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读《约翰•克利斯朵夫》一书有感(随笔)
我偶然在家乡小城的实体书店里看到一本旧书,名字叫《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著的,我翻看了一下,给它的语言吸引住了。
于是我决定在当当网上购买,我一共买了两本书,一本是《约翰•克利斯朵夫》、一本是加缪的《局外人》,花了一百元不到吧。我收到书的时候我正在品读署名为刘辽逸/译的《战争与和平》,每天有空时读一些,读了差不多三个月才啃完。
接着我又花了差不多三个月的空余时间读完了这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完之后我觉得这本听说被一些人称为长河小说的书,语言运用方面还是挺棒的。整个小说,给我的总体感觉是主人公完全是为了自己热爱的音乐艺术而生的。
对于这部被世人奉为传世经典的小说,下面我想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和感想,如有不当的地方,请原谅我的粗浅,毕竟,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小说的主人公是约翰•克利斯朵夫(以下简称克利斯朵夫)出生地是德国的一个小村子,他的祖父密歇尔和父亲曼希沃都是搞音乐艺术的,他的爷爷书上好像说并不是德国血统的人,是因为犯了事逃亡到德国的。他的父亲也有点才华,在宫廷乐队任职,但缺点是酗酒和对家人有一些冷酷无情,可能是因为一心想飞黄腾达而未能吧。
克利斯朵夫的母亲鲁意莎是个没有文化的穷苦人,他的爷爷和父亲好像都不喜欢她,只是把她当佣人一样地加以利用罢了。他还有两个兄弟,我看都是有些冷酷无情的,兄弟对他都是倾轧、嫉妒、冷漠。
克利斯朵夫这个名字听说在德语中表示是“力”的意思,他从小就表现出不凡的音乐天赋,书上首先说有一个遗孀和漂亮的女儿给他迷住了,只因为他弹钢琴动听。他一忽儿喜欢那个遗孀妇人,一忽儿又喜欢那个漂亮的女儿。而书上说那很有钱的母女喜欢克利斯朵夫是因为他弹钢琴技术很好,又会谱曲填词吧。只要他一弹琴,听者便如痴如醉,这样的音乐如有魔力一般,但对于这点是否是作者的有意夸大,我有几分怀疑。
因为克利斯朵夫从小被父亲逼着练琴,还由于他父亲和爷爷的运作,克利斯朵夫在热爱音乐的德国小有名气。在他父亲曼希沃跳河身亡后还很小的他就要担负起养家的责任。他很有天分,也很有一身傲骨,不肯媚俗,不遵从礼教,蔑视舆论,他有点放浪自我地生活。
纵观全书,克利斯朵夫有过很多段感情,也有过深刻的友情,由于他卷入政治的纷争,被迫一次又一次惊险的逃亡。第一次,他在一个小村子的酒馆里借酒浇愁时替一位姑娘打抱不平,和一帮大兵冲突闯下杀人大祸,他只好逃到法国巴黎去避难。
在巴黎,克利斯朵夫陷入了生活的困境之中。最后,他终于在一个汽车制造商家里找到一个教钢琴的工作。制造商善良的外甥女葛拉齐亚对他的命运充满了同情。在一个音乐会上,克利斯朵夫结识了青年诗人奥里维,二人一见如故,从此住到了一起。后来,在一次“五一”节示威游行中,他的好友奥里维死于军警的乱刀之下,他出于自卫也打死了警察,接着不得不逃亡瑞士。
在逃亡瑞士中哀列克•勃罗姆医生收离了他,但他却和医生的妻子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这种行为连他自己也几乎无法原谅自己了,但是,最终还是对音乐的执著使他活了过去。最后,岁月流逝,克利斯朵夫从瑞士的隐居生活重回到法国。他的反抗精神已完全消失,他甚至和敌人也和解了,并反过来讥讽像他当年那样反抗社会的新一代。
晚年,他避居意大利,专心致力于宗教音乐的创作,不问世事,完全变成了一个世故老人,进入了所谓“清明高远的境界”。
我纵观全书,我对克利斯朵夫对音乐艺术的执著和才华、为人的一身傲骨是持欣赏的态度的。但我对于他一再的参与政治上的纷争却持不赞同,社会上的政治关艺术家什么事。作为艺术家即算“只为稻粱谋”而搞艺术也好过参与政治纷争。
还有一点,我对于克利斯朵夫的私生活实在不敢苟同,他和过好几个女人同居、分手,并且还和救命恩人的女人搞在一起,真真的忘恩负义。虽然,他在音乐上取得了成功,但这种为人如果不赎还自己所欠的罪过,我觉得这种成功没什么可取的。
这便是我读《约翰•克利斯朵夫》一书的一点感受,我自觉并不高明,但这是我的真实所感。作为文人,同是搞艺术的吧,说真心的话,我不会把克利斯朵夫当作自己的偶像,不会学他的为人,我宁愿不成功也不愿不道德而成功。
此书是传世经典,里面我也读到许多精辟、包罗万象的东西。我深感我的一点体悟也许只是皮毛,十分肤浅,请各位方家指正和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