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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我的家乡我的胃(散文)


作者:陈平 布衣,489.2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480发表时间:2018-11-07 15:05:47
摘要:新疆人新疆胃;走遍天涯海角,改变不了自己的胃和深深藏在胃里的家乡和母爱……

【流年】我的家乡我的胃(散文)
   多年前,听到那句“一个人的家乡在他的胃里”,感悟不深,甚至不以为然——那时,在偏僻荒凉的农场连队,第一次吃到上海支青带来的华夫饼干,卷子面,香肠,还有巧克力,咖啡牛奶糖,心中狂喜: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而我的家乡喀什不产巧克力咖啡。我的胃喜欢的不是家乡出产的东西,而是上海产的。后来,年轻的胃随着我走遍长城内外,大江南北,所有的美食我都喜欢,于是,“家乡”不知不觉被淡化了。
   但是,花甲之年,在乌鲁木齐养老,研究养生之道,却发现我的胃回归年轻,回归家乡了。养生之道,饮食为先。结果发现我这个老新疆的胃口,不完全适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养生之道。一方土养一方人,我是新疆这方土养大的,人是新疆人,胃是新疆胃,与内地确有不同,与自己年轻时也不同了——用文雅的话说,是回归本源了。
   “早饭吃饱,中饭吃好,晚饭吃少”,这没错。可我必须每顿都吃饱吃好,尤其是晚饭,必须胃里有饱满甚至沉甸甸的感觉,才睡得踏实,才不会梦里磨牙。我在疏勒县草湖上初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偏偏遇到共和国饥饿年代,常常天不亮就饿醒了,上午第三节课时就盼着午饭的钟声。记得老师上政治课讲《社会发展史》,说从猿猴到人,火的使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猿人用火烤肉,吃熟食,促进了大脑发育等等。我听着听着走神儿:想当一回猿人,围着篝火,烤肉吱吱流油,双手攥着骨头,牙齿撕着肉,何等痛快!又突发怪想:如果人类一代代都不吃肉,会不会倒退回去成了猿猴——暴齿凸目,满脸长毛?那太恐怖了!也说明吃——尤其是吃肉——对人类太重要了!民以食为天,食以肉为贵。
   老师讲唐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感情很投入,讲意境,讲押韵,我心想:饿他三天,谁都懂得“须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使我感动的是:作者李绅是节度使,省部级的大官,他能体恤农民的疾苦实属不易,位高权重,良心未泯。这一点比他的诗更有价值——老师当时没讲透这一点。他不是不知道而是那时大环境不能讲。
   养生之道说南瓜是好东西,适合老年人吃,特别是对降血糖有好处。但是,我的胃口已经难以接受南瓜。我16岁到兵团农场连队当农工,天刚拂晓,钟声一响,爬起来拿起饭碗直奔伙房。昏暗的马灯下,炊事员从窗口一勺子南瓜扣进碗里。几乎天天白水煮南瓜,吃得一个上午胃里泛酸水。现在老了,别说吃听到南瓜胃里就不“受活”(甘肃土话:舒服)。用电脑打个比方:胃里已经装上饥饿时代的源代码,再好的东西也难改变了。
   多吃粗粮也没有错。可是我的胃难以接受。年轻时兵团是“粗粮吃,细粮卖,工资不发打牌牌,刮风下雨当礼拜(天)。”一月定量30斤原粮,粗粮占百分之九十,一周只能吃一二顿白面。有了孩子,还得省下白面给娃娃。我吃过高粱面馍,一拿就散,炊事员用菜刀伸进蒸笼,把一坨暗红色的馍平铲起来,一下扣进你的碗里,怎么吃就是你自己的事了。那东西怎么能与小麦一样也叫“粮食”,它没有一点激发人的食欲的香味啊!
