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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摆渡·团圆】简园三章(随笔)


作者:心灵散步者 举人,3254.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615发表时间:2021-09-04 11:11:59
摘要:人生蹉跎,浑浑噩噩。我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了一些东西,原以为是缺金钱、少健康,后来才慢慢搞明白,我缺少的是夕阳的照射,黄昏的激情。确实如此,仔细想想,已许多年没有见到过真正气派的黄昏了。 不过,我还是依旧每天坐在简园里,等待被一个黄昏震撼。

【摆渡·团圆】简园三章(随笔)
   一、遐想
   秋夜,在简园的葡萄架下,我看着满天的星星。
   我想:夜是什么?首先它不是一个关于时间的描述。时间,是穿过夜与昼的针和线,是生命的经历。既不是日,也不是夜。那么,夜是光线缺席?也不是。我们常说的光是阳光,它只是光的一种,在夜里就表现为月光。另外,夜里亮起一盏灯,也可以照亮街道和广告牌上的字,光始终在场。同样,灯光也撵不走夜。反而因为夜的存在,光才有意义。
   那么,夜究竟是什么呢
   夜像露水,躲避光的注视,隐匿到草叶上,凝结成黑色的透明。我们身处暮色中却触摸不到夜的身体,所以它来去从容,像海市蜃楼,像云山雾障,像风影雨声。
   总是这样,月亮从东山俯瞰城市,夜藏在鹅卵石和树干的背后。夜没有影子,高楼和路牌的影子是月亮的随从。而无月之时,夜把丝线缠在每一根树丫上,让黄花和蓝花看上去像一朵朵灰白的花。夜就站在山坡,跟松树并排而立,看城市睡眠的表情。
   夜不在河里,夜进入不了水,是水托着夜。在夜里,河水更加幽明,不像草和树,每晚都披上一袭夜染织的睡衣。
   与城市的夜相比,我更沉醉于乡村的夜晚。城市的夜带有城市的节奏和城市的喧嚣,即使夜深人静,偶尔的车笛声也会撕破夜色静谧的一角,让夜变得不再那么深沉和纯净。
   在乡村的暮霭中,我常常穿过那片小树林跑到河边,坐在堤岸泥土上,享受夜色中大自然酣睡时的宁静。月亮总是高高挂在树梢上,我始终认为它是不动的,可一转眼,它就从一棵树梢跳到另一棵树梢上,仿佛和我捉迷藏。河水把月亮和树影收进它的眸子,偶尔一阵微风吹来,那月亮和树影就动了起来,弯曲成古怪的样子,我却觉得很美,仿佛好多月亮和树木一片片、一层层朝我涌来。小树林格外寂静,像沉睡了一般,不时有雏鸟的呢喃传来。我就想,那鸟儿也会做梦的,也许,它正梦见自己在飞。
   在暮色中静坐,更愉悦的是心情。当世界静了下来,大自然静了下来,人也就安静了。夜色仿佛一片温柔的清泉从头顶倾泻下来,流到脸上、肩上、腿上、脚上,把全身滋润了。这时,心里什么事都存不下,空空的,悠悠的,像小树林,像河水,也象月亮。古人讲宁静致远,还真有那种意境,自己变得很轻,如云朵一样飘浮起来,飘得很高,很远。
   黎明前,夜悄无声息地走了,利落彻底,没给白昼留下哪怕一丝一缕。我常常琢磨,夜像一个神秘的巨人旅行用的野外帐篷,用过后把所有的暮色折叠起来,塞进一个随身的背包。
   钻入屋子里的夜很是安静,默默地睡在床上、桌下,随便哪个角落。甚至进入孩子的梦境,却从不打扰,乖乖地守在梦的四周,让每个梦安然延续。
   我绞尽脑汁来阅读夜色,如同吃力地解读一片甲骨上的文字。尽管我调动所有的联想推理和文学想象,依然懵懂。或许,夜本质就是一种神秘,不需要一个明确的定义。它的美好,就在于这种迷人的神幻性。其实,这种神性,就是一种贞静。即使简园的夜色很美,还是无法把我带进那种神幻般的静寂之境。我知道它在哪里,在故乡,也在我心里。
  
