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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看点】以身试法必自焚(随笔)


作者:志在千里 秀才,1352.6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125发表时间:2019-05-29 23:19:38
摘要:张居迁连杀五人潜逃,后被上千名公安、武警围捕……

疑犯张居迁畏罪服毒自杀了,听到这一消息,人们沸腾了,无不拍手称快:死得好,死有余辜,对于一个杀人恶魔就应该千刀万剐!!!
   张居迁在人们的怒骂声中死了,他的人生划上了一个不完满的句号。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会有如此短暂,短暂得没挣扎几天就走到了尽头。
   他是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人,在短暂的几十年中他曾因盗窃罪、流氓罪等四次被判刑入狱,出狱后不思悔改,横霸乡里,为非做歹。
   5月21日,他在黄桥镇车塘村委门口,与一村民因琐事引发冲突、将其杀害,尔后逃逸,公安对其追捕未果。
   5月25日,他再次作案,返回该村,把曾与他有过过节的刘姓一家四口残忍杀害,杀害后再次潜逃。
   从5月21日到5月25日,在这短短的五天时间里,他连杀5人。
   这一特大的刑事案件惊动了县委、市委、省委,省、市、县三级领导下令严办。
   洞口县出动了上千名武警、公安,使用各种侦査手段对其进行地毯式搜捕,他没想到公安的侦查手段会有如此的神奇,两三天的功夫就把他的藏匿地点完全锁定。
   当他看到满山遍野都是搜捕他的武警、公安时,他的心慌了;当他看到一只只警犬用愤怒的目光盯着他时,他的心里怕了;当他看到无人机在空中盘旋对他扫视侦査时,他觉得无处可躲了。
   在杀人时,他以为他是一个恶霸,没人敢惹他,不可一世,杀个人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般那么简单;杀人后,他被警察围捕,才意识到杀人要偿命,杀人并不是那么好玩的。
   杀人偿命,这是一个约定俗语,虽然从法律层面上来谈该用语不够准确,并不是所有杀人者一定要偿命,只有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存权的人才非偿命不可!
   张居迁虽然是一个杀人恶魔,但他也恋生,不想死,他还想像常人一般无忧无虑地活着,可他毕竟是一个断送了五条人命的恶魔,想活是不可能的。
   杀人了,他明知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潜逃,他以为只要逃脱了就能活着,因此,他还在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
   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没有想到洞口县公安、武警早都布下了天罗地网,他成了网里之鱼、笼中之鸟,他逃不了了,虽如此,他还是争分夺秒地活着,一直活到警察即将捕捉他的那一刻才选择了服毒自杀,在自杀时他的眼中还充满了继续生存的希望。
   他死了,他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本该受到法律的追究,本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可他自杀了。
   自杀,并不能洗脱他杀人罪的罪名,我国法律虽然没有对死人再定罪量刑的规定,但是他在道德审判台上、在人们的心目中就是一个已伏法的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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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以身试法必自焚,杀人偿命,不容置疑,更何况是连杀五人的恶魔。人民警察不会放过他,老天也不能再容他再去伤害别人。走错一段路,知道回头,还来得及。给了你改邪归正的机会,你却不知悔改。文中疑犯张某,知法犯法,不知悔改,最终畏罪服毒而死。人死了,依旧是一个遭人唾弃的罪犯。文章虽是随笔,却更象一篇纪实报告。时间,地点,人物描写清晰,故事突出。【编辑:月下疏影】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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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月下疏影        2019-05-29 23:21:06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更何况杀人恶魔,老天也不会放过你。感谢投稿,祝笔丰。
回复1 楼        文友:志在千里        2019-05-30 06:21:22
  感谢老师的辛苦编辑和精美点评。不知老师是否可以把点评中的第二人称“你”改为第三人称“他”?我总觉得读起来怪怪的,感觉没那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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