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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菊韵】庚子年,再来辨识“贼”(随笔)


作者:刘春 进士,7064.58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000发表时间:2020-04-12 11:01:01

庚子年春节,小区安装上栅栏,专人防守,出入凭证,晚十点锁门,任何人不得出入。这措施真好,安全防贼。嗯,宅在家里,除了买菜,不再出门,一般人坐不住,本人不然,坐守书房乱翻书。随之,耳熟能详的“贼”字,不时从书中蹦出来。心里还说呢,疫情让天下无贼,也是坏事中的好事。
   当然,贼是绝不了迹的,天下无贼只是一种盼望。贼,也在与时俱进,与我们一起进入庚子年。庚子鼠年之鼠,就是小动物之中贼之突出代表也。头条新闻说,好像是哪儿冬天打雷,民间说:冬日打雷,遍地是贼。遍地贼绝对没有,冬日打雷只是一种自然现象,忘记哪一年(绝非鼠年)冬下雪,我亲自耳闻过几声冬雷,也没听说那年遍地贼。无厘头谣言不足信也。鼠年到,贼也会随之而跟着来。“小偷偷偷偷东西”,有人出上联以求对。有人人凑趣对了几个,可能不太令人满意。而上联出得确实很妙:名词动词融为一体,皆为偷,偷非一个,四个相连,误以为贼不是一个,贼众是一伙,此为笑谈。贼也在进化,也在演变,其所居位置如何?
  
   一、认识五个字
   先看五个字:
   偷,盗,贼,匪,寇。
   皆属贬义,都不是好字眼。分析一下,五个字之间有着难以分割的联系,好像是层层递进,一个比一个厉害。
   偷,就是小偷,与窃一个意思。偷字,从人,从俞。“俞”含有捷径、直接的意思。人和俞合起来表示走捷径的人。在象形文字中,俞像一房屋,有房有财产,房屋边上趴着一个人,表明有人要盗窃“俞”家的财产,此谓之偷也。偷,还不至于伤害,偷偷摸摸,唯恐被人发现,故被人形容为鼠窃。老鼠只能夜晚出来偷东西,要是光天化日之下,岂不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若是老鼠大摇大摆出来抢劫,这社会还能要吗?故曰鼠窃。而窃(竊)呢,从米,以米为穴,其意为虫在穴中偷米吃,本就是偷之意。《说文》已经说的很清楚:“盗自中出曰窃”。如窃窥、失窃、偷窃等。繁体是会意字,今简体窃为形声字。小偷小摸,鬼鬼祟祟,是一种不劳而获的人,不靠自己正当劳动,而是趁人不知直接拿别人财物的人。
   盗,是一个会意字。窃以为是偷进化而来,一般称之为盗贼。从甲骨文字形中可以看出,当看到人家的器皿时,就会贪婪地流口水,器皿在这里就是财物,后就演变为偷东西的盗贼。非所取而取之,谓之盗。盗,或“私利物也”;或“窃贿为盗,盗器为奸”;或“取水行潜,窃如盗贼也”;或“凡阴私自利者皆谓之盗”。盗,欲也,欲皿为盗。可以看出,开始的盗,也不是胆大包天的人,与偷,与贼一样,小心翼翼,流涎水可以,但不敢明目张胆去抢。那么,再进一步,就是匪了。
   贼,同样是偷东西的人。贼,字从贝,从戎。贝指财产;戎古指西戎,即古代生活在陕、甘、青地区的少数民族。戎在此指刀兵,以戎毁贝。戎每年秋冬季节都要进行一次抢掠,贼字由此而来。贼与偷盗相似,偷东西小心谨慎,但以安全为主。有语云:贼子跳进墙,先把大门敞;偷上偷不上,逃跑第一桩。但是,贼递进一层就比偷和盗厉害了一点。一般来说,贼不走空,凡是贼要下手,必要得手。下手得不到东西,很丢人的。所以,当了贼,小者,是小毛贼,偷偷摸摸,小偷小摸;大者,是贼头,贼头贼脑。小偷有小偷的伎俩,大偷有大偷的手段。小偷猥琐,大偷跋扈。贼头有贼的派头,有一年,竟然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交流偷窃经验,分划偷窃区片。可见,到了贼头阶段,得意忘形的时候,也会忘记自己的身份,以为天下为尊唯自己莫属。贼终究是贼,西服革履,衣冠楚楚,也脱不去贼的内核。
