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荷•人世间】有家花店不卖玫瑰(小说)
一、回到熟悉的城市
尔岚离开那家花店后,不假思索买了去宜城的车票。
回到熟悉的城市,走在熟悉的街道,桂花的香味沁人心脾。
一家服装店放着艾敬的歌《是不是梦》。“熟悉的季节和这熟悉的音乐,忽然飘进了耳朵,湿润了眼前的世界。熟悉的城市和这熟悉的街道,忽然迷失了方向,认不出眼前的目标。是不是梦我不知道……”
尔岚听着歌,眼前模糊了,她努力把眼睛向上望了望,把眼泪逼回去。
街道拐角,花店还在,招牌也还是那个招牌:“初心花艺”,而里面的人已不是那个人了。
一个帅小伙手拿一束花,从花店走出来。包的是各色玫瑰,粉色包装纸,外围白纱,飘逸灵动。这款曾是尔岚喜欢的,玫瑰也是她最爱的。
尔岚喜欢玫瑰,什么颜色的都喜欢。她知道玫瑰的花语是表示爱情,但不同颜色的玫瑰,花语又有所不同。比如,粉玫瑰表示甜蜜与温馨,象征美好的初恋;红玫瑰表示热烈与激情的爱;香槟玫瑰表示我只钟情你一个;白玫瑰表示纯洁、高贵、天真的爱,纯白恋情,等等。朋友们说她交了个开花店的男朋友,她就变成了十足的花痴。
尔岚走进去,一个看起来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姑娘走过来问她:“需要什么花?”
尔岚答:“我随便看看,可以吗?”
姑娘笑意盈盈,“没问题,你看多久都行,不知道的可以问我。”
好熟悉的话语。依稀,尔岚看见那个年轻的男孩,就是在这个店里,对她说过同样的话。
那时的他们,多甜蜜啊。生活每天都是香的,像荔枝玫瑰的香气。荔枝玫瑰粉粉的,但具有浓郁的香味儿,那香味儿,带着甜呢!
尔岚环视了一下整个花店,与先前做了很大的改变,偏重于欧式装修风格,店里的鲜花也以玫瑰居多。
尔岚想起刚离开的另一座城市的那间花店,满屋的鲜花,却没有一朵玫瑰。
她问老板娘:“老板,有不卖玫瑰的花店吗?”
老板娘满脸惊讶:“不卖玫瑰开什么花店?哪有这样的花店?傻吧。”
尔岚眼睛湿湿的,她轻声回答:“有的,我见过,一年中,有三天时间不卖玫瑰。”
在老板娘探寻的眼光中,尔岚忍泪离开了。
二、不卖玫瑰的花店
尔岚的确见过,就在她刚刚仓惶而逃的另一座城市。
没有人知道她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走进那家花店的。花店的招牌是她喜欢的灰白格调,一朵玫瑰图案在招牌的左上角,花店的名字就两个字“花.忆”。
店里繁花似锦,常春藤在木柜子、墙壁角落不经意地出现,绿色漾其中,这是尔岚喜欢的;装修风格也是她喜欢的简约型;店里陈列的几束鲜花,包装的样式她仿佛见过,一些细节的处理很象他的习惯。
这间花店,总是给她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曾说过,花店装修不要太过花哨,不能抢了鲜花的风头,装修只是陪衬,花才是主角。
记得当时致远非常赞同她的话。没错,致远是她的男朋友,就是原来这间初心花艺的老板。致远常常夸她有眼光,学插花、包花,一教就会,比他店里请的小弟聪明多了。
尔岚得意地笑笑,把食指放在嘴边轻声“嘘”了下,“别被小弟听见,否则撂挑子走人,不给你干了。”
致远拉过她,“那我就一辈子请你做我的老板娘。”
尔岚羞红了脸,“谁做你的老板娘?我要做你的老板。”
致远立即给她行了个礼,严肃认真地说:“是,老板!”
尔岚用手轻轻打他,甜甜地笑,致远也笑,傻呵呵的。
沉浸在爱情里的人啊,呼吸都是甜蜜的。
尔岚回过神来,店里走过来一个女人,看起来非常朴实,短发,脸色略红,应该是刚刚干活的缘故。她穿着一套蓝色休闲运动衣,身材显得有些圆润。
她笑着问道:“你是要买花吗?还是随便看看?”
尔岚不知怎的,想包一束花。没人可以送,就送自己。“能帮我包一束玫瑰吗?”
女人回答:“对不起,我们店里今天不卖玫瑰。”
“为什么?”尔岚疑惑。
其实,她已经注意到了,这间给她感觉似曾相识的花店里,竟没有看见一支玫瑰。
为什么店里一支玫瑰都没有?
