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点】关于我本人的故事(小说)
我叫孟真。
对于我这个名字,许多朋友都曾当面加以首肯。孟真者,好梦成真之谓也,堪称妙极。
好梦成真,永远都是一种人生佳境,谁又会对这样一个名字持否定态度呢?
也许大家还不清楚,我原来并不叫这个名字。对四大家族具体情况略有了解的人都会明白,我也不应该有这样一个名字。
我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一个我自己随便改定的名字。改名之初,我本人似乎也未曾多加考虑,以至于联想到好梦成真一类的佳话。这种说法似乎有些对不起朋友们的一片美意,也许会让大家觉得索然无味。但我不能为了迎合大家的某种好恶,就不惜改变自己,甚至歪曲事实。大家想必知道,孔孟颜曾四大家族不分彼此,历来就有圣贤一家之说。在名字的使用上,四姓共用一个族谱,世代相传,沿袭至今。这一做法的本意何在姑且莫论,其中的一大益处却毋庸置疑。那就是即使走遍天涯海角,遇上素昧平生的四大家族中人,只要报出名字,辈分高低也就一清二楚了,自然也就免去了互相咨询的麻烦。这一点似乎不容忽视,毕竟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嘛。既为圣贤之后,连这一点都不知道讲究,那又成何体统呢!
爷爷是“繁”字辈。大伯和父亲是“祥”字辈。到了我们这一代,则应以“令”字命名了。
也许是因为大伯一生未育的缘故吧!哥哥和我相继降生之后,一度令爷爷欣喜若狂。爷爷曾经说过,为了我们哥俩的名字,他老人家很是费了一番心血,最后才郑重其事地命名为令武与令文。
爷爷特别说到,武可安邦,文能治国。一旦文武双全,天下还有什么事情办不成呢?不难看出,虽然只是两个名字而已,却寄寓着他老人家的一片美好心愿,拳拳之心已是不言而喻。
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不大喜欢爷爷给我起的名字。也许,那是我本人的性格使然。不论做什么事情,我都不大愿意从众,喜欢别具一格。比如使用筷子吧!这本来是一桩极为平常的事情,在我那懵懂无知的幼小心灵中,竟也萌生了某种与众不同的诉求。那应该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表达自己的意愿,竟能在一片非议声中坚持下来,最终形成自己迥异于他人的持筷方式。让谁看在眼里都说别扭得很,我却不为所动,至今不改。
不知始自何时,就在我那幼小的心灵中萌发了改名的念头。不过,我终于把改名这一行动付诸实施,还得从一个极有情趣的场面说起。我有一个小伙伴叫孔繁雨,是个弱智儿童,令志给他送了一个绰号“孔二傻”。有一回,因为我们都不肯搭理孔二傻,弄得他恼羞成怒,竟当众宣称他是我们的长辈,逼着我们这些“令”字辈的管他叫爷爷。一些外姓的小伙伴们也在一旁起哄,等着看我们的笑话。孔二傻便越发得意起来,做出一副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姿态。还是令志道眼儿多,悄悄地绕了过去,掀起孔二傻的小布衫,把他的脑袋蒙了个严严实实。我们随即一拥而上,好一通拳打脚踢。孔二傻哭天喊地,软绵绵地趴在了地上。令志笑嘻嘻地问他,你自个儿说,还想不想当爷爷了?想不到孔二傻还真变聪明了,他哭唧唧地连声求饶,你们都是爷爷,就我一个是孙子还不行吗?
话说回来,这一场闹剧对于我的改名之举而言,充其量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已。究其根源,还是我那不肯从众的心理作用在从中作怪罢了。
大约在一个月之后,爷爷知道了我改名的事情。
那天刚刚吃罢晚饭,爷爷就把我叫到他的房中。他老人家先是打听一下我的学习情况,接下来话题陡地一转,令文,你可别辜负了爷爷给你取的好名字啊!
也许是心中有鬼的缘故吧!我听了当即一怔,嘴上却硬挺着说:爷爷,我知道,我会好好学习的。
你明白爷爷为什么要给你们哥俩起这样的名字吗?
明白。
你不会不喜欢爷爷为你起的这个名字吧?
