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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家园】关于村民生活的一点感想和意见(随笔)


作者:君子成人美 布衣,154.4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366发表时间:2021-03-30 13:50:40


   近些时日,我得到了一些数据,现陈列如下(截止当下):
   我们立地村历年来人均获得钱款不足20000元,而所存留公有资产微不足道,老年人没有社会保障;永固村人均已经获得32000元,并且60号令征收的60岁以上(含)固定领取月生活补助费500元已经达9年之久(堪为典范呀!);雁涟村人均获得86200元;沁水村人均获得57300元。
   同在一个乡镇,相距之遥,委实匪夷所思。难怪我们立地村民怨沸腾。为何如此呢?推究起来原因不外如下:
   一,补偿不到位:
   ①高新一期批准征地1996.56亩,实际圈地3500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应给与补偿,至今没有依法进行土地补偿。
   ②依据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与区人民政府(1999年11月2日)签订的协议书,协议13%的回报用地至今没有落实。
   二,生产安置用地被村街各级违法操作随意低价贱卖,其价值大幅度缩水:
   ①2010年88万元每亩处置35亩;
   ②2010年10万元每亩处置88亩;
   ③2011年18万元每亩处置60亩。
   三,有关资费被有关部门违规截留。
   ①高新一期征地后,我村又经过数次征地,应该分到我村的土地费被街道截留:譬如说,光是逍遥组的土地费之中的290万元,投于花卉市场,结果片羽不存!
   ②2018年我村两个生活安置小区的剩余重建地宅基(其实不然,譬如逍遥组腾友钧兄妹一直悬而未决。)、安置房进行拍卖,拍卖资金的一半(1600余万元)被街道截留。
   四,有关贱卖土地所得残余款项被不合理胡乱处置,没有专款专用,专地专用,再一次严重损害了绝大部分村民的合法权益。
   五,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明确规定了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新一期征收的老百姓一直没有得到合理安置补偿。
   众所周知,5号令和60号令(由于特定的原因,我对于60号令的情况比较熟悉一点。)征收的属于留地安置,103号令征收的属于货币安置。
   下面我将就“有关贱卖土地所得残余款项被不合理胡乱处置,再一次严重损害了绝大部分村民的合法权益。”予以粗略的阐述。
   客观地讲,在早期阶段,也就是103号令出台之前这一时间段,将公有资产作全村大摊派,因为这毕竟属于新生事物,大家都没有遭遇过,所以说这一做法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时期基本上没有错,恰恰相反还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但是在后来103号令出台之后,仍然如此操作,就显得过于草率简单不负责任了。“村领导”辩解说:“打个比方,村上就是一家之主,5号令60号令以及103号令征收的就好比是几个儿女,在父母看来,手心手背都是肉,不会厚此薄彼的!”并且还说:“难啊!不这样处理不了啊!”
   说的多好呀!这貌似公允的背后反映的其实就是无能、乱作为,缺乏干才,才不配位。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及两安用地(生活安置用地和生产安置用地)之中生产安置用地都必须是专款专用,专地专用的,专属于相对应的拆迁安置群体,用以解决其就业养老以及发展问题。
   留地安置的人们没有任何社会保障,而贱卖其专属的生产安置用地所得款项被毫无保留的100%地充公处置,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程度之巨大不言自明!
   后来103号令征收的在享有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土地费仅仅拿出30%置于全村分配,很明显的拿出的30%也还有部分回流(这当然也是他们合法权益所在,无可置评。可是其他人被其侵蚀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追索呢?)。
   我村现有残存的公有资产绝大部分来源于留地安置。“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至于以往那些已经丧失的合法权益,虽然我们应该作最大努力予以追索,但是那无疑是一个极其漫长艰辛的过程。
   我们目前能够把握的就是尽可能合理合法公正公平的处置好现有资源。面对即将面世的股份制方案,我认为应该对留地安置的村民予以最大限度的倾斜和保护,我个人以为应当提出其中的70%乃至于更多比例安抚照顾留地安置的村民,或者先对所有村民作出社保处理再作其他处置为妥,况且也还只是弥补损失于万一。当然最直截最彻底的办法就是起底核算,该退款的退款,该补偿的补偿,真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地专用,不过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
   这只是我的一管之见,不足为凭,我也只不过是起个头作抛砖引玉的作用罢了。真心希望所有村民积极、真诚、务实地参与讨论,献计献策,以合理合法的手段有效地干预,莫让错误得以继续延续下去。
   真正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合情地处理好这件事不仅仅是对所有村民的负责,也是对党和政府的负责,更是公平与正义的展现。不敷衍塞责,体现出执事团体的政治智慧与水平,更加彰显出法制法规的健全与完备,尤其显现出大处着手小处落墨的全局观和历史使命感,我充分相信新时代的党政干部有能力,有魄力,有担当,有真知灼见,能够造福一方!
  
