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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晓荷·情】柿子红了(微小说)


作者:易帆 布衣,328.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138发表时间:2020-08-07 12:14:00
摘要:一个留守老人的爱情。


   霜降后没多久,梁家坡的柿子就红了,柿子树上的叶子全部掉光了,灯笼一样的柿子挂在树上,一片片,一坡坡,火烧云一般落在村北的山梁上。
   完老汉的心也被这红红的柿子撩拨得热乎乎的。今天是村上举办的第二个柿子节,完老汉就早早起来,把三间上房打扫得干干净净,换上很少穿的黑呢子褂褂,并从木柜里取出一双“踢死牛”的千层布鞋。这是老伴给他留下的念想,他舍不得穿,拿在手里端详半天,眼眶里有了些许湿润。没良心的婆娘,咋就舍得撇下我,一个人去享福了,他嘴里念叨着,小心翼翼地把鞋穿在脚上,并在屋里走了几个来回,戴上老石头眼镜,锁上大门,踱到门口的水泥路上,朝柿子节的主会场,梁家坡的文化广场走去。
   此时,村部门前几米宽的小街道上,密密麻麻的人群来回涌动,来自三乡五里的人们在这一天聚集到这里,他们以黄土高原人特有的方式,或背着背篼,或挑着箩筐,或骑着摩托车,开着小轿车、三轮车都聚集在这个平时并不热闹的山村里。戏还没有开场,但那亲切熟悉的秦腔,已经通过大功率的喇叭,响彻整个山村,道路两旁已经摆满了各种土特产和农副产品,以及各种小吃摊子,尤其是那些刚摘下的柿子和苹果,颜色可人,成为集市上最靓丽,最招人的风景线。大家边走边看,认真而欢快地选购物品,吆喝声、老友的打招呼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而那些小孩们穿着鲜艳衣服,蹦蹦跳跳地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好不热闹。
   完颜老汉当然没有心思体会这种热闹,他心里忐忑不安,不知她今天是否可以信守去年和他的约定,和他搭伙过日子,守着熟悉的故土、守着那被生活油烟熏染过的老屋,守着黝黑粗糙但却粗壮结实的柿子树,安度两个人的晚年。
   五年前老伴撇下他走了,转眼完老汉已经63岁了,虽然眼不花,耳不背,腰未弯。靠着种三亩玉米以及政府给的各种补贴,生活也算过得去,去年他谋上了村里护林员,每个月还有工资,日子也挺滋润。但毕竟是老了,每天做饭就成了他最头疼的事,虽说都用上了电用电器,自来水也很方便,而且也不用烧柴架火,可一个人的饭,既麻烦又吃起来不香,而且晚上也没个说话的人。唉,一个人的日子,真不好过!
   前年去城里儿子家住了一段时间,尽管做生意的儿子儿媳也算孝顺,没给他什么脸色看,可完老汉还是觉得浑身不自在,说话不能大声,旱烟卷也抽不成,每天像个流浪汉一样,在街道瞎逛,也没个熟人谝闲传。尤其是晚上起夜,更是不方便,心里虽然爱孙子,可现在的小孩,似乎和以前的娃娃不一样,他的那些说教和旧故事,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他简直是个多余的人,完老汉只好又回到生活了一辈子的故土。
   去年村上举办第一届柿子节,也就是农民丰收节,他修剪的一亩柿子树,很是抢眼,要不是去年后秋雨太多,他的柿子树一定是全村结果率最好的,也就是他的柿子太惹眼,才认识了她。
   她也是塬上牛蹄湾人,50多岁了,有两个女儿,都随丈夫搬到城里。老伴去世后,她把老院子一锁,先是给大女儿带娃娃,等大女儿的娃娃上了小学,她又去给小女儿领娃娃,眼看小女儿的娃也要上小学了,她知道她的使命也算完成了,也该回归自己的原生态生活了,她很清楚,不管住在哪个女儿家,不管姑爷对她好不好,都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因为现在城里生活节奏太快,也太现代,太憋闷,根本不适合她,她只想守着有土地味院落,一群鸡,一头猪,有自尊地过完她的余生。
   无巧不成书,去年她偷闲过来看看已经风烛残年的梁家坡顺便参加梁家坡的柿子节,顺便看看已经风烛残年的老姐姐,可走到村头,就让路边的柿子吸引了。要说这柿子树也真奇怪,她所在的牛家湾也有柿子树,可每年就结几个核桃大的柿子,还不等吃,就让顽皮的孩子用石头打下来,所以对于塬上来说,栽柿子树也就图个每年结几个红红的果子,沾点喜庆,谁也不指望靠柿子树发财,但梁家坡的柿子树,结的柿子又大又繁,尤其让霜一煞,冰甜冰甜,沁人心脾,甭提有多爽快。于是她就站在路边,有些依依不舍,她自己也说不上什么原因,竟会馋一口柿子。
