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远去的故乡(散文)
一
二十年以前,包括之前的若干年里,故乡的每个季节,每个清晨都是一幅不可复制的图画。时至今日,那一幅幅世上独一无二的美图就像幻灯片儿一样,魔幻般在我眼前闪烁、徘徊。
每当想起那些记录我成长的往事,我的目光会显得呆滞,且毫无目的地凝望着远方。这种木讷,似乎经历着一次时空的穿越,朦朦胧胧中回到了远方的家乡。每一次的往返,我都会苦笑着劝自己:我根本不可能回到儿时的家乡。她已远去,离我越来越远。
远方的家乡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偶尔还会伴随着几声清脆的鸡叫,看得我如痴如醉。儿时的点点滴滴,仿佛在一座空旷的房间里落进水缸的一滴水,虽说没有激起大的波澜,却能发出清脆的响声,且余音不断。
鲁迅先生的《故乡》里有这样一句话:“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我没有离开家乡到很远的地方定居的经历。可是,每每读到这句话时,便会想起那些流浪在岁月里的陈年旧事。或许,此刻的我,用故乡一词来代替那时的家乡更为贴切一些吧!
二
远去的故乡还是集体时代,一年四季里,所有人都在队长的安排下重复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
那时候,故乡的每一天都在此起彼伏的鸡叫声中醒来。紧跟着,村里那些黑乎乎的,不知居住了多少代的老房烟囱里便会冒出打着弯儿的炊烟。刚刚露头的太阳被这一卷儿一卷儿的炊烟烫得火红火红的。火红的太阳像燃烧的火炭儿,烫红了天,烫红了云,也烫红了村庄的每个角落。接下来,村庄的一整天都被马嘶、狗吠、猪哼哼……声填得满满的,永远升腾着一股别样的人间烟火。
现在依然记得,故乡几乎所有的房屋都是三间正房和两间耳房(建在正房左右两边,像人的两只耳朵)的建造模式。耳房通常是用来放一些农具和生活中很少用到的杂物。正房分为里外屋,小辈大多住里屋,长辈住在外屋。小小的三间房里最少能够居住三代人,并且可以传承好几代。故乡的人们就在这样的居住环境里,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刨呀刨,再把刨回来的食物带回家供养下一代。他们习惯地把这种生活方式叫“土里刨食”。
当年,虽说一大家子人只能挤在狭小的三间老房里,心却是宽的;虽说那时的日子不富裕,却总是让人觉得有盼头。
在那种简单而充实的日子里,欢声笑语一直伴随着故乡的人们从百花齐放的春天迈向雪花纷飞的寒冬,再站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上等待春暖花开的日子。故乡的人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幸福着。岁月轮回中,他们一成不变的信念——日子肯定会越过越红火。
红火的日子离不开孩子,故乡也因孩子而沸腾。
那时候,国家还没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谁家都有好几个孩子。孩子多了,里屋一盘火炕上实在睡不下,父母会把稍微大一点的孩子放到外屋给爷爷奶奶照管。一家老小挤在两盘土炕上,共同温暖着并不富裕的日子。
多少年来,故乡的人们就是这样无欲无求地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着。
三
因为那会儿孩子多,村里就有一所小学。整个学校里,一到六年级的孩子加在一起有一百多人,热闹极了。
当年去上学,就怕赶上下雨天,因为故乡的街道都是土路,一场大雨过后,道路都变得泥泞不堪,时不时还会遇到个大泥坑,一不留神就把衣服弄脏了。因此,所有的孩子在出门之前都会把裤腿挽得老高老高的。即便这样,还是会有人弄得浑身是泥。
当年,如果看到有位同学站在路边哭泣,并且身上沾满了泥水,不用多问,准是他不小心摔了个“大跟头(摔倒)”。如果换做是现在,看到的人会这样劝:“别哭了,回家换一身衣服再去。至于吗?”可是,那时家里穷,大部分孩子都没有替换的衣服,即便是看到了,也只能说一句,“别哭了,等太阳出来晒晒就干了。”
无论太阳是否出来,衣服是否被晒干,说一千道一万,学还是要上的。因为,老师已经从十几公里以外赶来给孩子们上课了。
那时,学校的老师有村里临时找的,也有一些有教师资格证的(我到现在才知道教书需要资格证)。那些拿着证的老师每天都要骑着自行车来村里教书。
故乡的孩子特别热情,老师没来之前,他们会跑到村下去迎接。毫不隐瞒地说,我从来不像别的孩子天天去,一般是在周六的时候才去,并且每次都盼望着迎不到。我的心思很简单,因为那时的周六还要上半天课,只要没迎到老师,我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玩儿上一整天了。
四
要说玩儿?故乡的孩子特别会玩儿,能玩儿出花样,能在同龄的孩子里玩儿出“地位”。
那时,女孩子玩儿的是跳绳、踢毽子、编辫子……一些柔柔弱弱的游戏,男孩子可就不一样了,玩儿的是胆量,玩儿的是勇气。
如果您问我,胆量怎么玩儿?不用我说话,肯定有人抢着回,那还不简单,这边到处是山,随便玩儿呗!
