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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八一】1997年的夏天(小说·家园)


作者:士兵的呐喊 秀才,2313.2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903发表时间:2019-04-15 08:19:20

【八一】1997年的夏天(小说·家园)
   1997年的夏天,每天都很热。七叔把家里唯一的吊扇装到了猪圈,他担心猪会中暑。就算猪不会中暑,他也希望给猪营造个更舒适的环境,好让它茁壮成长。
   我一直怀疑记忆有自动屏蔽和筛选的功能。不然,为什么我动不动就回忆起1997年的夏天发生的一些事?而不是1996年或者1998年或者其他任何一年?
   1997年的夏天,我在大桥中学简陋肮脏的厕所里撒尿,在几个死党夸张的嚎叫中,尿线跨越三个便池挡板,肆无忌惮地冲洗着厕所墙壁。我清晰地记得,墙壁上用粉笔写着几个歪歪斜斜的大字:龙芳,我爱你!
   当然,标点符号是我现在加进来的。
   龙芳是大桥中学的校花,那年十六岁。经常有文人用“含苞待放”“如花似玉”“娇艳欲滴”等词汇来形容这个年纪的女孩,我觉得很多余,我只需要朴实无华地写上“十六岁”三个字,就胜过他们一万字的雕刻。那几年,大桥中学有好几个风格各异的漂亮女生,至于谁是校花这个问题也一直存有争议,我之所以武断地认为龙芳是校花,原因有二。
   一,她是唯一穿上大桥中学的校服还漂亮的女生。
   二,大桥中学每年一度的“五四运动会”和“五四联欢会”,她当了三届女主持,并且三届的男主持在她面前都只能打酱油。
   很遗憾,在大桥中学的三年里,我和龙芳毫无交集。毫无交集的原因很多,比如我和她一直没有同班,比如我好不好、坏不坏不引人注目,比如这个学校太大了,比如——我那个时候还没有发育,身高只有一米四九。
   在1997年的夏天,我在大桥中学的厕所里撒尿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变化。我这泡尿憋了很久,所以冲击力特别强,横跨三个挡板是个了不起的成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记录能够在大桥中学保持五年。我心满意足地扣着扣子——我不像云风,他只穿有拉链的裤子——却惊奇地发现了某些部位的变化,完全陌生地展示在我面前,我之前不知道它是会变的,这个发现让我惊慌失措、忐忑不安。
   厕所外面有几个缺胳膊少腿的乒乓球台,我们找了一个最完整的,百无聊赖地玩了起来。我们几个里面,云风的技术是最好的,可以完虐我们,但他显然没有兴趣陪我们玩,他宁可躲在厕所里面多抽一支烟。那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午后,学校老气的建筑物,和操场边缘刷白了的枫树胡乱排列着。那时的我们感觉这一生好漫长,长得连一个下午都是那么难熬——直到龙芳的出现。
   那天,龙芳没有穿校服——我们只有一套校服,那套校服只适合在春天或者秋天穿。龙芳穿着略紧的红色上衣,运动短裤和凉鞋,从教学楼穿过操场走出校门。我们几个很有默契地“哇!”了一声,立正站好,向她行注目礼,直到她的身影消失不见,然后我们又不约而同地一声长叹。
   云风踮着脚探出头来,烟头戳向天空,一缕青烟袅袅上升,他眯着眼睛说:“我要把她拿下。”
   我们对他嗤之以鼻。我们觉得把他和龙芳放在一起比较,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尽管我一直对云风的泡妞水平相当不以为然,因为我一直觉得他这种粗线条的人对异性没有任何吸引力,但他用事实证明了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我在表弟家里住。我舅舅家里有两个表弟,他们是某些方面的天才,比如钓鱼,比如掏鸟窝。我们三个一起玩扑克,旁边放着一满桶水,输了的自觉舀一瓢水喝掉,玩到后来我们就一起去撒尿。打开大门,院子前面是一片荷塘,他们两兄弟簇拥在一起撒尿,我站在门口,说:“让一下。”然后他们就看到了终身难忘的一幕:一泡尿以超高的抛物线跨越整个院子,直奔荷塘。
   云风红光满面地过来找我,“你不在家,猜你来了这。走,带你去看我女朋友。”
   那天晚上的云风看起来有些奇怪,他把头发梳成一丝不苟的中分,像极了郭富城。我和他走在暮色苍茫的大地上,走过一个又一个村庄,月亮在灰蒙蒙的云层里面钻进钻出,像一个女人的乳房。月光下白色的小路在田野间纵横交错,无尽延伸。那天晚上好像不怎么炎热,怡人的微风轻轻吹拂着我们,我们情不自禁地边走边唱:走四方路迢迢水长长迷迷茫茫一村又一庄 ……
