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光】印书囧事(随笔)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自己在某年某月出版了一本书,于是便有领导主持召开了一个规模很大的作品发布会或研讨会什么的,参加作品发布会的人很多,虽然没有宋丹丹小品中说的那种人山人海,锣鼓喧天,红旗招展的情景,却也是名家云集,大咖如云。领导讲话,专家发言,读者谈读后感……简直风光的不得了!可惜这只是幻想而已。
大凡每一个业余爱好写作的人,恐怕都跟我一样有着强烈的虚荣心吧!请注意我的关键词,是业余爱好写作,而不是专业作家,专业作家是不需要虚荣心的,因为他们有着许多实实在在的光环,他们随随便便写出来的一篇文章或者一本书都是经典,都会让人百读不厌,求之若渴的。
而我辈就没有这样的幸运了,因为只是对文字的业余爱好,因而便始终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偶尔在某个报刊杂志上发表那么一篇豆腐块或一两个页码的小块文章,便虚荣得满世界嚷嚷,生怕人家不知道一样。我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便尽力想把自己的拙作拿来出版,其实说穿了,只是印书而已。因为只是印书,便发生了很多令自己不好意思说的囧事,但是无论我说与不说,这些囧事毕竟还是发生了,是怎么遮掩也遮掩不住的。于是我决定,还是写出来吧,权当一个笑料。
一、第一次印书
第一次印书名义上是出版,承揽出版的人是我在报社工作的好友,因为他在报社工作,便相信他的人脉资源,相信他能弄来正规书号。结果你猜怎么着?他弄来的那个书号虽然也是“中国文联出版社”,其实却是个假书号。因为正规的“中国文联出版社”书号上的“中国文联”那四个字是草体字,他这个“中国文联出版社”是宋体字。当然这是很多年以后才晓得的。可是当时我还兴冲冲地以为,自己终于有了正规出版的著作了,私下里高兴得都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了。
好在那次印书并不是我自己掏的钱,而是我们单位自愿掏钱出版的。你当单位有那么好的心给你私人出书啊!因为那是一本可以给领导们脸上贴金的书,他们当然乐意掏钱出版了。说到这里,或许有读者会埋怨我故意卖什么关子,其实不是卖关子,你得允许我从头道来吧。
那是2005年,当时的林业局长张广根同志把我从景阳林业站召回局里,说是让我为即将编纂的《郧西林业志》搜集一点文化资料,主编林业志的人是林业局的高级工程师傅成龙,我只管负责到各乡镇搜集一些林业典故之类的文化资料,完成后交给傅总工就可以了。结果半年跑下来,我居然搜集整理出24万余字的林业文化资料,其中包括报告文学、小说、散文、诗歌、文艺作品、民间故事、人文景观、趣闻奇事、民歌、谚语等等。张局长一看资料,兴奋的不得了,让我再重新整理一下,争取印成一本书。在领导的布置下,我又回到景阳林业站,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对资料进行了整理,为这本书取名为《绿色家园》,并且请当时的县委书记卢富昌题写了书名。
这回又该接着前一段说了。资料整理完成后,张局长让我联系到那个能弄来“正规书号”的报社朋友,并且约他来郧西林业局面谈“出版”事宜。不久,那本《绿色家园》“出版”了,新书刚到局里,我就从会计那里偷领出10本,分别送给卢书记等县领导,好像那是一本什么了不起的大作一样。至于后来那些书是怎么分配的,我在景阳林业站就不知道了。
二、第二次印书
第二次印书是赶上江山文学网的印书活动。当时我就想着把自己新创作的长篇小说《天灯》印出来,安慰一下我那颗失望的心。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那是因为,《天灯》的创作,完全是因为我同当时的王局长的赌约才完成的。当时,王局长跟我打赌说:“你别只是写一些新闻,那都是过眼烟云。你如果能写出一本长篇小说,我就帮你出版。”我有些不相信王局长的话,就跟他打赌说:“如果我写不出来,那是我的水平问题,无话可说;如果我写出来了,你却不肯掏钱帮我出版,那就是你当领导的说话不算数,以后也别指望我相信你了。”王局长说:“写吧,写吧,我这么大个局长还能骗你不成?!”于是,我用了26天时间,把《天灯》创作完成,经过第一遍修改定稿后,找了个打印店打印了两本,一本送到王局长的案头,一本送到县作协主席魏荣冰先生的案头。可是,正在这个时候,中央的《八项规定》出台了,《规定》明确指出,包括中央领导在内,可出可不出的书坚决不出。中央领导都那样,我们还有啥可说的?《天灯》的出版梦当然是没戏了,这不能算是王局长失信,他也得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啊!