   二、蜻蜓
   十四岁离开农村,我就一直生活在温暖的水泥森林里了。
   农村的生活,与我虽无鸿沟,但还是渐行渐远。有时想来,这城市就是一个精致的鸟笼,而我,就把所有早晨的歌喉扯在这看似很大其实很小的空间里。了解自然,亲近自然,这样的活儿都搬到了电视画面里。加之随着年龄增长,自己越来越喜欢独处,就更离不开钢筋水泥构筑的楼阁丛林了。
   不过还好,小小的简园,像一个绿色的隧道出口,把我与农村的故乡和旷野相连,使我在城市深深的呼吸里,嗅到来自土地和花草的清香。
   今天,简园的花丛中蝴蝶、蜻蜓飞舞,扇动的翅膀又勾起我对故乡深深的怀恋。那个向晚的天空,特别那些漫天飞舞的蜻蜓,曾点缀过儿时的梦。生命中,我一直喜欢它们,羡慕它们那双自由的翅膀和那片自由的天空。而人生却留给我尘世中疲惫奔波的身影。逝水东流,岁月荏苒,兀自坐在田野,看蜻蜓飞翔的日子一去不返。如果,蜻蜓是灵魂的舞者,那么,我就是流泪的苏轼,“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人生如此短暂,又有几只生命中的动物与你相知相识呢?小小的蜻蜓,小小的豆娘,算是我在昆虫世界里最倾心的精灵吧。除它之外,虽然还有蝴蝶,麻雀,燕子,以及曾在我小手掌里舞蹈的几只蟋蟀。但,其中最喜欢的还是蜻蜓。
   我人生的第一片诗情,也与蜻蜓有关。从小到大,最喜欢诵唱的诗,就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等。蜻蜓,随春天而来,卓立荷尖,姿态翘楚;蜻蜓,春水点尾,涟漪荡漾。
   喜欢蜻蜓,当然是喜欢它们活泼的身影,喜欢它们透澈的身躯,喜欢它们优美的身型。
   天空中,它们时而低飞,时而高翔,时而悬在天空,时而倏忽不见。临近傍晚,是蚊虫非常活跃的时候,那些各种颜色的蜻蜓,就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群群,一片片,在夕阳余晖中上下翻飞,快乐地享受一个黄昏。如果有人家把蚊子熏出来,那成群的蜻蜓,便在屋顶盘旋,密密匝匝,如云似雾。不知为什么,它们总喜欢在道路上空飞行,小径上更多。此时,我或者放羊归来,或者扯草回家,拖着疲惫的身影走路,这些可爱的昆虫,总是盘旋在我的头顶,伴我一程。仿佛我是一艘小舟,划破水面静泊的黄昏,它们是水鸟,追逐我身后荡起的涟漪。它们的飞翔绝技,让一个少年不时引颈,不时艳羡。大自然的喧闹和美妙,让他坠入一个神奇的动漫世界,总是幻想自己也是一只正在飞翔的蜻蜓。
   运气好的话,也可以用自制的捕蝴蝶的网去捕捉蜻蜓,有了收获,就用细线把两只蜻蜓的尾巴牵连起来,看它们狼狈地飞行,继而,无奈地挂到屋檐上、树枝上。这或许不是恶作剧,倒是一种对于飞翔的歆慕与渴望,只是出于一个少年委婉的表述。当然,我们也会如此去捉弄大黄蜂,不过它们飞得更为有力,飞得也更快,瞬间就没了影子,很难把它们再捉回来。一只蜻蜓可以灵巧地在天空翩翩飞舞,但被牵在一起的两只蜻蜓却不能,飞行变得尴尬而艰难。若是它们飞往彼此相反的方向,很快会坠落到地上。当然,玩意阑珊后,就会重新放飞它们。它们本来应属于明净的天空。捉住它们,还是缘于对另一种可以飞翔的生命的好奇和羡慕。
   蜻蜓身体极轻,放在掌心里,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即使是纸做的,也要比它们重,却可以在风雨中自由飞行,真是天地造化,精妙绝伦。蜻蜓有着骨碌碌的大复眼,简直把头部撑爆了;还有那小蛮腰,一节一节的,细长柔软;特别是两对翅膀,薄如蝉翼,晶莹透彻,相对身体显得又宽又大;而纤细的腿脚,可帮助它们伫立在细小的麦叶尖上,像舞台上最优秀的杂技演员。
