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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凤凰】云烟成雨(小说) ——献给房东的猫


作者:一生一世一凤凰 童生,665.6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8899发表时间:2021-05-06 18:15:24
摘要:很偶然的,听到房东的猫演唱的《云烟成雨》,只是一开口便爱上了,于是就单曲循环,如同在一条环形路上踽踽独行,走着走着,这个故事就应用而生了,感谢作者创作这么入心的歌曲。

城市不大,江南景色,细雨延绵。
   除了百度上可以搜索到的名胜古迹外,我还知道很多只有当地人才熟识的小巷、餐馆以及一些风土人情。我与快车司机聊天,聊这座城市以及这座城市里细碎的事情,司机师傅诧异地问:“听您的口音不是当地人,来这里多久了?”
   “这是,我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
   司机师傅识趣地没有继续话题。我猜想,他心里会瞬间呈现一个俗套的故事结构:网恋-奔现-上床-分手;亦或是:网恋-骗钱?
   我开始沉默,车窗外景色齐唰唰朝后退去,脑海里往事一帧帧向前涌来。
   是的,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城市,我知道在月光广场东面沿小巷往前走有一家叫做“幺娃”的川菜馆味道特别棒;我知道口腔医院旁边有一家东北饺子馆,到了吃饭的时间,常常要等个吧小时才能就餐;我知道一个叫做鹰嘴的崖边,那里地势平缓,是个钓鱼的好场所;我还知道一个叫做“状元府邸”的小区在江的北面,因为,他就住在那里。
   与他在网络相识纯属偶然。
   曾经,我习惯写一些无病呻吟的文章,自觉是发泄情绪的途径,写完就如同在窗外泼了一盆脏水,把淤积在胸口的东西丢出去就完事,并无要成为“文字”战线一员的奢望。
   偏巧,写的一篇小文章被表叔看到,他当即推荐我参加一个“红梅诗社”的社团。“红梅”两个字我是嫌弃的,俗气又落伍,但又碍于表叔情面,硬着头皮加入了一个微信群。这个社团的社长是一位出过几本诗集的女人,据说得知前夫出轨后,没有争吵,果断把所有财产划归自己名下,然后坚决地离婚,并在工作之余成立这个诗社,以“红梅”的傲骨之风寓意自己的坚强不屈。
   诗社已经成立几年,在当地的文学圈里小有名气。网罗了几十个同类人,有知识有文化的中年妇女居多,说起话来老套客气,写得文章也以励志类为主,鸡汤左宜右有,让本来不求进取的我倍感不适。我突然悟道,女人的坚强如同一幢装饰华丽的房屋,在富贵的浮华表面下,其实难掩鼠屎污羹践踏过的痕迹。
   我行我素的野丫头和白雪阳春的文学社在彼此陌生的灰色背景下交错延绵。群里时不时有人将自己发表的作品分享,然后就是其他人一股脑的赞扬与吹捧。我在众多阅读者中不显山不露水,默默关注新的文章,但从不发言。
   八月的一天,社长邀请一位叫做“採秋”的网友加入,并在群里给大家隆重介绍:“採秋”老师目前担任南方一家报刊的主编,是从我们这片土地走出去的青年作家,这次肯屈尊加入社团指导我们工作使整个社团蓬荜生辉,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大家多提交作品等等。
   “原来是老乡?”我心里嘀咕着。
   一拨“啪叽啪叽”听不到声音的掌声过后,“採秋”老师也谦逊地表达自己加入社团的目的:想为本土的文学社做出些卑微的贡献。
   切!什么叫“为本土的文学社做出些卑微的贡献”?装腔作势!看到群里客套的接龙,我不再理会。
   我当时被误入婚姻的死党拉出来喝酒,楼下的大排档,两个半老不老的女人,点了鲜黄瓜、小番茄、花生米、田螺等几个时令小菜,要了几瓶大乌苏,她唤我出来的时候说:“今夜不醉不归。”我说“好!”
   我知道她又遇到了问题,很严重的问题,关于家庭。
   作为死党,我的职责就是任由她发泄,然后陪她买醉。至于选择,我一贯是尊重她的立场,她愿意隐忍就隐忍,愿意反抗就反抗,成年人做事总是有自己要顾虑的东西,我理解她,无论她怎样选择,我都是她唯一的支持者。
   我还没有步入婚姻,不明白婚礼上的信誓旦旦为什么转眼间就变成了宿怨深仇?我曾经问过她:“你们还相爱吗?”
