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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神舟】谁还没点儿小爱好?(散文)


作者:长弓珀尔 布衣,214.5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436发表时间:2022-01-12 11:44:23
摘要:自己的一点爱好

【神舟】谁还没点儿小爱好?(散文) 和同学闲聊,他的孩子过来拿了他的手机开始玩游戏,同学一边嚷嚷着让孩子少玩点儿游戏,一边说,现在的小孩子真可怜,就知道玩手机,我们以前的爱好那么多。我说,对啊,我们以前谁没点儿小爱好呢?可是现在还坚持的有几个呢?同学一时语塞,而我想了想,我好像还坚持了三个爱好。
   一、书痴
   我爱看书,从小就爱,这个习惯跟随着我快四十年了。可能小时候我没有玩伴,也没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当其他孩子在院子里嬉闹时,我只能独自一人待在家里,趴在窗边,看着窗外的欢乐场景,心里羡慕,却与我无关。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学会了用有距离的目光和态度观察生活。我待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我没什么爱好,只能选择看书。
   我识字早,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他们都会教我一些字,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看小人书、画报。书,为我展现出一个和现实完全不同的世界,那么精彩,那么美好,我整个人沉浸在幻想里。只要一看书,我就会全身心投入,让自己的思想也随着那一个个方块字起起伏伏,在字里行间跃动。我固执地认为,读书就要参与书中的历程,否则理解不了作者的意图,无法看到每个字背后的含义。
   我喜欢读小说,喜欢在那些或悲伤或喜悦或煽情或平静的故事里飞翔。爸爸是个好书之人,在我还很小的时候,他就要求我看四大名著,可惜我至今没有一本看完的。对于小说,我一般会挑自己喜欢的作家的作品,比如余华,16岁那年,我被他的《活着》震撼;18岁那年,我又被他的《许三观卖血记》震撼——我实在找不出别的词汇来形容我当时的感觉,只好用“震撼”这个被人们用滥了的词;27岁时,他的《兄弟》竟然使我泪流满面——我虽然看书很投入,但一直都能保持一点理性,可是《兄弟》中宋凡平被活活打死那一段,让我哭得有些不像话,所谓爱,所谓恶,被余华用平实而残酷的方式展现得淋漓尽致。还有苏童,他笔下的江南小镇,很契合我童年时的生活印象,潮湿、阴冷、永远粘答答的;他笔下的女人,很鲜活很生动。
   也许是学外语的缘故,外国作家的作品也是我喜欢涉猎的。我喜欢从前的译本,现在的一些译者翻译的东西,简直惨不忍睹,我翻译的都比他们强。那些未经雕琢就匆忙出版的书,实在是讹人钱财。E•M•福斯特先生的作品我超爱,他笔下的旧式英伦气息,很是令我着迷,即使是那些繁文缛节,现在看来显得那么优雅和稳重。还好,我读到的福大爷的作品,都是比较好的译本,不然真是暴殄天物了。大学刚毕业时,看了凯鲁亚克的《在路上》,真想和他一起颓废一起流浪一起放荡一起跨掉,因为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乖得有点离谱的孩子。还有一个作家我超爱,就是米兰•昆德拉。17岁生日时,我最好的中学同学阿杰送了我一本米大爷的小说《为了告别的聚会》,那是我第一次读到米大爷的书,立刻让我变成“米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我不变的最爱。
   当然,喜欢的作家不止以上这些,喜欢的书也不止这些,我还能举出一大串:亦舒、李碧华、三毛、张爱玲、D•H•劳伦斯、狄更斯、梁晓声、大江健三郎••••••甚至琼瑶奶奶。我从不讳言自己喜欢琼瑶奶奶,最初对爱情的启蒙,就是来自她的小说,很多人都一样,但他们为了显示自己的清高脱俗,刻意与琼奶奶划清界线,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喜欢看书,喜欢翻动书本时,飘出的淡淡书香,那是一种蛊惑的味道,迅速占领我的每一个脑细胞,令我发狂;喜欢在买到书后,用漂亮的纸将封面封底包起来。我从不吝于花钱买书,一本好书的价值远胜于它的价码。常常有人说,要看书上网看就可以了,干嘛要去买?我总是笑而不答,他们无法体会白纸黑字的魔力,无法获得阅读时天马行空自我抽离的快感。阅读能让我平静,这个世界太浮躁,我们都需要让自己沉淀,才不至于迷失。所以我最讨厌和鄙视市面上那些所谓的“励志书”、“成功学”,不要问我原因,有些事情不需要原因。
