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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我眼里的情人(随笔) ——读玛格丽特·都拉斯《情人》


作者:不平江山 童生,926.07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443发表时间:2020-08-21 16:29:40


   挺尴尬的动机
   对你说什么好呢?如今我老了。
   她还是十五岁半,或者十九岁。
   她是来自越南的法籍白人少女。或者说,是来自英国的白人女模特。
   那是在一九九五年夏天。南方一处很凌乱、肮脏的村级菜市场。她素面朝天,头发凌乱地躺在那家散发着木腐味的书店里。因为她的名字叫《情人》,我就有了非份的猜想,随手翻起来。浏览完内容介绍和译后记,判断中间应有“精彩”的内容。我狠狠心,花了五块钱,将她当成一本情色俗物买下来。我打算留着无聊时看着解闷。那时的打工生活,真的很累,时间也很紧张。每天工作十一二个小时。有时赶货加班更多。虽然我才二十五岁半,但激情洋溢的那些事儿,都被迫靠边站,几乎来不及去想。
   干活的时候,听那些老牌的打工仔,颇有见识的工友说过,在热血沸腾的南方,只要你口袋里有钱,可以随便去发廊、酒店带个“女朋友”回来。这事的真假我不知道,看他们说话时的神情,应该是真的。我只见过我们老板有次回来,带着一位天仙般的姑娘。后来办公室文员跟我说,那不是老板娘,是老板在大陆包的情人。她还特意对我补充说,老板在大陆有好多个情人。
   像雾里看花一样。我开始看不懂这部书。反复翻阅、跳跃才能抓住故事主线。大约是说一位中国籍富商在越南,泡了一位法国籍的未成年小姑娘。她只有十五岁半。他们好像构不成纯粹的情人关系。小姑娘愿意陪他,好像多半是为了钱。小姑娘一家人都看不起他,尤其是小姑娘的大哥,觉得他一个黄种人,不配和他妹妹在一起。但是他们都很需要中国人的钱。后来,富商的父亲不同意他们结婚,白人小姑娘也要回法国,俩人只好恋恋不舍地天各一方了。作者好像写得很随意,很东拉西扯。
   我在阅读时,好不容易才找到,在星期四那天,他们约会上床的情节。这之前,过场戏太多。主人公从相遇到相识,有一万多字。捋到故事主线,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关键”细节,像夹杂在水稻之间的野稗子。可惜,又写得不够刺激、过瘾。穿插了太多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
   时光飞逝,如今,记忆中只剩下,那位中国富商好像很瘦弱。他总喜欢莫名其妙地哭。他们在一起时,俩人总是很忧伤的样子。
   那时,我不知道玛格丽特•杜拉斯是谁。不知道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居然已风靡世界十多年,获得了法国最高的文学奖项——龚古尔文学奖。相当于中国的茅盾文学奖。几年后我才知道,这小说改编成了同名电影。
  
   从小说到电影
   2005年,我有幸看到这部电影的“洁本”。梁家辉的演技原来那么好。他穿白西装打领带很有风度。十四岁就获得英国当地模特大赛冠军的女演员珍•玛奇,更是让人一见倾心。那顶有黑饰带的男帽,那双镶金线的高跟鞋,都很好看。她在十九岁那年,将“情人”演成了中国,乃至全世界男人的梦中情人。
   原来法国还有位很了不起的大导演,叫让•雅克•阿诺。他导演的这部电影,1992年1月22日在法国甫一上映,就引发了从欧洲到美洲到亚洲的轰动效应。影片先后获得过第65届奥斯卡奖(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奖,全世界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奖项)、第18届法国凯撒奖(法国电影的最高荣誉)。连电影的配乐、服装设计都获了奖。可看完电影,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有点接不上气。珍•玛奇刚背朝观众脱下裙子,镜头就转到了街上。他们已经穿好衣服出门了。这其间有个重要的过场戏,在小说里,玛格丽特•杜拉斯可是浓墨重彩刻画的细节。