   我们走过许多静悄悄的村庄,直到看见灯光。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大村子里面,有一间房子灯火通明,云风领着我走了进去。他指着坐在凉席上的女孩说:“这是我女朋友,龙芳。”我当时有些不知所措,反而是龙芳很大方地对我说:“来,坐下,一起看电视。”
   我没有坐下,站在一边,他们两个坐在凉席上打情骂俏,严重干扰了我看电视,还是我很喜欢看的《江湖恩仇录》。每当插播广告的时候,我会偷眼去看他们,期待着会有一些比较刺激的镜头出现。但他们除了你推我一下,我挠你一下之外,没有进一步的举动。
   好不容易熬完了两集。我和云风一起回家,他邀请我第二天到沙河去游泳,并且把李雄和猴子也带上。
   李雄也是我们的死党之一。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刚领到新书,一会功夫就不见了,我在教室里哭鼻子,这时云风来了,他说:“雄鸡,把书还给我弟弟。”整个学校都说李雄练过气功,很厉害,大家都叫他雄鸡。他原来比我们还高一个年级,结果由于期末考试成绩太差,被学校“降级”处理,上了四年级再上三年级,那时候的留级生学费照交,但是不发新课本。那天下午,我们两个班的六十多个同学,看见李雄和云风在乒乓球台上搏斗了十个回合。李雄比云风大两岁,高大半个头,重二十来斤,第一个回合,他直接把扑过来的云风按在跨下,厉声问:“服不服?说了我练过气功,你打不过我!”云风涨红着脸说,不服,再来!
   云风在那个下午,被李雄用各种不同的姿势制服了十次,然后他们成了好朋友,李雄也把新书还给了我。成为好朋友的云风和李雄,经常在操场的草地上练摔跤,扑腾得满地灰尘。有时候他们也玩一种叫做“斗鸡”的游戏,用一条腿支撑,支撑腿同边的手抓住另一条腿的脚踝,然后用膝盖撞、压、挑、砸对方的膝盖,直到对方松手或者倒地。云风极少能赢,毕竟他比李雄还小了两岁。
   李雄小学毕业就没读书了,在大桥镇镇上一家理发店当学徒。
   猴子其实是个胖子,不过据说他小时候很瘦。多年后,他的样子在我心目中已经非常模糊,但一个场景一直栩栩如生,猴子在蹲坑时气吞山河地呐喊道:“手拿机密文件,脚跨黄河两岸!”这个场景其实不好笑,好笑的是他这个习惯保持到了三十岁。他家在大桥镇桥头附近开了一家五金店,在九十年代非常红火。其实他和我们并不是很熟,云风之所以叫他去游泳是因为他家里有二辆自行车,这还不算牛逼,牛逼的是他爸还给他买了一辆“铃木”牌摩托。他起初对我们不屑一顾,但听说是龙芳要过来一起玩,马上控制不住地狂笑不止,“没问题,没问题,我现在就开摩托去接她过来。”
   我们在李雄的理发店里坐了一会,他留着很长的头发,以每两秒一次的频率甩动着。关于他这个习惯动作,我觉得非但不帅,反而有点像傻逼。理发店实在是无聊,其原因是:没有人来理发,并且舍不得开风扇。
   后来,我们到菜市场去看小青年们打台球,他们大多二十来岁,光着膀子,瘦长条身材,看见我们在一旁窥视,输了球或者没发挥好的青年们,会用本地方言对我们骂道:“小崽子给老子滚远点,信不信老子一脚跺死你?”他们喜欢把“跺”字咬得特别重,拖得特别长,至少有五六拍的样子。
   我们落荒而逃,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沙河大桥。桥头人潮拥挤,很多人在那里围观一个疯子。那个疯子披头散发,胡子拉扎,瘦成皮包骨的身体一丝不挂,偏偏个子又高得出奇。他表情凝重,昂然穿过人群,胯下那东西随着脚步荡起了秋千,形状和他的体型完全一致。我确定那一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像阴霾一样烙印在心里挥之不去。
   千呼万唤使出来的龙芳终于在马达的轰鸣中现身。她今天穿着绿色的短袖,白色的短裤,红色的凉鞋,一双眼睛明眸善睐,顾盼生辉,让她周围的一切黯淡无光。猴子带着龙芳在前面开路,云风和我分别骑着猴子的两辆自行车,李雄坐在云风后座,我们一行人意气风发地奔驰在故乡的公路上。
   我们沿着沙河跑了有好几公里,途中经过一个村庄,村口有个老太太在那里骂人,我们听了半个小时,她没有一句是重复的,有许多内容是新奇而又恶毒的,让我们受益良多。
   我们终于到了渡口,那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沙河里已经有很多人在游泳。远处有几艘采砂船,上面隐隐有人走动,它发出的轰鸣声一度让我误会成火车,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一直蛊惑着我去远方。
   云风给龙芳准备了泳衣泳裤,可惜他没看过《山楂树之恋》,不懂其重要性,不然他会买更性感的。我和李雄猴子三人盯着龙芳的身体,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李雄在我下身拍了一下,“就这点出息!”