   另外我还想就铁炉塘组彭友钧兄妹的情况聊几句。对于他们俩个的情况大家应该有所耳闻,尤其铁炉塘组的人们。对于他们,大家的印象差不多都是:一脸菜色,沟壑纵横,极度营养不良。彭友钧(原本当过兵)长时间身着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军装,骑着一部“年届知命”的自行车,车上带着一个蛇皮袋。
   以前我经常遇到他去黄花塘集贸市场捡菜叶---自己吃呀!他是一个干净的人,绝不偷鸡摸狗顺手牵羊!近两年便没有遇到过了,据说他腿脚不灵便,走不动了。想想也真是的,毕竟都七十多岁了!
   而彭伏秋也是年近六旬,足不出户。近二十年来,我仅仅看到过一回。记不起是哪一天,我从某楼房下经过(之前我并不知情),突然听到似乎有人喊我,那声音悠悠的,毫无生气,仿佛从幽冥世界飘来的一般,我不由打了个冷噤。循着声音抬头一看,令人不寒而栗啊!一个仅仅蒙着人皮的骷髅头,双眼空洞失神,斜倚在窗沿边,了无血色,形容枯槁,如同鬼魅。我脑海中苦苦搜索,良久才明白其人是谁。听说她现在已经瘫痪了(必然所致)。
   那个景况呀,怎是一个“惨”字能形容的!!!
   我曾经就此事于不同场合讲过几回(可惜事后没有追问),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直到某天某“领导”告诉我彭友钧本人没有提出要求。谁信呢?谁会拒绝富庶悠游的生活?我好多次看到彭友钧长时间坐在村办(原来湘仪路办公地)。多少次对牛弹琴后,终致哀莫大于心死呀!这是对人权的极大漠视。作为所谓“人民公仆”,就只要专做庙里的泥菩萨,只受香火而不问世事?
   彭友钧的重建地宅基何在(前文讲,重建地多余?)?
   比照时价,应当也还算是一笔比较可观的财富,是不是可以交给他另外的亲人处置,或者交托给敬老院,作妥当温情的安顿呢?
   兄妹二人“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
   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享受拆迁安置的红利呀!
   风烛残年,再也经不起岁月的侵蚀!
   我真心希望大家一齐发声,敦促有关部门出于人道主义和基本的人性良知,尽快落实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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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随笔,真实地反映了当地农村的现实,全文分两部分,前面部分是当地农村的一些数据,拆迁安置后贫富不均,后面部分列举了铁炉塘组彭友钧兄妹的情况。作者呼吁,真心希望大家一齐发声,敦促有关部门出于人道主义和基本的人性良知,尽快落实解决好。内容厚重的文字,感谢发文分享,推荐阅读共赏!【编辑:秋觅】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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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秋觅        2021-03-30 13:51:47
  内容厚重的文字,真实地反映了当地农村的现实问题。感谢赐稿,期待更多精彩!
秋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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