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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心灵】悠悠十年(散文) ——献给我的第二故乡鄂托克前旗建旗四十周年


作者:肖潇 秀才,1268.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065发表时间:2020-11-27 13:15:28

一个人,一座城。我相信,浓缩的一座城的历史,即是展开的一个人的故事。
   ——前言
  
   一、亚世电脑
   时光追回到马兰广场上的一朵蒲公英。
   天空瓦蓝,夕阳西下,不见高楼的鄂托克小城慢慢变得静谧。檀香色花池里摇曳各色不知名的小花,低矮均齐,妖娆各异,晚风轻拂而过,花香淡而弥散,人被包绕,一切被包绕。
   一株落了黄花的蒲公英被一个八九岁大小顽皮的臭小子掐去花伞,蹦蹦跳跳地送到母亲手里。母亲差不三十七八岁,坐在花坛边上,笑眯眯接过毛茸茸、晶莹剔透的花儿,努起嘴,对着花儿轻轻地吹了一口,小伞瞬间散了,飘了,在草原小城广阔的天空下,在马兰广场并不熙攘的行人里,在儿子童稚的笑声里,散得零零落落,飘得无影无踪。
   她想到了她的父母和兄妹。父母真像长在北方黑土地上的一株婆婆丁,一生挨着地皮,长得不高,但开出过最最灿烂的花朵,有过最灿烂的笑脸,像太阳点缀在广袤的原野上。而他们的儿女们,也正如这分裂的花伞,长大后,随风而起,飘向远方。
   她想到了小妹轩。轩是第一个飞远的孩子。二十岁的那年,轩已是通辽市一家计算机培训机构的老师,她和她的学生世君相恋了,那年夏未,轩一个人从通辽市里回到官银号村,跟父母红着眼睛支支吾吾地说世君马上大学毕业了,她要跟他走。世君的老家说是叫伊盟,正是“西部大开发”那里。轩说世君说他的家离这里好远好远,坐火车要三天才能到。父母没有反对,低着眼晴严肃地说:“婚姻大事,只要你自己同意,我们没意见,只是你自己一定要想好”——尽管,父母甚至整个村里的人谁都不知道“西部"究竟有多远,是城市还是农村,是穷还是富。
   轩走的那一天清晨,父母嘱咐了一宿后,又双双驮着背影像往常一样去下地干活了。轩也像以往每一次一样,自己去村头公路上等班车。轩一向的犟脾气家里人都知道,从不多说话,一旦说出口就是打定主意宁死不改的事情,父母了解,大哥大姐和小弟也都知道。但是此刻,当她看到拄着拐杖的大姐终于在晨雾里慢慢地走过来时,所有的忐忑和不舍,迷茫与忧伤都随泪水涌了出来……大姐是从她刚婚后半年的新家里出来的,她在不远处站了下来,两个人都不约而同不敢再靠近一点,彼此知道只要一个拥抱,所有的隐忍和坚强可能就会动摇,甚至崩溃。因为,在轩心里,她最最牵挂的正是这个从小就身患残疾的大姐。一起长大的日子历历在目,大姐一路的坚强和艰难,这些年大姐已经习惯她给的照顾和内心深处彼此深深的依赖。而现在,在爱情和亲情的抉择面前,大姐的支持和祝福更让她倍感心疼而艰难……
   此刻,小村还在一片安静的晨曦中,偶有几家的烟囱里袅袅地升起了炊烟。轩和大姐就这样站了许久,谁都不敢抬头看彼此一眼。“轩,我回去了,你一定要好好的,到那儿就往回打电话。”大姐哽咽着只说了这一句便转身走了。轩在一片模糊甚至眩晕中,眼看着大姐熟悉的背影不敢回头地蹒跚着走远,轩蹲在地上泪如泉涌。
   那个清晨,小村的那条小路,记录了姐妹离别的所有酸楚。
   一年后的冬天,爸出了一趟一辈子最远的门,整整坐了两天两夜的火车,几乎从内蒙的最东边走到最西边才走到轩的婆家。轩要结婚了,双方老人第一次见面。爸还是那句话:“只要孩子同意,做父母的没意见,我们什么都不要”。头上裹着白羊肚手巾,腿累得罗了圈的世君父母千恩万谢,感动不已。