时至今日,家乡一成不变的就是故乡那些连绵起伏的大山。
故乡的山特别高,期间还有好多悬崖峭壁。那些鬼斧神工的峭壁上有好多崖洞。每当夏季来临,会有一种鸟在崖洞里繁殖下一代。那种鸟有鸽子般大小,类似于小型的鹰,我们这里称呼它“箭子”。
要想掏小箭子,那可是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徒手攀岩到很高的悬崖上去,必须有足够的胆量才行。当年,谁若能爬到峭壁上掏回一只小箭子,那可牛大发了,就连走路都显得神气十足。
我和哥哥还有同村的一个小伙伴就在峭壁上掏回过几只小箭子,当时可把别人羡慕坏了。
清晰地记得,当年我们掏回来的小箭子还没长羽毛,只有鸡雏般大小。我看着可爱的小箭子,再想想在峭壁上攀爬的惊险,认为自己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男子汉?那是必须要有担当和责任的。我的责任就是喂养那只小箭子,并且要把它抚养到能够自由地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
说实话,担当和责任一点儿也不好玩儿。因为箭子是肉食鸟类,每天忙着给它寻找食物就把我忙坏了。没办法,既然掏回来就要拧着头皮把它“养大成人”。没有肉喂小箭子,我只能每天拿着弹弓打鸟喂它。
功夫不负有心人。小箭子长大了,可以自由飞翔。我再也不想每天忙得像陀螺般寻找食物喂它,赶紧把长大的小箭子放飞。心想,我自己还吃不到肉,还成天给它找肉吃,有点儿亏。
说到吃,这可是一个令我我十分开心的话题。
小时候,就盼着过年和谁家办喜事。那个年代,平时吃的都是窝头、破烂粥,只有过年和去别人家吃席的时候才能够“大吃大喝”。如今,儿时那些能够满足味蕾的美食也随着远去的故乡飘走了。
五
那时,临近冬月,大人们总会唠叨:“再有两个月就过年了,这一年一年的,真快!”只要听到这句话,孩子们就开始掰着手指头算。手指都扒拉疼了,终于迎来了春节。
儿时过春节,无非就是把平日里分开吃的白菜、土豆、萝卜同时端上餐桌而已,充其量再加个豆腐,真的没啥可吃的。即便是这样,对于孩子来说都可以足足美上九十天。因为,从冬月扒拉手指头那天开始,一直能扒拉到出了正月。
别看过年吃不到什么可口的饭菜,吃席可就大不一样了,那可是相——当讲“排场”的。
我最喜欢吃的是酒席上的“炸虾片”和“拔丝红薯”了。不知是厨师的手艺精湛还是平时吃不到的原因,现在回想起那两样食物,依然觉得口齿生香。
那会儿,村里谁家办酒席去吃席时,做家长的从不会把所有孩子都带上,每次只带一个去。每一次吃席,他们会轮换着带,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根本不像现在,只要有办喜事的,吃席的都是一家老小“组团儿”去。
故乡的酒席十分有特点。
当年,办事的主家会选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主持全局。那个人在我们这被称为“执客”。
执客肩头总是挎一条毛巾,开席时,他会摘下毛巾用力甩一下,然后扯着脖子喊:北屋哎!客菜八桌——声音打着旋儿飘出院子,在山谷间撞击,徘徊,升起,慢慢消失在蓝天白云之中。而今,能够喊出这种韵味的人也随着声音飘走了,消失在蓝天白云之中。消失的,还有故乡那些远去的故事、错落有致的老房、故去的亲人……
每当想起这些陈年旧事,我鼻子总是酸酸的,紧跟着,眼睛变得湿润,晶莹,像喝了一大口陈年老醋。
酸酸楚楚的人生就这样慢慢流逝。我,再也回不到那个远去的故乡了,那些历历在目的往事只能成为今生永久的记忆。
时光未老,故乡已远。
那时的生活不是很美好,但是活在一种盼头里;
那时的物质不是很富足,但活在一种自由和洒脱里。
真希望现在的孩子们也如那时候的我们一样自由自在敢想敢闯。
拜读先生大作!欣赏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