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荷】遇见小说(随笔)
遇见小说是件美好的事情。1973年,我10岁,无心无意中读到了《艳阳天》。这是我遇见小说的开始。作品中浓郁的农村生活气息、鲜活立体的人物形象、幽默风趣的人物外号,都给年幼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那时候起,把课余时间的大部分用来借阅校图书阅览室的小说,成为我雷打不动、乐此不疲的事情。
小说是拥有特别气息的。你总能在众多文本中嗅到它这种特别的气息。像小学语文课本中的《小英雄雨来》,就从许多课文里脱颖而出,以其独有的语言特色与人物形象,唤起我发自内心的喜欢。我一遍又一遍阅读课文,默读,朗读,从头到尾读,挑选着读,沉浸在那份氛围里,几乎忘记这是在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外作业了。就是说,已经成为一个自觉自愿的行为了。这一点尤为关键。小说特别的因子就这样潜移默化,小说成了我血液里的一部分,生命里的一部分。那就不是单纯学习语文这门功课了,而是具有了娱乐性质的优哉游哉的过程了。我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后来进入中学,课本上大量的小说更是琳琅满目,满足了我的这种娱乐过程。像《装在套子里的人》、《孔乙己》、《我的叔叔于勒》等等,风格各异,却都让人百读不厌,流连忘返。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缩写《青春之歌(节选)》,心里是既忐忑又兴奋,毕竟,人家一个成型的东西,要在自己手里变成另外一个面目。能成为什么样子?既期待,又惶恐。后来高二末期休学在家,每天抱着语文课本,全靠看上面的小说打发日子。其中有篇标题记不清了,说一个党员妈妈,要送咸菜到山里给自己的同志们,自家女儿想吃都呵斥着不让吃的情节,我看得黯然下泪。当然莫泊桑的《项链》更是给我陌生而独特的感触。
到步入社会,通过借阅、购买,接触了大量现当代中外名篇后,小说这个东东就越发成为自己最亲密的生活伙伴。无论身在何处,无论做什么工作,无论生活境遇如何,我都能通过阅读小说,找到生活的趣味,找到灵魂的支撑,找到无法言说的特别意味。这么说不是说散文、诗歌、剧本等文学体裁样式的作品就不好,只是说相比而言,我从心里对小说更有感觉,它更能触发我内心微妙的波澜,更能激发我对文学的独到认识。也正因为如此,在阅读小说的同时,我尝试自己动手写小说,让自己喜欢的这门文学样式通过自己的一笔一划,在纸上得以呈现。说真的,当第一篇小说变成铅字以后,我心里的激动无以形容。
最有代表性意义的是,进入新世纪后,得遇王小波、杜拉斯、普鲁斯特、昆德拉、图森、格里耶的小说,以后又逐步接触卡尔维诺、福克纳等人的小说,我视界里的小说天地越来越宽广,深邃,有味道。反复阅读、深深陷入其中的同时,在自己的写作实践中尽量借鉴,不仅仅是学习表面的肤浅的东西,而且还尽量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有益尝试。在这个过程中,陆续出手的一些实践文本为我提供了某种佐证。聊以自慰的是,尽管还有很大距离,需要不断精进,但也不至于让自己太怎么沮丧吧。
不得不说,遇见小说,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今生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