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荷*写手奖励赛】女娲之石(小说)
一、风雨山神庙
故事发生的时候,距离第二次人狐大战已经过去七十年了。
那一天,是旧历年底,白天已下了整整一天的雨,傍晚时分,雨却加了劲,下得更大了。附近的村镇已经零散地响起了爆竹声,新年在一步一步地靠近。而陈长安,却窝在河北涉县的一座山神庙里,又冷又饿。他栖身的山神庙,不知供奉过哪路神仙。而现在,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木供桌,那些泥塑木偶,早已不知去向。那座山神庙有两间房子,陈长安一贯栖身在正堂,后面的房子已经变成杂物间,堆满了他捡回来的破烂。
陈长安今年十三岁,不记得爹和娘,是一个老乞丐将他养大的。老乞丐的年纪,是看不出来的,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和胡子,让他看起像六十岁,可要说他七十了,也可以。老乞丐很少出去乞食,只爱坐在正堂里发呆,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两年前,老乞丐病了,没钱抓药,就那么捱着,捱着捱着,就剩最后一口气时,老乞丐突然坐起来,一把抓住陈长安的胳膊:“长安,你一定不要离开这里,一定要守住,这里有金银财宝,以后你受用不尽。”说完就咽了气。
可这里就两间空空荡荡的屋子,哪里可以藏财宝,陈长安想。
老乞丐走了后,就剩他一人。白天,陈长安拖着腿去附近的城镇乞食,晚上回来这里睡觉,日日如此。有时候睡不着,他就会瞪着两只眼睛在房子里到处看,搜寻着老乞丐所说的财宝,可是什么也没有。
今日与以往有些不同,倾盆大雨从早上就开始下,那雨势,就像天开了一个口子。该死的大雨,将他阻在庙里,已经整整一天了,他没有雨披,不能去镇上乞讨,只能干坐着。
庙前的空地上,走过一只狐狸,毛色纯白,它盯着陈长安,神情忧郁。不停地甩头,将毛发上的水珠甩干净。陈长安朝狐狸招手,示意它进来避雨,狐狸迟疑了一下,摇头走了。
远古的寒风从旷野里吹过来,扑进屋时,冰凉刺骨。陈长安禁不住打了个寒颤,实在是熬不住了。他从后堂搬来一些柴火,摸出精心保存的火褶子,将柴火点燃。柴火是天气晴好时拾掇下来的。整个冬天,他将要靠它们才能活下去。火慢慢燃起来,陈长安伸出双手,靠近火堆,那温暖的感觉让他满足地长吸了一口气。他把从后院摸出来的两只红薯,放在火堆里烤了。
“小鬼,我可以进来吗?外面的雨太大了。”一个戴斗笠的男子站起门口,朝陈长安喊。
陈长安抬头看去,那男子的面目掩在阴影里,看不清楚,但听嗓音,是个中年大叔。那人身材高大,手脚很长,右手斜斜地拿着一把剑,就站在山神庙的门口。这让陈长安有一丝错觉,那扑天盖地的风雨,似乎被那人挡在了门外。
真是一个怪叔叔,陈长安想。
“大叔,进来吧。外面怪冷的。”
怪叔叔走了进来,一屁股坐在陈长安旁边,微微张开嘴巴,呼出丝丝白气。借着火光,陈长安看清楚了,那男人满脸胡渣,神情疲惫,脸色像石膏一样白。他大约力气耗尽,斜斜地靠着墙壁,双手朝火堆拢了拢,艰难地从身后的包袱里拿出一块面饼,啃了起来,顺手扔给陈长安一块。
“小鬼,最近有什么人来过这里吗?”
“人吗?没见到。刚有一只狐狸路过。不过,那不能算人吧,还没成形呢。”
怪叔叔看着火堆,若有所思,良久不发一言,只顾啃他的面饼。
“小鬼,有水喝吗?”怪叔叔问。
“有。不过你得等一等。”
陈长安起身去了后堂,提来一只黑色的水壶,架在火堆上烧水。一会儿功夫,壶里的水开始“滋滋滋”地响起来。而埋在火堆里的红薯,也开始散发出一股香甜之气。过了一阵子,壶里的水“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陈长安用一根木棍将红薯扒拉出来晾在一边,去后堂拿了一只豁口土碗,倒了一碗热水给那怪叔叔。
“谢谢。”那人大约是渴极,也顾不上烫,将水“咕咚咕咚”喝下肚去。
“直娘贼,这天气太坏了,快快快,这里有座山神庙,避避雨也好。”一把粗鲁的嗓音在屋外响起来,五个奇形怪状的人,挟着一股寒气冲了进来。为首的是个和尚,穿着一身僧袍,泥尘点点。虽则是隆冬时节,和尚却敞着胸,露出茅草一般的胸毛。和尚很胖,肩圆膀阔,满脸胡渣,双眼吊着,手上拿着一根齐眉短棍,刚才在外面大叫大嚷地就是他。后面跟着的是一个道人,又高又瘦,那样子,让陈长安想起了农家晒衣服的竹竿。和尚道人并排立着,和尚就似一孩童。后面进来的三个人,却是一家子,一个书生带着一个女人和小孩。那小孩身量不高,眉眼却似老人一般,原来是一侏儒。
陈长安见闯进来五个陌生人,吃惊不小。这五个人类,僧不僧,道不道,成群结队,一看就不好惹。他刚想避开那群人,却不料那胖和尚一脚过来,将他踢了个仰八叉。他不敢做声,爬起来朝旁边移了移,离那怪叔叔不过一步之遥。
胖和尚闻到了烤红薯的香味,四下巡视,看见那两只已经烤得金黄的红薯,马上将红薯抓在手上,三下五除二,转瞬间与其他四人分而食之。
胖和尚两口将红薯吞进肚里,却发现腹中空空,朝陈长安一瞪眼:“小鬼,还有吗?”