女人平静地说:“我家老公定的,每年有三天不卖玫瑰,你今天来真是巧了,你看,进店门口有告知的。我听他的,我老公是花艺师。”
尔岚这才注意到,店门口有一张告知牌,“本店一年中有三天不卖玫瑰。每年的阳历五月十四日,九月十二日,十二月二十日,若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尔岚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这几个日期怎么那么熟悉?最后一个日期是她的生日,今天正好是九月十二日,是他离开的日子,她忘不了。
她迫不及待地问:“这几天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女人回答:“我老公定的,也许对他有特殊意义吧?”女人的神情很坦然。
“那你老公人呢?”
“他出去送花了。”女人说:“要不,你再看看其它的花吧,都很漂亮的。”
“这三天对你老公很重要吗?”尔岚迟疑着,不甘心地问。
女人停了一会儿,“很多人都问过这个问题,我也回答了许多次,就算是我们花店的一个特色吧。老公说不卖就不卖,我不问,我听他的。”
女人已经是第二次说听老公的话了。尔岚想,她一定非常爱她的老公。
“花店三天不卖玫瑰,不影响生意吗?”尔岚问。
“影响肯定是有的,刚开始的时候,很多人不解,有人说我们脑子有病,有人说我们在赚取噱头。”女人轻轻一笑,又接着说:“我老公硬是不更改,他把花店的鲜花养护得非常好,又会包装,对顾客热情,渐渐地,客人们都接受了,那三天,有的改送别的鲜花,有的会提前来买。”
“你老公很会做生意。”尔岚说。
女人摇摇头,又点点头,“我知道我老公不是赚取噱头,也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心结吧,我想,我老公以前的女朋友一定非常喜欢玫瑰。”
尔岚的心里像被鼓击打了一下,有种想法从心底蹦出来,越来越强烈。这间花店的老板是他吗?一定是!为什么选这三天,她想起来了,五月十四号是她走进花店找衣服,他们相识的日子,他连这个也记得。可如果是,他为什么不卖玫瑰?他没有忘记她是最喜欢玫瑰的,他是想以这种方式纪念他们曾经的爱情,还是想把她彻彻底底地忘了?
尔岚觉得自己不能呼吸,她用力吸了吸鼻子。她不懂,当初他为什么不辞而别?为什么一去不复回?为什么让小弟告诉她,他已结婚了,让她忘了他?
她不能接受!她也无法接受!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呀!他不是说,等他回来吗?
这一年里,她无心工作,她想忘了他,但是她不甘,她要搞清楚,他为什么那么决绝?为什么不给她一点机会?她有太多的不解!
所以,她找来要把这一切搞清楚。
当初,他们是多么幸福啊!
三、他俩的爱情
他们的相识缘于一件衣服。
那时,尔岚刚到这座城市,租住在致远花店的楼上。有天早上,致远在他花店门口,捡拾到从楼上掉下来的一件连衣裙。
晚上快关门时,尔岚急匆匆地进到致远的花店。
“老板,捡到一件粉色连衣裙吗?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裙子,早上晾在阳台上的,可能是被风吹下来了。”
致远回答:“有的,你看是不是这条?”说着从一个柜子里拿出那条裙子。
“就是这条,谢谢你。”尔岚开心地道谢。
以示谢意,尔岚买了几支她最喜欢的玫瑰,致远给她打了八折,还送了两支。
尔岚喜欢花,年轻的女孩儿,谁不喜欢花儿?自此,尔岚下班后,常常到花店来看看花,帮帮忙,致远教她包花,一来二去的,他们心里互生好感,爱情的种子在他们心中萌芽生根。
尔岚知道了致远的家庭情况。
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在他五岁时,父亲撒手人寰,与母亲相依为命。好不容易读完高中,母亲再无力供应他上大学,他不愿看着母亲为了他的学费东家西家的借,便跟随村里外出打工回来的大孩子们出去了。几经打拼,在这个城市开了一家小花店。
尔岚是家中独女,经济条件很不错,可她不怎么喜欢读书,高中毕业后,便出来打工了。父亲对她说,给她一年的时间,一年后,上成人大学,没文化,总有一天会后悔,吃亏的。
尔岚担心致远知道她的家庭情况后有顾虑,便告诉他自己家里条件一般。
他们的恋爱没有轰轰烈烈,但温馨甜蜜。她下班后,便呆在花店里,和他一起打理花店。她那时才知道,原来她最喜欢的玫瑰,花杆上有那么多的刺。都说带刺的玫瑰,但没有在花店呆过,就不会真正理解这句话的内涵。
致远有梦想,将来要把母亲接到城里生活,如果母亲不愿意,就在老家给母亲做间房子,家里的那间土房,墙体生裂缝,每到刮风下雨下雪的天气,致远就担心房子会不会倒塌,母亲会不会受伤?