   我心想完了完了,丢人了、丢人了,快点下去、快点下去,结果越这样想越事与愿违,后来云风吼了一声,“七叔来了!”吓得我一激灵,果然就好了。我们一起扑到水里,龙芳不会游泳,我们争先恐后地当着教练,云风躺在沙滩上得意地抽烟。在游泳时,我突然发现右边乳头有点涨疼,我担心自己会死掉,这引来他们的一阵嘲笑。后来,我们一起比试撒尿,这是我强项,必须当仁不让,我们背对龙芳努力启动着,引得她在后面格格娇笑。
   再后来,我实在游不动了,就和猴子骑摩托去附近的中学打乒乓球。我们玩了有个把小时,李雄突然失魂落魄地跑过来,语无伦次地乱说一通,我们好不容易明白他的意思:龙芳在游泳时掉进了采砂船挖出的深坑,云风拼命把她顶了出来,自己却没有出来。
   我当时一下就懵了,猴子却在嘻嘻哈哈地追问着各种细节,他的语气里面有种幸灾乐祸。李雄气急败坏地给了他一拳,要他骑摩托去镇上找人,他磨蹭了好一会才动身。
   到黄昏的时候,我们才找到云风,他苍白的身体已经有些浮肿,表情平静,就像在沉睡,但我清楚地知道,他再也不会醒来。
   在那一瞬间,有关云风的记忆纷至沓来,我突然记起了许多事情。
   是的,我有一个哥哥,他叫云风。有五年的时间里,他常常背着我从荷塘里抄近路去学校,他的步伐是那么稳定有力,仿佛荷塘底下的淤泥和我的体重都可以忽略不计。
   到云水村来的那一年,云风六岁,我四岁。那一年,我爸爸去世了,他叫云刚,是个泥水匠。关于他的记忆已经模糊,我只记得他临终时,紧紧地握着我和云风的手,泪流满面地看着妈妈,泪水和他那浓密的络腮胡极不相称,看起来有些滑稽。后来听说,他是在抬水泥板上房顶时,前面的人脚一滑,八百多斤的水泥板就砸在了他身上,当时就砸坏了他的内脏器官。
   那一年,妈妈带着我和云风,走进了云水村。在村子西边一间简陋的农舍里,一个黑矮瘦小的中年男人搓着手带着笑看着我们兄弟两,妈妈对我们说,叫七叔。尽管当时我们都没叫他,但还是在他家里住了下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些陈年往事,我原本以为这些回忆会一直深埋在心底。1997年夏天的原野上,忽然风起云涌,广袤的天地间,横亘着一团团张牙舞爪的云朵,衬托得我的身躯是那么的孤单和渺小。十多年前,四岁的我,也如同现在这般,孤零零站在黑色的苍穹下。我面对那些变幻莫测的云朵,灵魂深处有一种巨大的恐惧,我怕它们会吞噬我小小的身躯。那个夏天,四岁的我,孤身一人往返于云水村和老家的泥巴路上。妈妈打发我回老家和奶奶一起过,老家的婶婶们又把我赶回云水村。
   云水村的堂哥堂姐们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来接纳我们兄弟,尽管都姓云,但在别人眼里我们显然是外人。云风比我先上学,每次放学回来,我总是看见他背着一大堆书包。
   再后来,我也上学了,在去学校的途中,有一个又高又陡的大坡,我每次放学后都要在那里玩很久。我总是把书包扔给云风,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尘土飞扬中飞流直下。我上学的第一个学期,磨坏了十八条裤子,也至少挨了十八顿巴掌——妈妈的巴掌。我是直接上的一年级,没有上学前班,每天装模作样地混在同学们中间大声朗读课本,心思早就飞到了那个大坡。每天回家后,我就央求云风帮我做作业,这种情形持续了一学期。到期末时,老师把我叫上讲台,拿出我的语文课本,对我说,云龙,一学期过去了,你怎么一篇课文都没有背?
   于是我就从第一课开始背,背到最后一课。我每背一课,老师就在这一课的结尾用钢笔写上一个“背”字。
   在上完三年级的那个暑假,云风在同年级的两位堂哥的帮助下,用一个月时间学会了游泳,同时也承包了他们的暑假作业。我记得有一个中午,云风带我来到水库,他叫我在岸边等着,然后他一趟一趟地游到水库对面,然后摘一个柚子回来。他心满意足地躺在浅水里,看着四个柚子,摸着肚皮说:“操,柚子皮上有虫,叮得我肚子起包了,好痒!”
