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恋】别人家的城市(散文)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以能叫得应为原则。
小时候有小名儿,比如“猫猫、狗狗、蛋蛋、丑丑、女女、囡囡、仔仔”之类的,上学了有大名,大人端端正正写于书本上,连同初入学堂的新奇、神圣,装进书包里,然后听老师点名,不再是“猫猫、狗狗”的,在小伙伴儿的窃笑下,如同脱胎换骨般荣耀。
我是家里的长子,没有小名儿,下面有弟弟妹妹,担负着一定的使命,从记事起就用大名,不用在家里和学校之间切换模式,省了失宠的心理落差。
十八岁之后,第一次离家,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为了省三十块钱报名费,姨父从一堆录取通知书中,随手找出一个来替我报了名。于是,便以一个陌生的名字和身份,和一群陌生的同学,开始了一段陌生而新鲜的生活。
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这个名字的本尊长什么样子,不知道他当年为什么没有来这所学校读书,和我的“冒名顶替”有没有直接关系。我没有因为这个名字而大富大贵,没有像那时候人们普遍的就业思维那样,变成一个吃皇粮的“公家人”。因此也没有人检举、揭发,指着鼻子骂“臭不要脸的”。多少减轻了我内心的惶恐和负罪感。毕竟人家爹妈当初取名也是费了脑子的,应当拥有这份知识产权。
有时候也会这样想,人家当初没来这里上学,或许就此寻找到了另一个人生契机,命运也就因此而改变。反之,我可能也因此而错失了适合自己的良机,有另外一种人生的体验。因为说心里话,那时候我喜欢的是画画,但选择学什么自己说了不算,也没有选择的资本,听话是那个时代好孩子的标准。少操一份心,也未必是坏事。
反正是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你原来是谁,叫什么并不重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慢慢的就都熟悉起来。
不得不说自己还是赶上了好时代,九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小县城,一些新思潮、新事物,带着浓墨重彩泼将上来。老板裤配板儿鞋,大驳头单扣西服,刘德华的歌,郭富城的头。半洋半土的卡拉加OK,能唱能演的黎明张学友。男同学中有人开始吹剪烫,十八九岁的内心开始萌动,春风扑面而来,爱情开始萌芽。梳子镜子成了新宠,踩在水泥地上“咔咔”作响的尖头皮鞋,还没穿过便已过时,取而代之的是底子柔软的“老板鞋”,到商店买东西不再称师傅或同志,老板一词大行其道。自制信封被拒邮,邮票涨到了八分。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唱得直想离家出走。隔壁宿舍的单放机说好了明天借来听,得去小卖部买四节新电池。
来时穿的那件中山装,像十八岁以前那个名字一样渐渐被淡忘。今天穿张三的黑西装,明天借李四的灰夹克,个子长了,花十八块买的劣质老板裤洗得缩成了九分裤。买一双白袜子包住裤脚,那时候还不知道有个迈克尔.杰克逊,只觉得像极了上海滩里的黑帮打手。
姨父离开了学校,一些“特殊待遇”已成昨日黄花。他去了县里砖厂当厂长,年过半百事业的鼎盛期却刚刚开启。也好,再去县城也有了落脚之地,晚上悄悄溜出去,看看城市是怎么样赶走尘嚣,静静安睡的。
学校里盖起了四层高的宿办楼,取代了那片空旷的场地,也少了打扫清洁区的麻烦。带着进城了的庄严和仪式感,仿佛就要登上人生的领奖台,一步一个脚印走上楼顶,那一刻没有感到漫长,而是觉得意犹未尽,便上到了顶层。