   曾经想过开一家书店,但终究未完成。现在的我仍然喜欢在闲暇时去书店转转,在茫茫书海中挑出一两本自己喜欢的书,欢喜地买回家,每天睡前看几页,每天起床看几页,让自己的一天愉悦地开始,又愉悦地结束。有时,我可以整天足不出户,只是为了看一本书。我的枕边一定会有几本书,小说、散文、随笔、杂志、画报,不管什么,只要有书就好。书是我的情人,我的伴侣。我不怕别人叫我“书呆子”,我一直觉得“书呆子”其实是很有气质的,呵呵。不读书才会变成真正的呆子。我喜欢那种拿在手上轻轻的书,不重,可以随身带着;我喜欢在有一点风的午后,在阳台上看书;我喜欢让自己在书里沉醉。
   我爱看书,请不要夺走我这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
  
   二、碟狂
   在我为数不多的爱好中,看电影是一个。现在看电影的方式有很多,你可以买张电影票在豪华的影院里享受两个小时的快乐,也可以上网看电影,还可以买碟回家自己一个人慢慢欣赏。我就是个爱看碟藏碟的人。
   没仔细统计过自己到底买了多少张碟,大概有几千张了,就因为爱电影。有很多电影你无法在影院里看到,就算有些看到了,很可能是删剪版;而影碟就解决了所有问题。不然你有什么办法?很多好片子没有引进,或者因为某种原因被禁,如果没有影碟,你可能一辈子都看不到;而且一张碟才十块钱,即使看了一部烂片或者买到了质量不好的片子,不过是损失十块钱,或者多跑一趟音像店去换碟;可如果你花了大价钱在影院里看了一部烂片,你除了骂娘之外,无计可施,电影院又不给退票钱,那些烂片制造者们正开心地看着票房上升呢。
   我喜欢的电影类型偏文艺,但也不是太小众,有些片子我跟别人谈起,人家闻所未闻,比如有一部美国片叫做《回文》,讲述的是一个离家出走的女孩的故事,用了不同的演员来演绎同一个角色。这个片子可能大多数人没听说过,是一部独立电影,拍得很不错。独立电影只要不装,我非常乐意捧场。我不喜欢那些被捧得太高的“大片”,很多大片除了徒有一个大的外壳,内里空空。
   基本上,我会挑自己喜欢的导演和演员的片子来看,因为他们都是些好导演好演员,失手的机率不会太高,就算拍了一些“悲惨”的片子,也因为自己喜欢,就不过多苛责。像李安,个人以为,他是目前为止从未失手的导演,从《推手》到《喜宴》,从《饮食男女》到《断背山》,还有《制造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几乎每一部片子都令人叹服——也许有人要说那部口碑不算好的《卧虎藏龙》,但在它之后出现了一大批跟风之作,比如老谋子的《英雄》、《十面埋伏》,陈凯歌的《无极》等等,从这一点上说,更显得这部片子是同类型题材中的成功者。个人以为,李安的《冰风暴》非常棒,但常常被人选择性忽略。
   我喜欢的导演还有很多,比如陈凯歌,他的《霸王别姬》是我最爱的电影,虽然他的《无极》很差,但差得很喜感,像一个寓言;姜文导演的电影我都很喜欢,《阳光灿烂的日子》是我不可磨灭的青春记忆;还有很多外国的导演,名字一时半会儿叫不上,但他们的作品我都记着;中国的导演还喜欢关锦鹏和王全安,前者的《愈快乐愈堕落》是我的大爱,后者的灵气和关怀是中国导演中少见的。说到“关怀”,这一点日本电影做得比我们甚至比欧美的电影都好,看日本电影,我常常会情不自禁流泪,因为电影里充满了细腻的情感和关爱,在不知不觉间把你感动,所谓“润物细无声”,就是这个道理——不追求大特技大场面,从小处着手,反而更能出奇制胜,像是我喜欢的导演山田洋次和市川昆都是个中高手。
   因为爱看书,我还喜欢收藏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碟片,比如福大爷的小说有很多都被改编成了电影,除了《印度之旅》没找到之外,《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霍华德庄园》、《莫里斯的情人》我都悉数收藏。有一次搬家,不小心丢了一箱子碟,把我心疼的一塌糊涂,当中就包括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怨女》,幸好后来在台湾公干时,在逛音像店时找到了。