   世君的家,并不在伊盟市里,是在下面的一个叫鄂托克前旗的旗里。再具体点说,也不并在旗里,而是一个叫城川的镇上,甚至也没住在镇上,而是在一个叫大沟湾的村里。世君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旗职业高中当老师,轩追随他去了后,两人利用轩的专业在旗里开了鄂托克前旗第一家电脑培训班,培训班的名字取了“亚轩”和“世君”中的两个字称为“亚世电脑”。
   结婚时爸妈都去了,他们回来拿回一片婚礼录像光盘。全家聚在一起,一边看一边听爸讲着传说中遥远的西部风土人情。
   录像中,一群更多头上包着白手巾,罗圈腿的乡亲父老在镶着巨大的“汇江大酒店”五个字的酒店门前从车上走出来。酒店背后的天空异常空旷辽远,呼呼的风声被录得很清晰响亮,周遭尚没有多少绿色,倒是黄土高坡的颜色即是画面里的主色调,它们漫延在一切里,天际连着沙丘,沙丘连着大路,大路连着人群,人脸连着人脸。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古铜色的脸庞和皮肤,老人显得偏瘦,年轻人偏壮,脸上的抬头纹都明显而深刻。
   看样子他们也肯定是第一次走进如此豪华的地方,落在红地毯上的脚步失去了平衡,一脚深一脚浅,晕晕乎乎,表情严肃甚至有些慌恐。桌面上的菜以肉为主,中心摆着大盆的羊骨头,人们的吃相有点拘谨,只有那些孩子们按也按不住地来回跑动,被年轻丰满的小媳妇儿们吼着四处追赶。她们的声音和语调保留着牧羊人的风格,漫天风沙总能被穿透,质朴高亢,直来直去,舌头根硬到嗓子,嗓子硬到骨子。
   相隔千里的两对新人的父母人像坐上了主席台一样,双手不知所措地摆在大腿上,挺直腰身,一脸憨笑面对着几十桌亲友,无所适从。两位时尚的主持人口若悬河地按程序逗引着一屋农民进行着各种西部仪式。轩和世君的恋情被赞美,两对父母的恩情被感怀,现场一片既定的温馨……
   在接下来的几年间,轩和世君的生活,内蒙东部和西部的两个人家,哲盟和伊盟,开鲁县和鄂托前旗,都发生着速度很快的变化。轩和世君渐渐结束了一年四季上顿下顿吃黄蘼子米饭,土豆烩酸菜的日子,培训班办得风生水起,世君顺利地调入教育局工作,轩也因为计算机专长被聘为职中代课,很快就转了正;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哲盟不再叫哲盟,改成通辽市,而伊盟也不再叫伊盟,有了一个响彻全国的名字——鄂尔多斯。
   五年间,大姐生孩子的那个冬天,轩和世君一起回了娘家一次,再后来,轩无论多困难都争取至少每年过年回两千公里以外的娘家一次,尽管大多数都是她只身一人。小弟飞,十九岁那年中专毕业了,凭着青春的冲动,追随二姐第一次来到了西部,这一来,就再也没有回去,成为轩迎来的第一位亲人。很快,飞在这里找了工作,处了对象,成了家。
   2009年的夏天,父母来到飞和轩的身边,因为轩和飞媳儿芬一起怀了孕。大姐和姐夫海带着六岁的儿子,也第一次从老家赶来看他们。
   那时的大姐,已是一名在村里开了九年门诊的乡村医生,一路艰辛,但已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成为很多人羡慕的对象。但是,就像妈常常说的一样,你大姐心太野,是一个不叫人省心的倔孩子。
   没错,这个身体残疾的孩子,心里十分不安分,这些年,她从来没有一刻是内心安宁的。她老早就曾经恨恨地跟轩说过:“如果有一分之路,她决不会像父辈一样生在官银号最终也死在官银号,终其一生都走不出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外面的世界我一定要看看!就算撞的头破血流也不要就这样卑微平凡地度过一生!”