   匪,就是强盗,抢劫财物的坏人。到了这个匪字,陡然生变,升级了。明目张胆抢劫,专门打家劫舍或者绑架,甚至有了武装。这些人虽然以财物为目的,与偷贼盗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是他们往往以团伙的形式出现,破坏力更大,影响力更远。社会秩序被这些人视为可有可无,所以,匪的名声更坏。在人们的概念中,土匪乃一群乌合之众,他们是法律和秩序的破坏者,他们行为放荡不羁,为所欲为,不愿受任何约束,等等。土匪一旦组织起来,成为人类社会各种组织中最为放荡、最散漫、最不愿受约束的一种。当然,也有例外,但这种例外绝对改变不了匪的名声。因为,匪进而变成了寇。
   寇,从宀(mian)从元从攴(pu),表示持械击打之意,指侵犯到房子里来打人。开始拥有了武器、武装。《左传·文公七年》说:“凡兵作于内为乱,于外为寇。”量变一跃为质变,矛盾陡然发生变化。于《左传》可见,军队内乱与外敌入侵,皆为寇。所以贼寇最具破坏力。这是一群公然行劫的群盗,这些人有了政治诉求,可以与政府分庭抗礼,否则,就诉诸战争。内乱让垂涎三尺的外寇虎视眈眈,在汉奸卖国贼引领之下,外寇入侵,侵略者来了。此时,民族矛盾升级,由内乱上升为外侵,战火进一步扩大。
  
   二、偷之演变
   偷(窃)→盗→贼→匪→寇。
   由小到大,层层递进,成为大患。历朝历代,都不曾放手。有空,或者说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就加以整肃、抓捕、抵御。但是,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社会,恐怕就是盛世也难矣哉!所以,从偷开始,我认识并了解这个“贼”字,也了解了这个字的来由和衍变,以及由之而产生的后面的的字,可以说,这个字承前启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盛衰息息相关。
   偷,私下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虽然已成事实,但因所偷之钱物较少,故还不算罪大恶极。警察对此类人最是头疼。抓抓放放,拘留所是常客。放出来一如既往,不思改悔。“偷”加上“窃”,偷窃,就有讲究了。所获取财物就比较多,且比较贵重。而盗则是抢劫了。用武力盗劫,强行窃取,性质已变,与抢劫、抢掠无异。再下去就不再是盗,纯属于匪。明火执仗,打家劫舍,潢池盗弄,啸聚山林,抗衡社会,为害一方。清代师爷汪辉祖在《学治臆说》写道:“盗必有窝,且类与捕役钩通。”若盗贼猖獗,根绝不断,肯定是官匪一家,保护伞很有力,内外勾连,通风报信,从中牟利。所以,古代能官干吏治盗贼,也是先清理内部。
   这个“贼”,让人乍一看到,就会想起贼头贼脑,贼眉鼠眼。贼非生而为贼,不是基因遗传。不会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贼的儿子不一定还是贼。但家庭尤其是父母的言传身教,对于子女起着极为重要的示范作用。古有故事说“儿时偷针大了偷金”,与养不教的父母有关。小时候,我也有偷瓜溜枣小偷小摸行为,家长知道后必定痛打或痛骂一顿。这就让我止步于小偷行径。有的人看去贼眉鼠眼,贼头贼脑,但不一定就是贼。我曾有个同事,出差上下火车,每到一地,就警察被盯上,叫住,查看身份,上网查是否网上追逃嫌疑人。面相不能说明人的品质,但贼一定会表现在面相上。那些专业抓贼的便衣,就是从贼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瞥一瞄的小动作上,看出端倪。行为的习惯,一旦定型,很难改变。但是,大多数小偷、小毛贼还是会遵守一些规则的,只偷不害命。这不是他们有多善良,而是一种自保手段。试想,若仅仅为了偷一些钱财,恶从心头起,杀人害命,见色生淫,估计事闹大了,就只能亡命江湖,最后的结果少不了抵命。所以,就算被逮住挨一顿暴揍,至少命还在。
   在翻阅之余,看到很多关于小看、蔑视盗贼的词语,小偷小贼譬如社会疥疮,还不足令人惧怕。抓了放,放了还抓,久之,贼熟门熟路,人们习以为常,见惯不惯,就不放在心上,厌恶而已。所以给小偷小摸这类小贼以很多别称:如小毛贼、宵小、小李、小利、小掠、小绺的小,说明这只是小打小闹的偷摸而已。至于偷儿、轻民、鼠窃、偷长、二夹子、三只手、妙手空空儿、扒手、惯偷、钳工、剪柳、剪荷包、毛贼、穴壁、夜客、穿窬、窃盗、夜燕、白日鬼、夜行人、狐父、犬吠之盗等等,则是地域用语或者另类形容词,不乏小瞧的意思。小贼小偷切不可小瞧。一旦入行,以后发展虽不得而知,但终究会习惯成自然,一天不偷点什么,手就会发痒。
