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人生家园 >> 短篇 >> 微型小说 >> 【家园】难逃法网(微型小说)

编辑推荐 【家园】难逃法网(微型小说)


作者:牧壑 布衣,164.7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468发表时间:2020-04-02 19:21:10


   中原的冬天,雾霾异常猖獗。三九天刚刚到来,大雾就笼罩了天地,一切都是灰蒙蒙的。
   在通往豫西山区十八盘的盘山路上,疾驶着一辆长途公共汽车。由于行驶速度较快,再加上盘山路弯度较陡,在汽车拐弯时,惯性的使然,把车上打瞌睡的人都振醒了。
   在车上还乘坐的一个婴儿也不例外。不过,他与成年人只“哎呀”一声就完事不一样,一个劲“呜哇,呜哇,呜哇”地哭泣,仿佛在向全车的人宣誓他的存在。
   邻座的面相有点凶的一个小伙子不愿意了,对着抱孩子估摸有三十多年的女士大声嚷道:“太吵了,烦死人了,赶快哄哄,别让孩子哭闹了。”
   坐在女士旁边的帅气男人,一边把奶瓶递给女士,一边说:“不好意思,打扰大家了。孩子受到惊吓,哄哄就不哭闹了。”
   不用说,看上去,这男人是女士的老公。两口子带着小孩一起在乘车。
   “呜哇,呜哇,呜哇!”小孩子似乎是不给这俩口子面子,男士话音未落,又起劲地哭闹起来。
   “不是说让你们把孩子哄好,怎么还哭闹?”面相有点凶的小伙子又大声嚷嚷道。
   “我老婆奶水不足,小孩子可能是饿了,喂点奶粉水就不哭闹了。”男人对着小伙子说道。
   女士将奶瓶嘴往孩子嘴里放,孩子只是摇头,就是不咬奶瓶嘴,反而哭闹得更厉害了。
   女士难为得没有办法,对着男人说:“你看孩子很哭闹,搅和得全汽车人不得安生,咱干脆先下车吧。”
   “好,咱下车。”男人答应道。
   于是,俩口子便站了起来,边从行李架上拿行李,边向司机喊到要停车下人。
   “不能下车。如果要下车,得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小伙子站起来拦住俩口子道。
   车上的其他乘客对小伙子的言行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小伙子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呢?人家俩口子带着小孩出来,本来就不方便。你太狭隘刻薄了。”
   “是啊,人家怕吵闹你,半路下车,你还要什么精神损失费,真是岂有此理,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你这种人呢。”
   “咱们遇到赖人了,报警。”大家七嘴八舌地谴责小伙子道。
   这时,有个戴眼镜学生模样的小姑娘,拨通了110的电话,悄悄地报了警。
   面对车上大部分人支持这俩口子的舆论氛围,抱孩子的女士却异常冷静且谦让。“好,就给你五十块钱。”说着就从兜里掏出一张五十元给那个小伙子。
   “五十块钱太少了,得五百块。”小伙子连看都不看女士手中的钱说道。
   “想发财想疯了吧,贪得无厌。”谴责小伙子的声音又起。
   “小伙子,你也是从小长大的,难道你小时候没有哭闹过?得饶人处且饶人,况且为了不再打扰你,人家又半途提前下车,抬抬手算了。”在另一旁坐着的老大爷开口劝小伙子道。
   “你别管,不掏钱别想下车。”小伙子仍倔犟道。
   此时,一辆警车超过了长途汽车,并横在了前面。
   汽车司机踩了刹车,将车门打开。随即,上来了一名警察。
   “他是坏人,把他抓起来。”车上许多人指着小伙子对警察说。
   俩口子一看警察却神色慌张。“你先替我抱着孩子,我去拿奶粉。”女士把孩子硬塞给警察,俩口子便夺路下车。
   “站住,别跑。”听到车上警察的喊声,车下的警察立即围住了长途汽车门,堵住了俩口子。
   “他们俩口子有问题。不能放他们走。”在车上的小伙子开腔了。
   车上的其他乘客一惊,不约而同说道:“这小伙子也不是好人,把他抓走吧!”
   “我愿意跟警察走,不过得带着这俩口子一齐去。”小伙子不亢不卑地声明道。
   “好吧,你们三人带上小孩都跟我们一起到派出所。”警察严肃地命令道。
   在派出所里,警察三问两不问就把事情弄清楚了。
   原来是这样的:与俩口子邻座的小伙子无意中发现,那个男人为了不让小孩哭闹,偷偷地将**放进奶瓶。小伙子想,哪个父母也不会因担心孩子哭闹而让亲生孩子喝**的。由此推断,这俩口子可能是假夫妻真人贩子。想到这,小伙子立刻就想戳穿他们。可又一想,自己是个普通乘客,又没有执法权,车上的人也不会相信,索性就采取了非正常手段,故意闹出声响,让别人报警,趁警察来处理警情的时机揭穿他们。
   依据小伙子**的线索,警察突审了俩口子。没想到他们不经审,很快就交代了他们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说他们是初犯,而且主动交代,想争取宽大处理。
   派出所长训示他们说:“想争取宽大处理,认罪认罚是关键,你们知道不知道你们犯了刑法的什么罪名?”
   “不是很清楚。”俩口子回答道。
   那我就先给你们讲讲:在孩子事情上,有以下几种情形就是犯罪。
   一是拐骗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是拐卖儿童罪。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其中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是收买妇女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好吧,今天就暂且给你们讲到这里,你们好好想想,对号入座,你们犯的是什么罪?该受到什么处罚?”派出所长警告他们说道:“押起来。”
   审讯完俩口子后,派出所长去见了小伙子,拍着小伙子的肩膀赞扬道:“好样的,谢谢你!”
   “不用谢,这是作为一名有良知的人应该做的。”说完,小伙子告别了警察,愉快地继续他的旅程了。
  

共 2562 字 1 页 首页1
转到
【编者按】这是一篇普法小说,叙述一件拐卖儿童的犯罪,故事感人,人物形象生动,很有教育意义。感谢发文分享,推荐阅读共赏!【编辑:秋觅】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秋觅        2020-04-02 19:22:06
  普法的小说,叙述一件拐卖儿童的犯罪,很有教育意义。感谢赐稿支持,欣赏佳作,期待更多精彩!
秋觅
共 1 条 1 页 首页1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