   直到2016年,在一位作家朋友的帮助下,我才看到电影的完整版。原来真删除不少。大约是怕中国观众的抵抗力不够,看了出问题吧。梁家辉和珍•玛奇,除了做爱的体位不及《色戒》里的梁朝伟和汤唯更丰富、更到位外,这真的是一部很忧伤,很有内涵,也很让人动情的好电影。
   电影《色戒》,源自根据张爱玲的短篇小说。在原小说里,“色戒”的具象是指一枚粉红色的钻戒。寓意男女主人公要戒色、戒情。否则会要命的。男女情人在购买这枚戒指时,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成了电影名后,很多观众喜欢倒过来读成“戒色”,并将关注点集中在“色”字上。传统的保守派们,一听这电影名,就觉得不好意思。其实应该冷静想想,当你将“色”设为动情点,理解成下三路时,不管正读反读,都应该是“无色”才对啊。
   导演李安很会讨巧。他充分地激起了普罗大众内心荡漾的性欲。影片在情色方面,也刻意展示了很多销魂镜头。有些做爱镜头内涵很空,不能不说有点为宣扬情欲而铺排的味道。有人辩解的是似而非,说是这部电影的内在支点,就是要再现单纯的女学生,对情欲的渴望。否则,她就不会在关键时刻背叛组织。但我看这部电影的被删剪,是有一定道理的。她和《情人》不同。
   中国情人不惜重金,请白人小姑娘一家人吃饭、跳舞。他收获的不是感激,而是小姑娘家人的冷漠和贱视。他遭到小姑娘哥哥的严重仇视和威胁,却敢怒而不敢言。当憋了一肚子奇耻大辱的中国情人,拉小姑娘回到他的公寓后,他迫不及待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小姑娘的肉体上,恼羞成怒地“报复”。这一段实在不该删。男性虚伪的自尊,如此寻找心理平衡的卑劣人性,都在这一场戏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达。小姑娘躺在床头,那无奈、无助、痛苦,随后又转为享受的表情,都是极富表现力的细节。极大地丰富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这完全不同于,坊间津津有味议论不休的《色戒》里的“高难度动作”。
   珍•玛奇实在太性感。不说她眼神里的纯真、无畏、无奈和娇美,单是她雪白的肌肤和窈窕的身材,就比汤唯好多了。连她嘴唇上涂得很蹩脚的口红印,都是那么的有感染力。梁家辉一度成为法国女郎的偶像,不仅因为他有美不胜收的后背和臀部。还因为他在影片里,眉眼间全是戏。他那个点烟时,手颤抖的动作,我学了很久都学不来。
  
   《情人》的不同面目
   这次重读小说《情人》(林瑞新译。1999年10月第一版,敦煌文艺出版社),觉得译文呼呼啦啦,全然没有节奏,没有诗意。几乎就是用介绍、说明和议论性的文字完成的。对照法文的分节,好像不应该这么连篇累牍啊。而且,还有一处疑似画蛇添足——说文中的“我”,在十八岁时被大哥奸污过。我至今没查到这资料的可靠来源。关于作者的经历和作品的注释,以及作者的访谈录资料里,都没这一说。属于译者随性发挥?我不得而知。
   小说开始不久,有这么一个说法:在“我”十八岁的时候,生活中遭遇了某种重大的挫折,让“我”的面貌发生了一次剧烈变化。具体是什么变故?作家并没有明写出来。“是啊,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这种情况想必是在夜间发生的。”(王道乾译),接下来,“我”就想杀了大哥,杀了母亲,开始恐惧黑夜。因为大哥强悍暴力,禽兽不如,长期欺压、殴打小哥。因为母亲溺爱大哥,到了无底线的地步。“我”想搞掉大哥,目的是让母亲心碎。大意如此。
   各种版本的翻译也都相似。在此,本不需要断然推导出,是大哥奸污了“我”的。也可能是“我”看见大哥强暴了母亲、阿杜(仆人)或弟弟,也可能是别的更严重的事件,比如大哥见死不救等等。大哥这个形象,在书里,干出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都是不奇怪的。留下富有想象的空间多好。写小说,能用上多指和能指性的材料,永远是弥足珍贵的。这不也正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惯用手法之一吗?
