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园】史话婚姻家庭及爱情(随笔)
婚姻和家庭是每个人都绕不过的话题,很少有人愿意游离于家庭之外,家是生命的摇蓝,家是避风遮雨的港弯,家里有父母,有妻子儿女,家里有爱有温暖。没有家的或者有家不回的人叫流浪汉。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类,一类是男人,一类是女人,男女搭配活着不累。只有男人和女人搭配在一起,和谐相处,才能成就姻缘组成家庭。人类社会就是在姻缘与家庭中生生不已光景常新。
文学艺术中有个永恒的话题,就是爱情,既然爱情是永恒的,婚姻与家庭就没有道理不永恒,婚姻与家庭是爱情的巢穴,不与婚姻家庭挂钩的爱情是空中楼阁,没有实际意义。
婚姻是最原始的人际关系,也是最原始的生产活动,有了婚姻才有家庭,在家庭的基础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产生了氏族、胞族和部落,后来氏族部落制度过时了,被国家代替了。部落属于血缘组织,国家以地缘划分国民,有一种部落叫地区部落,相当于后来的村镇。国家是从氏族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国家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这是哲学家的论断,我没有能力把话说的这么好。
国和家互为依存,有家才有国,国泰则民安,国破则家亡,爱国就是爱家。
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出现的很早,而家庭这个概念却出现的很晚。家庭一词是罗马人发明的,用以表示一种新的社会机体,这种机体的首长,以罗马的父权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并且对他们握有生杀之权。
这种家庭属于奴隶制家庭,在西藏有过农奴制家庭,解放前的中国存着数字庞大的封建大家庭,封建家长妻妾成群子女众多,金银财宝不计其数,:"贾不假,白玉为龙金作马。"这是《红楼梦》对贾府财富的形象写照。
婚姻与家庭互为因果,婚姻是家庭的内核,家庭是婚姻的载体,人们通常说的成家立业,表示着到了成年以后各自找到了配偶,然后生儿育女过日子。
爱情说起来很神秘,它是一种意识形态,飘飘忽忽,看不见摸不着。古代民间有着不少关于爱情的传奇故事,陕北民歌更是把人们对爱情的向往用歌声表达的淋漓尽致。事情就是这样,说的最多的便是生活中最想得到又很难得到的,就像人们关于钱的话题,都说现在的钱特别难挣,却又不经花,这是大多数人的共识,我的感受特别深刻。在新中国以后的很长时期,婚姻的成就还是传统的方式,尤其在农村,即使生活在一个巷子,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仍然需要有人说合,而完全的自由恋爱并不多见。文革时期,谈恋爱偷偷摸摸亲个嘴,算得上是名符其实的流氓行为,爱情这个词儿被当作"四旧"扫进了垃圾堆。那时在农村,娶媳妇的目的很明确:挣工分、生孩子、过日子。谁家的媳妇几年生不出孩子,丈人丈母娘比公公婆婆还着急,好像自己工作不努力犯了错误一样,觉得对不起亲家和亲家母。村上有个媳妇婚后5年没有个一男半女,婆婆指着院子里正在觅食的母鸡说:"鸡,把你吃得白胖白胖的不下蛋,准啥哩!"媳妇含着泪回击说:"你儿子没本事,怪谁哩,你寻个人,看我能不能生!"女人长得太漂亮了还没人敢要,因为电影里的女特务都很漂亮。
1981年秋,《北京文学》刊登了一篇题为《爱是不能忘记的》短篇小说,从此,一场旷日持久的有关婚姻家庭爱情的讨论就此开始,从此,那个叫张洁的女作家蜚声文坛。
关于家庭,家庭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性,恩格斯这样写道:"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蓄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摩尔根把史前的人类社会发展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家庭的演变发展与此并行。
由婚姻和家庭产生了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恩格斯指出:"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谓,并不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负有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这些义务的总和便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
亲属称谓的形成,是婚姻与家庭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结果,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弟弟,姐姐妹妹,舅舅外甥等,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比如爸爸妈妈,最初妈妈是确定的,但是,妈妈还没法子告诉子女,在众多的男人里哪个人才是孩子的爸爸,这并不是妈妈作风有问题,爸爸和妈妈是一个年轮上的圈层,范围很广,所有和妈妈年纪差不多的都称妈妈,所有与母亲年龄差不多的男人都是爸爸。这就像我小时候去了外爷家的村庄,村庄里所有与舅舅差不多大的都让我叫舅舅,与母亲差不多的都叫阿姨一样。
一夫一妻制大约有3000多年的历史。在此之前的家庭形式,主要有: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其中血缘家庭与普那路亚家庭属于群婚制家庭,对偶家庭属于人类由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
血缘家庭是家庭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这个时期,婚姻是按照辈数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所有的爷爷奶奶互为夫妻,爸爸妈妈也是如此,他们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夫妻圈,以下的后代照此类推。这种家庭的进步在于排除了隔代互为夫妻的关系。这种家庭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姊妹,也互为夫妻。
普那路亚家庭是继血缘家庭之后的家庭形式。普那路亚即伙伴的意思。这种家庭形式禁止同胞兄弟和姊妹的子女、孙子女、以及曾孙子女之间结婚。凡是血亲婚配受到限制的部落,它的发展一定要比那些依然把兄弟姊妹之间结婚当作惯例和义务的部落更加迅速和完全。
这是家庭结构的古典形式,它的主要特征是一定的家庭范围內相互共夫共妻,在这个家庭范围内把妻子的兄弟和丈夫的姊妹排除在外,因此,在亲属关系上,第一次出现了外甥和外甥女、内侄和内侄女、表兄弟和表姊妹等称呼。
