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篱】喜欢(散文/外一章)
一、喜欢
我的自律性极好。
既然说要开始锻炼减肥,那必定落到实处。这不,每天早睡早起(这也得有个过程。失眠症患者夜猫子蹲墙角默默画圈圈自行辩解强调N条理由),走路去上班。甩开大步走,路上大约半小时。也就两公里左右。不过,我可做不到专心致志一门心思心无旁骛埋头走路,一路上我毫不浪费时间地刷淘宝淘特任务。嘿嘿。必须的!
我是个重度路盲,这方面和白痴只有一个词汇的区别。我对这个待了十六年的城市依然陌生,就算这段路属于我有限的活动范围,也生疏多年了。我足不出户太久太久。除了上班的必须,宅家是常态,日常锻炼是白毛巾纯手工擦地板。
如今一步步看看清晨的各种风景,也是欢喜的事。日常生活规律的一点改变,可能会延伸出不可预估的精神层次的震荡。我作为自己的主体,也不可能全盘把控未来。
变数随时存在。意外随时有,而明天是否还在都不知道。我的不良习惯:凡事都先做最坏打算。这样等到灾难真的来临,也可以不那么悲伤。
现在,就好好感受扑面而来的人间烟火,那气息比秋老虎还要热烈。
这个时点,晨练的人刚刚往回走。我连续几次遇到那个男子,我记不得原来在哪里、因为什么见过,但我一眼就看出他老了很多。同小区住的人太多,除了自己这个单元的老住户,别的人我基本上都不认识。
但我肯定见过他,某个特定场合。
再一想,十六年了,谁能不老呢。小区门口那个卖水产品的老头,已经不知道对着我感叹过多少次了:老板娘你这两年真的老了好多啊,原来是真好看。每次被他一打击,我回家就缠着女儿问,我就老得那么明显那么难看那么悲催?虽然知道问了也白问,女儿懒得理我这个新式祥林嫂。
臭老头!瞎说什么大实话!气死我了!我没法活了!我不去他家买东西了!
不买是不可能。去菜场不方便,而我喜欢吃对虾,每个星期总得买一回吧。每次尽可能速战速决,不多废话,免得臭老头又刺激我!
突然想到一个可能,这两年我都不怎么收拾自己,因为大口罩。虽然没到不修边幅的地步,但跟之前的精雕细琢肯定不一样。你想啊,每天随便套件T恤,最多也是一条普通连衣裙,能跟从头到脚的讲究相比么?我一直是饰品,包包,鞋子,都得和衣服搭配。绝大多数时间,都是穿高跟鞋。
从上大学时候开始,怎么招摇的衣服我都敢穿。别人怎么看我才不管。我又不丑陋不伤风化,就算穿旗袍走在街上有些夸张,那又碍着谁呢,我自己开心就好。
自从离开海边的老家,我也差不多戒了对海产品的爱好,比如梭子蟹,比如很多鱼,轻易不肯从心里说出一句喜欢。慢慢的,好像也真的没觉得怎么喜欢了。
戒了心瘾。小心藏起风云。
至于随口说喜欢的东西太多了。喜欢,是一个常用词。漂亮衣服,好多水果。一季花开,一阵秋雨。我是榴莲控,也很喜欢芒果。我恋旧,一般都是百吃不厌。但吃不到也没关系,并不会影响我的喜欢。不是不可或缺,也就不属于无可奈何。
要不断进行心理建设,自我催眠。
只有主动摆脱内心的依赖,我们才能从容面对当前,尽可能过好缝隙里、峭壁旁的每一天。
我看到卖早点的包子铺,排着长队。嗯,肯定味道好,馅料足,价格公道。
看到路边店里,胖妇人对着她的男人大声嚷嚷,你把啥啥收拾下。这肯定是个当家做主的主儿。
看到两个老太太拎着东西边走边聊,好像是从菜场回来。这可能是一对老闺蜜,也可能是刚结识的新伙伴。
看到五金店,配锁的店,小发廊,小饭店,次第开门,慢悠悠开始一天的按部就班。
都挺好啊。秋风,晨光。忙碌的人,闲坐的人,说话的人,旁边微笑不语的人。
这就是柴米油盐的人间,这就是家长里短的寻常见。我喜欢。
我继续往前走。虽然还是一个人,但整个世界何尝不是在陪伴我。
我走过菜场,贴近生活的各种小店。走过一所学校,把朗朗书声丢在后面。很快又被赶路的车子超过。城市的另一头,已经是我的远方了。
远方是美好的代名词,就像诗句。有神秘,有契合,隐藏着必然的一种相见欢。那是千万里寻他,那是蓦然回首。你在灯下,光明不是因我。但你在,就足够。
