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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暗香】阿Q之死(随笔)


作者:竹鸿初 举人,4836.3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806发表时间:2019-09-22 21:15:01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高中时期的语文课本上读到的,当时新学期刚开始,老是在讲台上叫了我的名字。我便精神抖擞、三步并作两步走上讲台去接过了老师手里的那一堆书。新书散发着一股独有的味道,有点像油墨的味道,又有点像纸张的味道,也许都有。我贪婪的呼吸着新书的味道,然后在一堆书中找到了历史课本,信手翻阅了一会儿后,又拿起语文课本。在目录中,我看到了《阿Q正传》,一长串省略号后写着鲁迅。于是便读了起来,初读并不觉得怎样?仅仅当作报刊杂志上的一个娱乐故事来读,读完就觉得有些可笑,谈不上同情阿Q,也没想到讽刺、抨击封建社会对人的摧残之类的术语。
   后来语文老师上课讲到这篇文章时,才了解到阿Q只是封建时代某一类悲惨人物的典型代表。他们麻木不仁,他们愚昧无知;特别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被王胡抓住辫子在墙上碰了几下后,逼迫阿Q说——不是儿子打老子,是打虫豸,这样的精神胜利法更类似于当代人的自我安慰。自我安慰也有可取之处,至少心理平衡,在无法更改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让自己心里好受些,我觉得是可以的。当然,不能一味的用精神胜利法来欺骗自己,偶尔作为心理调节剂就足够了。
   阿Q给我最深的印象有两件事,第一件事他在赵家舂米时,借助着微弱的油灯灯光,他来到吴妈面前,鼓起勇气说:“我想和你困觉。”如此干脆直接,换做是我,顶多想想,要是叫我开口说这种下流无耻的话,我还是难以启齿。一是这种话伤风败俗、毁人名节;二是我有色心没色胆;三是最重要的,我根本不喜欢吴妈,任她长得跟嫦娥似的,在我眼里她和一堆猪肉没什么区别?第二件事是阿Q欺负尼姑庵的小尼姑,因为觉得小尼姑是弱势群体,便说些什么见了尼姑晦气的话。正好附近店内有喝酒的闲杂人喝彩助威,阿Q便来了兴致,不仅捏了小尼姑的脸蛋,还摘掉小尼姑的帽子摸了一把。这大概是阿Q有生以来第一次与女人的肌肤之亲。他的手沾有小尼姑的体香,要是换做是我,我不会几年不洗那只手,而是打算把那只手砍下来,然后用福尔马林泡着,这样小尼姑身上的味道才能经久不衰。
   首先声明,我不是阿Q,我不想和吴妈困觉,也不想为了取悦别人而在小尼姑的头上摸上一把。吴妈被阿Q在言语挑逗后,她便寻死觅活的,足见吴妈是个正经人,不正经的是阿Q那一晚躺在床上的淫邪之思。也许是小尼姑残留在她手上的余香滋长了他的渴望,于是乎便想当然对女人有了一种精神上的冲动,至于还未来得及实施就夭折了。挨上几棍子打后,桃之夭夭去了。这是可悲的阿Q!
   我在想,倘若阿Q是个像西门庆那样有钱的公子,花点小钱,再找个阎婆惜牵线搭桥,别说是潘金莲了,就算是马金莲、刘金莲、张金莲,都能唾手可得。不能像西门庆那般也行,退而求其次,可以学学纨绔子弟们偷偷闯几回青楼,有钱就有片刻之欢,又怎么会对一个无半点风韵的吴妈动了情。无奈阿Q没有英俊的脸庞,没有可供他挥霍的祖上基业,没有吟诗弄月的八斗文采,他只是个可怜的小人物。
   当阿Q进城后,机缘巧合下得到了一大包衣服回到未庄后,因为衣服质量好,卖得便宜,阿Q兜里有了钱,摇身一变,成了老Q。我觉得也只有在这时,阿Q是最有可能姓赵的。有钱后的阿Q喝酒时不再赊账了,兜里的钱晃得当当直响。要是换做是我,如果追求本分生活,自然是老实一点,花钱买上一些土地,修建一所房子,养些牛羊鸡鸭。等生活稍宽裕些时就讨一个老婆,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日子。如果追求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那就提着钱去找花姑娘,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吃上几顿再说。当然前者更符合我的追求。
   我还记得阿Q在公堂上签字画押时,由于他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他画了一个圈,他有生以来最圆的,也是最成功的一个圈。他死时只有三十岁,竟然只比我大上一岁,如果我要做阿Q,恐怕得提前做准备了,首先立下这方面的崇高志向,然后开始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我似乎并无这样的雄心壮志,我很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雄心壮志。
   刚进入社会那几年,我曾大肆吹捧阿Q先生的“精神胜利法”,从他那里我得到很多东西。比如知足,比如自欺欺人。他在我眼里曾是“明师”,曾是我文字中常亮的那盏精神之灯,他曾照耀过我所有的夜晚,并彻底燃烧了我的灵魂。过去,我是发自肺腑的敬佩他,为了活着,他可以完全丧失尊严,他的麻木不仁时刻提醒着我活着的意义。
   有时候我在想,阿Q该死吗?当然不该,他成了替罪羊。在他被囚车押赴刑场的时候,他看到了人群,一群等着看他被杀头的人群。如此的人群,如此的热闹,不禁让人毛骨悚然。这是第一次这么多人为了他而来,阿Q应该感到高兴,兴许就在此刻,人群中的吴妈突然被他那副慷慨就义的壮举而震撼,继而钦佩加感动,脑袋里再有些以身相许什么的怀春杂念,也不枉阿Q先生对吴妈的痴心一片啊!