普那路亚家庭是群婚的最高发展阶段,它是以比较牢固定居的共产制公社为前提。在前一阶段,人类还在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只要存在着群婚,世系就只能从母亲到母亲来确定,历史学家把这种只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和由此发展起来的继承关系叫做母权制。
恩格斯指出:"氏族制度,在绝大多数场合下,都是从普那路亚家庭发生的。"氏族一旦成为社会单位,那末差不多以不可克服的必然性从这种单位中发展出氏族、胞族及部落的全部组织。这三种集团代表着不同程度的血缘关系"。
对偶家庭是既普那路亚之后的又一家庭形式,某种或长或短时期的成对配偶制,在群婚制度下已经发生了,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个主妻,但还不能称为爱妻,而对于这个女人来说也是她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对偶制使婚姻的群减缩到它的最后单位,即一男和一女,自然选择已经通过日益缩小婚姻关系的范围而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这种对偶家庭还很脆弱,不够稳定,它还没有使先前的共产制家庭经济解体,共产制家庭经济是妇女统治的物质基础。
对偶制确立了确实的生身父亲,随着财富的增加,丈夫在家庭中占据着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为了改变这种传统的继承制度,就必须废除按女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母系的继承权,从而确立按男系计算世系和父系的继承权。
一夫一妻制家庭是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时期诞生的,与对偶制不同的地方在于婚姻关系要坚固得多,这种关系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其目的就是生育确实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这些子女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父亲的财产。
婚姻与家庭的变迁受到物质生产发展的制约,婚姻是在为了人类本身再生产做准备,家庭便是从事这种生产的单位,因此家庭既是生产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单位,也是人类本身生产与再生产的单位。爱情是在人的情感进化到较高阶段产生的,在群婚时代,人类还不懂得羞耻和嫉妒,这类情感也是后来才有的。
婚姻与家庭在最初形成的时候,就与经济与财产的分割继承捆绑在一起。在对偶婚姻时期,家庭有了分工,丈夫的责任是获得食物和为此所必须的劳动工具,从而取得了对劳动工具的所有权,离婚时他就带走这些劳动工具,而妻子则保留她的家庭用具。根据母权制,氏族成员死后他的财产归母方的血缘亲属所有,因此,一夫一妻制婚姻仍然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权衡利害的婚姻,恩格斯指出,它是对"原始的自然长城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
在阶级社会中,婚姻都是由双方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婚姻与政治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对于王公贵族来说,"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不是个人的意愿(恩格斯)。"造成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的原因在于,他俩的结合不符合世族利益。
在从对偶制婚姻以来很长的历史时期,婚姻都是由父母包办的,婚姻缔结双方家长首先考虑的是经济问题,人的社会地位的基础是经济地位,门当户对婚姻,首先是财产与财富的门当户对。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是这样论述传统的婚姻家庭的: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安心顺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
什么是爱情,关于爱情即现代性爱,恩格斯有着精彩的论述:
"不言而喻,体态的美丽、亲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等,曾经引起异性间的性交欲望,因此,同谁发生这种最亲密的关系,无论对男子还是对女子都不是完全紧要的。但是这距离现代性爱还很远很远。"
"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第一,它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在这方面,妇女处于同男子平等的地位,而在古代爱的时代,决不是一向都征求妇女同意的。第二,性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仅仅为了能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危险,直至拿生命孤注一掷"。
恩格斯在谈到无产阶级的婚姻时说过:"只有在被压迫阶级中间,而在今天就是在无产阶级中间,性爱才可能成为并且成为对妇女的关系的常规,不管这种关系是否为官方所认可。""无产者的婚姻之为一夫一妻制,是在这个名词的词源学意义上说的,决不是在这个名词的历史意义上说的。"
关于婚姻自主问题,恩格斯指出:"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造成的财严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那末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不过,个人性爱的持久性在各个不同的个人中间,尤其是在男子中间,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最近网络上有篇文章,题为《为什么说未来一夫一妻制一定会消失》,文中引用了著名经济学家朱嘉铭教授的话说,"性道德观的演变将动摇一夫一妻制,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制度将走向灭亡。"
改革开放以来在婚恋嫁娶和两性关系方面所出现的混乱现象,是否能够动摇一夫一妻制,除了一夫一妻制,人类还有可供选择的家庭模式吗?
恩格斯指出:"既然性爱按其本性来说是排他的,那末,以性爱为基础的婚姻,按其本性来说就是个体婚姻。""既然一夫一妻制是由于经济原因而产生的,那末当这种原因消失的时候,它是不是要消失呢?可以不无理由地回答:它不仅不会消失,而且相反地,只有那时它才能十足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