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中国的纯文学创作出路在何方(杂文)
前段时间,山东省德州市作家协会举行的廉洁文化主题文学作品征文获奖名单公布,其中一等奖第一名的获奖作品为《我的县长父亲》,作者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禹城市支行退休干部于忠东,也是文章中的县长于志明的女儿。
必须承认,文章的内容和文字都较为朴实,但水平一般,应该算得上是一篇合格的记叙式散文。但是,能在地级市作协举办的征文大赛获得第一名,就明显的过于名过其实了,除非,这次比赛中参赛的其它作品,都不合格。
当然,该文能获得一等奖第一名,还有另外一个可能的理由,就是此次评奖标准以歌功颂德为主,以内容要求为主,至于写作能力、作品的水平,只是次要要求。
但是,笔者看了此次活动的征文启事,其活动的目的意义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活跃廉洁文化主题文艺创作,丰富廉洁文化优秀作品供给,营造文化育廉氛围,厚植廉洁奉公文化,推动我市廉洁文化建设,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奋力建设“富强、活力、幸福、美丽”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德州凝聚清风正气,提供文化支撑。”
很明显,此次征文活动最重要的目的,是“丰富廉洁文化优秀作品供给”,是为廉洁建设“提供文化支撑”。评选的标准是文学作品的优秀与否,而不是作品中的人物事迹是否优秀,至于作品的内容,关键是,其作品是否跑题,是否围绕“廉洁文化”主题!
作为一个地级市唯一的作家官方组织,其遴选的作品是否“政治正确”当然重要,但绝对不能以“政治正确”的程度,来作为判断一篇作品是否优秀的标准!
回到此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第一名获奖作品《我的县长父亲》上来,必须承认,于志明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党员干部,但是,不能因为他的优秀事迹,就可以把他女儿的普通文章评为优秀作品!
因为,这是作家协会的一次文学作品征文活动,而不是“廉洁奉公”干部评选!
文学应该是阳光的,即便是描写黑暗,也应该为这片黑暗照进一束阳光。这一点,笔者绝对认同,但是,作家不能为了阳光而否认黑暗的存在,否则的话,文学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
同样的道理,一次有奖征文比赛,不是去评比作品中人物的先进程度、优秀等级,而是要看作品本身优秀与否。如果作品中写的是反面人物,但反面人物在作品中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就没有脱离征文的主题要求,同样有被评为优秀作品的资格!
文学以创新为生命。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15日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诗文随世运,无日不趋新。’创新是文艺的生命。”
从这个角度而言,《我的县长父亲》一文平庸至极,全文平铺直叙,无论是用词造句,还是叙述手法,都没有任何创新。
文学作品的特性,决定了创新才是其根本,然而创新意识的薄弱与创新的缺失,正制约着当下中国作家的创作,并直接影响了当代作家的文学创作风格。艺术创作活动中,有一句俗语,叫做“画虎画皮难画骨”,同样的道理,文学创作,最难得的,就是作家必须要有一身傲骨。但是,中国的文学创作,自鲁迅时代以后,几乎整个文学创作领域,再无傲骨!
为何会如此呢?这与当下文坛的体制和风气,有着很大的关联。这一点,看看上述当前文坛官方组织活动的评选结果,就非常清楚了。
于是,中国当下的文学创作,就形成了两个极端:
体制内阳春白雪的创作,因过于高雅而曲高和寡,且大多数都是枝繁叶茂,而主题本体却模糊不清,所以几乎无人欣赏;体制外商业化的创作倒是看的人非常多,却过于庸俗而绝大多数都是千篇一律,就和工厂里生产出来的工业产品没什么两样,不同时间、不同平台的作品之间的区别,只是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产品而已!
如此下去,长此以往,中国的纯文学创作,出路在何方,还有希望再次发扬光大吗?还能重现“唐诗宋词”一般的伟大辉煌吗?
难说,真的很难说!
那么,中国的纯文学创作的出路在何方呢?以笔者在文学创作过程中二十多年的江湖经验看来,还是在民众生活,文艺要从社会生活中来,还要回到民众社会中去!
如何引导民众健康正确的文艺欣赏能力呢?在今天的网络时代,还需要类似“江山文学网”、“中国作家网”等类似坚持纯文学创作的网站,去正确的引导,让文艺回归到生活中去,回归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不断创新,不断提升人民百姓的思想意识,而民众提升后的思想意识,又会反哺到文艺的创新创作中。
只有这样,中国的文学创作才能不断发展创新,不断升华,再现唐诗宋词的伟大辉煌!
再次感谢,预祝四海老师文丰。
感谢春闺老师驻足留评,祝冬安。
感谢悠然无语老师驻足留评,祝冬安,敬茶!