   阿Q死时并没有把“我手执钢鞭将你打”唱好,人群的鼎沸声混杂着他无趣的心跳声,就连他的呼吸在封建社会的框架中都有些多余。
   阿Q是死的,自始至终他都是死的,他不曾真正活过一秒。这是我最同情他的一点,至于另一点就是,到死了都还没碰过女人,真是可怜到了家。如果等哪天我对画画产生浓厚兴趣后,再假以时日画技得以提高,我一定画一张马金莲的肖像烧给他。假如他对画有要求也可以随意提出,比如衣服要少画些,只要他高兴。
   取悦阿Q不是我的目的,我是想模仿东山大学的那一脸奴才相,如果我在东山大学毕业,我一定见到洋大人就情不自禁的下跪,下跪还不能表达我崇媚洋外的决心,我打算咚咚咚的在地上磕上几百个响头。倘若不能取悦洋大人,我打算出绝招,叫他们“洋爸爸”,叫他们“洋爷爷”。倘若还不能取悦洋大人,我就画一张阿Q先生的遗像亲手送给他们,并题字:“阿Q在此,不要放肆。”看来阿Q在抵挡中国人崇洋媚外的阵线上是坚不可摧的一道防线,遗憾的是依然有人为了面子,为了在中国同胞面前炫耀而把自己送了上去。把自己送给外国人,我觉得她们还不如把自己送给阿Q先生。如果这样,阿Q先生也不至于无儿无女的断子绝孙了。真是中国人的悲哀,真是华夏民族的耻辱。
   个人认为,阿Q是有机会成为圣人的,他把杀头看做是每个人人生都需要经历的事,我很钦佩他。我曾经想过自己的很多种死法,英雄点的是为了民族大义慷慨赴死,不皱眉头的那种,被杀头前还大声骂娘的那种。寻常点就是寿终正寝,吃饱撑死,或者是被一个冷笑话笑死之类的死法。当然,我都没机会,因为我成了宋Q,这样的名字对于我来说有非凡的意义。它证明了我的一只脚已经踏入了阿Q先生的师门了,至于另一只脚,可能还要走上几千年才能踏入师门。
   阿Q有时也是可恨可耻的,他既被人欺负,又想欺负比他弱小的人。摸了小尼姑不算,还去尼姑庵偷萝卜,被抓个现行后还用歪理逻辑对老尼姑说:“是你的萝卜你叫它它答应你吗?”如此无赖行径辜负了华夏民族赋予他勤劳本分的传统美德。
   阿Q的死是有深刻的意义,他不是封建社会第一个死去的人,但是他却是鲁迅先生文字中死得最有意义的一个人。阿Q不该死,但是他却必须死。我在想,如果可能,我愿意替阿Q去死,阿Q的活着比我更有历史意义。他可以见证封建王朝的没落,他可以娶妻生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过上劳苦大众最平凡的生活。
   可惜,阿Q只能帮人舂米,做些短工来养活自己。他的尊严,它的麻木,再到他的无知,他的一生事迹把一个好好的“人”字活生生写成了“狗”字。出于爱心,我喜欢狗。出于尊严,我厌恶狗的身份地位与追求以及充满屎味的精神世界。
   今天,我借阿Q白骨森森的尸骨,还这个世界既脏且臭的魂。
  
   2019.9.20竹鸿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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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阿Q是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里的主人公,他的死,从他自己本身,和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反映出来的。他自己本身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受尽压迫和屈辱,但他不能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反而进行自我安慰,即使是在受污辱甚至要被杀头的情况下,他仍然以为自己是精神上的“胜利者”。而这种自我安慰,只会加速他自己的死亡。当然了,自然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这种有钱便是“老大”的时代,受苦的都是最底层的人们,这正是鲁迅先生写出当时的一个社会与社会百姓,也印证了那句“落后就会被挨打”。而像阿Q这种“人”也代表着那个时代的大多人,不反抗,只能尸骨无存!问好作者,感谢来稿暗香,祝创作愉快,期待再次来稿,推荐阅读!【编辑:易辞】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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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易辞        2019-09-22 21:15:46
  问好老师,感谢来稿暗香,祝创作愉快,期待新续~~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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