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岸•恋】母亲有三个第一(散文)
一
我母亲生于1931年,故于1979年,48岁就作古了,她的中年也是她的晚年。她面临的时代也是转型期,时光的印记在她身上也做了一些记号。这些记号,随着岁月的流逝,会变得越来越模糊,作为崇拜母亲的儿子,有责任为她留下最美的镜头。作为一位普通的农家女人,她创造了三个第一,令我肃然起敬。
1965年春之前,我的妈妈是挽着发髻的女人,头后插着一根好像泛黄的象骨簪子,也是出嫁时的装扮。她手很巧,自己用粗点的线绳编织了一个兜,恰好裹住了发髻。留着发髻就好像如今女人婚后戴着戒指一样,也证明着女人的身份。我看见妈妈晨起梳妆的镜头。用一把木梳在脸盆里蘸点水,三五下将蓬乱的长发梳理顺溜了,将几枚发卡含在嘴里,偏斜着头,手麻利地将脑后的发卷起,也不用什么橡皮筋,拾起镜前的簪子,斜插在发间,好了。然后,头左右偏斜几下,斜睨两眼,看看发髻正不正。手将裹发的兜儿撑开,也用不着照镜子,就将发髻裹住,收拾一下桌前掉落的碎发,拍打一下身上,便踮着小脚做早饭了。
常在眼前回想这一幕,妈妈干净利落的形象久久不去。艰难的生活里,总还是一丝不苟地打扮着自己,从容而不求缛繁。无法用现在的审美眼光来我的妈妈,年轻的笑容挂在脸上,一切旧式的打扮都不能改变青春的色彩。
小时候我是妈妈的跟屁虫,而且十几岁还是不能“启齿”(胶东话,这词的意思是不能独立,总是要父母照顾,意思是说不得)。妈妈唤我回家搬个方凳,她和几个女人站在七四叔的屋后吩咐。我一眼看到村上那个“片汤”(胶东话,指会耍嘴皮子的人)妇女主任也在。
妇女主任叫玉香,将妈妈的围巾解下来围在妈妈的脖颈上,手持一把剪裁衣服的剪刀,咔嚓咔嚓,几下就把妈妈的发髻剪掉了。我看得傻眼,慌忙拾起来,妈妈喝我放下。
好像在几分钟内就搞定了,贵婶,六母,俊嫂,红子媳妇,安子老婆,若干女人承前继后,也将发髻剪去。我妈妈是一队上第一个响应“破旧立新”号召的女人,她是榜样,毫无畏惧和留恋地告别了蓄留长发挽发髻的时代。
走进那个时代的女人,剪掉发髻是革命的标志。从历史看,清朝从1644年顺治入关开始,推行“留发不留人,留人不留发”强制扎辫。1911辛亥革命推翻满清,之后绝大多数人都剪了发,扎辫子就不流行了。剪掉长辫子是对男人而言,女人挽发髻不在其列。但妇女解放运动一直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响亮口号,但在农村,剪掉发髻还是得不到妇女响应的,其难度和三国曹操割发代首差不多。我不知妇女主任玉香是怎么做通了我妈妈的思想工作,但我知道妈妈和她很投缘,从来不说她的坏话,站街头的女人的舌头都很长,动不动就议论村上的人,玉香是常被女人议论的对象。妈妈却不多言,总是笑眯眯地听人家说,即使是问她,要她表态,她也是一直发笑,似乎所有的意思都在笑里,也让人捉摸不透,但真的表态,她会点点头。关于剪发的革命,并未因辛亥革命的结束而停止,在妇女解放的旗帜下再次席卷农村。我的妈妈是队上第一个剪去发髻的女人,其新潮可以想见,“破四旧立四新”运动也随之而来。
一个人将过去抱得太紧,那就不会敞开怀抱去拥抱现在,也会失去未来。踏着时代前进的脚步,总是让人感到幸福的。我们常常以为告别都是痛苦的,其实,不完全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走进一个崭新的天地,这个告别就有着改变人生的意义。
二
