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是国之根本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29日正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月28日人民网)。将此事公开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听取民众心声。这种做法让人不由叫好!这说明了政府真正的将民生之计放于心上,便力求做到公正公开。这样做的结果,会让更多条例出台后更加贴近民众,更加合理的进行施行!
由此事而论及,只有多听群众的意见,多参考百姓的建议,任何条例都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如果一昧的自我起草,其结果只会脱离群众,最终物得其反。
近年来,国家一再强调民主化,可某些事例中我们却可以看出,因为脱离了群众,脱离了群众的呼声,于是一些本来很好的事情,施行起来却被弄得一塌糊涂!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有二,一是条例没有真正完善,其中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漏洞。二是没有广集群众的意见,许多地方存在着和群众有冲突!于是,当这些条例施行起来时,就难免遇到阻碍了。所以,在立草案之前,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多听民生的声音,这于国,于民都非常有利!
我们要避免拆迁链条上的利益结盟,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开发利益。因此,公共利益的界定要明确一些具体的属于公共利益的事项、判定标准、公共讨论和决定的程序机制。“这也是在目前的条例修订过程中,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都特别关注的问题。应该坚决防止政府与开发商合谋进行的商业征收和拆迁。
在拆迁的问题上,一定要在法律上有一个公正的程序,使得政府对公共利益的征收、拆迁的决定,公开、透明、公正,使与拆迁相关的个人或者组织都能够通过一定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观点。拆迁条例的修订是全社会的事,需要全社会的人来关心、参与。
立法要循序渐进,但未来在修改《拆迁条例》的基础上,一定需要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土地和房屋的征收、补偿和拆迁。现在,房屋拆迁的频率越来越快,拆迁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今后政府应当减少房屋征收行为,不再强制拆除居民的房屋。如果城市规划修改,必须重新开发,那么,政府应当将城市规划修改方案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评判。
对于此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29日正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我觉得,这是非常正确的一种行为,是国家对社会各界的一种尊重,所以,对于这种做法,我们举双手赞成!我们期待这种征求意见会越来越多。中国的法律会越来越完善!只有将民众的意见广泛采纳,许多法律才会行之有效,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因为,民声,是国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