   就此类盗贼而言,贼人胆虚是肯定的。害怕被发现,更害怕被抓住。要是被警察抓了还能得到一些好的“待遇”,就怕被事主抓住,那肯定拳打脚踢,耳刮子少不得,只能抱住脑袋自认倒霉,爱怎么打就打去,至于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就不奢望其他了,打不死就行。由此产生了一条家喻户晓的俗语:只看贼吃肉,不见贼挨打。当贼不是那么好当的,道德损坏,社会白眼,家庭被歧视,本人不敢抛头露面,走在街上被人指指点点,如芒在背。心里可能会不好过。可能习惯了就成其为自然了。
   从贼的历史看,聪明多智的贼多于笨贼。傻呆笨拙的贼,肯定走不了多远,贼遭狗咬暗闷苦,新闻中屡有报道。而足智多谋的贼,才是贼的主流。这些人聪明,专注偷盗,就算是人们常说的“工匠精神”,肯定存有更大想法。贼当然很狡猾,“贼无脏,硬似钢”;“贼难冤,屎难吃”;“贼咬一口。入骨三分”,所以要捉贼捉赃,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好的下决心洗手不干,浪子回头金不换,走上光明之路。但多数是一条道走到黑。贼精是汉语词汇,原意指贼盗和对捣鬼干坏事之人的詈词。贼精贼精的,说明贼狡猾精明到骨子里。(后被引申为一个人极为精明,见便宜就占)。贼无冤家,但偷便家。贼偷东西,并非报复(个别例外),而贼绝不走空,见无防备才去下手。所以古人说“篱笆扎的紧。野狗钻不进。”
  
   三、贼之进化蜕变
   贼是一种特殊职业。贼之所以为贼,除了养不教之外,还有生活所迫被逼走上贼路。其它如近现代,很多小偷,是从小训练而来。拍花贼偷抢无知儿童,伤残其肢体五官,逼其入行,贼头遥控。当然也有无师自通者。不管是古往今来,还是古今中外,三教九流中,总少不了这一行。盗贼并不同于流氓痞子,但有些盗窃却是流氓常用的手法之一。盗贼一旦成为流氓,危害社会更甚。城市中盗贼团伙就是盗贼与流氓相结合的产物,更狠毒,更无赖,更肆无忌惮。这是贼质变的基础之一。故《国语.鲁语》指出:“毁则者为贼,掩护贼者为藏;窃宝者为宄(gui,内乱),用宄之财者为奸。”则,指法则。贼毁坏法则,作乱叛国危害人民。隐藏贼人,就是窝主;而在内作乱的就是奸人。这句话我理解是贼宄内外勾结,一起作乱国家、危害社会。
   质变后的贼,其心气也为之一变,随着野心膨胀,贼就不是当初的小偷小摸了,他要大偷大摸。蝇头小利是偷,窃国盗王也是偷,何不孤注一掷,偷个大个的?成王败寇,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奶奶的!豁出去,挣一个江湖。贼心膨胀的原因大概如此:一不作,二不休。作就作大,不死不休。作了,万一成功,那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贼就摇身一变,成为盖世英雄。比如,有清一代的东北,盗贼匪寇盛行,啸聚山林,占山为王。最有名者当属张作霖,投身绿林(绿林比土匪好听),后接受招安为官军,对于匪徒门清儿,便用心清剿,逐渐扫清东北土匪。再之后,成为军阀,然后混战民国,搞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若溯源的话,袁世凯难辞其咎。袁世凯被称之为“窃国大盗”,就是其窃取辛亥革命之果实,逆流而再做皇帝梦。“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此种盗贼,才是贼之顶峰。把一个国家偷入自家怀抱,举世之贼,谁还能与之比拟?国贼、独夫民贼、窃国大盗、卖国贼,这些称号,冠于这种人之头顶,绝非抹黑污蔑,因为,这些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盗贼,这已经脱离了原本意义上的盗贼本意,但却是一般人不能为不敢为的盗贼行为。其一,有一定权力;其二,有一定身份;其三,有一定影响力。当然还有一定的知识。比如说汪精卫之流,认贼作父,甘做儿皇帝,即使卖国还要美其名曰“曲线救国”,结果就是遗臭万年。