   都说千里姻缘一线牵,也该两个老人认识,在树下转悠的完老汉,看到她,竟不自觉地顺手摘来两个有红又大的柿子,并在自己衣袖上擦了擦,递给她,说:
   “大妹子,尝尝鲜,自家树上的,不值钱。”
   她有些不好意思,白净的脸上顿时飞过两朵彩霞。她神使鬼差地拿起柿子,开口就咬柿子尖,这一咬,还没下咽,就涩得一脸痛苦。
   完老汉坏坏地笑了笑:“傻妹子,哪有这样吃柿子的,要从柿子把上先吃,要不会把柿子气死的,不涩才怪。”
   她脸更红了,嘴里低声嘟哝:“没听过有这么一说。”可她还是很听话的,摘掉柿子把,从柿子屁股上咬了下去,可真怪,这次她终于尝到柿子那蜜甜蜜甜的味道。
   这样,两人拉起了家常,拉着拉着,竟惺惺相惜起来,似乎彼此都想把自己的心里话说给对方;拉着拉着,两个人心里都敞亮了许多。他记住了她白净贤淑的模样,她也记住了黝黑刚强的形象。
   她临走时,完老汉给她装满了一篮子的柿子,并叮嘱她把柿子放到瓷缸里,喷上一口酒,用麦草捂住,三天后,柿子就熟透了。
   他很想挽留住她,说:“妹子,村里请的是陕西的大戏班子,可好看了。”
   她红着脸说:“等我安顿下娃娃的事,明年这会再来看戏。”
   “那我等你。”完老汉急急地吩咐着,生怕手里的鸟飞了似的。
   她挎着完老汉的一篮子红红的柿子走了,一走三回头。
   完老汉望着她的背影,傻傻地站了半天,直到过来一条狗过来舔了他一下,他才恍然惊醒。
   完老汉不知不觉地走到自己的柿子园,翘起脚尖朝山下望了望,他已经下定决心,如果她这次来,他一定要把她留下看戏,他知道他和她迈出这一步,需要多少勇气,跨过多少沟坎,但完老汉觉得为了自己最后的幸福,他不管不顾了。
   “吱”一声,一辆小轿车停在完老汉跟前,把完老汉吓了一跳,正准备发火,车上下来一个穿红羽绒服的女人,这不就是她吗?完老汉一下怔住了。
   “咋啦,大哥,不认识了?”
   “哦,大妹子,你真的来了。”完老汉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
   “不欢迎吗?还是舍不得你的柿子?”
   “欢迎,欢迎舍得,舍得!”
   随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都很嘴甜的叫着大叔,她介绍说这是她的女儿和女婿,专门送她过来看戏。
   完老汉黝黑的脸上火烧火烧的,赶忙说:“今年的柿子比去年的好,你看,都红透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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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柿子红了》很真实很细腻地讲述了两位老人的黄昏恋,真正地让小编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夕阳红的特别美好。完老汉是一位留守老人,老伴去世,儿子在城里,让他去城里生活又不适应,只能在乡下过着孤苦伶仃的日子。而那个老婆婆丈夫去世了,这么多年都在城里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带孩子,孩子带大了,自己终于空暇下来。所谓落叶归根故土难离,老婆婆还是想回到乡下生活。这两个人生境遇相似的老人,在梁家坡的柿子节上邂逅,完老汉栽种的柿子牵起了两位老人的姻缘,这份黄昏恋完全不亚于青少年的爱恋啊,炙热、娇羞而且专一纯情。小说叙述精彩,对于人物的形态和神态把控很到位,环境的渲染也非常生动很有代入感,精彩的作品推荐赏阅。【编辑:叶华君】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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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叶华君        2020-08-07 12:16:12
  红红的柿子寓意着一段最美好的夕阳红,两位老人的恋爱故事让人回味悠长非常触动,感谢作者带来的精彩作品,创作辛苦了,期待更多精品之作。
叶华君,成都市作协会员,东部新区草池街道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我有一颗善感而质朴的心,我爱我的家乡我的亲人!QQ10524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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