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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柳岸】怀念故乡的美食(散文)


作者:知足 秀才,2514.0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824发表时间:2019-04-16 18:23:31


   一
   人在他乡,特别怀念故乡的美食。有些东西虽然可在异乡的超市商铺里买得到,终究比不上故乡的。比如茶叶、花椒,我总觉得唯有产自故乡的,才是味道最纯正的。前些日子,二姐从湖北回到了老家岳阳临湘的某个小镇,她是特意回去给父母扫墓。我本想要二姐帮我从故乡买些茶叶、花椒寄给我,又怕给她添麻烦,细想后只得作罢。
   唉,这一生恐怕是忘不了故乡的美食了。让我念念不忘的,又何止是茶叶、花椒呢!
   我的记忆回到久远的过去,随着大脑里浮现那些美食,也让味蕾有了别样感觉。
   红薯,估计是让所有从清贫岁月走过来的故乡人无法遗忘的充饥食物。老一辈的故乡人曾戏言,那时若不是跑得快,差点被红薯砸死。可以想像红薯在那个物资贫乏的年代扮演了何等重要的角色。
   可我们依旧吃不厌,甚至是三餐没吃就热切地想吃!
   湘东北山区的土壤造就了故乡的红薯独特的味道。生吃甘甜清香,煮熟了吃,既容易饱腹,又甜香爽口。我们那时最喜欢的方式还是把红薯洗净削皮后,切成小块,和大米一起放到锅里煮。这样的红薯饭更香更好吃!
   有时,母亲忙起来了来不及去挖红薯,爱吃红薯饭的我们姐弟四人就端着饭碗跑到奶奶家去盛红薯饭。奶奶知道我们爱吃,也任凭我们在她家的大铁锅里肆意抢,她则在一旁慈祥地望着我们几个哈哈地笑。
   父母去世后的某一年清明节,我和老公回乡扫墓。奶奶知道嫁到洞庭湖区的我想吃故乡的红薯,特意为我准备了一袋,让我们带回去。老公还不以为然地说:“我们那里又不缺红薯,不必带了。”我执意要带,他哪里知道,在我的心中,我的故乡的红薯,那味道是其他地方出产的红薯不可与之相提并论的!何况又是奶奶特意给我的呢?
   奶奶去年去世后,当我回忆起在她家盛红薯饭的情景,回忆她特意给我生红薯,让我带回我的婆家的事,我的心里就隐隐作痛!
   红薯,不止让我怀念其中的香甜,还有其中的爱!每当我想起故乡的红薯,自然而然就想到已经与故乡的泥土融为一体的父母,还有于去年冬天驾鹤西去的奶奶!
   红薯不仅仅只是可以生吃,也不只是可以代替主粮煮熟了再吃,还可以切成红薯丝,把红薯丝晒干,再磨成粉,然后做成红薯馒头蒸熟,这时的红薯馒头成了餐桌上的抢手货。因为这种红薯馒头无论是颜色还是形状,近似牛屎,那时的乡人用故乡方言笑称那是“牛屎粑里”。虽然把红薯馒头比作那粗俗之物,但丝毫不影响故乡人对这种美食的热爱,每当开吃时,大伙眼睛贼亮,仅仅只是看着红薯馒头就流哈喇子了。在我看来,即便是如今高级糕点店出售的所谓美食,也不及当年的红薯馒头十分之一的甜美。这是那个年代的纯天然美食,也是我们那一代人心中的汉堡包!
  