我清楚地记得,剪去发髻的女人们,一个个都用手理着短发,似乎也有不适的留恋,但她们都在谈论着蓄短发的方便,言谈笑声在村北的老街回荡。她们马上给了一个形象的名字:白菜帮子头。有的说,晨起可用不着三遍五遍地梳发挽髻了。有的说,以后就用不着木梳了,卖梳的贩子再来老街,我们赶他走!六母家人丁多,她也很能干,地里地外都是一把好手,她发表了最有感染力的演说:“白菜帮子一甩啊,忽闪忽闪,那个把活干呀!”还配上了锄地的动作,惹得女人们都笑,也都跟着附和,认为干活方便,可也戏谑工分挣得不多。我实在想不出于干活有什么方便的,贵婶补充说,一瓢水就洗好了头,用不着半缸水,他们家的国良最懒得挑水,为此,贵婶还举着磨棍满街赶着打国良哥。她是为儿子着想,惹得女人们一阵欢笑。贵婶是怕街上的女人们嘲笑她打儿子,便来就着剪发说打儿子的事,希望大家当作笑话。贵婶说话喜欢转弯抹角,大家听老半天才明白贵婶曲线认错的意思,原来是长发惹的祸。
我父亲说,北街上的老娘们,脾性都一个样,一旦决定做的事,保证无悔。用现在的眼光看,那是觉悟高,我也这样理解我的妈妈。
女人们手里都还擎着自己的发髻线兜,觉得再也派不上用处了,我妈妈说,用来装袜子才好。大家一致夸我妈妈有巧心思,妈妈的脸跟着一阵红,她觉得相处很快乐。那天一直到很晚,快做晚饭了,玉香才把女人们赶走,说回家烧点热水,洗洗头,不然头发卷曲,不能拉直,就不漂亮了。女人们扭着腰肢,咯咯笑着各自回家了。我们几个孩子还在街上打闹,一会,我们都数着谁家的烟囱冒烟,一准是妈妈在家烧水洗头。
一个从旧社会走过来的女人,在时代精神下,她不选择守旧,而是第一个将象征女人尊严的发髻剪掉,不管怎么说,妈妈是勇敢的。我们无法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那时的人们,妈妈的行为也悄悄地改变着我的思想,跟上时代,才是令人快乐的。审美是有着时代性的,尽管剪掉发髻是形式上的革命,但没有这个形式,也无法触动内心。剪发,对一个时代可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谁可以料到自己的每一次行动都是可以上升到时代的高度,尤其是妈妈这样的没有读过书的女人,但她看得懂时代这本无字的大书。
我回家曾经也骂过那个妇女主任玉香,喊她是“片汤”。妈妈说,你玉香婶也不容易,做那个角色,嘴皮子磨破了,也没有人敢跟她唱一台戏,找气生,容易么!我们不支持就罢了,可不能那样跟着别人起哄。妈妈的话实打实,谈不上是觉悟,但她以善意理解别人,想起妈妈的话,遇到事儿,我总是权衡自己应该怎么做,而不是叫嚣,更不是树立敌对的态度。也许,这样的性格太温和,可我想,为什么要选择针尖对麦芒的态度呢!
三
我妈妈是小脚女人。我上学以后听到“三寸金莲”的说法,回家看妈妈的小脚,妈妈从来也不解开绑带,似乎她很生气。哪知她遗憾自己的小脚没有达到“标准”。
妈妈说,她老王家在东寨村里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户,那时女孩子裹脚大约在三四岁就开始了,妈妈说,我姥爷舍不得,一直拖到了十多岁,眼看着姑娘要出嫁了,便给妈妈裹了脚。妈妈说,她的脚还不算小,大约有四寸多的样子,走路的时候常不好意思别人看,生怕人家说自己是淘气的丫头,长大了没人娶。据说,裹脚是很痛苦的,民间有谚语形容缠足之苦说:“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我曾经听妈妈说,有的女孩子缠足,因血脉不流通而休克。
我问妈妈,六母和妈妈几乎同龄,为什么六母是大脚板。妈妈说,六母家那时很穷,也置办不起裹脚布,正好赶上可裹脚也可不裹脚的档口,大人不再管女孩子的事,将就着也就过去了。还说,头婚的男人是不娶大脚女人的,六母嫁给六伯是做了第二任妻子,男人就不能计较脚的大小了。我记事的时候,六母还常常羡慕我妈妈的裹脚,好像脚板大了就是耻辱。