   现在比较苦恼的是,我的千百张碟没有一个像样的“家”,它们只能挤在小小的壁柜里。现在,我从前常去淘碟的音像店已经关门大吉好几年了,每次路过那里,都会想起从前的淘碟时光,那种从一大堆碟片里翻到自己喜欢的碟片的喜悦,已经很久没有过了。有时,我会在自己的收藏中选一张碟看,让自己有两个小时从现实中抽离,进入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不是我,我可以是任何一个人,我可以哭可以笑可以疯可以狂,而不必在乎有谁会指手划脚,不必在乎别人的眼光。在两个小时的崩溃之后,我又是我自己。
  
   三、字迷
   有一次去审片,领导在最后签字时,忽然指着我的字说:这是你的字吗?写得不错嘛。现在的年轻人没几个字写得这么好的。我笑纳了他的夸奖。我觉得所有对于我的字的夸奖,我都会坦然地全盘接受。因为我的字的确写得不错。每个看过我的字的人都这么说。
   有人说字是人的第二外表。有一定道理。在我看来,一个人长得再漂亮,如果写了一手烂字,也会使我对他的印象大打折扣。其实最初想把字写好的动机,是因为从小我就觉得自己长得不好看,而我为了弥补外表的不好看的途径,就是写好字。上学时,我的作业常常被“贴堂”,因为字写得好。但我从没练过书法,毛笔字至今不会写,我只是单纯喜欢写字,喜欢看别人写字。我一直保持着写字的习惯,我相信我手写我心。唯有从手中写出的字,才是心中最真的表达。
   现在很多人都不写字了,他们打字很快,但他们的手好像握不住笔,写出的字歪歪扭扭不忍卒睹。当老师时,学生们有一门书法课,可是那些学生都不好好学,结果没几个像样字。我并不要求每个人都写得像书法家,但至少不要让人觉得在看“天书”。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奇怪的现象,男生的字普遍比女生的好,按理说女生心细,应该写得更好,结果正相反。
   其实我的字也不算非常好,只是不错,但因为身边的人字都写得不好,就显得我的字很好。小小骄傲一下。我写字没什么章法,心情好时会写得很好,心情差时就写得很糟糕。不过我不会刻意去学某种字体,我只是坚持自己的写法,无论好坏,都是我的思绪流露。在我印象中,我爸的字写得最好,有一次我翻出他的一本笔记本,那一行行标准又整齐的蝇头小楷,让我自愧不如。
   我的很多文章都是先手写再打出来的。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最佳的表达方式,我才能写出最真的感觉;同时,这也是我练字练耐性的一个方法。好好写字吧,不要把我们最初的思想丢掉了。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身边已经很少有人敢承认自己还有兴趣爱好了,这年头谈兴趣似乎是个太奢侈的事情。营营役役的生活已让人精疲力竭,哪还有心思培养个“爱好”?埋首于手机是大多数人消磨时间的方式。可是,在我看来,一个终生兴趣,将让人受益终生。用一点时间把曾有过的爱好重拾起来吧,让生活不再那么疲惫,不再只有黑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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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塑造了一位爱看书,爱看碟片,认真写字的文化人形象,他博览群书,好学成痴,工整地写好每一个字。只有这种认真的治学精神,才能使他的文化造诣更趋完美。这也是所有有作为的人,必需具备的基本品德。欣赏此文,它为我们树立了一位很好的学习典范。推荐阅读。望长弓泊尔老师再创佳品,为神舟文学再度崛起,作出贡献。【神舟编辑 周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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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峥嵘岁月        2022-01-12 18:16:45
  感谢长弓珀尔老师投稿对神舟的大力支持,期待老师再创佳作积极投稿支持即将开启的神舟征文!问候老师!遥祝冬安!
峥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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