   一句话即是一个深埋心底从未动摇过的夙愿,轩知道,大姐的这一志向从来没有在现实的严酷和成年人的麻木面前被日渐消蚀掉。相反,几年过来,轩和其他看着大姐一路走下来的人们一样,欣喜地发现大姐就像影视剧里的人物一样,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将本可能注定以悲情为基调的人生故事,渐渐改写成了一部现实版的励志大片。婚后八年,她开起了自己的门诊,有着极好的口碑的同时,过上了比周围大多数人都好的日子,家庭完整幸福,社会地位体面,一切顺风顺水。对于一个残疾女人来说,这样的道路只要继续按部就班地走下去,注定将会越来越好,前途无量,从此,再无遗憾。
   但是,在大姐的心里,这一切都只是在过渡。她知道,她没有一天忘记过自己的理想,并且随着自己不断强大的内心和能力,心底的那个声音越来越强烈——只要有一分之路,她就会立即离开小村,走向梦寐以求的外面的世界。
   什么是外面的世界,它在哪里,多大才叫大,人究竟在寻找什么,到哪里才是尽头——这些问题,大姐思考了三十多年。在小村清灵的田间地头儿,在温饱日渐充实的农家小院儿,在外出打工人回来的讲述中,在书中展现的波澜壮阔的记录中,越发强烈的冲突和渴望圈在她的内心深处,像一池必然决口的水,正越溢越满,等待随时夺路而出。
   和轩谈着这一切的时候,是在她第一次坐上西去的火车,第一次见到包头、呼市、集宁、东胜这些传说中的城市,第一次走进这个叫鄂托克前旗的小城之后。七月的西部之夜,夜空更高更远,小城仿佛只是鄂尔多斯大草原上的一顶蒙古包,四周寂静,夏虫低鸣。轩依在日夜思念的大姐身旁,挺着大肚子,诉说着远嫁后无处倾诉的太多的生活的苦与乐,听着大姐只对她一人倾吐的梦想,一个重要的决定便隐隐地、心照不宣地浮上了彼此的心头。
   在与轩和飞,以及父母团聚的日子里,世君和飞极尽地主之谊,带一家人游遍了这个即将迎来建城三十周年的草原小城。这座城市确实不大,也的确崭新。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方方正正,布局清晰。城市的毎一条路都少见的笔直而开阔,仿佛无论路两端相隔多远,人都可以一眼望尽,毫无障碍。特别是当爬上那个叫做大沙头的沙漠之巅时,俯瞰下去,一座玲珑精致的小城就全景展现在人的眼底。半城黄沙半城草,一方水土一方人,仰首苍空,俯首草原,大姐第一次兴奋而又紧张地骑上骆驼,抱住驮峰,任骆驼一步高过一步地斜斜地向沙峰蹒跚挺进。在骆驼缓慢而有力的前进中,一种悠远而古老的异域风情升腾在大姐心里,这是来自大自然的神秘力量,这力量无声而向上、向内,在它的指引下,她突然觉得一片安宁,驮峰温暖而真实,大漠敦厚而苍凉,就这样走下去,仿佛正走向自己的内心。
   世君的老家在大沟湾的湾底。七月时节,草木正旺,牛羊肥壮,途中有一片叫巴彦希泊尔草原湿地,大姐讶异地发现,这里的羊群真的是白如云朵,散似珍珠,远远地望过去,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清新感觉直沁心脾。早已摆脱了贫穷的老人家,为远道而来亲家杀猪宰羊,大盆猪肉,大盆羊肉,大口喝酒,西部老汉红堂堂的笑脸和满口听不太懂,但心领神会的热情土话,让大姐深深地领会到了白羊肚手巾下,那一张张古铜色脸庞上坦露出的西部人的质朴与沧桑。
   从遥远的西部回到官银号村后,人们很期待地问起大姐关于鄂尔多斯的一切,是不是真的如电视里说的一样,那里是第二个香港,超级有钱,超级豪华,大多数人都是煤矿老板,千万富翁,满地都是钱,特别好赚……这种时候,大姐常常所问非所答的只跟他们饶有兴趣地讲起那他们想像完全不一样的场面,比如,大姐说:“那里有大汗行宫,有河套人遗址,那里蒙古族人还穿着很隆重很艳丽的蒙古长袍和马靴;那里住在城里的人们也常常把羊牵在城里养,时常在马路边上的某一棵风景树下,看到一位老人牵了两三只白白的山羊乘凉;那里的人很少很少,地方好大好静,那里人的性格很简单,很慢,去很大的商场里的买东西,没有人向你极力推销,卖的东西都质量很好,但都也很贵……”大姐说着这些的时候,连自己也有点搞不懂,为什么本来第一次去到所谓的大城市的人,回来之后,留在心里的只有这些,甚至只是一片草原,而那些之前她和官银号人一样想象中的城市的繁华却一点没记住。
