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灵】肥肉(小说)
老周是我的一个工友,也是同乡。他家与我家虽然相隔只有二十五里地,但两地的风俗却有些差异。我觉得老周他们那个地方很保留着一点古风,这至少从一个“吃”字上可以得到一点印证。老周他们那个地方吃东西不叫吃东西,而叫“食东西”,吃饭叫食饭,吃酒叫食酒,吃茶叫食茶……不一而足。
单单凭着一个“食”字就断定那个地方古风尚存,我是从由这个食字而联想到的一个典故上所得出的结论。
据说,古时候有一个皇帝,有一回逢了灾年,当他听说有老百姓因没有饭吃而被饿死了时,曾说过一句惊世骇俗并流传千古的名言——“何不食肉糜”!据文献记载,这皇帝当时用的正是“食”字而不是“吃”字,食字之古由此可见一斑。
我与老周相识是在一个工地里,那工地比较小,以致没有的食堂,却又不准民工自己开伙仓,我们一帮外地人只能在外面吃“客饭”。由于地方比较偏僻,顾客又全是农民工,所以卖客饭的铺子不但少,而且极简陋,所供应的只有大块肉、鱼、荷包蛋、以及品质不好的蔬菜,虽然有肉有鱼,但选择的余地似乎不大。并且肉很肥,精肉只占一点点,有的甚至没有精肉,鱼既不新鲜,又很辣,荷包蛋算是半荤,价格便宜,但往往煎得太老。
老周不喜欢吃鱼,既怕刺,又怕辣,何况还不新鲜。他也不喜欢吃荷包蛋,因为怀疑是人造鸡蛋做的,所以只能吃大块肉,以及蔬菜,但蔬菜少油。然而,初到时,他总是把大块肉肥腻的那部分扔掉不吃。我问他:“干嘛扔掉?”
“这么肥的东西,哪个要食!” 他说这话的口气有点豪壮。
我不无惋惜地说:“不吃肥的,那精的才一点点。”
老周依旧豪壮地说:“不够可以食两块。”
我虽然吃客饭时多数以荷包蛋作荤菜,但一旦决定吃肉时倒更喜欢肥一点,于是既无心又设身处地地发表意见道:“肥的才好吃哩。”
不想老周听者有意,立刻很慷慨地表态道:“那下次我把肥的给你食。”
尽管我在铺子里吃肉次的数并不多,但对于像这样被老周舍弃的肥肉却也觉得有点不屑,为了防止他果真让肉于我,从此,我吃饭时有意离他远一点。不过由此我也估摸出老周家的境况大概不错。
半个月以后,大约有二十天了吧,我们一直吃客饭。有一天,铺子里座位比较紧,吃饭时我与老周又同坐一桌。老周的菜照例还是大块肉,但只有一块,并且,我亲眼看见他居然一口一口把油汪汪的肥肉也吃了下去,他吃得挺有味。
我深怕他记起以前的许诺而引起误会,便不敢说话,只是在咀嚼的间隙盯着他那发亮的嘴唇看了一会儿。
老周并没有领会我那略带惊讶的眼神,当然也没有记起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反倒喜滋滋地对我说:“这大肉,烧得酥烂,真好食!”说完后,他舔了一下嘴唇。
我自然知道酥烂的大肉好吃,但我更喜欢听他的这句带着赞美的感叹,因为里面的那个“食”字,实在古得很,简直有诗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