我唯一看妈妈的小脚最特写的是在东河洗衣的时候。炎热的夏日,日头很辣,河岸歪脖子柳树下是一个水流湍急的河段,白色的细沙铺的河底,常有小鱼溯流戏水,并不惧怕沿岸将小脚伸进河水里的女人们。女人们坐下,马上将小脚举起,大约要放松十几道裹脚布,才显出真相。煞白的小脚伸进河水,鱼儿是闻味而来,还是白色对鱼儿有引力,真不知。小鱼啄着小脚,女人们痒得难受,便扑腾地敲击,好像孩子般嬉水一样快乐。我看清了妈妈的小脚,大母脚趾向内弯曲着,余下的脚指头全都隆起,挤着靠拢在一起,脚尖尖的,分不出脚趾与脚趾,就像黏在一起。或许在妈妈的眼中,是一朵娇小的白色花朵,秀气得可是让人窒息。农村人评价小脚,天成金莲。妈妈也应该觉得自己的小脚很美。
小脚,对妈妈而言,是极度的隐私,是绝对不让别的男人看的。当她洗脚时,总是躲在柴草房面对墙角,一圈一圈地放开裹脚布,洗完后,再一圈一圈缠得紧紧的。而后套上上窄下宽的旧袜子。从我在河里看见妈妈的小脚,总觉得还不够清楚,有一次母亲端着水去洗脚,我怀着好奇心,趁她不注意,破门而入,闹着非要看。妈妈看看四下无人,终于让我看到她那畸形怪样小脚的“真面目”,在惊愕中,我蹲下身体,抚摸着妈妈的小脚眼眶溢出了泪,妈妈笑着说我太傻,擦着我的泪。
四
我觉得让女人缠小脚是很残酷的。以畸形为美,美与残酷画上了等于号。残酷而乐于裹足,一种制度,或者时尚,一旦以残酷为代价,不仅是愚昧,而且是灭绝人性。我想起“鞋弓袜浅”这个成语,看,多么柔性,哪里看得出丑陋,这与“刖趾适履”有什么区别!
我读龚自珍的《病梅馆记》,看到“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这段话,想起小脚的样子,何其相似!“绳天下之梅”得畸形,裹女人之足而成金莲之美,不都是一样的残酷病态么!
还是玉香婶,她从妈妈这里打开了缺口。那晚就坐在我家的炕沿,劝我妈妈“放脚”。玉香没有费口舌,也许是剪发可以接受,放脚就不在话下,妈妈很快就点头了。
第二天,她就将黑色的裹脚布收起来了。但妈妈不会走路了。
有个歇后语:小脚女人走路——东倒西歪。裹脚之后,足跟严重变形,脚板不再平滑,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压在脚蹼下,脚趾的正面因此也变成了脚板心。缠了脚的女人其支撑重心也便移到了脚趾上头、脚跟和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走起路来,仿佛是起舞,为保持人体重心的稳定,而不得不加快节奏,一旦慢下来,就有摔倒的可能。所以,我看妈妈做事,都是火急的,这与她温和闲适的性格是很不和谐的,其实,看小脚女人走路,是看不出本真的。因嘚嘚地如飞一样,所以便有了“步步生莲花”的说法,看似是美感,其实是残酷的审美。
我觉得“步履维艰”这个词语是形容如母亲一样的小脚女人的。上坡总是把臀部翘起,上身尽量向前倾斜,以寻找身体平衡。下坡时,整个身子侧后一边,把小脚和向前延伸的路形成直角,右脚往下挪一步,左脚几乎不偏不倚地踏在右脚留下的脚印上。如果是慢走在比较坚硬的路面上,脚后跟就发出“蹬蹬蹬”的响声,声音沉闷,不像如今女人穿高跟鞋踏地发声那么清脆。如果是走在松软或刚耕的土地上,就会一步踏出一个近乎三角形的小坑,费力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如果行走在大风或大雨中,会跌跌撞撞。
有人曾写诗最美小脚:“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把这种陋习视为美,真的是让人不解。变态的审美,也是思想的畸形。
妈妈将裹脚布藏了起来,履行她承诺妇女主任的“放脚”,不会后悔。开始走路是扶着墙壁的,后来,颠簸的幅度和步速都慢了下来。逐步习惯了正常走路,但还是有着小脚女人的影子,因为脚趾在渐渐舒展,要恢复本来的样子,何其容易!没有等待妈妈成为正常女人,我在外求学的时候,妈妈便因病突然去世了。怎么说,她也算赶上了享受妇女解放的时代,是带着不受桎梏束缚而离开人世,美好尽管来得晚了,毕竟她有过练习正常走路的机会。