   抑或者,其实她确实原本去到的是就不是什么大都市,或者说,大姐第一次走近的这个城市,它的本质特征即是这样的,尽管人为地快速地在打造城市形象,但骨子里的东西却无论如何也无法遮挡,它的根基毕竟是长满草根的大地,城市的生存与壮大,终归离不开土地和羊群,那些新兴商业追溯到最后,还是离不开农业和牧业,正如这里的人们,数到三代之上,毕竟就无一例外都是牧民一样。
   始料不及的西部体验,如同宿命一样,终于让大姐的人生发生了重大的转折。经过一年的考量,大姐和姐夫做出一个让所有人感到很突然的重大决定:搬家去鄂托克前旗。除了因为轩和飞都在那里,大姐说,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喜欢那里。至于喜欢那里什么,她也说不清。
   2010年正月初三,大姐举家来到了鄂托克前旗。此时,轩的儿子晨已经五个月,飞的儿子升尚未满月,这样一个来自内蒙东部的人家,在这里像开始了一个新纪元一样,一年初始,万象更新。
   初到的大姐一家,面临着他们无法预知的未来,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这对一对中年夫妇和一个过去累积都要归零的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种挑战,甚至,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冒险。可以庆幸的是,毕竟弟弟妹妹以及父母都在他们左右,使“走西口”的这一家心里有底,有所投靠。
   一切都按计划展开。轩和世君把亚世电脑培训中心作为大姐的新饭碗彻底转包给了大姐,大姐夫跑出租车,一切就这样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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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洋洋洒洒一万四千多字,对于一篇小说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然而,这却是一篇散文,一篇叙述自己在内蒙鄂托克前旗扎下根来十年间经历的散文。作品的构思很巧,从马兰广场上一个八九岁的顽孩子摘下一朵蒲公英开始入题,就这样娓娓道来,把一位身带残疾的女性的追梦之旅展现了出来,把自己在事情和文字上的追求展现了出来,抒情 位女性的内心世界展现了出来。作品语言流畅,脉络清晰,铺陈得当,感情真挚,把十年的经历浓缩在这篇散文中,细读之感动不已。作品饱含深情,且充满了生活气息,的确是一篇佳作。倾情推荐阅读。【编辑:透明秋语】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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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透明秋语        2020-11-27 13:17:39
  拜读大作,深为你的精神所感动。点赞!
在这里相逢是我们的缘分!
2 楼        文友:透明秋语        2020-11-27 13:18:01
  作品很好,推荐大家阅读。
在这里相逢是我们的缘分!
3 楼        文友:透明秋语        2020-11-27 13:18:18
  愿更多佳作在这里展示。
在这里相逢是我们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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