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白起之死
白起是战国时期秦国名将,一生大小战役70余场,都以胜利而告终,是真正的战神,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为秦国建立了卓越功勋的旷世奇才,最终却被秦王赐死。白起临死之前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死,也没犯下什么大罪,为何会落得如此地步?是啊,秦王为什么要杀死战功赫赫的白起呢?
司马迁说“死而非其罪”。“罪”有很多。
一“罪”桀骜不驯。不忍让权臣,第一次邯郸之战撤军之后,与睚眦必报的范睢交恶,惹来杀身之祸,不懂得团结,与人计较。这个世界,得罪君子不可怕,可怕的是得罪小人,更别说像范睢那样“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之人。
二“罪”遭人嫉妒。白起与王翦、廉颇、李牧并称“战国四将”,被封武安君。37年的军事历程中,先后参与伊阙战役、鄢郢战役、长平战役等14次重大军事行动,立下显赫战功。史学家司马迁评价他“料敌合变,出奇无穷,声震天下”。长平之战后白起在秦廷的地位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范雎不甘屈居白起之下,多次诋毁,最终害死白起。
三“罪”功高盖主。白起已经秦国国尉,长平之战后,秦国已经没有更高的爵位给他,已经是一个武将的最高位置了,白起在军中的威望也极高。秦昭襄王的地位明显受到了挑战。再加上白起拒绝了秦昭襄王的征调拒绝出征邯郸,不杀白起,威胁到了王位。杀了白起,立下君威,白起不听话都能杀,还有谁敢不听话。所谓杀鸡儆猴,谁管鸡立下什么功劳,谁管鸡是怎么想的呢,只要之后猴怎么想就行。
四“罪”伤及君王颜面。长平之战大破赵军,秦王示意杀死四十万降卒,白起不主动替秦王背杀降罪名,秦王不悦。战后白起准备乘胜进军,一鼓作气攻破赵国。可是从秦国传来的却是退兵的命令,心有不甘。秦国罢兵后,赵国不但不愿意献城反而连齐抗秦。秦昭王遂又命白起统兵攻赵,但遭到白起的拒绝,白起认为秦国已经失去了有利的战机,不宜再次出兵,秦王不满。秦王派五大夫王陵率兵攻打邯郸,结果秦军攻势受阻,将卒多有伤亡。秦昭王再次任命白起统兵,但白起认为此次必难成功,遂托病不行,似乎在证明自己判断的正确,秦王的失误,让秦王感觉是逼迫自己认错。君王认错,颜面尽失,很多时候君王就是错了,也要一错到低,绝不承认错误,君王的一张脸似乎比成千上万将士的命更值钱。又派郑安平代替白起,不出所料伤亡惨重且主将郑安平率两万军队降赵,又狠狠地扇了秦王一个耳光,秦王恶白起,杀心已起。秦王亲临白府命令白起出战,熟知兵家之道的白起已看出残局无法收拾,坦诚劝秦昭王撤兵,等待新战机。昭王不听,反认为白起有意刁难,加之范雎乘机进谗。于是下令削去白起所有封号爵位,贬为士伍,并强令他牵出咸阳。三月后,秦军战败消息不断从邯郸传来,一次又一次地扇秦王耳光而更迁怒白起,以为迟迟不肯奉命,“其意怏怏不服,有余言”,派使者赐剑命其自刎。
白起之死何罪也?罪在人心。心有隙,就算你再有理对方也不会觉着正确。心里认定某人有问题,无论他做什么,看着都有问题。《列子·说符》中有一篇,“人有亡斧者,意其邻之子,视其行步,窃斧也;颜色,窃斧也;言语,窃斧也;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斧也。俄而抇其谷而得其斧,他日复见其邻人之子,动作态度,无似窃斧者。”主观成见是认识客观真理的障碍。当人以成见去观察世界时,必然歪曲客观事物的原貌。白起便是邻之子,正确地被怀疑,无辜地被处死,可惜秦王找不回自己的斧子,看见了也不会找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