   “狗屁的爱!全是骗人的鬼话!”那是他们夫妻第一次吵架后她给我的回答。
   从恋爱到结婚,我一直陪伴在她身边,并且见证了一段感情从开花结果到零落成泥,只是短暂的几年而已。我拾掇起她生活中摔得细细碎碎的故事慢慢回味,渐渐地对爱情有了看法,也暗自庆幸没有被花言巧语骗了去,在死党感情的熔炉里,我修炼了一双火眼金睛,看到的全是虚情假意,虚与委蛇。
   喝醉的感觉不好受!那一夜,我先是抱着马桶呕吐,又是踉踉跄跄回到床上,然后就是天旋地转地仿佛在太空遨游!都说“醉鬼心明白”,其实这句话有失偏颇,我认为酒本身是“记忆唤醒剂”,喝得越多,逝去时光里的一帧帧画面就恢复得越多,像球幕电影似的,从四面八方朝你涌来,冲击着你回到刻骨铭心的记忆里,然后在白马素车中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后晌,一声响雷把我从梦中拽了出来。屋黑如夜,我一动不动躺在床上,感受电闪雷鸣,听暴雨愤怒的声音,疯狂得像魔鬼!
   许久,我使劲按了按太阳穴,问自己:“这个世界怎么了?”随后又摇了摇头,喃喃自语:“我怎么知道?”
   起床熬了碗小米粥,算是养胃。回想起昨晚死党的哭诉,想写一篇文章的欲望突如其来,随即打开电脑,以第一人称的叙述的方式,截取她婚姻中不能容忍的几次伤害,描述了一个悲惨的“我”,最后以轻浅一笑与婚姻告别作为的故事的结尾,题目俗气地取名为《涅槃》。
   写完之后心里一阵畅快!旋即在群里发布。
   晚上的时候,那个叫“採秋”的主编主动加我,备注里说想探讨《涅槃》这篇文章,我却而不恭,只能同意。
   简单地问候之后,切入正题。
   “您这篇文章错别字很多。”他客气地说。
   错别字?我以为他加我是与我讨论婚姻家庭的问题,没成想是错别字。
   “您写文字的感受是什么?”错别字对于我来说是件可以忽略的小事,我渴望读者关注的是婚姻问题,我不打算和不懂我的人说话,所以我没有接他的话茬,而是钓鱼似的反其道抛给他一个问题。我暗自思忖,如果他回答我,我就继续和他聊天;如果他觉得我不可理喻,我正好懒得理他,主编又如何?远在十万八千里。
   “文字的力量是巨大的,文字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他连用两个“巨大”说明文字的重要性。
   “然后呢?”我漫不经心地追问。
   “所以作者应该尊重每个文字。”他答。
   “写字对于我来说,无异于妓女出卖自己的身体。不同的是,写字的出卖的是自己的灵魂。每一个字都是作者灵魂深处的写照,我写的文章从来不看第二遍,与其说是懒惰,不如说是自己不想直面自己的内心。您指的文字及文字的影响力,我认同,但那些是作家的使命,文字于我,就像去喝一次酒一样,发泄的途径而已。我说完这些,您应该知道我的文章有错别字的原因了吧?”我一股脑敲出一段文字发过去,为自己的错别字狡辩。
   “写字的出卖的是自己的灵魂?为什么用出卖两个字?”他问。
   “难道不是吗?”我反问。
   我看到电脑上反复出现“对方正在输入”,却迟迟没有发出信息。
   “冒昧地问一下,这篇《涅槃》是您的亲身经历吗?”良久,他问。
   “亲自感受到的。”在网络上我习惯于模棱两可,不愿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很欣赏你能战胜自己。但是,文字不止是发泄的工具,它像炉中的火,我们从人家借得火来,把自我点燃,而后传给别人,以致为大家所共同。”採秋说。
   “您见解独到。”我以最快的速度盲打这五个字,末了,还找个竖着大拇指的,表示很棒的图片发过去。
   “这个不是我说的,是法国大文豪福楼拜说的。”他解释到。
   我一阵尴尬,沉默不语。
   “你与他相似!”他接着说。
   “我?”我诧异。
   “是的,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的时候,完全让自己沉浸在故事里,他曾在宣称故事里的女主角就是他自己。尤其是这部书结尾的时候,他设计女主角服毒自杀。女主角吞下毒药的那一刻,作者自己全身抽搐高喊难受,感觉自己“满嘴砒霜”的味道,仿佛中了毒。所以文学创作中的“高峰体验”就是作者与自己笔下被创造者感同身受,互为一体,写到那个程度就是文学史上的经典。你说写字是灵魂的出卖,其实如出一辙。”
   我有些恍惚。我只是借文字发泄,而他站在文学的高度给我定位,我有些受宠若惊。
   “但是,你文字里表达的又感觉不像是你。”
   谎言不攻自破。他能读懂我,我有些感慨。