   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将小说里的“我”“她”“女孩”“小姑娘”和作者等同起来。这是一部具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但绝不仅仅是自传。小说归根结底和人物自传还是有差异的。更何况,玛格丽特•杜拉斯这部《情人》的文本呈现,虽有散文、自传和小说的味道,但事实上,它只是一部小说。按照传统散文、小说、自传的写作样式来衡量,确实都不像那回事。我曾经连刘心武先生将《红楼梦》的人物情节,和历史真实相对照,都觉得不妥。现实生活和小说,是不可以混为一谈的。林瑞新先生的贡献,也许在于,他的译著,附上了纪应天先生翻译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但这本书看得我很郁闷。
   封面、封二、目录和版权页,都没有署纪应天先生的名字。只有林瑞新一个人。只在扉页上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印上了很容易被忽略的,像是一枚多余标签的“纪应天译”字样。看起来,好像是林瑞新侵犯了版权。
   我是因为看到纪应天先生在1993年,出过一个单行本《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想与林先生的译本对照,才发现这个问题的。才找到了那枚不起眼的扉页标签。试想:一本三十万字的书,二十多万字都是纪应天的译著。人家凭啥让你“附”?萝卜炒肉应该是萝卜多肉少,肉炒萝卜应该是肉多萝卜少。两样材料的名字,主次总要弄清吧。
   纪应天先生的译文很棒!完全胜过林瑞新先生译的《情人》文笔。
   我将纪先生的这部译作,看成是《情人》的姊妹篇。从扬•安德烈亚•斯坦纳所著《情人杜拉斯》(胡小跃译)一书,我得知玛格丽特•杜拉斯是在七十多岁,才完成一生的成名作《情人》的。
  
   《情人》和她的情人
   说到扬•安德烈亚•斯坦纳,这位来自法国康城,马莱伯中学法国高等师范学校文科预备班的学生,他学的是哲学。他最初看上的,是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塔吉尼亚的小马》,从而深度迷上了她的全部作品。
   他看《塔吉尼亚的小马》,小说里提到了苦康巴利酒,他就到一家小酒馆里要这种难以下咽的酒,坚持喝了一星期。从此,爱上了这种很少有人喝的苦酒。接着,他就开始忘乎所以,完全丢开康德、黑格尔、斯宾诺莎、司汤达和别的哲学家或作家的书,一门心思只读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书。他看完了她的全部作品,很多作品都烂熟于心。然后,他给她写信,有时一天一封,有时一天几封。坚持了一年多才得到回音,才得以和她见面。俩人一见如故,她紧紧地拥抱了他。此后的十几年,他就跟定了她。他被她包养了起来。
   那年他27岁。她65岁。他成了她的最后一任情人。一个小情人。同时,他也成了她的奴仆、司机、护士和打字员。他像她的影子一样,跟随着她,开启了世界文坛上的一段传奇故事。为此,他牺牲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尊严,成天围着她转,直到她82岁去世。他在她去世后近两年,才缓过劲来,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他后来写下了怀念她,和他们往昔岁月的两本书。另一本叫《那场爱情》。
   从记者对他的访谈录和《情人都拉斯》,我约略知道一些。
   扬•安德烈亚•斯坦纳,这名字是她给他取的。她骄傲地视为,他是她创造的人。同居生活中,他的衣食住行都由她做主。不,应该说,他的一切都由她掌控。和她在一起,他完全失去了自己。
   她是他唯一的神。她成就了他一生的喜爱和敬畏。
   她说酸醋韭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他就为她做了十天酸醋韭葱。她在凌晨三点说,想去奥利机场看飞机,他就开车陪她去。她说,咱们一起去喝一杯,去听《卡布里,完了》,去特鲁维尔看海,吃牡蛎,他就说,行动吧。