去年六月份,江山文学网发布了第二次印书活动的通知,我就把经过四次修改后的《天灯》交由江山印书印刷。按照江山印书的通知精神,他们只负责免费印一本300页以内的书,而我的《天灯》是27万余字,被印源网排版成上下两册,我没有多余的钱,只勉强下单了25套,香港中文出版社还扣了5套备案,到手的只有20套书。尽管这样,我还是高兴得像傻子一样,送给这个一套送给那个一套,好像送给别人一套书自己就能成为名作家一样。
当时有两个玩得好的文友,在《天灯》新书到手后,我曾经跟他们说过一嘴,如果感兴趣的话就到我那拿一套,结果他们并没在意,20套《天灯》除我自己留存一套外,其余被我一股脑地全送人了。过了半年后,那两个文友打电话向我要书,我说没有了。从此我也不再搭理他们了,因为我也认识到盲目赠书的讨厌性了。
三、第三次印书
我在印完长篇小说《天灯》后,得知签约作者还可以自费加印,于是便将我整理完成的一本中篇小说集和一本民俗专集交给了江山文学印书办公室。
这次印的这两本书是没有书号的。印源网给江山文学印书办公室的解释是,前段时间有个别作者利用那个香港书号印了一些非正能量的书,因而受到香港新闻出版部门的纠察,现在不敢再发放书号了。我一想,没有就没有吧,好在封面上印有一个江山文学的标志,不算是非法出版物,反正也只是给自己追梦文学的心一个安慰,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一下个人的虚荣心,也不指望上架销售赚钱,有没有书号都没关系。
于是我果断下单,中篇小说集《并非虚构》印50本,民俗专集《古道遗风》印100本,5月1日新书到手后,我大胆地给省作协创联部的钱道波主任寄去了12本《并非虚构》和8本《古道遗风》,并且附信托钱主任转交给作协主席团的领导们,就算是我的创作成果汇报吧。
“五•一”小长假结束后,我又召集了一帮特别好的文友在一起小聚,把这两本没有书号的书分送给他们。当然,这帮文友就包括我最尊敬的现作协主席和前作协主席。除此之外,我只寄给了我的姨外甥王长顺两本,孩子他舅来我家看到了,给他留了两本,其他人我就不打算再滥送了,因为这次又被人狠狠地调戏了一次。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这里有个缘故,且听我慢慢道来。
在这两本书还没有印出来之前,景阳文化站站长徐某曾经来我办公室跟我商量过,要求我通过别的印刷渠道加印1000本《古道遗风》,并说他已经找好了投资老板。5月1日上午,新书到手后,我在第一时间给他发短信说,让他下午5点之前来我办公室拿书,他也回短信说“将按时前来”,结果等到下午5点30多还没见他的影子,也没有回信说明失约的理由。我知道这又是一次调戏我的表现,于是便给他发短信说:“我不会再同藐视我的人有任何来往了。”短信发罢后,我立马将他的电话拉黑。
过后认真想一想,也怪不得人家调戏我。谁让你不是名家?谁让你出不起书?一本没有正规书号出版的书有啥看头?这个想法在赴省城参加省作协举办的新会员培训班时就已产生。当时,有很多新会员都是通过正规的出版渠道出版了一本或几本新书大作,而我只是印了两本书,连个书号都没有,还是什么资格拿出来显摆呢?所以,在培训班上我始终不敢透露印书一事,就连跟我一同去的本县作家王德彩也没透露。为啥?怕人家笑话呗!
囧事就是尴尬事,说与不说,它都已经发生,既不能遮掩也不能辩解,而且,任何辩解都是没有意义的,权且当作自己调侃自己的一个调料吧。或许调侃罢了心里会好受一些,起码总强过被别人藐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