   我不想出卖死党,但又无法解释当前,纠结一阵,心想,他虽是本地人,但远在南方工作,对于家乡的事情能知晓几分?和一个陌生人交谈,远比和一个熟识的朋友交谈安全的多。
   我索性把死党的经历托盘而出。
   听完我的叙述,他说:“成年人的世界有很多无奈。”
   我惊讶于他的观点,不指责、不谩骂、更多的是一份无奈的理解。我承认,我对这个陌生人瞬间产生了好感。
   接下来的日子,平平淡淡。有时候採秋看到好的文章会发到群里共享,我依旧默默关注,从他对文章的评判里学到不少文学知识与写作技巧。有一次,他提议大家做个游戏,要求大家自己设置一个情景,用含有“秋”的8个以上成语写一篇小文章,要求语境创设合理,用语准确得体,300字,3天内完成。
   我以“一叶落知天下秋”为开头,先后穿插了“秋水芙蓉、秋月华星、秋水伊人、暗送秋波、秋波盈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望穿秋水”等几个成语,最后以“贻笑千秋”收尾,写了一个女子秋天里落寞的 、被人嘲弄的爱情。
   文章没有提交至群里,只是私信发给採秋。不知从何时起,我习惯于直接把发泄出来的文字发给他,得到他的肯定,我才有勇气读第二遍。
   他看过之后给了些建议,我悉心接纳。接纳的同时,我抛出一个疑惑:“老师,您那么喜欢秋?”
   他沉默良久,说:“我小时候常去大姑家,就在清平路东头,大姑家邻居有个女孩子,叫若秋。”
   简简单单一句话,一个故事就已经应运而生。
   “若秋?你喜欢上了那个女孩子?”我诧异地问。
   “是的。”
   “她很漂亮吗?”
   “那时候她长得黑黑瘦瘦的,只是那双眼睛灿若星辰。长大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我如她那样明亮的双眼。”隔着屏幕,我能感受到採秋已经回到那个遥远的年代。
   “你们青梅竹马?”我有点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气势。
   “没有,我们甚至没有说过几句话。那个时候,只要放假,我就缠着妈妈带我到大姑家玩,其实就是想看见她。只要站在远处看到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我就可以开心一整天。”
   “你们不能一起玩耍?”
   “我和表哥表弟玩,她则和邻居的女孩子在一起,各玩各的。”
   “她知道你喜欢他吗?”
   “她应该知道。我们虽然在两个圈子玩,但目光时不时总会在空中相遇,那种碰撞的感觉,无法用语言表达,幸福又美好,我想我们是懂彼此的。我坚信她也喜欢我。”
   “后来呢?”
   “后来,大姑搬了新房,就再也没有见过。”
   “城市不大,难道你不想去找她?”
   “想过,也去找过,去过几次都没有见到她,再后来听大姑说她们家也搬迁了,这座城市虽然不大,但是我们就再未谋面,再后来,我们全家迁居南方,更是折断了思念。”
   “你的网名也是因她而起?”
   “是的,她出生在秋季。”
   “你加入这个群的目的是为了找到她?”
   “应该是。”
   “找到了你想怎样?”
   “我就是想再看一看她,其实我知道不可能找到的。或许她已经去了其他城市。”
   我感到有些悲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为他那从未发芽,但仍在成长的荒芜的爱情。
   “如果我是那个女孩子,我是说,如果,如果我是那个女孩子,你会怎样和我相处?”我试探着问,我不想一段感情就此落下帷幕。
   “哈哈哈哈~”他大笑。
   “如果你是那个女孩,我就开始追你,和你谈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他很配合地说。
   “你叫我若秋?”
   “嗯。”
   “我叫你什么?”
   “那个时候大家都叫我大志,你就叫我大志吧?”
   “大志?”
   “嗯!”
   很默契地,彼此同时发了个笑脸。
   从那天开始,我变成他童年里的那个若秋。
   整整一年,我沉浸在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里,他的温柔体贴如同一张舒适的床,让我赖着不舍离开,他总会和我提起童年的点点滴滴,比如第一次看到若秋时的心情,若秋如燕子般轻盈的身影,找不到若秋时无边的落寞,以及多年来压抑在他心底的种种思念,他讲的时候,我完美地配合,他常常说:“我是真真正正地回去那个年代了吗?”
   “你当然是真真正正回去那个年代了啊!”