   他和她最初在一起时,他是同性恋。是她的爱情之火,改变了他的性取向。她大喊着说他是个七尺男儿,他就发现自己能够成为七尺男儿,让她投进他的怀抱,尝到了能够拥有她,达到目的的快乐。她说,你永远别指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一个子儿也得不到。他就没有了获取名利的念头。
   她临死前一个月告诉他,扬,我死了你不要自杀。你不能自杀,你写作吧。就写我,我就是一个珍贵的素材。于是,他在失去她的哀伤、颓废中,没有自杀,给她写信,写下了两本书……我想起钱钟书先生说过的一句话:老头子要是谈起恋爱来,就像老房子着了火。原本以为,杜拉斯的爱情早已在15岁的时候,于湄公河畔曲终人散。五十年后,爱情路上竟然杀出扬•安德烈亚这么一位程咬金。一九八零年夏天的杜拉斯,烈火熊熊。
   她写完《情人》的那年。某个深秋的傍晚,她指挥他开车,带她沿塞拉河兜风看城市的灯火。半道上,她突然说,扬,咱需要钱过冬,趁着现在手热,再写一篇小说吧。于是他们回到家,她开始口述,他开始打字。这就又写下了风格迥异的《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这是来自扬•安德烈亚•斯坦纳的记录。
   当时也许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她获悉自己初恋的中国情人去世了。为了忘却的纪念?她和中国情人之间,曾有过保密的相约?她在《情人》里还有没敢说得更明白的秘事,现在情人死了,她可以肆无忌惮了?她担心《情人》的写法,不能被更多的普通读者轻松地理解?她就是想敞开心扉,倾诉真情了……谁知道呢?谁也不知道。
   这部小说,和《情人》的素材大致相似,但风格完全不同。很多细节有补充《情人》的意思。这也是一部相较《情人》而言,写作手法很传统的小说。它是让我解读《情人》时的健胃消食片,是我理解《情人》费解处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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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从看到《情人》的动机、小说到电影、不同版本的《情人》,再到《情人》和玛格丽特•杜拉斯本人写起,从最初的浅解到最终下笔时的深析,不难看出,作者对《情人》及现实生活中的情人所给予的评价是经得起推敲的。“原本以为,杜拉斯的爱情早已在15岁的时候,于湄公河畔曲终人散。”这也是编者对《情人》这部作品第一时间给予的感觉。今日有幸读到作者的这篇赏析,对“情人”这两个字的内涵有了更多的认知。一个人的一生会遇到好多心动的人或事,能称其为情人的,都是入得了心的。不管《情人》这部作品里的主人公是不是作者自己,能在晚年沉入一段久远的回忆里,这个“情人”的份量就不是一般的重。作者利用《情人》这部作品来阐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多种多样的“情人”这一现象,很大程度地释放了“情人”这两个字在世人眼里的贬义性。就如作者所写的,同样的一部作品,不同的翻译家会译出多种文意。同样,同一部作品,不同的读者会写出多样的读后感。情人也一样,不同人的眼里,会闪现多种版本的情人。读这部作品,从最初的枯燥无味,到结尾的融会贯通,非常欣赏作者对《情人》这部作品“我更倾向于《情人》打乱时空的叙述方式”的解读。佳作,流年欣赏并推荐阅读。【编辑:临风听雪】【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202008230006】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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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临风听雪        2020-08-21 16:32:46
  问好老师,感谢赐稿流年,期待更多精彩分享,祝创作愉快!
雪,本是人间清冷客
2 楼        文友:一文独秀        2020-08-25 07:43:30
  万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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