   蜻蜓有各种颜色,浅灰色的居多,也有绿莹莹的,黄橙橙的,红彤彤的。早晨起来,最适宜到露水深的青纱帐里,捕捉那些红色的蜻蜓。它们还在熟睡中,也是在等待太阳,翅膀晒热后,它们才会起飞,这时它们是最脆弱的。红蜻蜓比灰蜻蜓个头要小,玩起来没劲,往往是让它们在手里多扑棱扑棱几下后,再像放鸽子样把它们放飞。
   不知潜移默化还是遗传,我家丫头小时候,就迷上了《红蜻蜓》那首歌,一天到晚在唱:
   飞呀飞呀/看那红色蜻蜓飞在蓝色天空/游戏在风中不断追逐他的梦/天空是永恒的家/大地就是他的王国/飞翔是生活/我们的童年也像追逐成长吹来的风/轻轻地吹着梦想慢慢地升空……
   听着听着,她唱自己的童年,我也在歌声中觅回自己的少年,两代人的青春就在歌声里重合在一起。于是,爷俩有说有笑,仿佛变成了两只红蜻蜓,摆动轻盈的羽翅飞向自由的天空。我知道,那片澄净的天空,就是自己的心灵。
   其实,喜欢蜻蜓几十年,更多的是在情感层面,真正从理性角度认知蜻蜓,却是在近年。点击百度百科,知道蜻蜓是无脊椎动物,一般要经十一次以上蜕皮,需时二年或二年以上才沿水草爬出水面,再经过最后蜕皮羽化为成虫。它在全世界有五千余种,而中国就有三百多种。赫然一个庞大的家族。
   让我惊叹的是,蜻蜓的羽化过程十分精彩。这也是一个痛苦的蜕变过程,据说,它们通常在一小时内可以完成。然而,将柔软的身躯和闪亮的柔软翅膀硬化,以及要蜕变成完全成熟的颜色,则可能要花上数小时。在这段时间中,它不能移动,也缺乏坚硬的外壳保护,所以蜻蜓通常选择黄昏至清晨的时间进行羽化,以减少被捕食的可能。尽管如此,羽化过程中还是凶险不断,稍一不慎,身体或翅膀就会因撞到身边物件而没有完全扩展,导致出现畸型现象,影向日后的活动能力,甚至死亡。大部分蜓科蜻蜓都会在傍晚后不久开始羽化,然后在黎明前作生命的首次飞行。
   蜻蜓的一生,也很短暂,大都无法越冬。往往随着秋风萧瑟而销声匿迹,归于沉寂。然而,在大自然里,愈是脆弱的生命,生命意志也就愈加顽强。蜻蜓艰难出生,快乐生存,安然逝去,奏响了一曲生命的凯歌。下一个春天来临时,依然漫天飞舞。
   听着《红蜻蜓》的歌,难免有些伤感,有些哽咽。好在还有简园,还有在飞的蜻蜓,让思念故土的伤口,不再那么疼痛,倒是注入了些许人生的自信和勇气。
  
   三、黄昏
   我喜欢晚霞,常常在简园看西边的落日把天边的云彩烧红、烧透,在满天鎏金的辉煌中,思想往事。
   小时候,第一次感受悲伤就是无意中目睹到黄昏。
   那时看到,西方的天际在柳树之上烂成一锅粥,云彩被夕阳绞碎,在无边的火池里挣扎奔走,暮霭在滚金里面诞生俗艳的红。更离奇的是,从红里变出一片奇异的蓝,红里怎么会生出蓝呢?人人脸上涂上了一层黄金,个个都成了金灿灿的英雄,连破旧的衣裳皱褶都像雕塑的手笔,线条分明。
   这是为什么?我惊愕地注视西方的天空,结结巴巴地问大人。大人瞥一眼,只说两个字:黄昏。
   自那时起,我得知世上还有这两个字——黄昏,并知道这两个字里有忧伤。于是,我惧怕黄昏,又期冀黄昏。黄昏晚霞不是每天都有,多云或阴雨天,黄昏就没了下落。我站在屋顶看黄昏,大地罩上一层蓝色,晴天的黄昏把我家窑洞和邻居家瓦房都刷上金色,瓦的下檐有凸凹的黑斑,我家的窑洞陡然变成金子铸成的宫殿。柳枝笔直垂下,如菩萨垂下眼帘,沙枣树持枪而立,仿佛守卫最后的辉光。而红云犹如马群,在西天的大火中奔驰。人们习以为常,不过瞟一眼,名之“黄昏"。而我心里隐隐有戚焉,总是担忧假如太阳不再升起,永无休止的黑暗世界该有多么可怕。
   黄昏里,屋顶黄土衬出一株青草,晚霞给落下的叶子抹上一层柔情的红。它在夕照里妖娆,想不到生于屋窑顶的草会居然这么漂亮。草摇曳,像在瓦上舞蹈,原来当一株草也能这么美好。夕阳里,一切都红了。地上的草叶金红,鹅卵金红,土里土气的酸菜缸金红。我在旷野里看到的黄昏惊心动魄,所有金光全都倾泻在大地上,落日的光芒中,山峰变秃变矮,黄牛红了,黑白花牛也红了,它们和我一样,扭颈观看夕阳。