那可不是,不是……我心虚得很,赶忙连声表白。
爷爷笑吟吟地说:不喜欢就明说,爷爷可以给你改换一个别的名字。
……
爷爷把话说到这一步上,我似乎什么都明白了,再也无话可说。
令文,爷爷又不是外人,你有话尽管直说好了。爷爷用一双老眼盯着我,脸上笑呵呵的,仿佛心里不曾动怒似的。
我很清楚,自己绝对不是爷爷的对手。在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面前,我所能具备的那一点点人生智慧太微不足道了。这是一场力量对比极其悬殊的抗衡,我除了举起双手投降之外,似乎没有更好一点儿的选择了。
我低下头去,老老实实地说:爷爷,真是对不起,我已经改了名字,但不是因为不喜欢你给我起的那个名字,而是……
爷爷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令文,我跟你说,不论有什么缘由,你都不应该改换名字,更不应该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令”字不用了,那不就乱了章法吗?要都像你这样,咱们四大家族还有什么体统可言呢?
爷爷把问题说得如此严重,不能不令我颇感诧异。老实说,这些确实是我不曾想象过的事情。但这也许并不是我的过错,我还是一个小孩子,似乎没有必要把问题考虑得那么复杂。再说,在我那幼小的心灵里,还不曾建立起所谓的四大家族这样过于庞大而又沉重的概念。
但如何过好爷爷这一关,却是我必须面对的问题。好在这并非什么天大的难题,根本难不住我。我眼珠一转,就有了一个现成的说法,爷爷,您老人家别生气,我把名字改回来就是了。
你说的是心里话吗?
我哪敢糊弄您哪!
对嘛,这才是我的好孙子哪!
一场交涉就此结束。应该说,这是一个令爷爷极为满意的结局。
觉得不满意的只是我本人而已。我是一个极有主见的人,从不肯轻易地否定自己。但我面对的是爷爷,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公开对抗。所以,我必须讲究一点策略,寻找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其实这个方法也很现成,那就是新旧两个名字并用不悖,可谓各得其所。这可难坏了我的班主任老师,每到为我填表时,他都有一种无从下笔之感。有时写成孟真,曾用名孟令文;有时写成孟令文,曾用名孟真。稍加推敲,就会有所发现,这两种说法即或合在一处,也完全可以自圆其说。
直到升入中学以后,我才得以专用“孟真”一名,这就是后话了。
到了儿子这一代,我从未想过替他取一个具有家族色彩的名字。那时,我已远离了那个家族化的生存环境,一个人走进了极具现代特征的都市之中。有关一个名字的问题,早已变得无足轻重。
而且,我也不曾替儿子考虑过多。潜意识中,我一向不大赞成在后代身上寄予过高的期望。望子成龙也好,望女成凤也罢,类似做法概不可取,也很容易失落自我。那应该是一种令人悲哀的人生状态,无论对谁,都是一种前车之鉴。
在这一方面,也许某些西方人的观点要高明一些。他们倡导的是体现人生价值,也就是所谓的把握自我。至于后代是否有所造就,自应另当别论。
自然界里,可以提出两种极具代表性的动物,来说明类似的问题。一种是蜘蛛,那些后代们伏在自己母亲的背上,直至吃完母亲的体液为止。据说,那是它们生长发育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母亲的那种献身精神固然值得敬佩,但那种惨不忍睹的情形,总让人觉得过于残酷,简直有些不可思议。真的,我一直都不敢想象,那一群小家伙们,伏在自己母亲的背上,一个个都呈现出令人憎恶的饕餮之状。每每想到那样一种情形时,我都要生出某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另一种动物则是狐狸。据说每当后代长成之后,它们的双亲都会毫不客气地把自己的子女们赶出家园。这种做法并非不可理喻,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迫使它们的后代不得不去闯荡外面的世界,借以增长自己各方面的才干,进而适应各种环境,得以生存下去。也许,这也正是狐类的狡黠之处。
我的儿子叫孟肖。这个名字很简单,也很自然,不过是把父母的姓氏合在一处并用而已。这种做法似乎有些随便,未免草率了一些。不过,却也可以给人一种浑然天成之感,几乎无可挑剔。
有一点值得让我为之庆幸,爷爷从不曾问及孟肖的名字。否则,我真的很难做出回答。如果据实相告,那一定会让他老人家大失所望,甚至为之气恼不已。爷爷正在病中,这无论怎么说都不大适宜。如果换一种移花接木的说法,其实也很容易,只要随便编造出一个名字也就说得过去了。但那样做我又觉得于心不忍,无论怎么说都是一种欺瞒行为。要知道,我所面对的并非别人,他老人家是我的爷爷,也是我至亲至爱的长辈。
顺便提及一点,我一直使用孟真一名,想必爷爷早已知情,却也再未深究。
也许,这正是他老人家的过人之处。
这一日,我接到了妻子肖晴打过来的电话。
半个月前,我专程返家探望病危的祖父。那之后,几乎每隔一两日,我都要给妻子打一次电话,彼此互致问候,顺便沟通一下情况而已。也许因为时间一长,人也就日见懈怠起来。我忽然想到,好像有几天时间不曾给她打过电话了。
果然,肖晴一开口就显得火气十足,对我毫不客气地提出质问,孟真,你是怎么搞的呀?这几天里一直音讯全无,我还以为你失踪了,正琢磨着要不要去发一个寻人启事呢?
