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荷】有点儿自知才聪明(随笔)
我喜欢书法,常沉浸于自己中意的碑帖之中难以自拔,一边读帖一边手自画之,乐在其中。虽然我的字儿写的不怎么样,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书法的迷恋,也不拿自己的字儿跟人家的比,不是怕自惭形秽,是有自知之明。为了让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去爱她,我常常安慰自己说:喜欢读书的人,难道一定要是作家吗?喜欢看电影的人,难道一定要是导演吗?喜欢打几牌,未必就非得是赌神。这样一想,果然就壮了自己的胆,而且还敢捉笔写几个字,写着写着竟觉得笔下的钩划也有些赏心悦目了,自然就长了一份兴趣。
喜欢归喜欢,从没想着去了解更多的专业理论知识,所以只凭感觉去喜欢,若让我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我只能哑口,所以有时也会觉得自己是个伪书法爱好者。在别人眼里,估计我这行为很有点附庸风雅的意思。若真这样评价我,我是无言以对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自然就是糊涂蛋一个。但这并没有妨碍我继续欣赏下去,写下去。好在我的身边也找不出更高水准的书法专业人士,所以就没什么束缚,随心所欲的发展了。
依靠专业指导是不可能的,我只有临帖。柳公权的楷书我看着对眼,于是就临了柳体。写的好坏不知道,就是觉得有点像了,字儿写出来中规中矩的,倒也整齐标致。柳体厌烦了,也写过颜体、欧体,写得杂乱无章,以致于成了四不像,也就只够逗自己开心了。
人总是存着一点虚荣的,当我觉得自己的字儿有点儿模样了,就想拿出去给人瞧瞧。这点小心思,跟乍富的穷汉类似,不挂条金链子或者带几个金戒指,就觉得自己白白的富了一回,富得焦躁不安。于是,我便想方设法表现自己,而且还得让人发现。
先是写春联,写自个儿家的,也帮别人家写。人家叫你写,倒不是看上你的字儿,主要是贪图省事儿,给你几张红纸,连笔墨都不用准备,多好。三十年前,对联都手写,所以我算捡了大便宜,练个字儿连买纸的钱都省了。几年下来,手是熟练了不少,提笔不用等字儿,刷刷写下来,一气呵成,很有些书家气派。当然,写完了少不得别人赞美,说字写得如何如何之好。面对这样的夸奖,自然不能当真,心里得知道人家的恭维之意——你辛苦一趟,总不能让你白白辛苦,于是不吝赞美之词。这层意思,我自然心知肚明,他们既不是行家里手,有没有更好的对比参照,哪里知道你写的好坏。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很满意的,写下去的信心也有了。
后来,街坊邻居遇到婚丧嫁娶的事儿也都找我写几个字儿,每次书写我都力求写得让自己满意。就在一次又一次的书写中,我不断提高要求,如今自己也觉得写出来的字儿有了可观性。当然,只是我自己认为,其他的赞美依然属于我辛苦付出的交换。这样的赞美,虽然是客套大于本心,但并不影响对我的鼓励。正是在这些赞美声里,我才没有失去对书法的爱好,我的业余生活才充满了情趣。
于调理生活而言,兴趣爱好是上好的作料,它可以把你的日子调制的饱满而踏实。生活的艰辛将我们的每一个日子剐拉得粗糙不堪,刺戳得千疮百孔,如果被生活所缚,没几个人能洗净自己身上的烟火,痊愈心灵的疮疤。这时,就需要寻找转移痛苦与无奈的途径,在自己生活的空隙里植花种草,将无聊与落寞扫进垃圾桶,减轻自己的身心负累。
但兴趣终究是兴趣,他是生活的点缀,不能置换生活,就像作料终究只是作料,永远不能当菜吃一样。如果能把兴趣培养成职业,那当然是件好事,不过能完成这种转变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实在很少,一方面没有大把的时间投入,另一方面缺少专业的指导。就像我这几笔字儿,放在民间俗人眼里,倒像有半分姿色,但若是摆上桌面那就是黑狗墨猪,不忍卒睹。所以,兴趣属于玩儿,专业才是术,若分不清这点儿,把“玩儿”当成“术”,岂不是会笑掉人家的几个门牙。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面对别人对你的赞美,一定要心中有数,切不可听了几句好话就飘飘然膨胀得想着往天上飞,那岂不是要把自己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