   养生之道都说吃玉米好,尤其对老年人,降血脂,补充微量元素。我的记忆一件难忘的事:“文革”时我所在的南疆团场“一手要钱,一手要粮”,喝的上游排下来的碱水,几千人的团场找不出几个胖子。那年春天,我们团机关干部义务劳动去加工队卸车。我们吃的玉米是从伊犁运来的,麻袋装得鼓鼓囊囊,上面没盖帆布。过天山时下雪,到了南疆天热,玉米发芽从麻袋缝隙里伸出来。我们故作惊讶“麻袋怎么长胡子了?这能吃吗?”这时,满身油污疲惫不堪的司机不高兴了,站在车顶上居高临下,像《列宁在一九一八年》打着手势说:“你们也是农场,种地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叫我们给你们送粮!老子这车粮食走了十天,翻冰大阪,换了几次轮胎,断了多少钢板,你们知道吗?还嫌不好吃?好好好!这样吧,你们坐上车,我把你们拉到伊犁,你们蹲在那里吃,拉屎还可以就地肥田,支援农业学大寨……”我们这才体会到什麽叫无地自容,什麽是“拿了人的手短,吃了人的嘴软”,大家一声不吭,只管卸车。发了芽的玉米晒干,磨面做成馒头真难下咽,一股苦霉味儿。从此,我对玉米敬而远之。
   还有酸菜鱼,酸菜牛肉面等,凡是“酸菜”系列的菜一律不吃。我在连队当司务长时,每年冬天选胶泥地,挖一个大坑,一层白菜一层土盐,用土埋住。第二年春天挖开,把腐烂的叶子除掉,剩下的就是给大伙儿吃的腌菜。那股腐烂味儿一直潜伏在我的记忆,一闻到酸味就想起烂菜叶子。鱼当然是好东西,但如果一个尊贵的富翁身边陪伴一个衣服破烂的乞丐,我不愿走近他。
   维吾尔谚语“趁你牙齿好,赶紧多吃肉”,说得多好!可那时哪有肉吃?“批林批孔”说孔子“听韶乐三月不知肉味”,我们何止“不知肉味三个月”啊!过春节提倡“过革命化的素节”,素者,无肉无油之谓也!“批《水浒》”运动,我不记得什麽“投降派”,心里悄悄欣赏鲁智深吃饱狗肉醉打山门,“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何等痛快!想听他喊“几日不吃酒肉,嘴里淡出个鸟来!”现在回想起来为自己年轻时的浅薄惭愧。
   幸好,在我牙齿好的时候,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好日子,我胃口大开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调到喀什农三师师机关工作,常常出差,从喀什一直吃到乌鲁木齐,吃到伊犁,阿勒泰。那个变化“弹指一挥间”,工农兵招待所,群众饭馆等一瞬间消失,私人饭馆如雨后春笋出现在一千五百公里的公路两边。
   回族老百姓捷足先登。托克逊,焉耆的炒面,过油肉拌面风行一时,价廉物美,脍炙人口。再喝一碗自家酿制的酸奶,上面一层黄亮的奶油,美味难忘。维吾尔“乌斯达(师傅)”很快登场,油馕,热茶,拉面,烤肉,馕坑肉等,令人垂涎。新鲜羊肉挂在凉棚下,随割随炒,西红柿,青菜刚从地里摘来,面和好了,客人一来就开始拉面。面团和而分,分而和,上下翻动,左右盘旋,一把下锅,沸水游丝,别说吃即使看着也是难得的视觉盛宴啊!我喜欢吃缸子肉,纯纯的带骨头的羊肉,带点孜然香味,再来一块葱花薄馕,简单,快捷,好吃,不耽误旅途赶路。新和,库车的鸽子面也大受欢迎。三五年过去,我们光顾过的路边小店纷纷盖起了小楼房。我甚至把柴窝铺的辣子鸡打包,昼夜行车赶回喀什叫家人品尝。
   世界永远不会只在一个地方热闹。再后来,沙湾大盘鸡,柴窝铺辣子鸡,轰轰烈烈占据了三千里旅途餐饮阵地。可惜,好景不长。高速公路,铁路一通喀什和田,这一切全部消失了,就像千年之前的楼兰古城。
   然而,这时我的胃口更加热闹了。我在喀什一家百年老店学会做抓饭,吃得家人朋友们赞不绝口,说我可以申请专利。后来,我从喀什调到乌鲁木齐工作,每年有到内地开会出差的机会,从长白山一直吃到海南岛,吃遍大半个中国。
   走遍天下,吃遍天下。我渐渐感悟精辟的维吾尔谚语“一个人的家乡在他的肚子(胃)里”,我是新疆人,胃是新疆胃。新疆人来自五湖四海,新疆胃也容纳五湖四海。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三山两盆,环绕万里,有什麽装不下的?
   东北的小鸡炖蘑菇,猪肉粉条大白菜;山东饺子,海鲜;四川龙抄手,芸豆炖猪蹄;重庆火锅;苏杭东坡肉;广州早茶;深圳大龙虾;云南过桥米线;长沙油煎臭豆腐等,这个美食名单可以开得很长很长,就像电视片《舌尖上的中国》:中国美食甲天下!吃饱了暗暗自夸:新疆人的胃什麽美食都装得下!有容乃大!