春风拂槛露华浓。
很多时候,爱是一种惯性。比如父母对子女的爱,那是出自本能,身不由己。比如飞蛾扑火,贴近光明的一瞬等于毁灭。它到底图什么呢。就是一种宿命,它逃不掉的劫数罢了。
喜欢。情深意重并不比爱浅。虽然也可能起于怦然心动的一眼,但这肯定不是一时冲动。我觉得最深沉清晰的情感其实是喜欢。走心,走很远的路,看遍人间冷暖。才撷取这一朵。
从心口掏出一个喜欢,就叫真心喜欢。
我走很长的路,为了遇见你,对你说一声,好喜欢。
二、被一双鞋鼓动
多走路。
嗯哼,这居然是个鞋子品牌。那有个有趣的问题来了,到底是为了多走路才去遇见这鞋子,还是这鞋子为我走路而来。
它要为我缓冲前路的坎坷么。
生活里无奈太多。真要流泪,肯定足够水漫金山。我们不要以常理去定义苦难,也不要揣度别人风轻云淡背后的艰难。生活的残忍往往超出想象,太多你想不到的山崩地裂。小说情节不都是虚构的。平凡平淡平安,对于一些人来说,已是莫大的福分。
我不是个习惯诉苦的人。因为无济于事,因为何必成为别人的话题。面对崎岖不平,也只有闯过去。自我心理建设是个重要环节。但装傻又不符合本人聪明绝顶的人设,那么就只能通过想象,经营一种美好。再创造。不是臆想的自欺欺人,而是在能够拥有的基础上,把现象往好处解释。
哎,好像有点鸡汤嘛。
吆喝一声,有人来一碗么?
吃饱喝足,让我们回到鞋子跟前。继续围绕着它评头品足,脑洞大开。嗯,有可能把它说跑了为止。
这多走路,价位适中,上脚很舒服。鞋底弹性良好,做工不错。唯一的问题是,它是标准的欧码,要比一般鞋子大一码。我们平时买运动鞋都要往大里买,我35的脚,耐克居然得37甚至37.5。而这个多走路的36码足够让我再塞进两指头。
咋整?鞋子舒不舒服,也不是只有脚知道,我这么大个躯体难道是飘着的虚无?鬼啊!
此处赠送两枚白眼。
呼唤黑白无常。我要向他们打听,重耳和夷吾这哥儿俩今安在。我要请教,削足适履的反义词是什么,还有具体操作步骤有无图文并茂版。
最后,我被一盆前几天看到的,美得惊心动魂的蝴蝶兰一通嘲笑。喂,你到底是白日做梦还是发烧了?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它是在报复我那天以为它是塑料假花。我伸手捏了它的花瓣好几次,甚至偷偷摸摸折了一个角。
它疼,它倔强。它脾气像我。
但这是我满心欢喜从快递柜取出,抱回家的鞋子啊。我对它的期待,是多么热切而柔软。它崭新,却又已经走了那么远的路,才来到我怀里,我怎么可以让结果是不合适呢。
缘分这东西,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且珍之惜之。所谓的且行且珍惜,注释必须落在一双鞋子上。
既然它来了,那就不要再去论对错。其中必有因果。就像该去的留也留不住,该来的必定会来。这双多走路,就是让我走一段新路心路,我肯定可以做到。
这不,我穿了棉袜,把这一脚蹬的多走路套上,直接就出门试走。这个得说实话,不试不行,如果真的硌脚,那总不能带着痛苦不堪的脚踝,一瘸一拐大煞风景。
我又往公园去走了一圈。
真的太好了,没有丝毫不适感,甚至走的时候都察觉不出鞋子大了。我甚至想得遥远,这鞋子是网眼的夏款,到冬天穿就得配厚袜子,比如羊毛袜啥的,那它大概就必须那么大才行。(顺便表彰下自己节俭的美好愿望及优良品德。哈哈!某个资深败家娘们独自闷笑中~)
看,但凡心头好,总归能为它找出一堆妥妥滴理由。哎,我亲爱的鞋子,到底是我走向你,还是你走向我?好像根本不需要刨根问底,是我着相了。
因为,我们就在相逢的路上。
而此后的很多时日,我们都会一起走过清晨,踏过落日。同看木芙蓉安静的绿,一起丈量路灯模糊的影子。然后它温和地送我回家,在门口鞋柜上守着我的长夜,对我道一声晚安。
你确定我说的是一双鞋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