   自古以来,最可恨是内贼勾结外敌,蛀虫国家,危害百姓,古今皆有。先秦两汉时期,贼指作乱叛国危害人民的人和偷窃或抢劫的人(先秦两汉用“盗”,多指偷窃者,很少指抢劫者;用贼,多指抢劫财物者,后来才指偷窃者)。当贼和盗危害到统治阶级利益的时候,就有了贼寇、盗匪的称呼。比如,宋代著名的四家农民起义军,被称为“四大寇”。明代农民起义军李自成、张献忠也是被称作“流寇”加以剿除的。农民起义被诬称之“寇”,那么,很正确的回击就是针尖对麦芒,朝内几位权臣则被呼作“六贼”,这就是北宋末之蔡京、朱勔、王黼、李彦、童贯、梁师成六人。他们结党营私,危害国家,被斥为“六贼”。
   匪,与盗连起来,成为一支可怕的力量。匪帮,匪军,听上去已经成军成队。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进行大规模的东北剿匪、西南剿匪,那可不是一般的匪徒,而是被打散的“国军”和土匪,裹挟百姓上山为匪,残害民主政权和人民群众。匪,已经超越盗贼,目的明确,为非作歹,无恶不作。
   据有人研究,匪字还含有一定的军事文化含义:“匪”之非,非也,要去掉,就要消灭。外加框,表示要围捕群匪,框右留出空隙,在军事上乃围三缺一也,或给一条出路,让匪徒中被迫裹挟上山的,有一条生路可心存希望,下山投降;或虚留出一条路在敌人逃跑时,加以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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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很早就听说三百六十行当中,有“偷”这么一行,我在想,能把这一行列为其中的人,一定是贼所为。让自己从事的事业名正言顺,顺理成章,得到社会的默认,不是件大好事吗?今天读了这篇有关贼与盗与偷的文章,不禁感慨万千啊!这世上真真的存在这项职业,而且还堂而皇之地存在着。文章里有许多的引用,来旁证这些事实上的事情。张作霖的贼匪能够摇身一变,成为名正言顺的大军阀。袁世凯的窃国成功,居然成就了他的皇帝梦。汪精卫的曲线救国,把好端端的国家葬送出去,是实实在在的“国贼”。而一些为人津津乐道的小贼也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宋代的四家农民起义军,被称为“四大寇”。李自成和张献忠也被称做“流寇”。这是当权者的贬称,而那些结党营私,危害国家的人,不被称为“贼”,又称做什么呢?文艺作品是的“贼”也有所提,《悲惨世界》的冉阿让,《水浒传》里的时迁,《拍案惊奇》的神偷一枝梅等等,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真的是痛快之至啊!把一篇文洋洋大观地写成“贼”的专集,却是少见。又可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了!文字的通透性非常的好,驾驭文字的能力更是技艺高深。感谢赐稿菊韵,祝老师创作丰收,佳作频出【编辑;孤独小男孩】【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F202004160006】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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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孤独小男孩        2020-04-12 11:07:52
  难得的好文,把古今中外的“贼”统统搜罗出来,接受正义目光的审视。文字洋洋洒洒,意境深远高耸,却又让人为之陶醉。一篇好文大家赏,同时感谢老师的倾情付出,敬茶!
2 楼        文友:黄金山        2020-04-12 11: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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