我隐约记得玉香主任亲临一队,在碾子周围召开了队上的妇女大会,还表扬了妈妈在放脚上起了带头作用,她是名副其实的告别旧时代的第一人。其实,妈妈对放脚不但不抵触,而且还是很有好感的。妈妈说,走路去赶集,好像轻快多了,她第一次尝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的滋味。
五
也许是妈妈剪掉发髻,放开裹脚布,给了她新潮的影响,她很倾向新事物。朝鲜战争爆发,妈妈随父亲从朝鲜返回祖国,在战火中还带回一台“飞鹰”牌缝纫机,这个牌子让我嫉恨,曾经说,命都难保,还带着美国鬼子生产的缝纫机干什么!父亲说,那是外出求生挣来的最值钱的东西,丢掉了可惜。我们村,据说只有两台缝纫机,我们家的最好。妈妈心灵手巧,会缝衣服,门口的邻居常常要我妈妈给缝衣服,妈妈从来没有找任何理由推辞,所以人缘十分好。要知道,给邻居缝衣服,缝纫线是我们家出的,妈妈也因买不起缝纫线而犯愁。
有的邻居知道我们家生活困难,便买了缝纫线找妈妈缝衣服。但不是所有找妈妈缝衣服的邻居都考虑得那么细心,妈妈说,好好喂鸡,多下三五个鸡蛋就买得起了。她几乎每个遇到集市日都要踮着小脚赶集,为的是卖几个鸡蛋。
妈妈会裁剪缝制中山装,这在村里是令人震惊的新闻。
我妈妈也不是无师自通的人,我的小学老师手头有一本关于裁缝的书,那时,邻居六母的大女儿在小学当老师,妈妈托她借来了书。妈妈并不认字,但看得懂图,也做笔记,没有几天就掌握了书里上说的做中山装的要领。妈妈做的第一件中山装是给我穿的。那年春季,妈妈将一冬的纺线织成粗布,作布料。一把软尺子,还找邻居给做了直尺和弯度尺(做衣服肩部和袖子缝接要用到)。
好文,不仅欣赏,更是鞭策春风一一四面八方在飞扬。赏过读者,将萦绕久久不散,如黄钟大吕震入骨髓之憾。
文章分几个小节,展开刻画和描述,层次分明,有条有理地讲述母亲的三个第一,使人对文章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母亲的三个第一,就是母亲在那个旧社会和新社会交替的三叉路口,奋而不顾地冲破旧社会的意识,解放思想,带头把旧时代留下来的
发髻剪掉。旧时代盘在妇女头上的少妇标志落下了,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新时代女性的,活泼,可爱的新形象。这就是母亲对新社会的追求。这下好了,发髻没有了,新型的短发干净利落。洗头变成再也不用半缸水,一瓢水就够了省心事。
母亲在众多的女孩之中,也是首先裹脚的。小时候的母亲 因为作者外公不愿意的情况下,母亲到了十岁的时候才裹。母亲在那个旧时代的潮流里,是不可抗拒的。那个时候的女子裹脚了,就是大家闺秀,三寸金莲,走路步步生莲花。因为裹脚了,脚都变形了。走路一步踏出一个近乎三角形的小坑。可见裹了的脚于正常的区别。旧社会就是把女子这个样子。多少女子因为裹脚,受尽折磨,眼泪流成河。
母亲还带头放脚。十几层裹脚布,裹在脚上的那种感觉了,是谁也受不了。裹着的脚一打开,心里的感受就是那么的舒畅,开放。满天的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的痛,一瞬间,天开眼了,满天繁星,心满意足,心情爽快。母亲终于解放了自己。解放了肉体上的痛苦,也解放了精神上的枷锁。终于得到了一个正常的生活。
母亲的坚毅,把母亲自己从一个旧社会走出来。她来到了一个新的,五彩斑斓,五光十色
的世界,新生活给她带来快乐和温暖。可惜母亲却没有福份,享受生活的美好。她走了!母亲给儿子留下了一个非常令人敬佩又惋惜的痛苦,留下了一个难忘的记忆。
不知道如何表达,读罢作者的母亲,就是心情沉重,眼泪汪汪。我是个忍不住眼泪的人,我的眼泪终于止不住了。
谢谢作者的佳作!让人们知道如何怀念自己的母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