹿下跳的话又往胃里去了。那个晚上,这句话从我嘴里脱口而出时我暗地里长呼了一口气。
我说我很抱歉。
他说你怎么这样说呢,是你的房子。
他是个近乎修士一样谦和的人,他明白我是不得已,他知道我当初相中这个“行宫”的原由。环视着相伴不久的一个偌大空间,他眼里满是眷恋,他说人富不等于贵啊,活了半辈子就这些日子活的自己!
我和城市的纠葛已按一定的程序了断。那个晚上收拾妥当,我叫来儿子,我说去找你的小朋友玩一个晚上吧,我们快离开这地方了。次日一早搬家公司把我们一家拉到了这个红日刚刚升起的地方。
起初一直拖着不装电话,一为抵挡外面的四面楚歌,一想尝试一下隔绝尘市的滋味。那是怎样的日子啊,没有盖章数钞票翻传票的眼手并用抡拳挥臂,没有命令,没有红头文件,没有上头官员为吃海鲜到这来为作状顺走一遭的明察暗访,这些都他妈见鬼去吧!
我想起他说的话:活了半悲辈子就这一段活的自己。
是的,往后我活的就是自己了!
我把上辈子欠我的觉都睡了回来,之后,开始重振旗鼓。我打算用些日子把市郊的乡村逛遍,那里有我喜欢的人和事,我要以行吟诗人的目光去打量世界。于是,我开始了精神游走。白天顶着草笠,背着挎包,逐家逐户走走看看,垃圾部落里卑微委琐、蓬头垢面背后的辛酸,出租屋大杂营里三轮车夫和泥水工的愤慨、无奈。我在这些来自五湖四海“村民”的南腔北调中捉摸生活。
晚上清风明月下,音乐弥漫如水,月,那么美,夜,那么美。
居所北面是个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顶端亮着盏幽蓝蓝的探照灯,象银河里的月亮,西边是一柱朝天而燃的熊熊烈火。我说这地方是凡间仙境呀,晚上亮着两个月亮,还有一个永不沉落的太阳。在浑然天成的凡间仙境里,我阅读至性至情的普鲁斯特,追忆是如此忧伤,美丽,追忆让人如此温柔年轻。这诠释了我很久以来的一个疑问:
人活着,除了期待追寻,回忆是否同样重要?
人一生从事的职业不外两个:一是受罪,一是受累。受罪的工作必须高薪,却只能是阶段性的,受累的却可以不要报酬,只是有个前提:这是一份自己喜爱的、愿意劳心劳力的活。这是一个朋友的话。
这是一个让人迷惑的时代,城市也人为地制造这种迷惑,比如,我们把与文化毫无沾边的暴发户尊称先生,把三陪坐台封为小姐,把欲望当做爱情,把随意调戏抬举为怜香惜玉,给最不爱的人封一个怜悯的称谓:爱人!
这就是城市时尚,这就是黑色幽默!
我曾经设想过逃离城市的途径,比如出走,流浪,重回乡下。可是,多年来我和城市之间有了一些断不开的纠缠,让我欲罢不能,那和一对没感情的夫妻为了孩子不得已维持一个死亡婚姻一样。这些年我常常带着我的孩子回家,家乡的人都富了,村子扩建了,村人都到我童年放牛的山坡外面建了楼房了。我小时伙伴们的家都只剩了断墙,一川烟草,满村风絮,这让我想起一句词:
燕子归来衔绣幕,旧巢无觅处。
故乡于我是一首怀旧情歌,让我在城里时吟时唱。
四个现代化不知实现了没有,共产主义听说还没到,而2000年的挂历像新印的钞票带着油墨香在世纪末的寒风中纷纷扬扬的场面已成为过去。曾经那些日子,我在菜地里抓虫子,松泥土,想着当初老师在我们面前的激昂陈词和自己曾经振臂高呼的那些口号,滑稽得如同自己的丑闻。不知是命运和我开了玩笑,还是我和命运开了玩笑。想起最初离乡时和村里鸡狗们的告别,又觉得自己创造了一个美丽的寓言。
我最终逃不开城市,告别又相逢。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我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自由放逐。《故乡》这首情歌也常常唱起,歌声飘在风口,激昂,洪亮,虽然带点沙哑。我辗转在别人的城市里用文字纪念往事,同时创造未来的往事。写作生活并不痛快,因为贫穷,却感觉幸福,因为写作的本身是种回忆,是一种储存自己回忆和窃取别人回忆的劳作与享受并行的美好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