陈长安吓得别开脸,颤着声说:“没有了。”他可不想让胖和尚知道后院还有一堆,那是他过冬的口粮,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
那瘦道士走过来,蹲在陈长安的面前,瘦脸上露出一点笑意,柔声说:“小鬼,真的没有了吗?”
一只耗子大约是闻到了红薯的香味,不知从哪个角落里爬了出来,在大厅里四处寻索。
陈长安拼命摇头。瘦道士“呵呵呵”地笑起来,声音似旷野里的夜枭,刺得人耳膜生疼,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就把那只乱爬的耗子捏在手上,他那如鸡爪一样的双手一齐用力,只听见一声“吱”的惨叫,那只耗子皮已经被剥了下来。就像人族脱去衣服一样,一只完整的耗子皮被扔在地上,褪去皮的耗子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血,光溜溜地伏在地上,籁籁发抖。瘦道人站起身来,一脚将那没皮耗子踢进火堆,随手挥出一根细如牛毛的钢针,将那耗子死死地钉在火堆里。
“吱吱吱”的惨叫声顿时在大厅里回荡。
瘦道人将陈长安提过来,用那只鸡爪不停地摸索着他的脖颈,似乎在找那一处可以下手的地方:“小鬼,还有没有吃的?”
陈长安不由自主地双腿战战,将头伏在双腿之间,拼命地摇着头:“没有了,没有了。我说没有了。”
阴影里的怪叔叔似乎动了一下,这时门外传来一个声音:“门主,这里有个破庙,我们暂时避一下雨吧。”
一队穿着白色长袍,腰佩长剑的人,拥着一位剑眉星目,手拿长剑的中年人走了进来。阴影中的怪叔叔似乎往后缩了缩。
“住手!吴天道,你又想害人性命不成。”中年人一声大喝。
那瘦道人捏着陈长安的手讪讪地放了下来,站起身来,朝那中年人拱了拱手:“原来是沈门主,多年不见,风采依旧呀。”
沈门主抬眼看了一眼瘦道人,也不回礼,只淡淡地说了句:“真是奇怪,这‘黄河三怪’,怎么今日齐齐到了涉县?”
瘦道人“嘿嘿”哂笑:“沈门主所为何来,我们就为何而来。”
那个叫沈门主的人不再理会他,靠着火堆坐下,拿着手下人递过来的干粮,若有所思地啃了起来。
一时间,大厅里出奇地安静,而屋外的风雨声似乎更大了。陈长安倚在角落里,缩成一团。阴影中的怪客默不做声。喧哗的“黄河三怪”竟也不再高声大语。沈门主带来的十个人,围成一团烤火,默默吃着干粮。
“娘子,快来,这里有座庙,我们进去避避雨。”
门口一个长脸汉子带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看到里面那么多人,先是怔了一下,旋即展颜一笑:“各位,小可可否带拙荆进来避避雨?”
那“黄河三怪”的书生似乎遇着熟人了,惊喜地叫道:“大哥,怎么是你呀?”
长脸汉子抬眉一看,却是自己的亲弟弟,忙一把扶住对方的双臂:“成才,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这长脸汉子叫马成功,那书生叫马成才,是两兄弟,家住河北马家庄,但平日里,两人都在江湖上闯荡,所以并不知道对方的消息。近日,江湖上传闻太古时期女娲补天时遗留下的一块玉石在河北涉县现世了,马成功一听,马上赶了过来,哪知在这里遇到自己的兄弟。
马成才将马成功介绍给自己的结拜兄弟——胖和尚和瘦道士,又将那妇人和那侏儒介绍一遍。马成才的儿子今年已经二十出头,却不知得了什么怪病,一直保持着六七岁孩童的身高,可面貌却一日比一日变老,二十多岁年纪,脸上全是褶子,似一年过六旬的老翁。
马成才将马成功拉过来坐下:“大哥,你怎么来涉县了?”