那还不至于吧!我赶忙委婉地做出解释,不过是忙了一点儿,把打电话的事情忘了而已。
你们孟氏家族家大人多,轮到你头上又有多少可忙的事情啊!该不是又遇上了旧日的情人吧?
肖晴,你可真行啊!远在千里之外,还能跟我开这种玩笑!
好了,好了,不开玩笑了,我跟你说一点儿正经事情吧!我问你,还得多少日子能回来呀?
这可不大好说,爷爷病到这种程度,我总不能没有一个结果就回去吧!
我真担心,怕你误了单位里的事情啊!
我不假思索地做出了回答,天大的事情,也大不过爷爷去吧!
你就不想孟肖吗?
我当然想自己的儿子了,可是……
得了,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你就自个儿斟酌着办吧!肖晴打断我的话头,显得很不耐烦。
话不投机,似乎谁都没有兴趣再说下去。我们各自打听一下对方的近况,就草草地结束了这一场并不愉快的通话。
撂下话筒后,我的心情竟一下子变得极坏。
记得有人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据说这一句话流传甚广,似乎已成定论。这种说法想必是出自某位过来人之口,应该说不无道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一种现象也已不足为奇。恋爱中的男女们卿卿我我,仿佛离开对方谁都无法再活下去似的。然而,一旦步入婚姻的殿堂,实际生活就让他们相互龃龉,再难共处。某些男女甚至反目成仇,昔日的一片温情早就丢到爪哇国去了,这一种结局不能不令人为之惋惜不已。据此,某些所谓的有识之士甚至提出“只恋爱,不结婚”的宏论,仿佛只有恋爱阶段才堪称爱情的最佳境界。
我则以为,那不过是一种近乎荒谬的悖论而已。一对真正的情侣,只有在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后,才有可能让他们共同拥有的那一份至爱,才能达到登峰造极的佳境。
很遗憾,我和肖晴的情形只能属于前者。
曾经共同拥有过的那一份情感,早已在柴米油盐的岁月中消磨殆尽。如果不是家庭仍在以一种生存方式制约着我们,而且还有一个共同造就的孩子从中做为纽带的话,我敢说,我们或许早已分道扬镳了。
这是一种尴尬,也是一种痛苦。时至今日,我仍不具备走出这种困境的勇气。也许,这正是我的悲哀所在。但我相信,与我有着相同处境的男人和女人一定为数不少。仅此一点,就足以让这个美好的世界充满了某种灰蒙蒙的色彩。
说来也巧,刚和肖晴通罢电话,就有客人登门造访。
一位体态轻盈的女子,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不禁令我为之一怔——那一双脉脉含情的大眼睛,那温馨而又甜蜜的笑靥,那性感极强微微上翘的嘴角,合在一起相映生辉,依旧保留着当年的风韵。就是这样一张面孔,令我魂牵梦绕,不止一次地在梦中苦苦追寻。那种再也无从寻觅的痛苦,也一直在折磨着我。尽管十几年不曾见过面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却顽皮地对我一笑,孟真哥,你还认识我吗?一张课桌坐了十来年,我怎能忘得了你呢?我跨上一步,紧紧拉住她的手,佳玉,真的是你吗?我不是在做梦吧?
佳玉笑嘻嘻地掐了我一把,这怎么会是做梦呢?你这个狠心的家伙,我们这么多年不见,难道你就不想我吗?
你说我能不想吗?我握住她的手臂,情不自禁地摇了又摇。
她就是周刚之女,大名周佳玉。不只是我从小学到初中的同学,也曾一度做过我的女友。高中毕业之后,我进入大学继续读书深造,她放弃学业去外地闯荡。自那一次分手之后,我们这还是第一次见面呢!
记得有人说过,千万不要和昔日的恋人见面。可以把一个美好的记忆永远留在心中,让自己一生受用无穷。我不知道这一高见究竟出自何人之口,想必是一位爱情旅途上的坎坷跋涉者,在经历过几度轮回的重逢之后,才不无痛苦地为自己做出此种结论。应该为之庆幸,那一种残酷的感觉并未光顾到我的头上。眼前的佳玉不只有一种成熟女性的美,而且别具一种风韵。尤其是她那一双大眼睛真纯依旧,一眨不眨地盯住我时,给我一种恍然如昨的感觉。不知不觉中,我已深深地为之陶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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