   我被黄昏震撼,热血奔涌,久久说不出话来,坐在那里看黄昏,直到星星像纽扣一样,别在蓝色渐渐变深的天际。
   渐渐,我不再惧怕黄昏,倒是喜欢上了它。渴望由黄昏恢弘的落日给身体和思想注入一股澎湃的力量。
   那时,我很想跟别人吹嘘我是一个看过旷野黄昏的人,但这事好像不值得吹嘘。“我曾经见过最美丽的黄昏”,这么说话太像傻子了。但真正的傻子是不懂得黄昏的人。在银川,我已经好多年没见过黄昏,西边永远是密集高耸的楼房,它取缔了黄昏。城市的夜,总是没经过黄昏的过渡就直接来到街道,路灯先于星星亮起来,像一个虚构的夜。
   人生蹉跎,浑浑噩噩。我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了一些东西,原以为是缺金钱、少健康,后来才慢慢搞明白,我缺少的是夕阳的照射,黄昏的激情。确实如此,仔细想想,已许多年没有见到过真正气派的黄昏了。
   不过,我还是依旧每天坐在简园里,等待被一个黄昏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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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篇很有思想的作品。作品以简园为圆心,展开思想和回忆,描述了夜色、蜻蜓和黄昏,由此生发人生感悟,表达作者对故乡生活的眷恋,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其中,也流露出些许对人生、命运的困惑和积极思考,具有较强的思想意义。三则随笔,既独立成章,又浑然一体,从不同角度表述了作者的情感变化和思想波动,每一章在章法上都很讲究,注重首尾照应,同时又都围绕全文主题,思想走向清晰明确。主题较为深刻,具有一定的哲理性和思考性。作品语言较有特色,文笔相对优美,尤其是在描写上,极具个性风格,想象丰富,把情感植入语言表述之中,率直诚恳,真实感人。感谢作者赐稿摆渡,推荐阅读。【摆渡物语编辑:沙漠孤月清】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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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沙漠孤月清        2021-09-04 11:13:31
  欣赏文友作品,联想丰富,思想深刻。期待继续投稿!
回复1 楼        文友:心灵散步者        2021-09-07 01:45:43
  谢谢师友赞誉,致好
2 楼        文友:寂寞看风        2021-09-04 11:21:21
  一组生活小品,虽然是寻常可见,却写出了自己的风格,感悟独特的思想。向作者学习。
回复2 楼        文友:心灵散步者        2021-09-07 01:46:28
  谢谢师友鼓励,共勉,问好
3 楼        文友:孙丽红        2021-09-04 21:31:38
  随笔这种写作形式,能够更顺畅轻松地表达感情抒发胸臆,读者缘也好。
回复3 楼        文友:心灵散步者        2021-09-07 01:47:22
  谢师友鼓励,多指教,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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