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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菊韵】枪恋(散文)


作者:张黎宇 白丁,0.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325发表时间:2021-09-16 21:04:50

【菊韵】枪恋(散文) 二十多年前,给《西安日报》副刊写过一个短文《弹道有痕》,抒发一个军转干部对武器的不舍。枪应该是男人的最爱,但凡有英雄情怀的男性大都喜欢枪。 我不知道我满月“抓周”的那天面前放没放枪,但我知道当时在场的肯定女性多 ,除过祖母和母亲不说,我还有三个姐姐,她们肯定饶有兴趣地围上前来看热闹,我也许当时抓住过她们其中的一位。所以我爱女人,其实这是天性,就如同男人爱酒和枪一样。
   从记事起就对枪爱不释手,那时常看村子里排的样板戏,从走台到演出对演员手中的道具枪总是目不转睛。父亲发现了我的所爱,有一天就送我一把木头刻的小手枪,我吃饭拿着睡觉拿着可谓“枪”不离手,母亲见此就给我腰里系了一条布带,我把木刻小手枪别在上面在大人们面前挺胸凸肚走来晃去也蛮神气活现的。那时我们没有钱买玩具枪,就自己造,用泥捏用纸叠,工序还蛮复杂的可惜都不好用,不是晒干就碎就是软不拉几。到上了小学,在大同学地教唆和帮助下我们就用粗铁丝和自行车链条还有皮筋做了一把链子枪,这枪装上火柴头能打出很响的声音。我们经常装上火柴头,学着《多瑙河之波》电影里的镜头,对着看不顺眼的同学喊“我代表人民审判你”随手就是一声爆响。当然,自从有了这把链子枪,左邻右舍的叔伯婶娘们就都用防贼一样的眼光看着我,生怕一不留神我顺走了他们家的火柴。好在为时不久就兴起了红缨枪,其实时兴的还有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这些都跟我有距离,实实在在到我手的还是红缨枪。三夏大忙天,我们三个同学在场头的大桐树下面一站,面前再放一张课桌,就叫红小兵岗哨,一人手持红缨枪、一人手握《毛主席语录》在胸前,还有一人负责检查没收来往行人的火种,我当然最喜欢手持红缨枪立正站立。
       到上初中时,迷上了看小说,兴趣有所转移,不成想机遇使然我却与真的枪有了一次亲密接触。大队民兵营要去公社领枪,派活给了我的堂兄,正值暑假,当小队长的堂兄又派工给我,真是好差使!我兴高采烈地拉着架子车随堂兄去拉枪。我记不得型号了,但记得是拉一下枪栓击发一次的老式步枪。回去的路上我不拉车了,坚持要在后面推,为的是多看几眼枪。堂兄终于明白了我的心意,回村后就发给我一杆枪,允许我第二天玩儿一天。那天晚上我睡觉都抱着枪,第二天更是枪不离手,趴在崖背后的矮墙上和草丛中咔嚓咔嚓举枪瞄准击发了一天。上高中时国家已经恢复了高考制度,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已无暇想枪了,但在金榜题名后就义无反顾地填报了军校,就仿佛是上天注定了要践行三生石上的前盟。本来对军校学员来说人手一件武器,可看着不同武器我怎么也睡不着觉,在同学们睡熟后我逐个儿与枪亲密接触,未出三个月我已经能够对所有的步兵武器熟练地分解结合。我主动地承包了所有的擦枪任务,像呵护情人一样呵护着它们,此一举还真是投怀送抱难舍难离,我对你百依百顺,你对我举案齐眉,不要说手枪步枪冲锋枪这些轻武器,就是轻重机枪和四零火箭筒我也能做到挥发自如、人枪合一。每次平心静气果断本能地射击都是一次如痴如醉的暧昧高潮。在战术训练摸爬滚打中我宁可皮肉受伤,也绝不让枪受损。马踏天山雪、车碾金城霜,我们不离不弃、相依相偎,既相敬如宾、又取长补短;比武时技压群雄,生活中笑傲江湖。伟大领袖曾经《为女民兵提照》
   飒爽英姿五尺枪
   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
   不爱红妆爱武装
   我突然发现枪与女人的结合一样也是如此的完美无瑕,这让我嫉妒紧张,内心还有点隐隐不安,我知道我是怕失去你。
       果然就应了那句古诗:“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那个叫转业的耿耿银河终于横在了我们之间,纵然有千般不舍万般不愿也只得与你洒泪而别!离开你的日子我失魂落魄,茶饭不思、夜不成寐,刻印在心底的仍然是靶场风月、靶心花开。无数个深夜弹与靶的舞蹈刺破了我的泪腺,我从心底期盼着你的归来。苍天不负苦心人,在转业五年之后我却从了警,开始了与枪的再次相恋,当然主要是手枪。从五四式、七七式再到转轮手枪,都在我的贴身处,那种肌肤之亲对我而言不亚于男女之爱。在长途追捕嫌犯落网之后,在命案告破正义伸张之际,在战友蒙冤受辱之时,对我最好的慰藉就是射击场枪口喷出的火焰和奔放狂野的暴响。可到头来还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儿。在我离岗退休的那天,我郑重地将“转轮”交到了年轻警官的手中,也是把责任和公平正义交给了他。背过身我给自己咕哝了两句:枪神永不死,只是渐凋零。说是说,彷徨和失落还是显而易见的,就又想起了唐人王翰的那首《凉州词》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我在春花秋月中用爱抚的眼光凝视着“五连发”和“小口径”(当然是枪模),透过晶莹剔透的水晶杯去看杯中的酒,就仿佛是枪堂喷出的火焰,真想大声喊出来:不想告别,我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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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散文,真实的叙写了自己从幼年到老年对枪的深厚感情:小时候用泥做玩具枪,后来升级为链子枪,初中时见到和摸到了真正的枪,直到参军后才真正用枪打把,转业从警用上转轮手枪,最后转业才交出了枪,但难舍对枪的“恋情”。文章也真实地再现了各个时代的风貌,就如文革期间红小兵手持红缨枪,握住《毛主席语录》在胸前,还有“忠字舞”。文章引用毛泽东《为女民兵题照》,这首诗在那个时代非常流行。凡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有跟作者类似的经历,因此读起来感到分外亲切。在当今全国批判“娘炮”的形势下,这篇文章当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对于发扬我们民族的尚武精神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作者古代文学修养较高,这从其引用的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词中的名句和王翰《凉州词》可以看出。文章的语言通俗而典雅。按照事件顺序写,层次清晰。总的看,这是一篇散文佳作,欢迎阅读,并推荐 加精。(编辑 鲁芒)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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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鲁芒        2021-09-16 21:05:47
  这是一篇散文佳作,欢迎阅读
小说作者,也喜欢诗歌和散文。长篇小说《风雨流年》曾获得方正科技杯网络文学大赛月度冠军。主张有感而发,不平则鸣。
2 楼        文友:叶雨        2021-09-16 22:20:54
  张局的文写得很感人,一个人恋枪到如此程度还真是少有啊。感动着……
文学陶冶情操,文字净化灵魂。
3 楼        文友:张黎宇        2021-09-16 22:41:00
  感谢辛勤劳动,感谢鼓励!
4 楼        文友:黄金山        2021-09-16 23:13:01
  老兵也爱枪,我们当民兵也爱枪,当野战兵也天天扛枪,如今老了没有枪,就用笔画支枪。武装就有枪。学习好文
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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