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荷•时光】樱桃红雨(小说)
四月的午后,窗户前面的那些桂花树都长得很茂密了,透过纱窗,就可以看到绿色的叶子聚在一起,在风里翻起层层绿浪,还可以听见刷刷刷的风吹树叶声。它们一直在阳台前面摇晃,阳光明亮,风一直吹着,住宅外的整条巷子被太阳烤得透白,仿佛要冒出白色的烟雾,街道上没有什么人,一些杂货店里放着音乐,狗在远处叫着。这些声音都太小了,在烈日之下什么声音都是不重要的,这些声音都像是弥留之际的声音。
我在屋里睡午觉,听见街头巷尾里人群的说话声,还有小孩子稚嫩的童音,阳光把窗户的轮廓都映射到厚厚的帘子上,仔细一听,还有半空中小鸟的叫声。午后的声音就是漂浮在半空中的靡靡之音,仿佛让人感觉是在听场外正在上映的一部电影,转换、缥缈、停顿,一直这样持续着。
它们苍白、无力,窃窃私语。这就是午后,捉襟见肘的苍茫时刻,和黑夜一样沉寂的时刻。
当这样的时刻慢慢过去,太阳西沉的时候,人群就开始在大街上活跃,一点一点出现在街头巷尾,像池塘里游动的鱼群,慢慢悠悠,大家都是在街上闲逛,漫无目的地走着。
我也是如此,在街上走着,城市不缺像我这样的无业游民,随处可见和我一样的人,行动迟缓,在过马路等待红灯的时候可以盯着前面的建筑物发呆,直到身边的人走出去一米多了才开始察觉。
我叫黎樱,做任何事情都比别人慢半拍,反应迟钝。那天,在街角卖樱桃的商贩那里,我遇见了苏雨。
穿白色卫衣的男孩,明眸皓齿,我们选中了同一盘樱桃。我选它是因为在那些众多的樱桃果盘中,唯独这一盘是最红的,它们在夕阳下显得又红又亮,一看就是经过强烈日晒的果实。我向来都喜欢这样具有浓烈颜色的果实,它们纯粹、自然,像那些不给自己情感留有余地的人一样。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在等他说。
“一人一半可以吗?”他问我。
“嗯。”我点头。
他买完樱桃就骑上自己的单车走了,我看着他从我身边经过,自行车下的齿轮不断转动,装樱桃的塑料口袋挂在车把手上来回摇晃。然后,他拐进了巷子里的另一条街道。
我住在学校外面的出租屋里,和母亲一起,两室一厅的房子,我和母亲分别住在各自的卧室里。虽然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但我更愿意把自己当成一个无业游民,如果任何一种身份都可以被当成一种职业,我觉得自己就是最没有用的那一种。
清晨走过种满香樟的街道,阳光透过树叶,树叶的影子和从空隙里漏下来的光亮都落在整个身体上,一路往前,脸上和身上都是那些阴翳在不断变换、移动。那样的感觉仿佛像是在坐一辆长途列车,那些树一直绵延到很远的地方,长长的街道上,只有我一个人走着。
这是遇见苏雨的第二天,他还是骑着那辆蓝色单车从我身边经过,在某一瞬间,我低头向前走着,感觉他在回头看我。但事实上,那可能是我的错觉,就像落在我手上的那些阳光,它们被树叶叮出一个个破洞,让我看见自己的窘迫。
我是很想和这个男孩说一些话,发生一些关系,不一定要恋爱,做朋友也可以。
那几天母亲的身体不好,医生说是年龄大了,她身体上各个器官的机能都在下降,嗜睡、头晕、浑身无力,伴随着长年的耳鸣,她说她有时候想把她的耳朵砸烂,让它彻底变聋。
学校已经不再给即将毕业的学生上课,每一个人都在忙着寻找工作。而我每天早晨就要穿过这条长长的种满香樟的街道去买菜,时间是清晨九点,那些在夜里狂欢不止的店铺在这个时刻都紧闭着店门,整条街上鸦雀无声。只有街道尽头有三三两两推着人力三轮卖早餐和水果的商贩停留在那里,他们好像一直都在那里,没有特定的缺席时间。你随时都可以看见他们,他们是认真生活在城市里的人。
我就沿着这条街道一直朝前走,微风伴着阳光的温暖,送来白兰的香气,在四月的末尾,空气中都漂浮着这样若即若离的花香。它的味道清清淡淡,有一些像茶香的感觉。
我穿着白色衬衫,蓝色破洞牛仔库,再搭配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还有一顶黑色小帽用来遮阳。把头发梳到尾部,用头绳绑起来,我不扎高高的马尾,因为妨碍我戴上那顶遮阳帽。我让母亲看我的这个装束,她看了只是笑,没有说什么。她对我的那些奇怪招数一直看不上,但是她不会说什么,她知道我总是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她已经习以为常。
“妈,你看我。”我站在镜子前面叫她。
“哼哼……”她对着我用鼻子发出笑声,我知道那是冷笑,但没有看不起的意思。
“不好看吗?”我问她。