致远很疼她。她生病的时候,不想吃东西,致远变着法给她熬粥;她来例假了,致远不让她沾冷水,她的衣服都是她洗;她加班累了,早上爱睡懒觉,不吃早餐,他便把早点买回来送到她门口。
他们会趁致远不忙的时候,骑着单车去这个城市逛逛,看看风景;在致远店里忙碌的时候,尔岚帮他一起干活。
同事们羡慕她找了个会心疼人的暖男。
她本以为,日子就能这样幸福下去,他们的爱情会水到渠成。
可没有想到,致远家里的一封来信,改变了一切。
四、致远结婚了
那天尔岚下班后,照例来到店里帮忙。致远不在,小弟说上午店里来了位客人,看起来是位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他和致远说了好一会儿话。他走后,致远的脸色一直不好。快中午时,收到一封信,看后一脸悲伤,急急忙忙买了车票就走了,让小弟照顾好花店。
“那他没有给我留下什么话吗?”尔岚焦急地问道。
“我问了,怎么对尔岚姐说?可致远哥好像欲言又止的样子,说等她回来他亲自对你说。”小弟回答。
“那是他母亲出什么事了吗?否则怎么说走就走?”尔岚着急地猜测。
“别担心,尔岚姐,等致远哥回来,就都清楚了,不会有什么大事的。”小弟安慰她。“尔岚姐,我要给这些花换水,要不你帮我吧?”
“好吧。”尔岚想,致远不在,就帮他好好打理花店吧。
那个年代手机属于高端商品,基本上靠电话联系,致远老家没有电话,也联系不上。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个星期过去了,致远还是没有回来。尔岚每天吃不好,睡不好,人憔悴了许多。
半个月过去了,尔岚觉得真是度日如年。
第十七天的傍晚,尔岚下班后,刚走到花店门口,小弟赶紧朝她招手:“尔岚姐,致远哥托人来信了。”
尔岚惊喜地赶紧进去,“他怎么说?是快回来了吗?”
小弟看起来很无奈很为难,“致远哥把这个花店转出去了,今天来的那个人是致远哥一个师兄的朋友,她把花店接了。”说着,小弟掏出一封信,“尔岚姐,你自己看吧。”小弟叹了口气,“尔岚姐,你……”
尔岚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一定出了什么事!
她颤抖着迅速打开信纸,信很简短。“小弟,因为家中有事,不得已把花店转了,我把钥匙随信带来,是我一个好师兄的朋友,请放心。你可以继续在店里工作,我给师兄说好了。另外告诉尔岚,我对不起她,让她忘了我,祝她幸福!我已结婚了!”
尔岚不可置信地望着信纸,呆呆地,她的手在发抖,“怎么可能?他结婚了?究竟怎么回事?”她觉得自己的心沉到了湖底,怎么那么重?
豆大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信纸上,将黑色的墨迹晕染成一片模糊。
尔岚抽搐着,终于大哭出来。小弟不知如何劝慰她,坐在一边陪着她默默落泪。
可以说,小弟是他们爱情的见证人,他看着他们相识、相恋,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致远哥不是脚踏两条船的人啊。这么快,结婚了?哎,搞不懂。
天色已晚,尔岚哭累了,在小弟的劝说中,回到宿舍,一夜无眠。
五、尔岚回到老家
尔岚病了一场。
那些天她精神恍惚,一夜秋雨,气温陡降,她没有及时增加衣服,感冒了,头痛、发烧、打喷嚏,好几天没去上班,直到一位和她要好的同事来宿舍找她,看到她烧得晕晕乎乎的,才赶紧和楼下的小弟一起把她送到医院。
随后父亲来了,她不知道父亲怎么知道她病了?父亲说想她了,来看看她,正巧碰上了,一点也不晓得自己照顾好自己。
尔岚听着父亲责怪又怜爱的语气,不争气的眼泪哗啦啦地滚落出来。依偎在父亲厚实的怀里,尔岚觉得好温暖。
尔岚决定跟随父亲回去。
她回到宿舍收拾好东西去给小弟告别,小弟显得很伤感,问她:“尔岚姐,你还会回来吗?你们都走了,我也不打算在这里做了。”
尔岚不知道怎么回答,留恋一座城,是因为喜欢一个人,人走了,这座城还有什么可以留恋?都过去了,谁知道呢?尔岚眼神迷离。
小弟看着尔岚苍白的脸庞,不想让她沉浸在伤感的氛围中,故意装作开心的样子,“尔岚姐,回去可以看到爸爸妈妈,吃到妈妈做的饭菜,多好啊,我都好久没回家了呢。你一个人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