马成功说:“听说女娲补天时的剩下的那块石头出现了,那石头传言可以让狐狸褪去狐气,变成真正的人,所以我带着你大嫂过来了。成才,你还没见过大嫂吧,来,快来见见。”说完指着那旁的女子。
马成才眼望大嫂,一股狐气直冲双目,他顿时脸色一变:“大哥,你怎么这么胡涂啊,人狐岂能在一起呀?当年父亲对你谆谆教导,你竟全忘了不成?”
“成才,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若是忘了父亲的话,又岂会带你嫂子来寻这‘女娲之石’,我就是不想让父亲失望,才希望她褪去狐气,和我们一样。”
这话说得马成才哑口无言,但在他内心中,却总觉得哥哥离经叛道,可又偏偏说不出任何话来反驳,只得气呼呼地瞪着哥哥。
“成才,你来此处,也是为了这‘女娲之石’?”
“大哥,你这侄子,身高似六七岁的孩童,面目却似六十老翁,照这个速度衰老下去,没几天好活了。听说‘女娲之石’能治好他的病,我们就赶了过来。大哥,你亲侄子的命,你管也不管?”马成才一把将那侏儒拉扯到在马成功面前。
马成功看着怪模怪样的侄儿,一时无语,沉吟半晌:“小弟,你大嫂虽是狐,却不影响寿命,倒是侄儿这样下去可不行,那‘女娲之石’还是让给你吧。”
马成才大喜,一把抱住马成功:“大哥,谢谢你。”
说着,牵着自己的老婆和儿子,一齐来拜过大哥大嫂。
“呵呵呵,听你们这口气,这‘女娲之石’已是贵昆仲的囊中之物了呀。”在旁的沈门主听他们叙旧,已是大不耐烦,听他们那口气,似是将现场所有人不放在眼里,于是出言讥讽。
“阁下是谁?”马成功皱着眉头问。
不待沈门主回答,那瘦道人抢先说:“这是‘天罡门’的沈门主沈长风,估计也是来抢‘女娲之石’的。”
“沈长风?没听过。若是贵派的金锋错来了,我倒得避让三分,其他人嘛,马某可没放在眼里。”
“你……”沈长风气得须发俱张。门下的人见他动了怒,忙着劝他,现在不宜动手,对方是两家势力联合,真打起来占不到便宜。
马成功并不把旁人放在眼里,招呼自己的娘子坐在火堆边,便和“黄河三怪”谈论起当今江湖的一些逸闻趣事。三怪中的瘦道人对沈长风早已不岔,见己方来了大帮手,便故意问道:“马大哥,这金锋错是谁呀?”
“这就说来话长了。这得从‘天罡门’的起源说起。上古时期,武林中出了一位叫天机子的天纵之才,为人侠义,武功高强。他46岁那年,创立了‘天罡门’。天机子自身修为很高,也带出了五位厉害的徒弟,一时之间,‘天罡门’大有称霸武林之势。只可惜,天机子武功虽高,管理徒弟却不在行,因此,五个弟子,个个想继承他的衣钵。天机子死后,五个弟子内讧,大弟子干掉了其他四位,杀开一条血路,终于是夺得了门主之位。可门下的弟子,死的死,伤的伤,大势已去。从此之后,这‘天罡门’就一蹶不振了。对了,沈门主,我说得对或不对呀?”马成功笑着对坐在火堆对面的沈长风说道。
沈长风已经气得脸成猪肝色,犹自强忍,未曾出声,倒是手下两名弟子按捺不住,抽出长剑,刺向马成功。马成功不慌不忙,一手夹住一剑,口里喝一声“呔”,就见那两名弟子,一时失去重心,“啪啪”摔倒在地。一时间,大厅里吸气声四起。
沈长风见马成功随意击退自己两名得意弟子,一时倒不敢轻举妄动,只得忍下怒气,吩咐其他弟了好好看护伤者。
“马大哥,故事还没讲完呢,可不能让人打扰了兴致。您请,您请。”瘦道人道。
“‘天罡门’的门主之位传到第八代时,已是过去三百余年。这期间,‘天罡门’偶或有优秀弟子出现,也不过昙花一现。七十年前,‘天罡门’已到穷途末路之时,余继清接了门主之位。这余继清原是老门主的第六位弟子,按理是轮不到他接位的,但老掌门对他青睐有加,力排众议,让他当了门主。但门主之位哪有那么好当。余继清的师兄们本来对他继承大位就不满,更何况余继清武功低微,一时之间,‘天罡门’内派系林立,余继清成了一个‘光杆门主’。但这种状态并没有维持很久,几年之后,他的五个师兄相继死于非命,余继清终于做稳了门主之位。说来好笑,余继清因武功低微,教不了徒弟,因此,他将‘天罡门’内所有的武功秘籍全搬出来,任徒弟们翻阅,打破以往种种限制,却不料此举反而培养出一个天才,这个人就是金锋错。”马成功喝了一口马成才递过来的酒,又说了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