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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春秋】张扣扣式的复仇必须遏制


作者:蓬蒿老翁 秀才,2509.3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280发表时间:2019-08-01 18:53:29

陕西汉中市新集镇张扣扣为母复仇在2018年2月15日除夕之日将王自新、王正军、王校军父子三人残杀,并纵火焚烧了王校军的私家车,作案两天后投案自首。2019年7月1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扣扣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执行死刑。张扣扣一案从张扣扣自首入狱到一审、二审和被执行死刑,一直都是新闻媒体关注焦点和追捧的新闻热点,网上舆论更是爆棚。
   张扣扣一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事实清楚,证据也确凿充分。法院根据张扣扣残杀三条人命的犯罪事实,依据刑法进行公开审理,判处其死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对张扣扣依法治罪,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条款无误,无可辩驳。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合乎情理,于法有据,是对王子新父子死亡之灵的告慰,也是对张扣扣无视法律和凶残行为的严厉惩戒,更是对个人暴力复仇行为的否定和警示。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之母汪秀萍因宅基地的琐事两次朝邻居王自新的儿子王正军、王富军吐口水,于是引发争吵并撕打,汪秀萍拿一节扁铁将王正军的头部击伤,王正军于是从柴堆中操起一根手腕粗的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其重伤后不治死亡。而年仅13岁的张扣扣当面目睹了母亲被杀和开颅解剖的血腥一幕,至此对王家仇恨的种子从此在心底生根发芽。
   随后,汉中市当地法院对王正军进行审判,以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正军7年有期徒刑(因王正军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并赔偿张扣扣一家经济损失9639.30元。该案宣判后检察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抗诉,被告人王正军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张扣扣之父)均未提起上诉和申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正军在服刑仅四年后被提前释放,而张福如一家只拿到1500元赔偿款,8139.30元作为汪秀萍的丧葬费已经由王家支付了。这也加剧了张家的不满情绪和张扣扣的复仇之心。
   其实,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23年,5条人命,2个家庭毁灭,不可谓不惊心,不可谓不悲哀。张扣扣这一案的悲剧其实是张家对发生的事件缺乏正确的认识,张扣扣缺乏心理疏导导致的积怨记仇,进而产生恶毒心理,对王家三人进行了蓄意残杀,并对与其母之死无关的王校军、王自新也进行了残杀,其手段可谓是毒辣,其心可谓是歹毒,是完全的泄私愤,并非英雄壮举和正义之为。
   网络上有人为张扣扣鸣不平,甚至喊冤,其实就是罔顾事实,信口雌黄,当然也不排除故意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未成年的王正军为其过失致死汪秀萍付出了四年牢狱之灾和丧失了进入学校读书的机会,虽然赔偿不到一万元,但在1996年的汉中新集农村也是尽力而为了。而张家没有选择上诉,说明了对当初的判决是接受的,不管是被动,还是无可奈何,但至少可以证明张家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22年后,张扣扣为了泄私愤而蓄意残杀王家三人,其实,这已偏离了为母报仇的轨道,因为,他滥杀了无辜,王校军及其父亲王自新难道不是无辜被杀吗?难道他们犯了需要偿命的死罪吗?即使王正军在22年后也是无辜的了,因为他已经为其母之死付出了代价,即使张扣扣等人认为这代价太轻了,但因为这是法律的裁决。22年后,张扣扣勇凶残的手段夺走了王正军的生命,这于道义不符,于法律不容,在他出刀之际,就已经走上了不归路。相信,其母在天之灵也是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
   网络上那种对张扣扣“为母复仇”的孝子行为点赞、叫好,奉之为“英雄”壮举的网民们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有人将张扣扣的行为比作武松,暂且不论武松为兄长武二郎报仇怒杀兄嫂潘金莲、西门庆而被发配孟州充军是不是文学创作,但就武松杀嫂之事也非张扣扣所能比拟的。武松是在腐朽没落的封建王朝,法制被滥用,法律不被人所信服,武松本人也是官府的都头,深知官场腐败,而西门庆财大势大,官场有意庇护,武松得不到法律的庇护,不得已而为之。
   张扣扣的行为说到底就是心里过不了“亲眼目睹母亲被王正军木棒击打而死”的关口,认为“杀人必须偿命”,王正军不被处死而仅仅判处7年的牢狱之刑就是不公正,这与许多网民的认知相同。其实,当事人对法律判决不满是任何社会都很常见的现象,但这并不就意味着法院的判决存在问题,更不能因此就可以自行其是,以私力复仇的方式挑战法律的尊严和司法判决。
   对张扣扣的悲剧人生,在同情之余,我们确实需要反思,在长达22年的岁月里,如果能够将王正军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结果、过程都给张福如、张扣扣解释清楚,让他们明白司法判决并非不公,或者王自新的家人能够主动道歉,在后续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增加一些补偿,社会对未成年的张扣扣给予心理疏导和生活上的关爱帮助,或许张扣扣在心里播下的仇恨的种子就不会发芽了,复仇的怒火也会熄灭了。
   当今的中国,正在向文明、法治的现代化国家大步迈进,绝不允许张扣扣式的复仇行为存在和发展,血亲复仇的行为已经与文明的社会格格不入,任何个人之间、家庭之间、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都应该通过法律和司法来进行裁决,让法律来定分止争,让司法来主持公道才行正当之举。
   张扣扣式的复仇必须遏制,我们不仅不应该提倡私力复仇的行为,更不应该为这种行为助威呐喊,而应以法律为准绳,树立法律意识,建立对法律的信仰,尊崇法律,遵守法律,让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只有这样,才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合法渠道。
   张扣扣式的复仇,不仅得不到社会正义人士的认可,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相反,其藐视法律,任性而为的复仇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张扣扣已经被执行了死刑,2.15的惨案已经拉上了帷幕,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2019年7月18日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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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文章是以张扣扣的案件为由,说的是,为了报仇也应该有个清醒的思绪。认为张扣扣家当时放弃了上诉的权力,22年后又对仇家进行“滥杀”是不按照法律和常理行事的。现在张扣扣已经判了死刑,并且已经伏法。这篇文章会让大家惊醒,引以为戒。此事社会反响很大,我们这里不是讨论法律的地方,希望不要因此引起争论。谢谢读者与作者。【编辑:河杨】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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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铁禾        2019-08-09 23:18:15
  有心魔,是很危险的。
铁禾
2 楼        文友:北极主人        2019-08-12 17:13:41
  此案是否有冤情,不得而知。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此案的影响以及网上评论,反映了当今社会,包括法律在内的不公,比较严重。导致一起悲剧,被一些人当成可以效仿的楷模,导致更多的人去效仿。这才是最大的社会问题。
北极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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