高处风大,吹乱了梳得順直的长发,吹得迷糊了视线,能看到的东西很多,却看不到家乡那座曾经以为很高的山,心里默许,那个天地相接的地方,生出的那层薄雾,就是家里烟囱升起的炊烟。
高处阳光也很灿烂,但每走一步心头都会打颤,唯恐一失足,变成烂泥一滩。自知不是能久立高位的人,还是早些回到地面能踏实一点。
老师们住进了高楼,我们告别了窑洞,告别了大通铺。住进了二层小楼,躺在架子床上自成一统,却要忍受头顶上校友恶作剧般发出的重重的脚步声。睡在我下铺的兄弟扔上来一支烟,却恶狠狠地踢我的床板,告诫我别让掉落的烟灰弄脏了他的床单。
县城开始大兴土木,中心街的邮局营业厅变成了商店,门口那个头重脚轻、不知道吞进去多少人心思的欧式邮筒,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崭新的大楼,玻璃门、水磨石地板,宽敞明亮的玻璃橱窗,漂亮的营业员。挂满大大小小、封面光彩夺目杂志的报刊亭,成为最吸引我的地方。《美术大观》、《星星诗刊》、《读者文摘》、《小小说选刊》,喜欢的书太多,兜里的钱太少。曾经有段时间,我把人生的目标锁定在报刊亭那一方小小的天地,就觉得静静坐在那里,想看哪一本就看哪一本,既挣了钱,还省了买书的钱,该是多么的自豪与惬意。那时候喜欢书却没条件买书,现在有条件了,却再也不能静下心去读。
这辈子注定和书要发生些关系。书是我的福音,96年从洛川回来,生活跌入低谷,迷茫、困惑笼罩在头顶挥之不去。拿了千把块钱去西安批发些服装来卖。交通不便,进货被人骗,背着沉重的包袱,在车水马龙的都市街头,跌跌撞撞险些被车撞。一年下来只挣下一堆衣服。无奈之下,又选择了去乡村小学教书,除了名字之外,又多了一个美滋滋的称谓:老师。
教书虽然工资低,但相对稳定,既赢得了尊重又能和书本厮守,也与我喜欢安静的性情契合,一举三得。
但好景不长,2000年国家实施两基,学历不达标将被淘汰,于是,又重新做回学生,从讲台上下来,坐上课桌。然而一番折腾终抵不过当权者一句屁话,教书梦就此彻底终结。生活又回到了起点。
继续摆摊,这回不卖服装,卖书!退一万步说,即便卖不掉,卖废纸也还是抢手货,不会像服装那样,堆在角落里让人看着堵心。人需要向前看,有时候也得往后看,想了进路也得想想退路,多想点总没坏处。
还好,书没有辜负我对它的钟爱,在电子产品没有大行其道之前,它给我带来了人生的第一桶金,2004年到2011年,十里八乡的学生印象里,都有一个骑三轮摩托车的“卖书人”,那就是我。
汽车站门前那条街开始改造了,路口那个用彩条布搭起来被,叫“英英小吃”的“饭馆”,一夜之间没了踪影,我再也吃不到一块二毛钱一碗的饸饹了。
街道改造完成之后,路口竖起一个牌子,那时候我才知道这条街原来叫“府前街”,机动车道笔直、宽阔,两旁有路灯和绿化带,一座还很简陋的小城,因为一条街的变化形象顿时得到了提升,开始有了都市的雏形。每到傍晚,两边的路灯点亮,整条街被一种温暖的色调装点,我第一次有了“华灯初上”的认知。不论是步行还是骑车,总喜欢把心情留给每一株花草、每一个人影幢幢的店铺,每一个路过的身影。
眼见小城一天天变得靓丽起来,我却离她越来越远。1996年春,从后子头到府前街,打通一条道路,据说将新建一条商业街。临离开时,怀着复杂的心情,在刚刚铺好的路上走了一圈,算是对这个生活了六年的小城,做一个告别,也是对自己这段人生的一个告别。尽管对她而言,我只是万千过客中的一个,尽管,她终归是别人家的。
随着班车的缓缓驶出,两旁的建筑物和树木,一点点往后退,像缓缓拉上的幕布。幸好没有人来送,街道上没有一张面孔是熟悉的,感觉就像第一次来一样,让离开多了一份从容,少了一份悲怆。人们自顾自忙忙碌碌着,没人在意你的来,你的走。
在别人的城市里,以别人的名义,做了一场梦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