   云风把柚子装在蛇皮袋里,带我蹬着七叔的单车去了老家,他把柚子给了奶奶,奶奶切开一个,没熟。不过奶奶没有怪我们,反而很高兴地煎油饼给我们吃,我再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油饼。那天,奶奶问了我们很多话,我看见她布满皱纹的脸上,好像有湿湿的东西。
   再后来,云风上初中了,七叔把自行车给了他。他偶尔会带我去学校附近的镇上,用省下来的菜钱给我买包子吃。
   转眼间,我也小学毕业了,七叔对我说,只要我学会了骑单车,他再给我买一辆新的。妈妈的意思是我们两兄弟坐一辆单车就够了,但是她拗不过七叔,只好同意了。那个暑假,我把云风的旧单车几乎快摔散架了,还没有学会。大家对我的评价是:人笨,胆子小。在暑假结束的前几天,云风手把手地教我骑单车,我们跑遍了整个云水村。
   我终于学会了骑单车,与此同时我还学会了游泳,当然,这一切要归功于云风。
   不过,我以后再也不会去游泳,沙河黑沉沉的流水,对我来说就是一场梦魇。
   1997年的夏天,我就在云风身旁看着他,我的哥哥,他睡得那么沉,那么安详,他再也不用经历悲欢离合,再也不会体验颠沛流离,再也不会品尝苦辣酸甜。
   我总喜欢怀念1997年的夏天。
   很多年后的一个夏夜,我在阳台上用ipad打字,落地窗外面璀璨的灯光和清凉的晚风让我沉醉,我指尖在屏幕上灵巧地跳动着,一行行字迹涌现出来。厨房里灯光亮着,客厅里的地板上有婴儿的哼哼声——那是啼哭的前兆。
   “芳,去看看宝宝怎么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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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997年的夏天在大桥中学当时的校花龙芳吸引了不少爱慕她的男生,“我”就是其中一个,而得到龙芳芳心的是云风。云风邀请死党李雄和猴子还有“我”一起到郊外沙河去游泳,意外发生了,云风为救龙芳永远离开了他们。这让“我”很伤感,想起了与云风在一起的日子。1997年的夏天是一场梦魇,从此“我”再也不会去游泳,而最后龙芳也成为“我”的妻子。作品语言流畅,细节描写生动,文笔驾驭娴熟,前后照应,情感饱满,引人入胜。是一篇不错的小说。推荐阅读。【编辑:闲妹】【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1904160002】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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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闲妹        2019-04-15 08:20:25
  欢迎赐稿八一社团,期待更多佳作。
欢迎来到室雅兰香社团,共筑辉煌。
2 楼        文友:墨林        2019-04-15 08:52:29
  一段青涩的往事,一段伤痛的记忆,那个夏天改变了很多很多人……感谢赐稿八一文学,祝创作愉快!
墨林
3 楼        文友:一品青蓮        2019-04-15 09:17:21
  多少往事,梦回少年,读这篇小说,感慨万千,这其实就是我们真实的少年时代,欢笑,泪水,希望,失望,……种种。问候老师,多出佳作。
看看这人来人往,他们的脚步彷徨,故事没有结束,理想落花流水一场;十字路口的迷茫,究竟,你和谁缘分相当?
4 楼        文友:今生何求        2019-04-16 15:44:38
  豆蔻年华,是多少人难以忘怀的时代,情窦初开的时代,一切都像春天里刚刚萌发的芽苞,透着一股按捺不住的生命力。然而,最能够打动我们内心的,是那个谁都认为是美好的时代里带给我们的无尽的伤感:一个哥哥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就像暖暖的春风里夹杂的几声雷雨,带给人一种深切的悲伤。越是美好的事物,就越需要有些缺憾让我们对它感怀?读着读着,眼泪竟然下来了,这也许是我们同一个时代的人共有的感觉吧?感谢您的文章,带着我一同怀念青春。拜读了。
今生何求
5 楼        文友:士兵的呐喊        2019-04-16 16:54:39
  感谢各位留评。我每写完一篇文章都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不忍回顾,也难得管是写好还是写坏了,也许经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沉淀,回过头来再看这篇文章会觉得尚有可取之处。文笔和技巧是顾不上了,某一处情节能触动读者内心的柔软,给这平淡的生活添加点剂料,我就心满意足了。
英雄皆寂寞,好汉不回头。
6 楼        文友:小小莲儿        2019-04-17 06:28:19
  1997年的夏天,永远定格在生命之中。鲜活的语言,意识流的写作方法,使文章饱满、跌宕,挚爱的情愫在朴实的土地上葳蕤,在青涩或成熟的季节里一次次发芽……很认真的阅读老师佳作,学习,祝福岁月静好。
小小莲儿
7 楼        文友:极冰        2019-04-18 06:40:26
  拜读老师小说,1997年发生的故事,是够终生难忘的。描写张弛有度,个性飞扬。学习了!问候老师。祝福春祺!^_^
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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