   二
   说了红薯,再说故乡的粉皮。
   这是一种由大米、黄豆、绿豆浸泡后磨成浆,再经过用专门烫粉皮的蚌壳舀到锅里烫成的食品。
   做这种美食时,一般都是几户人家合伙干活。推磨子得需两个人,烧柴火得需一个人,一个人负责专门用蚌壳烫粉皮,粉皮出锅后,需要多个人趁热切成细条,再晒干,干到没一点水份,像火柴棍一样干硬后再收藏起来。这时的粉皮不容易起霉,想吃就先用热水浸泡,待变软后放入锅里煮,撒上葱花、胡椒粉,辣椒粉,就可代替面条、米饭充饥,又可做一道菜上桌。但做为菜上桌,一般是和猪肉成绝配,才能拿来招待客人。
   重庆小面、酸辣粉据说很出名,我也吃过,但我更喜欢故乡的粉皮!如果粉皮里配上一两个荷包蛋,放几块猪肉,撒上葱花、香菜,倒点剁辣椒,既有黄豆、绿豆的豆香,有大米的清香,又有葱香、肉香,吃起来唇齿留香,入口酸爽,让人大呼过瘾的那一刻,还真的应验了苏轼的名句“人间有味是清欢”。
   而吃那才出锅的热粉皮,若是拌点糖,更是叫人欲罢不能,让人吃过后还咂嘴舔唇,意犹未尽,久久不能忘怀其中妙不可言的味道。
   也许是物资奇缺的贫穷岁月成就了热粉皮的珍贵,每当烫粉皮时,母亲就要我把这在有钱人眼里平常不过的食物送了东家,再送西家,让乡邻开心地吃到一年才能吃上一次的热粉皮。
   乡亲们自然也是知恩图报的,等轮到他们烫粉皮时,也不忘了送给我们尝尝美味。
   普通而又美味的粉皮,化作连接人与人之间情份的纽带,承载了太多故乡人的美好记忆。
   今天的故乡人即便还能吃到工厂加工的粉皮,也吃不出当年各家自烫的粉皮的独特味道。
   可惜自从父母去世后,我再也没吃过热粉皮。
  
   三
   说到故乡的另一种天然美食,我相信山里的孩子都不会对故乡的野果感到陌生,刺泡儿——对于我来说,更是一生的怀念。
   这是一种长在故乡山坡地头的野果,学名叫树莓,家乡方言叫“泡里”。酸酸甜甜的味道,红艳艳的颜色,就看一眼都能让味觉与视觉同时产生美好的享受。那时的贫穷限制了乡下丫头的想像力,除了店家出售的香蕉、苹果等几种常见水果是知道名称的,像如今的多种水果闻所未闻。即便是香蕉、苹果,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难以吃到的。但“泡里”却是唾手可得,只要你不嫌弃,随时可以摘来大饱口福。那时的乡里少年谁不是对这野果情有独钟,在刺泡儿挂满枝头的季节,谁不是欢快地拨动树枝摘果,吃得心满意足,笑声传出几里外呢?
   只是很遗憾,我自从远嫁后再也极少吃过那美味的刺泡儿了。
   故乡的美食当然不止这些,只是随着离开故乡,随着父母去世,随着人事变迁,我只能在记忆中重温美味了。
   怀念故乡的美食,其实也是在怀念昔日的故乡,当舌尖上的美味成了一种怀念后,便让游子把昔日的温馨美好铭记到心头。
   再也吃不到故乡的美食,缺憾固然是令人惆怅的,但怀念的同时,口水似乎开始在我的嘴里酝酿,嘻嘻,我不能继续写下去了。就让我在下一个蓦然回首的时刻,再去重温舌尖上的故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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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觉得一句话:美食和风景,可以抵抗全世界的所有悲伤和迷惘。我再加一句:故乡的美食永远是牵动游子胃肠和感情的东西。读“知足”作者这篇散文便可看出她对故乡美食的无限痴恋,痴恋里饱含着浓浓的亲情和心愁。茶叶和花椒是美食,作者却虚晃一枪,说到最难忘怀的是红薯和粉皮,还有刺泡儿这种野果。红薯,故乡的,就有特别的味道,吃法多变,桌上抢眼,是口中的美味。粉皮因为充满了协作劳动的成果,更有了不一般的滋味。作者吃过重庆小面、酸辣粉,但都无味,唯有故乡的粉皮才有“人间清欢”的美妙。野果,可能因为亲自采摘才有了不一样的口感,是故乡的味道注满了果子,所以吃起来才有笑声。作者感慨父母离世自己远嫁,再也不能吃到故乡的美味了,只能在记忆里尝到那些美味。记忆也是一种相聚的方式,如此相聚在故乡的美食里,不仅仅是口福,还有想着故乡的温暖幸福。这篇散文行文条理,有条不紊,娓娓道来,且把故乡情掺入其中,字有情染,事由心出,感人至深。作者不仅写口感,更是在写当年在家乡生活的点滴,重温故乡的温馨,一个深爱家乡的人,永远都是值得人仰视的,因为她把眼光始终放在了根本上。本文语言刮净,文法严谨,值得阅读。推荐佳作,问候作者!【编辑:怀才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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