   每每此时,我们总会默契地发个笑脸。
   仅此而已,我们没有靠近,没有远离,小心翼翼地站在天平的两端,确保绝对的平衡,我像猎狗似的挖掘他的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知道他每天做什么、吃什么、甚至想什么,我像他的影子一样,挂在他的身上,却忘记了自己的模样。
   突然有一天,我敏锐地捕捉到他的冷漠与远离。
   我决定先发制人:“你有难言之隐?无妨,我们,只是一个游戏而已。”
   “对不起,我们以后可能不会再联系了。”
   “?”我惊讶万分。
   “若秋,感谢你的配合,让我吐露了压抑在我心底多年的思念。这思念,如同潘多拉盒子里的贪婪、虚无、痛苦等等纠缠着我,我始终无法回到正常的生活。后来,妻子决定去美国进修一年,双方冷静思考了未来。”
   “结婚了?”我屏着呼吸,泪水泛滥至胸口。
   “是,还有一个孩子。”
   “然后呢?”我问。
   “若秋,感谢你!我知道我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我心中的那个若秋了!她或许已经嫁为人妇,或者已为人母,和你相处的这一年,我逐渐从那双水汪汪的大眼中走了出来,我决定重新回到现实生活中,与我妻儿共度余生,她是个很好的女人,我很后悔辜负了她这么多年。”
   “如果我是真的若秋,你会怎样?”我不死心。
   “怎么可能?即使你是真的若秋,又能怎样?我已经成家多年,有可爱的孩子,即使我愿意,你愿意吗?”
   我无可辩驳。
   採秋,就像一尾被放生的鱼,一头扎进水里,就再也看不到了。
   我的日子重归平静,文字于我,也是形同陌路,我再也没有用文字发泄的冲动,我退出了那个文学社。死党半年前已经离婚,我们再不去用酒精买醉,倒是常常相约去踏月登山,把最纯净的爱献给天造地设的大自然。
   两年后,单位通知我去南方参加一个会议,地址是他的城市。
   我终于踏上了这片熟悉的土地,坐在车上细细欣赏着这个城市的一切,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空气,为了避免尴尬,我对师傅说:“师傅,放一首歌,可以吗?”
  
   我多想再见你
   哪怕匆匆一眼就别离
   路灯下昏黄的剪影
   越走越漫长的林径
   我多想再见你
   至少玩笑话还能说起
   街巷初次落叶的秋分
   渐行渐远去的我们
   若一切 都已云烟成雨
   我能否 变成淤泥
   再一次 沾染你
   若生命 如过场电影
   Oh 让我再一次 甜梦里惊醒
  
   当音乐的旋律缓缓铺排过来,我的过往,我的爱情都如同窗外云烟,转化为细密的雨丝。
   死党打来电话:“若秋,落地了吗?到酒店没有?你开完会就赶回来哈,你不是一直想去亚丁吗?我已经预定了去亚丁的机票,为你庆祝30岁生日。”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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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的一千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驻足停留。擦肩而过的缘,虽说也是一种的缘份,但终究只是擦肩,驻足停留,虽有所交集,但依然有缘无份,就好象小说中的我因会写些文字,加入一个本地“红梅诗社”微信群,遇见了一个来自南方一家报刊的主编,微信名叫“採秋”同乡的青年作家,因为文学创作的探讨互加微信,得知“採秋”的微信名的含义:意在寻找一位名叫若秋的女子,她与他小时候有过远距离的眼神交流,但从没有过接触,但他被她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给迷住了,可惜的是,两人还没长大,还不懂得何为情窦初开,便各自搬家,从此再也没有遇上。也许文人皆多情,这份似是而非的感情,永远荡漾在“採秋”心中,于是我被他那从未发芽,但仍在成长的荒芜的爱情感动了,愿意以“若秋”身份与“採秋”在微信上交流了一年的时间,以解“採秋”的相思之苦,直到“採秋”突然提出中止这角色扮演的游戏,因为他要回归家庭,而我听闻却屏着呼吸,泪水泛滥至胸口,却没有解释只是角色扮演的我便是他真正要找的若秋。“採秋“解了相思之苦后,就像一尾被放生的鱼,一头扎进水里,就再也看不到了,而我的日子重归平静,文字于我,也变得形同陌路。小说写到这里,让人不禁猜想,小说中的我是否也一直在等着儿时的那个人呢?否则我又怎么愿意这样的角色扮演,为他驻足停留呢?小说虽没有明写,却一直很含蓄地把我的感情揉杂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中却处处流溢着我的真情!一篇好的小说总是让人情不自禁地看下去,而且也会让人沉浸其中,不能自拔。再次编辑到一生一世一凤凰的小说,真是高兴!好小说,推荐共赏!【编辑:浅影淡烟】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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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浅影淡烟        2021-05-06 18:29:26
  再次看到凝绝的小说,真是高兴!
三月花解语,陌上人如玉
回复1 楼        文友:一生一世一凤凰        2021-05-06 21:11:41
  非常感谢烟社用情编辑,文章还很幼稚,凤凰会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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