“好看。咋那么好看?”她还是用那样神态跟我说话,有些嘲讽的语气。
她对我穿什么衣服没有要求,只是我穿的那些东西一直不合她的意,入不了她的眼。
我就这样上街,也不会有人注意到这样打扮的一个小姑娘,在穿越蛋糕店前面的镜子时,我撇过头去看自己的样子。镜子里的那个我看起来有些不一样,至于到底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来。就好像身体上每一个部位,从上到下都连接不到一起,有一种四分五裂的感觉。这种形体上的破碎感让我觉得与众不同。
继续往前走,在靠近菜市场的公共厕所时,我看见一个男人从里面出来,两只手背在背后,撇着外八字一直向前走。我躲在垃圾车后面,一眼就认出他,他是给我们上分子生物学的老师。
我就是一个见到老师就要躲藏的人,前提是我先看见他们,他们没有看见我的时候,如果是正面撞见那就必须要出于礼貌喊他一声。我不是怕他们,只是单纯地不想遇见他们,也不想和他们说话。
我就躲在那里,他的妻子站在那里等他,然后他们一直朝着菜市场走去。
我是万万不会和他在同一个菜市场买菜的,我就掉头原路折回,在十字交叉路口我想起左边这条路上还有一处卖菜的超市。
在那里,我又遇见了苏雨,他骑着单车从超市外面的玻璃前穿过。我总是在不停地遇见他,然后就是不到十秒钟的时间,他就从我面前消失。
那天下午,在卖樱桃的地方,他骑着单车,停在我身后。我转过身,看见他在对我笑,我还是戴着那顶帽子,穿着那双皮鞋,这不合时宜的搭配让我极度尴尬。我看见他笑,我也笑。
他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然后沉默了片刻,他说:“我认识你。”
“嗯。我也记得你。”我说。
“我是说在学校里的时候。”
“啊……那是什么时候?”以前我没有见过他,买樱桃的那个下午是我第一次遇见他。
“在王老师的办公室里,你是你们班上最后一个交实验报告的学生。”他拿起塑料袋为自己装选好的樱桃。
“好吧。只有那一次,在那之前和之后我都是按时把作业交给学习委员的。”
“我知道你叫什么。”
“嗯。”我点头,看着他,想听他继续说话。
“你不问我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他问。
“这不重要,我只想知道你叫什么。”我说。
“那你要用你手里的樱桃来交换,我才会告诉你。”
“你想干什么?你自己不是已经买好了吗?”
“我只想和你交个朋友。”
“如果我不给呢?”
“那就明天下午三点,在这里,我请你吃冰淇淋,然后告诉你我的名字。”
我没有说话,转过头去看街边的香樟树,他没有停留,然后转身骑上单车就从我身边快速离开。
第二天中午,我和母亲在屋里一起吃过午饭,然后她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午休。
就是在这样阳光明亮的午后,恍恍惚惚,让人感觉正在赶路,驻足在那里,像是看见自己正在路过人间,有一种生命不死的热情和欲望,一直往下蔓延。
我在衣柜里为自己挑了一件黑色吊带连衣裙,母亲说我穿这件裙子最好看,因为它能衬出我美好的身材。那是四月的最后一天,春天眼看着就要接近尾声,或者说已经结束了,樱桃是春天最后的信物,等吃过了樱桃,夏天就真正开始了。
我坐在房间里,在镜子面前为自己化妆,窗户外面是空荡荡的街道,太阳的光线一直照到屋里,我把自己锁在屋里,拉上窗帘。只是为了让自己看一看镜子里面的这个女孩,她的容貌一直都在发生变化,已经和小时候不一样了,但是我知道她的神情一直没有变。就是那种在面对任何惊天动地的大事时没有丝毫动摇,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不发表观点,也不哭笑,她没有表情,从小就是这样。
所以我的母亲在算命的书上为我找到了一句话,她说我对这个世界太过冷漠,连同着对待身边的人也是这样,从来不会表现出自己的热情。那句话的原话是“人家一片真心爱,你爱她不爱。”我一直记得,以至于我觉得自己就是这样。
化好妆后,我为自己选了一对耳环,是一对红色樱桃,那样浓烈的颜色配上我的大眼睛让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幼年时候,我的脸上还有童真,在我的眼睛里,那是一种盲目的相信。用我母亲的话说,那就是傻。
她说得很对,对我的那些评价,包括穿哪些衣服让我显得好看,她的说法和很多外人都是一致的。只有我自己会搞一些乱七八糟的花样给她看。