   我最钟爱北京烤鸭。年轻时我当司务长,常常夜里给浇水班送夜班饭。放水班有个北京哥儿,打群架伤了人进了少管所,送到我的团场“改造”。高干子弟,见多识广。在昏暗的马灯下,他吃完我做的汤面条,问我吃过烤鸭吗?我说没有。他绘声绘色讲了烤鸭如何烤,如何吃。用包谷叶子当面饼,碱壳子当鸭肉,草叶子当葱,水边抠点泥巴当面酱,教我怎么吃烤鸭。满天星斗,凉风无声。我挑着担子往回走,一路兴奋,吃烤鸭成了我的梦想!十多年后,在北京如愿以偿,第一次品尝正宗北京烤鸭,我就摆出常吃烤鸭的架势来。现在,乌鲁木齐开了两家“全聚德”分店。来了朋友,我就请他们去吃烤鸭,酒酣耳热歌呜呜,唱一曲“我们新疆好地方”。
   前年,我在澳洲住了两个月,我的胃第一次“从天山走向世界”。女儿在一家研究所做访问学者,知道我喜欢研究养生饮食,特意安排品尝各国美食。西餐不错,标准规范,适合工业化生产,但汉堡包,炸薯条,披萨饼,只能改换口味,“食不过三”。东南亚饭菜也不错,但调料味儿不太和口味。日本料理干净清淡,很有情调,但不宜常吃。韩国的《大长今》讲究药食同源,很受我们欢迎,与中国菜非常接近。但是,有次我和老伴在著名的悉尼歌剧院游玩,到了中午,找吃饭的地方。那里饭馆小而挤,人声鼎沸。好不容易从招牌上认出一家牛肉面馆,是韩国人开的。我们各吃一碗,一碗澳币23元,合人民币115元!贵得心痛!两片牛肉很好吃,菜叶子翠绿,但面条是机器压出来的,汤用的调料。也难怪,澳洲人工特别贵。我长叹一声:还是乌鲁木齐的牛肉面好吃!面是拉出来的,汤是牛骨头熬出来的……从此,我们出去游玩自带午饭。房东是华人,炒点清淡菜,加在面包片中,再带点橙子香蕉,胃舒服,心也舒服。
   在澳洲一个多月后,人不觉有点焦躁起来,胃总有莫名其妙的空虚感,好像缺了什么。而且,澳洲的美味巧克力,咖啡,已经被我不自觉地拒绝了。回到新疆第一件事,急不可待去吃拉面,野蘑菇揪片子,烤肉,抓饭,薄皮包子——新疆美食一个都不能少!新疆人!新疆胃——家乡就在这里啊!维吾尔语“胃”发音“阿西喀藏”,直译为“装饭的锅”。饭是母亲做的,浸透深深的母爱,吃着母亲做的饭能不懂得母亲的伟大吗!不论走得再远,不论品尝过多少美食,叶落归根,你还得回到母亲给你“装饭的锅”的地方。这就是“一个人的家乡在他的肚子(胃)里”的深沉的蕴含意义。
   与胃口有关系的还有一个词“吃相”,也就是吃饭的动作表情吧。古代贵族讲究“钟鸣鼎食”,也就是就餐时要有歌舞音乐,要讲究礼仪。我享受不了贵族的这一套“阳春白雪”,我有我的“吃法”。我老伴常说我的“吃相”不雅,“一看就是从物资紧缺时代过来的人”。我不在乎“吃相”。虽然“吃相”与养生有一点关系。前不久,我在南疆新城阿拉尔与朋友吃饭。浙江台州对口援助兵团第一师。一桌美食除了新疆特色菜,还有不少海鲜。大家边聊边吃,十分开心。我拿起一块馕蘸着肉汁刚吃了两口,对面一位气质高雅的中年女士,突然睁大眼睛紧紧盯着我说:“叔叔,您拿着馕蘸着菜汤吃的动作,太像我爸爸了……太像了!他就喜欢这样吃……”说着眼眶中泪水打着旋儿。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下意识地问:“你爸爸……”
   “他已经去世了。他是三五九旅的老兵,农一师的老军垦,在这里辛苦了一辈子!沙漠变成了绿洲,日子红火了他却走了……谢谢您使我仿佛看到了我爸爸!以茶代酒,敬您一杯!”她绕着桌子走过来。
   我憋住了热泪,不知怎么回答,酒杯颤抖,心里默默念叨着“我们都是老军垦,老新疆!我们的胃口,吃相都是一样的……”
   可爱的女士,他日与您父亲相聚泉壤,干一杯新疆美酒,吃一块馕蘸肉汁,高唱一曲:天山脚下是我们可爱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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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无论一个人,走的任何地方,都忘不了父母,忘不了家乡,忘不了家乡的美食。家乡的美食,也是家乡的特色小吃,代表着家乡的风土人情,代表着妈妈的爱,怎么可能忘记呢?妈妈的味道,家的味道,家乡小吃的味道,都会令人难以忘怀的。这也是一种思乡的情节。所以说,人的胃里都装着家乡,任何的山珍海味都替代不了。作者走南闯北,走遍国内国外,食遍了各地的小吃、大餐,认为都不和胃口,还是家乡的小吃、菜品最和胃口,最让人喜欢,也最易消化。此篇美文,立意厚重,主题饱满,描写细腻,叙事沉稳,用饮食作为切入点,形散神不散,表达了对家乡的依恋之情。佳作,编者推荐阅读!【编辑:五十玫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1811100010】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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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五十玫瑰        2018-11-07 15:08:47
  欣赏美文,感谢作者的分享!
   问好,祝写作愉快!
五十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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