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枫】诗质与诗用(杂文随笔) ——门外说诗之三
诗为何物?
诗当何为?
常言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们何尝不能说:有一千个诗人就有一千种诗的解释!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徐志摩《再别康桥》)
徐志摩写与母校的离情别绪,波光云影,金柳青荇,星光斑斓的夜色,时断时续的夏虫,可谓一枝一叶总关情。具有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是诗。
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敌人用刺刀杀死了我们,
还要用手指着我们的骨头说:
“看,这是奴隶!”
(田间《假使我们不去打仗》)
面对侵略者的烧杀抢掠,如果逆来顺受保持沉默,明哲保身苟且偷生,最终只能像奴隶一样毫无尊严地死去。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血的教训。田间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义无反顾地投入反抗侵略者的斗争。触目惊心的细节,令人振聋发聩。语言精警,意味深长。也是诗。
诗无定则,亦无定法。无论何种身份、多高文化,也无论处何种环境,有何种动机,唯一奥妙便是通过巧妙的语言组合自由自然地表情达意。犹如山回路转月明星稀波光云影风生水起春暖花开瓜熟蒂落,在真幻之间,虚实之间,有无之间,生之所当生,发之所当发,无一物不是存在,无一物不是自然。
故问诗为何物?实乃人类思想之烛照、情感之花果,因思而生,因情而发。在有些人那里,它是安恬遣兴之作、往来赠答之词,是歌功颂德谋取功名之具,在有些人那里,则是血泪的结晶、思想的定格、灵魂的赋形,是控诉与抗争的呐喊,是冲锋陷阵的大纛。
诗的类型不同,功用自然有异。但这并非说诗的优劣美丑没有标准,诗的美学特征决定了诗格有高下。高下之本在于其用。“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王充《论衡》)“言不关于世教,义不存于比兴,诗亦徒作。”(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故无病呻吟之诗与悲天悯人之诗何者更扣人心弦、更令人瞩目,还由分说吗?
“文章功用不济世,何异丝窠缀露珠。”(黄庭坚《戏呈孔毅父》)文章如此,诗亦然。
有“诗魔”之称的白居易强调诗歌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序》),用现代话说,就是诗歌要为天下人而作,为国计民生而作,此乃诗之大道。
当一个诗人心中有哑巴说不出话的痛苦时,能够借诗以求纾解,传世情、道民意、说真相、见人性,“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韩愈《昌黎先生集》),这样的诗难道不值得我们点赞吗?
在贫富悬殊社会矛盾激化的时代,真正的好诗应该不是闲适之诗、歌德之诗、酬赠之诗,而是生存之诗、控诉之诗、抗争之诗、奋进之诗。应该能起到以诗明志、以济苍生的功用。
这样的诗就是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