没到三点之前,我就坐在屋里,插上耳机听歌,或者起来光着脚踩在地板上跳舞。我都是乱跳,旋转、挥舞手臂、弯腰……我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学来的这些,也许舞蹈是女孩体内隐藏的天性,你发掘它,它就会跟你出来。也许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不需要特定的目的,你做着做着,想要的东西就出现了。
接下来的时间,我就坐在床上为自己的脚趾涂上红色的指甲油,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给脚趾上颜色,我涂指甲不是为了好看,只是为了好奇。我想把自己打扮成一副很厉害的样子,我说的厉害是指在交朋友方面。这种外在的修饰会为我的修为加分,虽然这都是虚有其表的东西,但是我需要它,就要这样做。
两点五十的时候,我戴上那顶黑色遮阳帽,那天我没有穿那双黑色皮鞋,我换了有跟的凉鞋,是那种不是很高的跟,黑色的一字凉鞋。
我挎上黑色的单肩皮包出门,我是偷偷出门的,没有告诉正在午睡的母亲。
太阳晒在身上,夏天的感觉迎面而来,他坐在自行车上等我,就在昨天买樱桃的摊位那里。这个时候推三轮车的商贩还没有开始摆摊。
阳光就这样赤裸裸地洒在我的手臂上,用手心贴在手臂上,有些灼烧的感觉。我一直朝前走,他看见我过去就直接把车骑到了我身边。
他让我上车,我第一次坐在陌生男孩子的自行车上。
我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苏雨。”他在前面骑车,他的声音在烈日下有些听不清。
“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的名字的?”
“你的实验报告上,你名字里有一个樱字。”
“其实你不用请我吃冰淇淋。”
“你不用担心,蜜雪冰城的冰淇淋,三块钱一个,分量足。”
“那好吧。”
他把我载到卖冰淇淋的那条街道上,我们坐在街边的遮阳伞下吃冰淇淋。阳光把地面照得发白,我一口一口舔着手里的冰淇淋。边吃边看着街上的店铺发呆,人群在这个时候昏昏欲睡,没有精神。我四处张望,这样的阳光让我眩晕。
他对我说:“你做所有事情都这么慢吗?”
“为什么要这么问?”
“你的冰淇淋快要融化完了。”他看着我手里的冰淇淋,它们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
我对他笑。然后说:“我给你唱一首歌吧。”
“嗯。”他点头。
然后我就开始唱那首王菲的《催眠》:“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上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
等我唱完这首歌,我手里的冰淇淋早已经融化完了,它们顺着脆筒一直流到我的手上,冰凉的黏稠感。
“这是王菲的歌。”他说。
“嗯。”我点头。
“你喜欢她?”他问我,然后用纸来帮我擦流淌在手上的冰淇淋。
“不。是那个我喜欢的作家喜欢她。”
“是爱屋及乌?对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他觉得有些惊讶。
“我不知道。”我转过头看着他,假装一笑。
“你唱这首歌还挺好听的。”他对我笑。
下午,等街上的人潮慢慢变得拥挤的时候,阳光洒下来的样子是平行和散漫的,街边卖樱桃的商贩开始换上车厘子,是比樱桃还要红艳的水果。我喜欢这些有着鲜红颜色的水果,诸如此类的还有番茄、草莓、石榴。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穿越在一排排种满香樟树的街道上。再进入弯弯曲曲的小巷,来到他家楼下。
我踩着那双黑色一字凉鞋,跟在他身后,走在昏暗阴凉的楼层之间,风吹过来,有些凉爽。我就这样跟着他上楼,小区楼下的那些树一直在风里摇晃。
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停在原地,他站在我前面的楼梯上,在隔着五个台阶的距离处。我抬头望着他,说:“我没想过要跟你回家的。”
“我也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回来,家里没有其他人。”他说。
“我们要在家里干什么?”
“听音乐,看电影也行。”
“我不能待得太久,我妈妈会担心我,然后给我打电话。”
“嗯。我知道,我会送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